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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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我县“13531”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目标导向、责任担当、问题意识,盯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聚焦突出问题、靶向解决问题、碰硬整治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党组、机关、下属单位各级责任主体,用1年以上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民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找并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以“温暖传万家、脱贫我先行”为民政扶贫主题,做到兜底保障到位、温暖关爱到位、造血帮扶到位、感恩教育到位、素质提升到位。
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成果。
三、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
“四个意识”方面。
1.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统揽和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坚持做到念兹在兹、唯此为大,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甘当“二传手”,工作浮在表面,仅仅满足于“层层转发”“安排部署”,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3.对脱贫攻坚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惯性思维,用常规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
4.对脱贫攻坚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松懈情绪和厌战心理,攻坚克难韧劲不足,认为时间到了,自然就能脱贫了。
5.对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行标准下的脱贫攻坚任务的责任感不强,存在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的现象,没有真正紧起来、动起来。
6.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行动不坚决,以打造亮点代替整体工作,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政策落实方面。
7.贯彻落实低保、特困政策、医疗救助、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不到位,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8.政策创新力度不够,没有充分整合资金、打捆使用项目。
9.用常规工作代替精准扶贫工作,用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将本地本部门想推动的项目“搭车”到脱贫攻坚中。
10.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制定笼统,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落实落地不够。
11.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成效不明显。
12.脱贫攻坚项目储备不充分,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库不健全。
13.对非贫困村资金、项目扶持力度不够。
14.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把矛盾和问题简单上交。
15.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沟通衔接不够、各自为政,协作不力、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匹配,脱贫攻坚合力不强。
16.对已出台政策落实到位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
17.“中国社会扶贫”推广应用力度不大,对接成功率不够高。
责任落实方面。
18.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同志工作脱离实际、不深入不扎实,以上率下示范到位不够。
19.具体负责单位、帮扶人员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工作推动力度不大。
20.不愿担当担责,“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习惯层层往上报,问题往上交,让上级决策,逃避责任。
21.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工作踢皮球,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22.讲成绩、吐苦水多,查问题、追责任少,工作失误讲客观影响多,找主观原因少,落实组织处理措施避重就轻。
精准识别方面。
23.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回头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24.以信息化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成效不明显,脱贫攻坚数据录入、标注、修改不及时、不准确,数据分析挖掘不深入、不充分,数据共享应用不主动、不到位。
25.数据资料随意调整变化,数据逻辑不严谨,行业部门信息系统与脱贫攻坚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
26.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缺乏逻辑性,群众对收入算账不认可。
27.家庭实际情况与系统数据、明白卡、帮扶手册不一致。
精准帮扶方面。
28.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不高,帮扶工作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到村到户“精准滴灌”不够。
29.帮扶措施千篇一律,与致贫原因、家庭实际情况不对应。
30.驻村工作组“驻村不住村”,工作流于形式,作用发挥欠佳。
31.群众对帮扶干部知晓度低,认可度不高。
32.扶贫产业发展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难落地,群众参与度不高,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
33.简单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慰问式帮扶”,应付检查搞“突击式帮扶”,在帮助持续增收上没下深功夫。
34.稳定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造血”功能不足,不注重扶贫成果持续巩固。
35.宣传教育不到位,帮扶工作“大包大揽”,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存在“等、靠、要”思想。
36.技能培训不到位,注重“输血”而忽视“造血”,贫困群众自主脱贫能力不强。
37.垒大户、堆盆景、造典型,搞形象工程、马路工程、政绩工程。
38.发挥部门优势不够,帮扶需求、规划、项目、资金对接不准。
干部能力素质方面。
39.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挂名走读”问题未杜绝。
40.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掌握政策不清,对政策理解不充分、不彻底,导致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地难。
41.基层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42.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评议形式化。
43.习惯搞行政命令,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强迫命令“一刀切”。
44.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用发挥不充分,村支两委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不深入。
45.“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打前站,村支两委“梭边边”。
46.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47.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灯,基层干部忙于应付,抓工作落实精力受到影响。
48.工作不重实效,偏重“材料美化”,热衷于打造“视觉扶贫”工程,“兵马未动经验先行”,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
49.工作大轰大擂,片面追求场面宏大,讲排场、重形式,不求实效。
50.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不坚持原则,优亲厚友。
51.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
52.搞层层陪同,违规接受超标准接待,收送土特产。
四、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
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重点督查阶段。
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于局监察室组建专项治理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整改提高阶段。
整改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在全县推广。
常态治理阶段。
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五、工作措施
加强学习培训。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强化脱贫攻坚是全县“头等大事”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治理重点。
把“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干部能力素质、资金项目使用监管、督查调研、精准退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
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施“细胞强健工程”,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配齐配强村支两委干部,注重能力素质培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二十一条措施》的通知,强化干部驻村管理,提升驻村干部能力水平,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逗硬考核奖惩,建设一支懂政策、会帮扶、作风强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减轻基层负担。
把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有机结合,认真落实省脱贫攻坚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资料清单删繁就简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持行业表册由行业部门自行填报,减少村级填报数量,减轻基层干部负担。
加强会议活动统筹把关,除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会议外,严格按照会议计划执行,一般不召开计划以外的会议;除确有必要单独开展的调查研究外,原则上应与每年3月、6月、9月的综合督导一并进行。
规范文件简报,严禁基层报送规定以外的文件报告和信息简报。
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提升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功能,实现部门间信息和数据共享共用,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为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
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四到县”制度,做好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建立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民政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抓,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各实施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推动突出问题逗硬整改,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真脱贫脱真贫。
严肃监督问责。
局监察室建立举报追查制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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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 开展 扶贫 领域 作风 问题 专项 治理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