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岗位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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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岗位操作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凿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片帮冒顶、盲炮残炮、炮烟中毒、粉尘、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工具的缺陷、风管脱落、风管爆裂、钎杆折断、透水、操作错误导致的各类事故。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凿岩工手套、矿灯、防尘口罩、自救器、防噪耳塞、雨靴、安全带。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上班前8小时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入井上班。
按时参加班前会议,严遵守格执行出入井制度。
2.进入工作面前,要在安全员或班组长的带领下检查通风、防尘效果是否良好,风筒、水管按要求跟上迎头,必须冲洗好工作面;平巷要顺、反向冲洗10米的顶帮;天井要冲洗工作台以上部分;采场要冲洗好顶帮。
3.不准盲目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处理好顶板、两帮浮石、防止垮帮、冒顶伤人。
处理顶板、边帮浮石时要选好站立位置,既要防止松石脱落伤人,又要防止砸坏平台或设备,必须全面进行敲帮问顶,不准用风钻代替撬棍去顶浮石。
4.认真检工作面是否有盲炮和残药,发现盲炮必须报告领导,安排专业人员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5.检查供风、水是否正常,风、水各接头是否有松动,保证其不脱落伤人。
6.在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检查工作平台和防护网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扶钎杆时禁止带手套,开机时凿岩机要先慢转,待钎头不滑脱和确认无大块脱落时再正常凿岩。
8.工作时保证照明良好,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
9.禁止打干眼、残眼和带盲炮作业,开钻时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开始(点眼)要开半风门,把钎子躲开后才准开全风,换钎杆不要开全风门,操作要准、稳。
10.打眼者要站在风钻的右侧,手扶钻机,不准坐或跨在钻机的气腿上,风水绳只准从凿岩机工身体的一侧通过,禁止从两腿之间跨过。
凿岩时不得随意摘下防尘口罩、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11.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从风钻的下面通过或前面停留,不准从风钻、钎子的上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管接头是否松动。
中途休息时严禁站在天井、溜井口、采场内休息。
12.在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的顶板和两帮、棚架和支柱是否有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钻检查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撤离作业区域向值班领导或项目部汇报。
13.采场作业和天井(竖井)打眼时必须两人。
禁止单人作业,在不安全的矿房禁止两台(多台)凿岩机同时凿岩。
14.在矿房溜矿井上口打眼时,溜井上口必须用4公分木板以十字花盖严,气腿下部必须双层防护板。
15.吹炮眼时,吹眼人不要对着炮眼,主机和助手两人要配合好。
16.采用新型凿岩机凿岩时,要遵守新的凿岩机操作规程。
17.在可能出现老硐及大量积水的区域内进行凿岩作业时必须按设计打好探水眼。
当作业面岩石出现“冒汗”、滴水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作业。
18.凿岩完成后清理作业现场,将凿岩设备、风水管线整理好,放在的指定的安全点,关闭照明设施。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当出现异常情况或事故发生时,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要紧急撤离,应立即向班组长、当班值班领导人员报告,并履行紧急救援义务,并防止事故扩大。
2.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救援前必须对作业面保持通风,进入救援人员不能超过两人,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口含自救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人。
3.发生冒顶片帮事故救援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观察环境变化,必须确定无二次塌方冒顶危险后方可进入,救援人员不宜过多,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和自救器。
到达现场后如无法在10分钟内实施救援,应立即撤出,在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由专人把守,严防人员私自进入救援,造成二次伤害。
4.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立即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如伤者出血,包扎伤口,有效止血。
伤情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骨折部位进行临时固定后,再用担架抬出井。
二、出渣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爆炸伤人,中毒窒息、粉尘、火灾、冒顶片帮、触电伤害、物体打击、透水事故。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矿灯、手套、防尘口罩、自救器、雨靴等。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进入工作面前首先要开启通风机,确认作业面空气质量,凡有人作业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2.出渣、矿前必须先敲帮问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洒水降尘,严禁出干渣。
在敲帮问顶时认真观察顶板及两帮岩石情况,做好岩石掉落面积及区域的判断,排险必须有人监护,站立正确,工具适合,防护到位。
在出渣、矿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和检查工作面顶帮的安全情况,矿车不能离渣、矿堆过近。
3.禁止两人往矿车上抬大块,一定要破碎后装车,一人搬大块时,首先要检查大块是否有裂纹,防止搬运时断裂伤人。
4.装车时,渣、矿石不准超出矿车帮口,装满矿车以后不准再装大块。
5.出渣时发现矿、渣堆有未爆的炸药、导爆管,不得私自处理,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当班值班领导安排专人处理,不得将未爆的炸药、导爆管带出井口,严禁盲炮、残炮不处理继续作业。
6.漏斗、溜井发现堵塞、悬空时,严禁伸头观望或进入处理。
用撬棍处理时,要防止石头下落冲击撬棍,打伤人员。
7.漏斗、溜井严重堵塞需采用爆破处理时,必须汇报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后,由爆破工进行处理,严禁钻进漏斗和溜井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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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向充填井和其它天井、空区倒渣时,首先于下边的工作人员联系好,不得盲目作业。
9、作业结束后要关闭通风设施、照明电源、清理作业现场,作业工具必须定置摆放,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四、凡进行人工二次破碎者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在进行破碎工作前,要检查大锤是否牢固可靠,锤把是否断裂,检查大块有残眼,是否有残炮、盲炮,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帮是否有浮石,支护是否牢固。
(2).破碎时要看好大块的节理,找平面处下锤,避免打在大块的锐峰上,防止飞石伤人。
(3).打锤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是否有其它障碍物,附近人员要离开大锤的活动范围,并背向打锤的地点。
(4).溜井深度超过3米时,溜井格筛上的大块要搬到格筛外面破碎不准在格筛上进行破碎。
(5).在渣、矿堆上破碎时,大块要放稳,人要选择好位置,站稳后再打锤。
五、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当出现异常情况或事故发生时,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要紧急撤离,应立即向班组长、当班值班领导人员报告,并履行紧急救援义务,并防止事故扩大。
2.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救援前必须对作业面保持通风,进入救援人员不能超过两人,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口含自救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人。
3.发生爆炸、冒顶片帮事故救援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观察环境变化,必须确定无二次爆炸、冒顶片帮危险后方可进入,救援人员不能超过两人,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和自救器。
到达现场后如无法再10分钟内实施救援,应立即撤出,在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由专人把守,严防人员私自进入救援,造成二次伤害。
4.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立即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如伤者出血,包扎伤口,有效止血。
伤情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骨折部位进行固定后,再用担架抬出井。
5.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无法立即切断电源,应用干燥的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分离,不得用手直接触碰触电者。
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进行抢救。
三、拥罐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推车的速度严禁太快和放飞车,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手不准离开矿车任其自滑。
2.推车时两眼要向前看,不准低头推车不管前面情况,不准站在矿车上以免矿车掉道伤人。
3.在运行中接近弯道、道岔、风门或发现有人或视线有障碍等情况,都要发出呼喊信号或减低车速。
4.前后两车同方向行驶,两车之间的距离:
重车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米,轻车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米,一人只准推一辆矿车。
5.矿车掉道时必须对矿车进行稳固,确认安全后再行处理。
6.人力倒罐应准守下列规定:
(1)向溜矿井倒渣、矿时,人要站在矿车的两头,禁止站在内侧,站在外侧时要防止车斗回返伤人,向无格筛或筛孔过大的溜井放矿要系安全带。
(2)矿车难翻倒时,只准用撬棍严禁用脚蹬。
(3)清理矿车斗时,必须把斗固定好再清理。
(4)渣、矿石倒完,必须锁好车斗,随时清理溜矿井附近的渣、矿石。
四、支护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片帮冒顶、炮烟中毒、高处坠落、棚架坍塌、粉尘、火灾、触电、物体打击、操作错误导致的各类事故。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矿灯、手套、防尘口罩、自救器、雨靴等。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作业前支护工应了解和熟悉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用车辆运送支护材料时,必须绑扎牢固,不准超宽、超高,超过车长时,必须并捆扎牢固,注意前后车辆和行人,转弯要慢,并注意前方是否有障碍物。
在无容器的地方下料,必须用绳子捆着下放,严禁自由滑落,下料时必须做好上下联系。
3.检查通风设置是否良好,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开启通风机,严禁在无通风情况下作业。
4.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危岩。
撬不下来且有空声的顶帮要做上明显的标志或进行临时支护,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5.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
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
6.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
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危险时,必须背实。
7.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柱鞋。
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8.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
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9.放置支护材料时应有人帮助,以免弹起伤人。
发现有支护棚架弯曲、撑柱倾斜、腐朽、折断要及时修理更换。
10.在竖井、天井、采场进行支护作业时,上下端应设安全棚子,上下必须设置专人进行联系,不准随意投掷工具。
11.架设和更换支柱时应一次做完,不准中途停止作业。
调整顶梁、架设支护时,周围5米内不得站人。
12.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护,基本支柱架设前,不准撤回临时支柱。
13.在工作中须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监护,观察顶、帮和空区的变化情况,钢架支护时,其焊接必须按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4.作业区域照明必须充足,禁止暗光作业。
四、技术要求:
1.梁和柱的结合要严密,其夹角一般为100°—110°,顶压大夹角须接近90度,侧面压须柱与柱间连接并背帮。
棚腿柱窝应挖到硬岩,松软地段应垫基石或设地梁。
棚梁与棚腿须在同一平面上,并须与巷道中心线成直角。
梁的中部及腿的顶端与顶帮间的空隙均应用木楔楔紧。
为防止棚子发生前后倾斜,各棚之间应用直径不小于10厘米的撑木互相支撑。
2.为防止巷道顶帮岩石的片落,棚壁间必须堵塞结实。
3.用于水平巷道和水平采矿的棚柱和顶柱应垂直支立。
沿倾斜巷和倾斜采矿场架设时,应向下倾斜,倾角在45°以下时,棚腿和立柱支立方向在上下两盘成直角的垂线与柱顶重力线所构成夹角的分角线上,经适应顶盘岩层下移。
木楔只准从上向下楔紧。
4.急倾斜的天井和采场,需要支护时采用横木柱,横木柱与上下盘所成的角度的上一端稍倾0°—10°左右。
5.在顶盘节理发达松软处支立顶柱时,为扩大顶柱支护面积,顶柱上端应加柱帽,柱帽用劈开的半边坑木制做,宽度略小于柱顶直径,长至少伸出柱顶两边各0.2米。
柱顶鸭咀大小要大于柱帽木圆弧,柱帽轴线方向应与断层、节理、倾斜成直角。
6.棚腿和立柱应大头向下,下端作适当切削,其切削长度不得超过直径,切割后端顶的大小不得小于直径的0.5倍。
7.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和作业工具,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五、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当出现异常情况或事故发生时,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要紧急撤离,应立即向班组长、当班值班领导人员报告,并履行紧急救援义务,并防止事故扩大。
2.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救援前必须对作业面保持通风,进入救援人员不能超过两人,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口含自救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人。
3.发生冒顶片帮事故救援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观察环境变化,必须确定无二次冒顶片帮危险后方可进入,救援人员不能超过两人,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和自救器。
到达现场后如无法再10分钟内实施救援,应立即撤出,在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由专人把守,严防人员私自进入救援,造成二次伤害。
4.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立即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如伤者出血,包扎伤口,有效止血。
伤情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骨折部位进行固定后,再用担架抬出井。
5.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无法立即切断电源,应用干燥的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分离,不得用手直接触碰触电者。
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进行抢救。
五、绞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机械伤害、火灾、触电、操作错误导致的跑车、坠罐等事故。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矿灯等。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一)一般规定:
1.绞车工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
掌握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上班前8小时内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着装整洁,做到袖口紧、衣角紧、下摆紧。
3.实习工,只许在有经验师傅亲自指导下进行操作,师傅不准离开。
禁止学习工和技术不熟练者单独操作。
(二)绞车机司机上班后应做下列检查:
1.绞车机各紧固件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安全可靠;
3.各类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完好有效,过卷、松绳、脚踏制动器、油压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声光信号灵敏可靠;
4.制动系统闸瓦、闸路表面无油污,液压系统运行正常,液压站油量正常;
5.离合器位置正常,闭锁到位;
6.各种电器仪表指示正常;
7.检查钢丝绳的排列及衬板、绳槽磨损情况。
(三)操作:
车机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信号铃规定:
一声停止、两声上行、三声下行、四声罐笼乘人。
2.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当司机所收到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进行特殊吊运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罐笼运送爆破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吊运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米/秒。
5.提升机启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启动液压张或制动油泵;启动润滑油泵;观察电压表、油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准确、正常;操作手柄、旋钮置于运行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四)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启动顺序:
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
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
根据电流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匀速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绞车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电流、电压、油压等各种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各种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下放时钢丝绳跳动有无异常,上提时电流表无异常摆动。
3.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准确停车。
(五)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电流过大,加速太慢,启动不起来;运转部位发出异响;出现不明的意外信号;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出现其它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使用保险闸进行紧急停车:
工作闸操作失灵;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出现其它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出现上述情况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六)绞车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
2.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并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
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异物。
3.司机接班后严禁睡觉、打闹。
4.在操作结束前,禁止换人。
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司机代替。
(七)绞车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2.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3.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4.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做过卷、松绳保护试验。
6.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必须做到:
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
“0”位;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或消除前,禁止动车。
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次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器手把放到“0”位。
常用闸、保险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
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
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
(八)、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规定:
1.提升司机应按技术、维修人员的要求,对监控系统进行使用和保护。
2.绞车机操作中,必须发挥监控作用。
监控显示屏上出现违章作业的,司机有权制止并拒绝开车,同时报告领导。
3.监控显示给司机提供安全操作情况,但绝不是操作时的信号依据。
非紧急情况,杜绝没有接到指令电铃信号,就根据监控显示情况,自行判断升降开车。
4.绞车机启动前,虽接到升降信号,司机还必须观察监控显示屏,罐笼是否插好安全链钩或卡车器,确定人、物安全到位,如有不明情况主动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确定升降,方可开车。
5.绞车机升降运行时,司机必须观察监控显示屏,掌握要经过的各中段安全情况,确保安全通过,如发现不明情况,立即停车,用电话联系问明情况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利用监控显示使用手势或其他方式代替电铃信号开车。
7.禁止在监控显示屏柜上悬挂任何物件。
8.监控显示屏出现故障,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维修人员。
做好日常运行、故障情况的详细记录。
9.视频监控点和传感器监控点的物质不得随意改动。
10.任何人不得任意删除录像记录和监测数据;不得随意关闭和损坏监控设备。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无法立即切断电源,应用干燥的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分离,不得用手直接触碰触电者。
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进行抢救。
2.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灭火,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火灾情况。
如无法扑灭,且有毒有害烟尘扩散,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自救或将衣物沾湿捂住口鼻逃生,并设法通知其他工作人员。
六、电机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车辆伤害、火灾、粉尘、触电、操作错误导致的各类事故。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矿灯、防尘口罩、雨靴等。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工作前必须对电机车各个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准投运。
2.在工作时间内不准任意离开岗位,不准将机车交给他人驾驶。
如需离开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卸下扳紧车闸将机车闸住,但不得关闭车灯。
3.两种信号----灯光和声响,有一种不起作用时,机车不准运行。
4.电机车启动后,要检查列车前后左右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发出警铃再开车。
5.机车运行中做好瞭望,时刻注意安全,机车司机不许把头部或身体伸出驾驶室外边。
在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漏斗口,陡坡及自动风门等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行人或视线有影响时,必须减低车速同时发出警铃。
6.机车应在列车前面牵引,特殊情况顶列车时,车速应保持行人速度;在井口调车场顶列车时,井口必须有人监看。
7.严禁司机在车下操作机车。
禁止在有坡、自行滑动的路段上停放机车和车辆;在特殊情况时,必须用可靠的物品掩住。
8.机车在运行中,司机必须注意听行车声音,如有异常现象时立即停车处理,处理时要切断电源。
9.挂摘车时,必须在机车停稳后进行,禁止边行边摘挂车和扳道。
司机必须与摘挂人中联系好声再起动机车。
10.电车正常运行时,禁止打倒车。
列车和机车与车箱联接处禁止趴人、乘人。
11.禁止同时运送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和其他类似的物品。
12.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爆破制度。
13、电机车掉道后,要用复轨器将电机车复原到轨道上,不宜用短铁道和枕木。
14、作业完毕,将电机车停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闸住车闸,并清扫干净电机车。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当出现异常情况或事故发生时,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要紧急撤离,应立即向班组长、当班值班领导人员报告,并履行紧急救援义务,并防止事故扩大。
2.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救援前必须对作业面保持通风,进入救援人员不能超过两人,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口含自救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人。
3.发生冒顶片帮事故救援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观察环境变化,必须确定无二次冒顶片帮危险后方可进入,救援人员不能超过两人,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和自救器。
到达现场后如无法再10分钟内实施救援,应立即撤出,在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由专人把守,严防人员私自进入救援,造成二次伤害。
4.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如伤者出血,包扎伤口,有效止血。
伤情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骨折部位进行固定后,再用担架抬出井。
5.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无法立即切断电源,应用干燥的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分离,不得用手直接触碰触电者。
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进行抢救。
七、通风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车辆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粉尘、触电、操作错误导致的各类事故。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矿灯、防尘口罩、雨靴、自救器等。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作业前必须携带多功能气体检测仪对作业场所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对通风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2.掌握和熟悉通风设备各项技术参数,掌握本矿井通风系统、风流方向、风量分配和各通风作业面的风流速度、风质要求,做好通风调整使新鲜风不断送到各工作面,提高有效风量率,避免污风循环。
3.检查通风设备开、停开关标识是否明确,通风设备5米范围内不应堆有杂物。
4.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顶板完好,无滴水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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