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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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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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合同
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完成甲方承建的施工任务,经过甲方项目部研究决定将本工程总承包施工中的劳务分包给乙方。
为了更好地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结构特征:
1、楼工程,共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层的结构;基础为基础。
所有工程的结构和具体布局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
1.4总包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GB50300-2001G各项《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二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2.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中(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的模板分项工程所需材料的装卸车(外购材料装车除外);现场材料的二次倒运;组拼模板就位、安装、加固等;模板支架的搭设、拆除;砼浇筑后模板的拆除、清理、隔离剂及模板油购买及涂刷等用工,模板完工清理归类退场。
木模板宽度超过20㎝以上全部利用,板缝单双面胶的购置与粘贴,结构留洞;工作面楼层及模板堆放场地的清理;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措施等用工及乙方工器具购置和辅材购
第三条质量标准、工期要求
3.1质量标准:
乙方完成的所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达到一次验收合格,并达到清水混凝土要求。
3.2工期要求:
自基础砼垫层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总工期日历天。
乙方必须在甲方施工进度进计划控制周期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其它工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4.1本工程基础、主体施工甲方提供主要材料有:
支模用各种模板、木方和支撑设施材料,各种架子、平台搭设设施材料,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甲方提供施工主要机械有:
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甲方提供临建设施有:
办公用房,部分宿舍和架子床、床板;甲方提供临电设施有:
施工临电引接至第三级配电箱,负责供应施工用电用水。
4.2除4.1条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设施周转材料、主要施工机械、临建临电设施、施工用电用水外,其余辅材、机械、小型工具、低值易耗品由乙方提供,并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施周转材料、机械(除塔吊),乙方负责装卸车,保管,其费用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第五条分包方式:
5.1分包方式:
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除甲方已提供施工机械外)、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
第六条承包单价:
6.1承包工程量计算:
本工程承包工程量按2004消耗量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
6.2承包单价:
按以上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
(元/平米)。
大写:
。
①.以上单价为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外租生活用房(含生活用电)的综合价格。
②.本工程承包单价,是满足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管理,达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完成合格产品的包干价。
单价内均已包含为完成该工程基础、主体,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管理费、辅材费、机械费(甲方提供以外机械)、架子费、文明工地费、其它费、工具费、低值易耗费、工人社会保险费、劳保用品费、二次转运用工,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发生的分包工程以外的零星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不可预见费等,所有涉及本工程所发生的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的交叉作业,甲方、监理中间检查验收而影响工作的费用,也均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其它分包单位要求增补费用或签工。
6.3各分项承包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如下:
6.3.1模板分项:
包括模板、木方(半成品)的制作(旧模板、木方清理刨平)、安装(刷隔离剂、木模崁缝、模板加固、预留洞的预留、止水带的安放、定位筋(定位撑)的制安、螺杆孔洞的封堵)、拆除和支模相配套的支撑架子的搭拆。
剪力墙内支撑最下面一道用钢筋定位,其它全部用预制混凝土块做支撑控制墙截面尺寸。
还包括现场清理和支模材料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和模板木方支撑拆除后的模板清理、拔钉子、刷油保养、按指定地点分类整理码放归堆等至完成模板制、安、拆所需的全部工作。
乙方负责提供制安模板所需的小型工具和木工机械,负责木工机械、操作台的就位安装和完工后的拆除。
除此之外模板承包单价中还包括了支模用的辅材(胶带、隔离剂,铁钉、铁丝)和木工机械(电锯、电钻、砂轮切割机、打磨机、钻头)费用。
乙方负责模板、木方、支撑、扣件、顶丝、卡具等所有支模所需设施材料的现场卸料归库工作,同时还负责模板、木方、支撑材、扣件、卡具等设施材料的出场装车与归还工作。
此项工作也已包含在模板承包单价内。
6.3.2小型工具:
包括水平尺、线坠、线绳、墨汁、墨斗、粉笔、红蓝笔、水平管、切割机、切割片、手提电锯、角磨机、锯子、手提电钻、电锤、卷尺、、扫帚、安全帽、临电接线工具等全部作业工具。
6.3.3二次转运:
包括材料、周转材料进场卸车、退场装车、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场地堆码以及根据现场需要进行的其他转运工作。
第七条双方责任义务:
7.1甲方责任与义务:
7.1.1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1.2甲方负责设计图纸、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1.3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帮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使乙方顺利实施工程施工。
7.1.4对施工质量、工作标准、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处罚;对违反施工管理、未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7.1.5定期组织召开每周施工现场例会,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协调各施工队伍间关系,处理设计施工技术问题。
7.1.6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
7.1.7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核实与支付、办理完工结算。
7.1.8甲方负责供应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主要材料,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施工设施材料,安全设施材料,提供施工用电、用水。
7.1.9甲方应负责其他进场分包单位与乙方的关系协调工作。
7.2乙方责任与义务:
7.2.1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2依据乙方承包范围和工程特点,本工程乙方应配备木工工长名,木工人。
并保证农忙期间操作工人不少于人,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雇用第三方解决农忙期间劳动力不足问题,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7.2.3乙方在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项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劳动力计划落实,做好各道工序紧密衔接安排。
乙方编制的各项材料计划单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同时乙方必须按甲方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及时配备承包价格所包含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各种辅材、低值易耗和小型机具工具,以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要求。
7.2.4乙方严格遵守《劳动法》、《未成年保护法》选派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7.2.5乙方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达不到甲方要求(如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6乙方不得使用无手续人员,工程施工中不得频繁更换施工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7.2.7施工作业人员不准带小孩和家属进入施工现场。
7.2.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2.9在施工中,乙方按照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7.2.10在施工中,乙方应合理使用工程材料,注意原材料节约;模板木方、钢管材料不得随意乱锯,落地材料及时清理回收利用;甲供材料不得超过规定消耗率,超用材料按照甲方材料采购价+管理费由乙方承担赔偿。
7.2.11在施工中,乙方按时提交报表(材料计划),配合甲方组织基础、主体质量验收。
7.2.12乙方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得在工地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
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7.2.13乙方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材料管理
8.1设施材料消耗量管理:
对钢管、撑杆、扣件、三型卡、丝杠、步步紧及多层板(或竹胶板)等设施料进场后乙方必须派人与甲方物资人员清点核对,乙方负责监督、保管和使用,对于这些材料的出场必须由乙方现场代表或负责人和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场。
承包工程项目结束后,乙方与甲方物资人员清点核对数量办理相关手续,对现场在用钢管、扣件等逐项清点数量,移交给甲方,若不办理移交,则须无条件认可丢失数量,并处以10倍的丢失数量扣款,甲方根据移交乙方数量减去交回的数量,结果如超出损耗规定,超出部分根据实际费用全额扣除。
允许:
螺帽、扣件、三型卡、步步紧丢失%,损坏%,钢管、对拉螺杆不计损耗。
(若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赏)
8.2木模及木方:
施工中不得大材小用,任意割据,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控制量进行控制。
第九条施工验收
9.1分包人所完成的分项产品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施工完毕,应通知工程承包人(甲方)验收。
9.2在检查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无偿返修,直到合格,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对于验收虽然合格,但未达到砼清水混凝土标准,仍需通过后期抹灰来弥补,或楼地面整体不平已形成事实,影响后期装饰工料,诸如此类影响后期装饰工料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结算与付款:
10.1工程量结算方式:
10.1.1本工程劳务陕西省2004消耗量定额规则规定建筑面积计算。
其承包单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10.1.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单项工程量增减,只是单项构件工程量发生变化,而建筑面积不发生变化,不论主体结构单项工程量增减如何变化,不再另计费用。
10.1.3由于施工中间已完成部分单项构件半成品,而发生设计变更导使返工的情况发生,则依据建设单位的签证确认情况予以酌情考虑。
10.1.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返工或变更均不予计算。
相反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由于返工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1.5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已包含的零星用工不再单独计价。
10.1.6结算方式:
结算价=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各种奖罚费用+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10.2付款方式及保修:
10.2.1根据工程进度,结合甲方实际进度款情况,按所完成的工程量预借工程款,待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结账,并付至总承包价的95%,待甲方与业主交付后结算回工程款后一次性付清所欠的工程款。
第十一条责任事故、事故处理
11.1由于乙方原因和责任所造成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国家相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
11.2乙方在施工中,平时自始至终保持文明施工氛围,物料堆放整齐,现场清洁、围护设施符合规定。
如中间检查需要突击整理,所发生的清理、整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主要材料节超约定如下:
11.6.1钢管、支模顶撑设施材料,乙方不得随意割据,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乙方在施工中承担看护责任,由于乙方不看护或看护不严,造成丢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6.2扣件、螺丝螺帽、三型卡、步步紧材料,乙方严格检查进场时的质量,如进场时发现损坏可以拒绝接收,如归还量>接收量+允许丢失+规定损耗,超出部分按租赁单位赔偿价从工程款中扣除。
11.6.3木模、木方材料,乙方必须做到材料合理利用,支模前刷油、严禁大材小用,长料短剧,更不得随意割据,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模板拆除时,不得乱撬乱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模板转层使用时,一要清理,二要刷油,三要上下层归位,由于工序不到,野蛮施工,造成模板周转次数减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模板周转次数在施工前由项目部与乙方根据材质确定。
11.4在施工现场,严禁点火取暖,发现点火取暖一次罚款1000元。
第十二条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付清价款后失效。
13.3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解决。
13.4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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