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备案与不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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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备案与不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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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备案与不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与不备案
篇一:
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流程
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流程
一.新成立的公司签好合同到就业
局1楼5、6号窗口
咨询办理招录用工手续。
1.所有企业办理都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1)新增:
纸质备案表+就业局盖章的新招录用花名册
+U盘里的电子报表
(2)续签:
纸质备案表+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U盘里的电子报表(注;证明书、协议书、变更协议书、续订协议书复印处有售)
所有办理都需要U盘里的电子报表
(3)解除:
纸质备案表+
1,双方协商(36条(单位解除协议书+解除合同证明书)
2,个人辞职(37条(本人辞职申请+解除合同证明书)
注明;37条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
3,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8条第2项(单位情况
说明+解除合同证明书)
4,劳动者不符合录用(39条第1项单位处理决定+解除合同证明书)
5,劳动者违规(39条第2项(单位处理决定+解除合同证明书)
6,劳动者严重失职(39条第3项(单位处理决定+解除合同证明书)
7,劳动者被判刑(39条第6项(法院判决书+解除出合同证明书)
8,不能任工作(40条第2项(解除合同证明书+单位处理决定)
9.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41条2项(单位情况说明书+
解除合同证明书)
10.劳动合同期满---44第1项(终止合同证明书、填终止日期栏)
11.劳动者达到退休-—44条第2项(出具社保局同意退休审批
表+终止合同证明书、填终止日期栏)
12.劳动者死亡--44第3项(出具死亡证明+终止合同证明书、填
终止日期栏)
13.用人单位要注销---44第5项(先到国税或地税进行审批
+终止合同证明书、填终止日期栏)
备注:
具体的法律条款,可查《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注;合同不到期,一律填解除日期。
四种情形一律填终止日期。
篇二:
劳动合同备案说明
劳动合同备案说明
一、招收备案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每年交一次)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签订)
3、招收(转入)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4、招收(转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此表背面)
二、解除备案需提供:
1、招收(转入)职工花名册或者招收(转入)备案登记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
3、解除(终止)备案表一式三份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三份签名按手印4038756咨询电话:
篇三:
劳动合同备案
篇一:
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
携带材料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应当提供的信息:
1、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备案之日上一个月《社会保险申报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备案之日上一个月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或银行转帐记录(含节封面及凭证封面)复印件;
6、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
7、集体合同文本;
8、非标准工时制度批文(未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提供)。
二、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新招人员劳动用工备案
1、录用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4、初次备案时,携带一份单位员工花名册(附带一份电子档)。
(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三)劳动合同变更备案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四)劳动合同续延备案1、续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五)劳动关系转移备案
1、商调函原件或劳动关系转移证明;
2、与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拟调动人员在调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注:
1、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中,有一人签订三份,其中一份由备案单位留存;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填写合同注意事项:
1、20XX年3月起新泰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企业计时工资以及试用期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数额。
(1220元也不可用,须高于此数)。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计时工资的80%,例如:
月工资为20XX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无试用期可不填。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工作地点、工作标准也需填写(工作标准若有具体描述可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填“按单位规定”)。
4、合同期限的填写(例:
①合同期限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②合同期限为:
无固定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例: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生效)。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某项工作的完成时止)。
5、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审批。
6、合同生效日期及签订日期均需填写,生效日期不得在签订日期之前。
7、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劳动者也不得超过此年龄。
例如:
男1960年3月1日生从20XX年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到2020年2月28日篇三:
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流程图
附:
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流程图:
初次办理劳动合同登记流程
续订(变更)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篇四:
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
携带材料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应当提供的信息:
1、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备案之日上一个月《社会保险申报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备案之日上一个月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或银行转帐记录(含节封面及凭证封面)复印件;
6、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
7、集体合同文本;
8、非标准工时制度批文(未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提供)。
二、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新招人员劳动用工备案
1、录用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4、初次备案时,携带一份单位员工花名册(附带一份电子档)。
(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三)劳动合同变更备案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四)劳动合同续延备案
1、续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五)劳动关系转移备案
1、商调函原件或劳动关系转移证明;
2、与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拟调动人员在调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注:
1、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中,有一人签订三份,其中一份由备案单位留存;
2、备案需携带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电子档请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载,址为:
XX/。
篇五:
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填写合同注意事项:
1、20XX年3月起新泰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企业计时工资以及试用期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数额。
(1220元也不可用,须高于此数)。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计时工资的80%,例如:
月工资为20XX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无试用期可不填。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工作地点、工作标准也需填写(工作标准若有具体描述可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填“按单位规定”)。
4、合同期限的填写(例:
①合同期限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②合同期限为:
无固定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例: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生效)。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某项工作的完成时止)。
5、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审批。
6、合同生效日期及签订日期均需填写,生效日期不得在签订日期之前。
7、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劳动者也不得超过此年龄。
例如:
男1960年3月1日生从20XX年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到2020年2月28日
篇六: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政策问答一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政策问答一20XX-7-2113:
21:
45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系处阅读55次
1、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
制定《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4、《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答: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5、《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6、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7、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8、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9、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11、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12、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3、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劳动合同吗
答: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铁饭碗”“终身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但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5、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16、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关系
答: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段相互了解和双向选择的期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7、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怎么办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即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即可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义务。
18、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9、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1、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怎么办
答: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要求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将用人单位全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录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系统》数据库,并领取《劳动合同登记手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凭《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的登记备案手续。
经备案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要分别由企业和员工本人进行保管。
24、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携带哪些资料
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备案手续时,用人单位应持《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以下资料:
(1)、新录用员工(含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兵),须提供各级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的《录用合同制员工备案名册》或相关的分配安置手续;
(2)、工作调转,须提供《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审批表》和转出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3)、招用短期合同制(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员工,须提供各级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的《企事业单位招聘短期合同制员工备案名册》。
25、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携带哪些资
料
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登记备案手续时,用人单位应持《劳动合同登记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和以下资料:
(1)、员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员工本人的书面申请;
(2)、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3)、用人单位与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决定;
(4)、因工作调转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审批表》;
(5)、由于破产、转制、裁减人员等原因批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须提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备案函。
篇七:
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社会保险办事流程
江宁区企业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合同备案、
社会保险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1、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辖街道社会劳动保障所或各园区办证点办理,联系方式见反面。
(咨询电话:
52282914、522820XX、52282872):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④企业职工参保花名册;
⑤涉税帐号采集表(需银行盖章)。
⑥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表2、领取《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并将以上资料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自办理登记次月起征收社会保险费。
每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可以根据《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表》填报的单位码(社保登记证号最后五位)和密码,在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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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