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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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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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自身对安全施工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通过检查,还可以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推广,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1.1、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分项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普查,各施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检查;凡与安全有关的问题均属检查内容;项目经理部检查由总工程师主持,安质环保部牵头,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派员参加,各分项相关作业队必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专项及重点安全检查;各分项安全检查由各分项技术负责人主持,相关作业队参加。
1.2、不定期安全检查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专职的安全工程师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易燃易爆品的保管及使用、大型吊装设备作业、混凝土浇注、张拉、防火、防触电、防倒塌、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1.3、专项安全检查
对钢筋加工吊装、混凝土浇注、钢绞线张拉等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检查由安质环保部门主持,有关部门参加。
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由安质部门确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期复查。
1.4、群众性安全检查
各分项经常发动所有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是: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劳动纪律、事故隐患及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给各分项负责人汇报。
1.5、安全检查表
各种安全检查在检查前均要列出安全自查项目(采用检查表的形式),检查必须认真仔细并做好记录,防止走过场。
对查出的问题一是立即整改,二是限期整改,三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复查,对复查仍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领导要追究责任。
1.6、项目部对项目各分项及各分项的检查进行月、季评比,并进行奖罚兑现。
1.7、检查汇报
各级对安全检查情况均要按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上报资料要简明扼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处理结果和要求上级协助解决的问题。
1.8、各级安质部门要建立安全台帐。
在安全检查中,安全管理台帐作为一项检查内容。
1.9、各施工班组要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责任,逐级负责。
第二节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闭环管理制度
2.1、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职责。
2.2、将检查过程中实际存在的生产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向责任单位反馈,以便及时分析,制定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促进整改。
2.3、对提出整改要求的问题实行跟踪监督落实,并进行复查签认,使问题得到有效完善处理。
2.4、经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由监理或上级指出的安全问题,记录在案,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限时结束后进行复查,使每一个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对严重问题组织进行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专门的整改措施,并落实。
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建立安全检查记录薄和安全问题跟踪台帐,将发现的问题,监理上级单位指出的问题,记录在案,处理措施及处理人和复查结果等按时间顺序登记入台帐。
第三节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项目部铁道部《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铁办[2007]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梁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检查评比考核办法(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第六章)。
3.1、“三检”安全制度
施工过程中做到同工种之间自我检查,同工序之间互相检查,同工序之间互相检查,同工序上下班之间、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交接检查,并收集检查记录,由分项安全管理人员统一上报项目部安质部。
项目部安质部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3.2、“三工”安全检查制度
3.2.1、开前安全准备检查
各分项、工序作业前,需进行施工准备情况的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3.2.2、工中安全作业检查
施工作业开始时,按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范》,各纠正不良操作方法,控制工程的安全标准。
记录、整理安全问题记录。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施工安全问题进行报告、处理。
3.2.3、工后安全交接检查
本项工序作业完成后,班组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配合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安全评定、工程验收等工作。
第四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1、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上级领导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必须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
4.4、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职责,使职工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防火措施、灭火及报警方法,将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4.5、施工现场必须按参加施工总人数的15%的比例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每次培训应做好文字记录。
4.6、新职工、外来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防火知识、防火安全教育,并做好签证登记。
4.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及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4.8、严禁生火和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4.9、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和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
4.10、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使用时应做好防火措施;仓内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
4.11、动火时要做到“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12、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五节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5.1、制定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在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车辆运输运行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风水管路安装及维护作业制度;各种机械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措施;各种安全标志的规定及维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作业制度;起重作业安全作业制度。
5.2、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工程材料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完备,风水管道、供电线路要畅通、架设正确。
施工现场紧张有序,施工工序有条不紊。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3、加强班组建设。
选好班组长、安全员,执行“三工、三检”和安全互检,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4、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第六节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施工安全知识、交通法规等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6.2、及时保养车辆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司机要持证上岗,不得酒后开车,严禁上班时间饮酒。
长途运输必须配备二名司机。
6.3、配齐与使用的机械车辆配套的操作、保养人员,确保在突击施工高峰时,不疲劳作业,杜绝因疲劳连续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
6.4、要文明行车,礼让三先,不开赌气车,不得超速行驶,遇有交叉路口要一看二慢三通过,确保行车安全。
6.5、要按规定吨位运输,决不能超载、超高,杜绝一切不安全苗头。
6.6、运输建筑材料时一定要对货物进行掩盖和防护,以免出现不安全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
6.7、现场道路要平整、坚实,保证畅通。
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3-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
第七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7.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7.2、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专业人员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7.3、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需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
7.4、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线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7.5、室内配电盘、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6、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配电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7.7、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套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7.8、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要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7.9、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得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
7.10、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7.11、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电器。
7.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必须进行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第八节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8.1、为保证各特殊工种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每个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工人不得从事该工种的上岗。
8.2、在各工种施工场地,挂立各特殊工种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牌。
8.3、各通用特殊工种主要包括钢筋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司机、拌和站操作工、提梁机、架桥机等大型设备操作工。
8.4、操作须知牌内容主要包括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①机械的开、停操作、装卸、运载以及紧急事故处理的安全操作方法;②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及日常养护须知。
8.5、专门作业的安全规程,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气瓶、液化气体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等充装、使用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液体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提梁机、运梁车、架梁机安全技术规程等。
第九节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1、安全奖罚制度是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关心职工劳动安全和人身安全、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严重、职工违章违纪,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经济罚款,对重大责任事故者给予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9.2、奖励
9.2.1、各分项所在工程期内,实现年安全管理总目标的单位,项目部一次性发给单位安全生产奖10000元,并给予通报表扬;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分项由于抢险及时能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经项目部现场考核后,发给各分项安全生产奖3000~5000元。
安全生产奖兑现后其中30%奖给各分项主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其余70%奖给职工。
9.2.2、对责任心强,在工作中经过排查,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的个人,项目部视情节给予1000~2000元奖励。
9.2.3、惩罚
a.发生一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各分项,除承担集团公司、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全部罚款外,项目部还将对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其中各分项主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承担罚款的30%~50%。
b.对造成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各分项,除承担上级全部罚款外,项目部还将对其处以10000~20000元的罚款,其中各分项主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承担罚款的10%~30%。
c.发生重大交通(含施工便道及现场)责任事故的分项,除承担集团公司、上级和地方交管部门的全部罚款外,项目部还将对其处以10000~20000元的罚款,其中各分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负责人承担罚款的30%。
d.发生一般交通(含施工便道及现场)责任事故的各分项,除承担集团公司、上级和地方交管部门的全部罚款外,项目部还将对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其中各分项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承担罚款的15%。
e.发生其他如火灾、用电、防汛、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单位,项目部将视情节对各分项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做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9.2.4、综合检查奖罚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优质、快速完成本梁场的施工任务,对各分项实行综合检查评比活动,现将评比标准做以下规定。
a.项目部对各分项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评选的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对倒数第一名罚款5000元,对倒数第二名罚款2000元,对倒数第三名罚款1000元。
b.连续2个季度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分项作业队,做清除出场的处罚。
c.连续2个季度被评为第一名的分项,年终奖励2万元。
第十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技能的制度。
10.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才能使广大职工掌握更多有效的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0.2、分析许多施工中的安全事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够,这些都是没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后果。
10.3、三新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单位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级或分子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公司级或分子公司级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部级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级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
a.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各分项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文明生产;施工过程基本情况,包括环境、特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危险源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c.班组级,掌握施工生产的工作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性能和作用;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本工种事故案例,易发事故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三级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10.4、施工生产中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0.4、施工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10.5、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6、施工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征,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7、项目部定期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对梁场的广大管理人员、职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一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1.1、项目部对从事电气焊、起重作业、大型模板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1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11.3、项目部安质部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专门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充分掌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4、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无证上岗作业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
11.5、特种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统一要求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作业指导。
11.6、项目部安质部对上岗作业的特种人员实行安全交底制度,有效规范特种人员安全操作。
第十二节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2.1、经常同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防范工作,并准备好防洪所需的材料、设备。
12.2、雨季前,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道路及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12.3、在进入雨季时,要派专人进行原材料存放点、排水管道、电线的检查,对拌和站料仓、钢筋存放点是否漏雨、场内管道的排水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暴风雨后,立即对构筑物、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及时修复。
12.4、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按规范要求安装和架设,不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所有电线采用架杆挂线,作到电线不随意布设,所有电闸箱有门有锁并加设防雨罩、设危险标志。
12.5、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排水,模板内有积水时应及时抽出;雨季施工工地注意现场防滑及高处作业的安全,并要采取具体措施;雨季到来之前,要做好各作业部位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要严防触电、倒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2.6、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闸箱的防雨措施要落实,电气设备应放在较高的干燥处。
电闸箱要有防雨盖,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雨季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各种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有损坏的要及时调换,包好。
12.7、雨季到来之前,布料杆、提梁机、龙门吊以及高层金属架应做好防雷装置并经常进行检查;大雨后,要认真检查布料杆、提梁机、龙门吊等高大临时设施的地基。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雨天不宜进行现场的露天焊接作业。
第十三节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13.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2、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
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13.3、凡2m以上悬空、陡坡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13.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13.5、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13.6、具体要求如下:
a.高处作业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定期作荷载、冲击试验。
b.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硬底鞋、易滑鞋上班。
禁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c.从事架子、起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必须持证上岗。
d.高处作业面上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材料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料具应安全可靠,严禁抛掷,禁止重叠施工。
e.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注意防止其它部分坍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模板时必须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
f.夜间作业保持良好照明,作业部位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
g.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钢丝绳等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第十四节机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4.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14.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装置,及监测、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4.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除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行。
14.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作业。
14.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严禁酒后操作。
14.6、进行工作二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4.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4.8、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4.9、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14.10、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第十五节医疗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5.1、广泛开展伤害自救、饮食卫生和常见病的知识宣传与健康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病意识,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15.2、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援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开展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卫生应急演练,保证卫生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15.3、人群集中场所,要落实专人负责,消除卫生保障工作“死角”,为参加施工的人员提供卫生保障,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15.4、做好施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如禽流感、鼠疫、霍乱、炭疽、疟疾等)、重大食物中毒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
第十六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6.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洪、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规定的要求,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配间、停车场等设施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部署。
16.2、施工场区内的地坪、道路、轨道、仓库、加工场、料仓等地四周均采用砂浆或碎石混凝土进行场地硬化。
危险地点悬挂警示灯或警告牌,有人经过的坑、预留孔洞设防护围栏和明显的红灯警示,防止车辆、行人坠落坑、洞内,造成伤害事故。
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大幅安全标语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牌。
16.3、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结合工程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安全防护规程袖珍手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印刷分发全体职工。
16.4、现场实行安全主任负责制,具体制定各项安全施工规则,检查安全施工执行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防护手册,并进行安全作业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准进入施工作业面。
16.5、重视业主和设计单位提供的水文和气象资料,根据气象特点制定防洪预案送监理批准,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工程和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立即按防洪预案实施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以确保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
16.6、定期举行安全会议,适时分析安全形势,指定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各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16.7、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安全监督岗,实行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
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生产安全负全责。
发现紧急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工程结构安全。
16.8、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池和配备足够的消防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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