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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概述
电气安全概述
一、电气安全工作的任务
电气安全工作的任务:
(1)研究各种电气事故及其发生的机理、原因、规律、特点和防护措施。
(2)研究运用电气方法,即电气监测、电气检查和电气控制等方法来评价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解决生产中用电的安全问题。
二、电气安全工作的内容
(1)研究并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2)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电气安全技术,提高电气安全水平。
(3)制定并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
(4)建立并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5)开展有关电气安全思想和电气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
(6)分析事故实例,从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规律。
三、保证用电安全的基础要素
(1)电气绝缘。
保持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是保证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要素。
电气绝缘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过测量其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泄漏电流和介质损耗等参数来衡量。
(2)安全距离。
电气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不发生危险的安全可靠距离。
如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均应保持一定距离。
通常,在配电线路和变、配电装置附近工作时,应考虑线路安全距离,变、配电装置安全距离,检修安全距离和操作安全距离等。
(3)安全载流量。
导体的安全载流量,是指允许持续通过导体内部的电流量。
持续通过导体的电流如果超过安全载流量,导体的发热将超过允许值,导致绝缘损坏,甚至引起漏电和发生火灾。
因此,根据导体的安全载流量确定导体截面和选择设备是十分重要的。
(4)标志。
明显、准确、统一的标志是保证用电安全的重要因素。
标志一般有颜色标志、标示牌标志和型号标志等。
颜色标示表示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标示牌标志一般作为危险场所的标志;型号标志作为设备特殊结构的标志。
四、安全技术方面对电气设备基本要求
电气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由于电气设备的结构有缺陷,安装质量不佳,不能满足安全要求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大。
因此,为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在安全技术方面对电气设备有以下要求:
(1)对裸露于地面和人身容易触及的带电设备,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2)设备的带电部分与地面及其他带电部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易产生过电压的电力系统,应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器、保护间隙等过程电压保护装置。
(4)低压电力系统应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5)对各种高压用电设备应采取装设高压熔断器和断路器等不同类型的保护措施;对低压用电设备应采用相应的低电器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6)在电气设备的安装地点应设安全标志。
(7)根据某些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要求,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五、电气事故的分类及基本原因的分类
电气事故按发生灾害的形式,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按事故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按伤害的程度,可以分为死亡、重伤、轻伤三种。
如果按事故的基本原因,电气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1)触电事故。
人身触及带电体(或过分接近高压带电体)时,由于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触电事故是由于电流能量施于人体而造成的。
触电又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三种。
(2)雷电和静电事故。
局部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正、负电荷,在一定条件下将电荷的能量释放出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的其他事故。
雷击常可摧毁建筑物,伤及人、畜,还可能引起火灾;静电放电的最大威胁是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也可能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3)射频伤害。
电磁场的能量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亦即电磁场伤害。
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因吸收辐射能量,各器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从而引起各种疾病。
除高频电磁场外,超高压的高强度工频电磁场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4)电路故障。
电能在传递、分配、转换过程中,由于失去控制而造成的事故。
线路和设备故障不但威胁人身安全,而且也会严重损坏电气设备。
以上四种电气事故,以触电事故最为常见。
但无论哪种事故,都是由于各种类型的电流、电荷、电磁场的能量不适当释放或转移而造成的。
六、用电单位的电气事故分类
根据我国电气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用电单位的电气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1)用电单位影响系统事故。
当某一用电单位内部发生事故时,其他用电单位受牵连而突然断电或电力系统受影响而大量减负荷。
(2)全厂停电事故。
由于用电单位内部事故造成的全厂停电。
(3)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多指大工业企业(大用电户)的一次设备损坏,如受电主变压器以及变压器前的断路和避雷器等的损坏。
(4)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由于用电单位的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如绝缘损坏)等,造成人身触电,出现重伤或死亡事故。
七、用电单位发生电气事故的处理方法
(1)用电单位一旦发生人身触电伤亡或电气火灾,以及发生导致电力系统跳闸、高压供电的用户生产中断、一次用电设备损坏等重大电气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供电部门报告,并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以便供电部门组织人力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迅速恢复供电。
(2)事故发生后,用电单位和有关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出善后处理方案和采取防止再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供电部门和有关单位。
(3)对有人员触电死亡的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还应同时报告当地劳动部门和公安机关,以便共同调查处理。
八、对用电中的电气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时的分类统计
在用电电气事故的调查统计中,对事故原因要分类统计,以便有针对性地制订反事故措施。
对工业企业中日常发生的电气事故分类如下:
(1)误操作事故指操作人员违反规程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2)设备维修不善事故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过失或管理制度不严造成设备维修不善而引起的事故。
(3)设备制造不良或选择不当事故指由于电气设备选择不当或设备有先天缺陷而造成的事故。
如选用的设备不能胜任所担负的负载或与使用环境不符,产品质量不合格,选用了已淘汰的产品或有先天工艺缺陷的产品等。
(4)外力破坏事故外力对电气设备的破坏,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
自然因素如落雷、飓风、大雾等自然气候引起的事故;人为因素如汽车撞断电杆、构筑物倒砸线路等事故。
此外,操作维修时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也属于这类事故。
九、电工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当一名合格电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2)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实发性昏厥及其他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3)熟悉电气安全规程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4)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相应的电工作业安全技术、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已取得《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证》,并经定期复审合格,才能从事允许作业类范围内的电工工作。
十、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的职责
在电气安全方面电工作业人员应熟记并自觉地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无证不准上岗操作;如果发现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
(2)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对管辖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
(4)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规定的表格。
(5)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
(6)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十一、“三电”
所谓“三电”,就是指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
计划用电,就是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下,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的原则,对各用电地区、用电单位实行有计划的电力分配。
由于我国能源开发相对不足,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内都将处于缺电状态,尤其在水电丰枯期和昼夜负荷不均衡的情况下,为保证发、供、用电平衡,以及保证电网能安全经济地运行,必须实行计划用电。
节约用电,就是要在用电中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采取各种有效的节电措施,降低电能消耗,减少浪费,提高电能的使用效率。
安全用电,就是在用电中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加强设备维护,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杜绝各种电气事故。
安全用电是“三电”中重要的一环,只有做到安全用电,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和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十二、安全色分类及其含义和用途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通常用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
为了引人注目,安全色常采用较鲜艳的颜色,并反衬以对比色,使之更加醒目。
国标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和用途见表7—1。
见表
表7—1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
对比色为黑白两种颜色,如安全色需要使用对比色时,应按表7—2的规定使用。
见表
表7—2对比色
十三、国标对安全标志的规定
国标GB2894—82规定,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合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必须遵守的意思;提示标志的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十四、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
安全标志有以下几项基本要求
(1)简明扼要,醒目清晰,并有一定的科学性,以便于识别、记忆和管理。
为了体现安全生产的严肃性,标志所用文字最好是正楷字。
(2)应编制统一的电气设备标志方案。
供电调度部门管辖的电气系统,其设备的标志方案应送供电调度部门审查备案或由该部门制定标志。
(3)为了防止发生错误,开关等电气设备既要有电气设备名称,又要有编号。
(4)编号和名称不得重复。
十五、电气设备上设标志的意义
在电气设备上设标志,有以下几种原因:
(1)厂矿企业的电气设备一般都很复杂,若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志和统一的编号,难以识别和不便管理。
(2)在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不完备的条件下,若电气设备上没有鲜明的标志,在操作和维护检修时容易发生差错。
(3)用电话指挥或联系操作事项,由于发令人和受令人的口音不同,加上电话容易失真,如果仅用一个编号,在发受操作令时往往听错电气设备的编号。
电气设备上有了标志,就可以提醒作业人员时刻注意遵守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并帮助他们迅速清楚地判别情况。
所以,在电气设备上设标志,是保护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一项提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十六、绝缘的概念及绝缘材料应具有的性能
所谓绝缘,就是用绝缘物质和材料把带电体包括并封闭起来,以隔离带电体或不同电位的导体,使电流按一定的通路流通。
良好的绝缘是保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也防止电气事故的重要措施。
通常,在电工技术上将电阻系数大于1×10<sup>9</sup>欧·厘米的物质所构成的材料为绝缘材料。
一般要求绝缘材料具有以下性能:
(1)良好的介电性能,较高的绝缘电阻和耐压强度。
(2)不发生漏电、爬电或击穿等事故。
(3)耐热性能好,在长期受热状态下性能无显著变化。
(4)良好的导热、耐潮和防霉性能。
(5)较高的机械强度,且便于工艺加工。
十七、划分工频交流电高压和低压的标准
划分工频交流电高压和低压的标准是:
凡对地电压大小500伏者称为高压。
如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330千伏和500千伏等。
凡对地电压为500伏及以下者称为低压。
如220/380伏和127/220伏等。
此外,也有以1千伏为界限的:
额业电压在1千伏以上称为高压,额定电压为1千伏及以下称为低压(原苏联采用这一划分标准)。
两种标准相比,各有不同特点。
我国习惯上仍以1千伏为划分界限。
尤其是近年来在矿山采用660伏作为低压配电电压以后,以此划分较为合理。
十八、安全电压(或安全特低电压)的标准
所谓安全电压,是指为了防止触电事故而由特定电源供电时所采用的电压系列。
这个电压系列的上限值,即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的电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超过交流(50~500赫)有效值50伏。
我国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伏。
当电气设备采用的电压超过安全电压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IEC标准规定,在通常状况下,接触电压上限值为交流50伏或无波纹直流120伏。
在特殊状况下,接触电压上限值为交流25伏或无波纹直流60伏。
为了确定安全接触电压,要考虑人体阻抗值。
通常,应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一是人体内最可能的电流通路;二是环境条件,主要是指是否存在水分和人体与地是否接触良好。
十九、安全电压的特定供电电源
所谓安全电压的特定供电电源,就是采用安全电压的用电设备,必须由特定电源供电。
特定电源包括独立电源和安全隔离变压器。
独立电源,是指与安全隔离变压器的安全性能相当的绕线型发电机,以及与高压电力系统无关的柴(汽)油发电机和化学电池等。
安全隔离变压器通常具有装在同一铁芯上的两个相对独立的线圈,因此,即使发生高压击穿事故,也是一次线圈与铁芯形成短路,在一次线圈与二次线圈之间不会发生直接击穿。
为了预防万一,安全隔离变压器的铁芯(或隔离层)必须接地,或者采用击穿保险器等来防止高电压窜入。
通常,自耦变压器、分压器和半导体装置等,都由较高电压的系统供电,它们的输出回路只能看作是输入回路的延伸,因此,三者都不能作为安全电压的供电电源。
二十、安全电压电路必须具备的条件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采用安全电压时,要求安全电压电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除采用独立电源外,其他安全电压供电电源的输入电路和输出电路必须实行电气上的隔离。
(2)工作在安全电压下的电路,必须与其他电气系统和无关的任何可导电部分实行电气上隔离,亦即安全电压电路是相对独立的,应保持“悬浮”状态,不允许接地(不得与大地、中性线或零线、水管、暖气管道、设备的机壳和保护线等相连接)。
但安全隔离变压器的铁芯(屏蔽或隔离层)应该接地。
(3)当采用24伏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不允许有人体可以触及的裸露带电体。
(4)电路所用的部件和导线的绝缘等级至少应为250伏;安全电压用的插头,应不能插入较高电压的插座(如220伏的插座)。
二十一、功能特低电压电路的概念及应采取的补充保护措施。
1.所谓功能特低电压电路,就是指采用一般变压器或自耦变压器作为供电电源,而不是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为供电电源。
另外,将电路的一端接地或将机身接地,虽然电压低到安全电压(即使只有6伏),但实际上已不属于安全电压电路。
因此,必须采取其他补充保护措施,才能保证安全。
2.目前,不少厂矿企业存在这种“功能特低电压电路”,这是发生触电事故的隐患,建议采取以下补充保护措施:
(1)若有条件,将上述变压器更换为专用的安全隔离变压器。
(2)若一时无条件更换,可使电路保持原状,原来一端接地的仍继续接地,但应加强电路的绝缘(按初级电压的绝缘等级考虑)。
此外,要经常检查变压器的绝缘程度,以防止绝缘击穿。
同时,作业人员要提高警惕,避免触及不接地的一端。
二十二、断路和短路的区别
所谓断路,就是闭合电路的某一部分断开,电流不能导通的状态,也称为断路状态。
发生断路后,电气设备便不能工作,运行中的设备陷于停顿状态或异常状态。
所谓短路,就是由电源通向用电设备(也称负载)的导线不经过负载(或负载为零)而相互直接连通的状态,也称为短路状态。
短路的危害是:
短路所产生的短路电流远远超过导线和设备所允许的电流限度,结果造成电气设备过热或烧毁,甚至引起火灾。
此外,短路电流还产生很大的电动力,可能导致设备严重损坏。
所以,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装设保护装置,以防止发生短路或限制短路造成破坏。
二十三、过载
所谓过载,就是实际负荷电流大于线路或设备的额定电流,过载会造成线路和设备的温度过高、绝缘加速老化、使用寿命缩短,如果长时间过载,会造成设备损坏,甚至引起火灾和爆炸等重大事故。
所谓低电压或电压过低,就是线路电压低于设备额定电压。
电气设备长时间低电压运行,不仅使供电线路的电能损失增加,照明灯光暗淡或不能点燃,电机的出力和效率降低或不能起动而且也会引起过电流而造成电机过热甚至烧毁。
二十四、电气线路的高压线路和低压线路的区别
通常,高压线路,是指3~10千伏线路;低压线路,是指220/380伏线路。
电工人员清楚地辨别高、低压线路,在电工作业中可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辨别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高、低压线路分开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观察绝缘瓷瓶。
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一般为茶褐色)或瓷横担绝缘子(一般为白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但为白色,具体积较小。
(4)观看导线的去向。
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其分支线是引起变压器高压侧或引向油断路器等设备;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高压线路只有三根导线,低压线路一般有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导线。
二十五、发生异常停电事故的原因
发生异常停电事故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四种:
(1)人员过失。
错误决定、错误设计、错误调试、错误调度、错误操作而造成意外停电。
(2)设备缺陷。
制造不良、选用不当、维护不善、常年失修、巡视疏忽,由于存在上述缺陷而发展为故障引起突然停电。
(3)自然灾害。
由于水灾、火灾、雨雪、风暴、雷害、覆冰、地震等原因,造成线路、设备损坏而突然停电。
(4)外力破坏。
如汽车、起重机撞杆,船桅碰线,金属物体飘抛到导线上,天线倒在导线上,建筑脚手板架碰线,开山劈石砸断导线,烟囱倒在导线上,打桩、筑路损坏电力电缆,用弹弓或枪打鸟打碎瓷瓶等外来原因,造成线路发生故障,引起突然停电。
二十六、企业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电气设备从新到旧,从开始使用到寿命终止这一过程的长短,除与产品设计、制造质量、安装施工和使用方法有关之外,还与是否经常检查和精心维护保养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检查维护对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为一台好端端的设备,即使制造、安装的质量都很高,投入运行后,如果不经常检查测试,就不能及时发现运行中的缺陷,设备带“病”运行,很快就会损坏,引起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从而也缩短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如果对设备经常进行精心的维护保养,发现隐患立即予以消除,就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从而能延长其使用寿命。
所以,在电气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必须经常对其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企业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最好每季度进行一次,特别要注意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陷患。
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章制度是否齐全。
(2)车间、工段、班组负责电气工作的人员是否落实。
(3)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包括:
绝缘是否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裸露带电部分有无防护装置;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的电压是否为安全电压,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灭火器材(用于电气起火的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室内外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对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并作必要的记录。
(5)对新安装的设备,特别是自制设备的验收工作要坚持原则,一丝不苟。
(6)起重、运输工具与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7)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测试其绝缘电阻;对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对变压器油、安全用具、避雷器和其他保护电器,也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试验。
二十七、电气设备检修完毕之后,在送电前应进行的工作及送电时要注意的事项
电气设备检修完毕之后,不可立即接通电源。
在送电前必须进行以下工作:
(1)仔细检查现场所使用的工具、杂物等是否遗落在设备上和设备周围,标志牌是否取下。
(2)拆除携带型接地线(临时接地线)、检修时所设的临时遮栏和护罩等。
(3)拆除开关或刀闸操作手柄上的锁,检查开头或刀闸是否处于断开位置,关上固定遮栏的门并上锁。
(4)所检修的设备,其接线是否正确;检修中暂时拆除的导线或端子等是否恢复。
(5)接地(接零)保护线是否接好;导线接头的绝缘是否包缠好。
(6)导线端头与设备零件或外壳是否相碰;连接和压紧螺丝是否紧固。
(7)所检修的设备安置是否稳妥牢固;设备上的污泥是否清除。
(8)办理安全工作票终结手续。
只有完成上述工作之后,确认无差错,待工作人员离开设备,才可送电。
送电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做好万一发生故障的准备,即手握电源开头,合上开关后观察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如冒烟、异常声响、火花、电弧等),是否闻到焦味。
(2)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拉断电源,查找原因。
(3)若无异常现象,应使用试电笔测试设备外壳是否漏电(在开关开和闭两种状态下分别进行测试)。
二十八、禁止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作业的规定
一般来说,供电部门使线路停电进行的清扫或检修等工作,都需要事先得到调度所的批准,对其停、送电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且是通过正式的联系而执行的。
如果用户借供电部门停电检修线路的机会,在自己不能控制的线路或电气设备(如与供电部门衔接的第一个隔离开关及其引线)上进行清扫或检修作业,是极其危险的。
因为供电部门调度所的调度员并不知道供电系统中还有用户也在进行检修工作。
一般情况下,他只考虑供电部门的检修任务,如果在计划停电时间内提前完成任务,就可能提前送电。
所以,用户要考虑线路随时都有来电的可能。
针对这种情况,《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明文规定:
“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和挂临时接地线。
”
二十九、电气设备过热的原因及危险
电气设备过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短路。
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一般增加几倍至几十倍,急剧产生大量热能,这些热量可使导体的绝缘立即烧穿;如果热能传到周围的可燃物,可引起燃烧。
发生短路的原因是设备的绝缘老化或受高温、潮温、腐蚀作用而失去绝缘能力,或者在电气设备的安装中绝缘受到机械损伤。
此外,雷击过电压击穿绝缘以及接线错误、碰壳等都可能造成短路故障。
(2)过载。
设计时选用导线和设备不合理或载流超过额定值,都会引起设备过载发热。
(3)接触不良。
导线接头连接不牢、活动触头接触不良、铜铝接头电解腐蚀都会导致过热。
(4)铁芯发热。
变压器和电动机等设备的绝缘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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