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系统讲课知识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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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系统讲课知识要点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务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4W
Who监理人的管理
Why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主要是依据(两个合同)
监理合同(发包人的授权)
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管理
·What总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工期目标和安全目标等
Work内容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主要体现在进行合同分析、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监控等。
水利水电施工合同条件相关内容
·合同及相关法律概要
·水利水电施工合同条件沿革
合同及相关法律概要
·建设法的形式与构成
·合同
建设法的形式与构成
建设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
·法律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技术法规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
工程建设的各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
建设法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设行政法律目前典型的建设行政法律就是《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二是建设民事法律除了《民法通则》外,典型的法律就是《合同法》,其他的法律还有《担保法》、《保险法》、《仲裁法》等;
三是建设技术法规如有关水利工程方面的规划设计规范、施工安装与验收规范、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评定标准等。
合同
《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协议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平等
·内容—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条件沿革
水利水电系统是我国最早引进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机制的行业。
·从1982年起
逐渐推行以FIDIC合同条款为核心的工程管理模式。
合同条件沿革
1986年
原水利水电建设总局编制出版了《水电站土建工程国内招标及合同文件样本》。
·为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1997年
-10月1日,水利部、原国家电力工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1997-0208)。
·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
国家在全国各建设行业中建立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为中心的建设管理体制。
2000年
2月23日,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合同条件进行修订,联合颁布修改后的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
·随着
《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相继实施
2009年
12月29日印发,自2010年明1日起正式施行。
水利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
内容
第一章施工合同管理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管理
第二节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
第三节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第四节案例(与上述三节内容相结合)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管理
一、施工合同文件
二、工期与进度
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四、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
五、施工图纸
六、工程的分包
七、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二节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
一、施工质量管理
二、施工进度管理
三、施工造价管理
四、工程变更管理
五、索赔管理
六、合同价款调整
七、现场签证
八、工程保险管理
第三节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验收工作分类
二、分部工程验收
三、单位工程验收
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五、阶段验收
六、专项验收
七、竣工验收
八、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水建管【2009】629号
三部分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发布后,2000年2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同时废止。
之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须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改动时,应按项目的隶属关系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管理
一、施工合同文件
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3.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元(丫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
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字)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各部门内容梳理
1合同协议书
签订时间:
是指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善章后,合同生效。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通知书;
·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中标通知书
·是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是指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由投标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以及附在投标函后面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4通用合同条款
·是指通用于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项目合同条款,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规定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引用。
5专用合同条款
·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做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整休,两者必须共同使用才是完整的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指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6合同技术条款
·施工合同的技术条款是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合同条款划清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而技术条款则是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休工作内容,也是合同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等实物操作领域的具休延伸。
·技术条款是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实物标准,也是发包人和监理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技术条款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和发包人进行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
·明确工程量计量方法及计量单位。
7图纸
是指合同中所列入的“图纸”
1招标图纸
·招标图纸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2投标图纸
·投标图纸亦为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3施工图纸
4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是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合同商务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13工程质量
2发包人义务14试验和检验
3监理人15变更
4承包人16价格调整
5材料和工程设备17计量与支付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8竣工验收(验收)
7交通运输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8测量放线20保险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21不可抗力
10进度计划22违约
11开工和竣工(完工)23索赔
12暂停施工24争议的解决
·专用合同条款
1-24部分
合同技术条款
第1章一般规定
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
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
第6章土方明挖
第7章石方明挖
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
第9章支护工程
第10章钻孔和灌浆工程
第11章基础防渗墙工程
第12章地基及基础工程
合同技术条款细目
第1章一般规定
1.1工程说明
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7进度计划的实施
1.8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
1.9验收
1.10工程量计量
1.11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
1.12工程保险
1.13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合同条款
结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加以补充。
二、工期与进度
监理人进行工期目标管理,必须熟知施工合同有关工期和进度的规定。
监理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工程进度控制,最优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概念
◆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
◆缺陷责任期
工期
工期是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合同中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工期提前等合同条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计划
动态
成立:
非承包人原因
开工日期
是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条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Ø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Ø按合同规定,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
Ø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竣工日期
.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是指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
·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完工证书:
非完工验收阶段证书
是指工程移交后,由发包人签发的。
缺陷责任期
·是指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缺陷责任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合同约定所作的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具体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施工进度计划
Ø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说明提交监理人审批。
Ø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案例】监理人审核承包人施工总进度计划
监理人工作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第6.3款工程进度控制
·经发包人批准后的控制性总进度计划,是监理机构审核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供图计划及其他资源供应计划和控制工程项目进度的基础文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第三部分附件(三)施工方面
6、进度控制。
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背景】
某大型引水工程,承包人在进场后编制了《施工总进度计划》,监理人审核后首先提出了初步审核意见,并上报发包人,其初步审核意见如下:
某某干线工程总进度计划初步审核意见
2009年9月18日收到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干线工程第三设计单元项目部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第一稿),我部在结合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和总体布置,并考虑征地拆迁等可能发生的不利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现提出以下初步审核意见供发包人参考;
审核意见(报发包人)
五部分内容
Ø总体工期安排
Ø施工工序安排及资源投入
Ø计划网络的合理性
Ø风险因素的分析及建议
Ø审核结论
一、总体工期安排
二、施工工序安排及资源投入
三、计划网络的合理性
I、关键线路的选择:
总计划网络图中选择混凝土箱涵为关键线路是正确的。
2、逻辑关系:
关键线路与其他工作间平行作业,无逻辑关系错误。
四、风险因素的分析及建议
1、应充分考虑建设单位无法按征地计划一次性提交全部施工用地的不利情况或部分现场作业面,施工道路不能贯通对施工进度的不利影响。
2、工程中的倒虹吸施工周期过长(2010年7月20日~2011年11月25日),应增加施工强度,并适当优化,建议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全部倒虹吸工程。
3.混凝土施工设备应充分考虑高峰期的需求,混凝土罐车、模板、皮带布料机数量应予增加。
4.浆砌石施工完工时间不宜晚于10月15日,公路北沟等浆砌石施工完成时间过晚,进入低温季节,不宜保证质量,应进行调整。
5、每月作业时间不宜按30天计算,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每月计划作业时间应按25天计算。
6、每年夏收和秋收季节应采取措施稳定劳务队伍,保证生产一线有充足的劳动力。
五、审核结论:
后续程序
·发包人召集会议
·参建单位讨论协商
·承包人调整计划上报监理人
·监理人正式批复
监理人正式批复内容
致:
某工程有限公司干线工程第三设计单元项目部
你方于2009年11月10日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2009年]进度01号经监理部审核,审批意见如下:
1、总计划按36个月编制,响应了《专用合同条款》15.1条中“计划工期为36个月的要求,总计划目标的分解比较合理,资源投入基本匹配,关键线路及各参数计算正确,原则上同意按此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计划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时效、关键路线、承包人原因、发包人原因
(1)该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是2009年12月1日前交付生产用地及同时一次性交付全部工程用地,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征地延迟或分批交地的情况,承包人应按实际征地提交情况调整作业面分部并及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2)第四工区输水方涵施工是关键线路,对其进展情况应及时检查和跟踪,发现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调整施工力量和资源投入,确保关键线路工期。
(3)工程施工宜坚持“样板先行”的原则,以验证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实际生产能力是否满足进度需要,并得到较为准确的各工序施工时间、模板配置等参数,若发现时间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较大偏差,则应修改原计
划,由此引起的计划调整和资源投入变化以及相关合同条件变化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依据《通用合同条款》)20.2条的规定,“虽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计划延误,但若发包人要求修订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期按期完工,则承包人应按要求调整进度计划,采取赶工措施,按时完工”,你公司应制定赶工计划作为本《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一旦发生赶工,所产生的费用另行申报,并按合同文件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进度计划报审
1、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批复。
2、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批复。
3、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确保合同目标。
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
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进度延误,应按合同中有关发包人的工期延误条款的约定办理;
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进度延误,亦应按合同中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条款的约定办理。
应当注意到
Ø《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延期是事件结果,延误是行为性质,延期的原因既包含发包人也包含承包人的延误行为。
双方
Ø《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延期和延误从责任主体上做了明确的区分。
工程延期是指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
工期延误是指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的时间。
Ø延期和延误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的规定理解。
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计量与支付是监理人进行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
·质量合格是计量的前提,计量是支付的基础
·合同中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是监理人进行工程量计量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才是计量与支付的合同项目。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以下称《计价规范》)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
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符合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和《计价规范》计算规则等规定,并经监理人审核确认的准确工程量。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
1、投标总价。
2、工程项目总价表。
3、分类分项工程里清单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5、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6、计日工项目计价表。
7、工程单价汇总表。
8、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9、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10、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l1、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若招标人提供)。
12、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l3、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若招标人提提供)。
14、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15、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
16、工程单价计算表。
17、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里清单中的任何内容。
工程里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里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工程里清单中的工程单价
一是完成工程里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季节、夜间、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费)。
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
·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里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里,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里的工程单价内。
工程项目总价表中一级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名称填写,并按分类分项工程里清单计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
分类分项工程里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里单位、工程数里和合同技术条款章节号,按招标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里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措施项目的金额和合计金额。
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按招标文件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计日工项目计价表的序号、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计里单位,按招标文件计日工项目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单价。
四、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应提醒发包人履行开工前属于发包人的各项工作,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开工条件:
提供基准点(线)
地质资料
施工场地
批准的建设文件
图纸等有关资料和施工必备的条件等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义务
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作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施工人员调遣
施工设备配备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施工人员住宿、生活设施的建设等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的工作
·法律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开工令
委托监理人按合同中开工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
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
【案例1】订立合同疏忽关键性条款
【背景】
某承包人接受了某水库地下防渗墙招标滋请,成立投标小组,进行了投标工作。
现场考察期间,承包人查阅了发包人提供的地质条件资料。
中标后,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人提出了加密勘探钻孔要求,发包人不予接受,只是在合同条款中注明“甲方对提供的地质和水文资料的正确性负责,但不负责解释和应用”。
在实际施工中承包人发现,该项目的地质条件非常复杂,施工难度巨大,0-5m浅层为含泥砂砾石层,而6-10m中层和19-20m深层分别有2层粉细砂层,远不同于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合同条款中的单位造价是泥砂层450元/m3,基岩层960元/m3,但缺少实际存在的粉细砂层造价,由于粉细砂层的存在,致使连续塌孔,钻孔进人极其缓慢,但合同中明文规定如混凝土超浇系数大于1.2,超浇部分价款由乙方承担。
对此承包人以地质资料与实际不符提出索赔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则以“对地质资料的正确性负责,但不负责解释和应用,这一措词为由拒绝索赔。
【问题】
请指出本合同内容签订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分析】
发包人拒绝索赔不符合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本意).不合理。
2009条款第4.10.1款约定:
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20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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