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评选条件和管理暂行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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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评选条件和管理暂行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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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评选条件和管理暂行办
附件1:
《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评选条件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章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智能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水平,表彰工程设计中成绩突出的设计师,提升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队伍的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为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所设。
第三条由有关专家组成《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评选委员会,负责企业申报优秀设计师候选人的评选工作。
其日常工作由本会行业发展部负责。
第四条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会员单位工作,从事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并符合《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申报条件的设计师,均可由单位申报。
第五条《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每年度评选一次,名额总数为10名。
企业自愿申报,并负责对申报优秀设计师候选人签署推荐意见,向本会行业发展部申报,由《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评选委员会择优评选。
第六条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将在《智能建筑》杂志、中建协智能建筑分会网站()上公布。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从事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连续五年(含五年)以上担任工程设计的总设计负责人,申报时仍在从事设计工作;或者具有工程师职称,连续八年(含八年)以上担任工程设计的总设计负责人,申报时仍在从事设计工作;
三、近五年所完成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合格率达到100%,作为总设计负责人时负责的项目至少有三项工程设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含智能分会的优质工程、工程案例精选)奖项;
四、近五年内,在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没有出现严重错误;
五、在工程设计中执行各项设计标准,尤以能体现节能设计;
六、能够认真分析各种需求,在设计中充分体现创新性、实用性和高性价比,并得到用户的认可;
七、积极参加本会的各种软课题研究、标准制定以及行业调查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在《智能建筑》杂志发表两篇以上相关论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九、曾参加智能建筑相关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宣贯培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八条申报优秀设计师须填写《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申报表一式二份。
第九条由会员单位填写申报推荐意见后,连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本会行业发展部。
第四章评选组织和程序
第十条本会行业发展部对各会员单位推荐的优秀设计师候选人资料进行初审,并向评选委员会写出报告,由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选。
第十一条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评选结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荣誉证书。
第五章表彰奖励、处罚
第十二条评选符合条件的授予年度《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称号。
获奖者所在单位可给予获奖者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本会对获得优秀项设计师者将在《智能建筑》杂志、中建协智能建筑分会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十四条获得《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称号后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违规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示。
第十五条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如发现有欺骗、隐瞒事实行为,一经查实,视情况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2010年度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
候选人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印制
填表说明
请各申报单位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申报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候选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3、工程设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设计奖证书复印件;
4、证明申报候选人在获奖项目中是主要设计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验收报告、用户证明文件等);
5、申报候选人获奖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6、参加本会软课题、标准以及行业调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智能建筑》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2010年度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工程)候选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司名称
职务
职称
学历
电话
手机
邮箱
传真
邮编
地址
工作简历
主要工程设计业绩
工程获奖情况
参与软课题标准行业调查及论文情况
有无安全事故
单位推荐意见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签名:
年月日
智能分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申报单位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附件2:
《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产品)
评选条件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章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智能建筑相关产品的质量水平,加快行业产品自主开发步伐,表彰在产品设计研发工作中成绩突出人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为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所设。
第三条由有关专家组成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评选工作组,负责企业申报候选人的评选工作。
其日常工作由我会负责。
第四条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会员单位工作,负责智能建筑相关产品研发工作,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所研发的产品有产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产品的获奖证书,并符合“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申报条件的产品设计研发人员,均可由单位申报。
第五条“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每年度评选一次,名额总数为十名。
企业自愿申报,并负责对申报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签署推荐意见,向本会行业发展部申报,由智能建筑行业优秀产品设计师评选工作组择优评选。
第六条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将在《智能建筑》杂志、中建协智能建筑分会网站()上公布。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从事智能建筑相关产品设计,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连续担任产品设计研发工作五年以上,主持产品设计三年以上,申报时仍在从事该工作;
三、申报人员所负责研发的产品有产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产品的省部级获奖证书(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智能分会智能建筑优质产品奖等);
四、在所负责研发的产品中,在获奖工程中得到应用,运行稳定,有用户使用证明;
五、积极参加本会的各种软课题研究、标准制定以及行业调查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在《智能建筑》杂志发表两篇以上关于产品设计研发论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曾参加智能建筑相关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宣贯培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八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填写“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申报表一式二份。
第九条由委员单位填写申报推荐意见后,连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我会。
第四章评选组织和程序
第十条本会行业发展部对各会员单位推荐的选人资料进行初审,并向评选委员会写出报告,由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选。
第十一条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评选结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荣誉证书。
第五章表彰奖励、处罚
第十二条评选符合条件的授予年度“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称号。
获奖者所在单位可给予获奖者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本会对获得优秀产品师者将在《智能建筑》杂志、中建协智能建筑分会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十四条获得“智能建筑优秀设计师(产品)”称号后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违规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示。
第十五条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如发现有欺骗、隐瞒事实行为,一经查实,视情况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2010年度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产品)
候选人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印制
填表说明
请各申报单位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申报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候选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员所负责研发的产品有产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产品的省部级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证明申报候选人在产品研发中是主要设计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本会软课题、标准以及行业调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智能建筑》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2010年度智能建筑行业优秀设计师(产品)候选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司名称
职务
职称
学历
电话
手机
邮箱
传真
邮编
地址
工作简历
主要工程设计业绩
工程获奖情况
参与软课题标准行业调查及论文情况
有无安全事故
单位推荐意见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签名:
年月日
智能分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申报单位联系人:
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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