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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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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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事故案例
第一部分化工行业
〔综述〕化工行业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生产工艺长、连续性强等特点;生产使用的物料大多具有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化工专业设备多,设备运行环境苛刻,且生产装置日趋大型化、自动化。
在化工行业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的预防和有效的监控,随时都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尤其应注意试生产,设备检修,开、停车,危险物品的存放等环节,作业过程中坚决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对涉及到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的新、改、扩建时,必须按要求进行设立审批等相关手续,危化品使用企业要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对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审批、票证制度,必须在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施工。
一、试生产环节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公司未经审批新建氟化工生产线(最终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厂房由硝化工段、氟化工段和氯化工段三部分组成。
该企业未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即进行氯化工段试生产,首次向氯化反应塔塔釜投料,投料结束后通入导热油加热升温,塔釜温度上升到130℃,此时开始向氯化反应塔塔釜通氯气,操作工发现氯化反应塔塔顶冷凝器没有冷却水,请示工段领导后继续加热升温,40分钟后,因物料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最终导致其分解,氯化反应塔发生爆炸。
造成厂房全部倒塌,死亡22人,受伤29人,其中3人重伤。
●点评
该公司新建的氟化工生产线最终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未经审批违规生产危险化学品,试生产前未对参加试生产的人员,尤其是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在试生产过程中工段领导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处理不当,违章指挥最终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时,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建设前向有关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2.予以设立批准的项目,企业依法申办相关的手续;
3.通过的项目可以开工建设;
4.项目建设结束,企业准备相关材料,提出试生产申请;
5.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申领生产许可证。
二)、企业在试生产前应对参加试生产的人员,尤其是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艺技术交底、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三)、企业对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应认真分析,落实对策方案;
四)、在试生产过程中,企业应明确与试生产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二、操作不当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有限公司一号车间固色剂岗位,主要使用原料为甲醛(易燃)等,反应过程为放热反应,岗位定员为三名员工,其中一名为班长。
在一次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按程序正常投料,当反应进行一段时间,依据工艺操作规程需开反应釜夹套冷却水降温时,班长安排一名员工去开冷却水阀,自己未去现场,该名操作工却误打开了冷却水阀旁边的蒸汽阀(冷却水管道、蒸汽管道、甲醛管道上均只涂了防锈漆,阀门上面未挂标识牌),致使反应温度迅速上升,反应釜内的物料大量汽化、釜内压力迅速升高而导致爆破片动作,含甲醛蒸汽的物料从放空管冲出引起火灾,造成1名操作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后,在对该岗位以往操作记录的检查中发现,操作记录中有多处控制指标超标的情况记录。
●点评
本起事故中由于操作人员未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需打开反应釜夹套冷却水降温时,却误打开了蒸汽阀,致使釜内压力迅速升高而最终引起了事故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在生产现场该公司未对输送属于危险化学品物质的管道进行危险标识,违反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中的相关规定。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尤其应加强对操作人员应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⒉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实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的三级教育和培训;
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
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设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进行识别标识,以便于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
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四)、在同一地点安装有多个阀门容易引起混淆的地方,可分别在阀门上悬挂明显的标识牌,如:
蒸汽阀门、冷却水阀门、甲醛物料阀门等以示区别;
五)、公司应定期组织不同专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如工艺纪律、设施设备等专业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一经发现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现象,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六)、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岗位操作法,明确在对重要阀门进行开、关操作时,要进行确认复检即:
一人开、关阀门后、另一人复查确认。
三、检修作业环节事故案例
(一)动火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学品生产公司利用全厂停车机会进行检修,其中一个检修项目是用气割割断煤气总管后加装阀门。
为此,公司专门制定了停车检修方案。
检修当天对室外煤气总管(距地面高度约6米)及相关设备先进行氮气置换处理,约1小时后从煤气总管与煤气气柜间管道的最低取样口取样分析,合格后就关闭氮气阀门,认为氮气置换结束,分析报告上写着“氢气+一氧化碳<7%,不爆”。
接着按停车检修方案对煤气总管进行空气置换,2小时后空气置换结束。
车间主任开始开《动火安全作业证》,独自制定了安全措施后,监火人、动火负责人、动火人、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未到现场)先后在动火证上签字,约20分钟后(距分析时间已间隔3小时左右),焊工开始用气割枪对煤气总管进行切割(检修现场没有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在割穿的瞬间煤气总管内的气体发生爆炸,其冲击波顺着煤气总管冲出,击中距动火点50米外正在管架上已完成另一检修作业准备下架的一名包机工,使其从管架上坠落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该公司在进行动火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在选取动火分析的取样点、确定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的间隔、动火证的办理过程中都存在着严重违章行为,致使煤气总管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性气体,在煤气管道被割穿的瞬间遇点火源而引发管内气体爆炸,导致一名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后死亡。
●提示
一)、动火作业时公司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应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各个人员的职责,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⒈动火作业时应科学确定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取样数量,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⒉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应为: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⒊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⒋动火人应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应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三)、在有多个检修项目同时进行时,应充分分析各项检修项目的危险性及相互间的关联性,对相互间有影响的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作业时的相互协调及注意事项。
(二)受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市化工原料厂碳酸钙车间计划对碳化塔塔内进行清理作业,在车间办公室车间主任安排3名操作人员进行清理,只强调等他本人到现场后方准作业(车间主任在该公司工作时间较长,以往此种作业都凭其经验处理),其中1人先到碳化塔旁,为提前完成任务,冒险进入碳化塔进行清理,窒息昏倒,待其余2人与车间主任到时,佩戴呼吸器将其救出,但因窒息时间过长已死亡。
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制定有关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制度。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该厂制定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不全,受限空间作业仅凭经验进行,作业人员为赶进度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进入塔内作业,引起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⒈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办法等;
⒉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符合要求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三)、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进塔检修时必须办理“进塔入罐许可证”,严格执行进塔入罐的“八个必须”:
⒈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⒉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⒊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⒋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⒌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⒍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⒎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⒏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四)、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需同时布置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三)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公司净化工段变压吸附岗位气动切断球阀出现异常情况(管道内输送介质为一氧化碳),当班操作工打开旁路,切断变压吸附系统,随后电话通知仪表工段,一名仪表工来变压吸附岗位询问情况后,独自一人到现场去查找问题,操作人员在操作室操作开关配合,过了一会,仪表工告诉操作人员说阀门出现故障,需要维修。
十几分钟后,操作人员到外面看,没有看到人,以为仪表工回去了,便没有在意。
大约3小时后,仪表工段当班的另一名仪表工发现去变压吸附岗位维修的仪表工还未回来,就立即赶到维修现场寻找,发现他躺在变压吸附平台上,随后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确认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过对其他仪表维修人员的询问发现,维修人员对吸附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都不清楚,也未有人告知。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该公司未向仪表维修人员告知在变压吸附岗位维修仪表时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造成仪表维修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事故发生时虽然系统已紧急切断,但系统内仍有压力,由于切断球阀阀杆密封垫片密封不严,造成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泄露,致使正在现场维修又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仪表维修人员中毒死亡。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如: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有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
二)、维修前应分析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
三)、维修前应由设备使用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是否满足维修安全要求;
四)、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外单位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学工业公司委托无资质人员对本公司循环槽(循环槽储存介质挥发物中含有煤气)槽体外壁进行除锈防腐。
当时有3名工人在循环槽槽盖上用小铁榔头敲打槽盖上的铁锈,几分钟后循环槽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将3名工人抛上空中后摔落地面,均当场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该公司违反规定将除锈防腐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由于施工过程中使用铁榔头除锈,在敲打槽盖钢板时产生火花,引爆了循环槽中煤气与空气的混合性爆炸气体,最终导致3人死亡。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把关,并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⒈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⒉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⒊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⒋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⒌其他应注意事项。
四、检修后开车环节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厂停车大修,其中一个项目是压缩岗位压缩机(输送介质煤气)检修,包括更换进气阀门、压缩机本体大修等内容。
压缩岗位压缩机检修项目即将结束前造气工段已经开车,并向煤气总管输送煤气,同时造气工段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压缩岗位。
压缩机检修结束后,未进行验收即准备开车。
操作人员未检查进气阀门的开关状态,即开启压缩机,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煤气味,立即停车佩戴空气呼吸器,现场检查发现进气管道已破裂,有煤气漏出,随即关闭了煤气总阀,避免了更大事故的发生。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压缩机岗位操作人员在开机前未按岗位操作规程的要求,未进行开机前的检查即仓促开车,使进气管道破裂,引发了煤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因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得当,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针对系统大修应制定详细的停车、开车方案,开车方案应经过科学论证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化工设备检修结束后应有检修人员、操作人员、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五)、在岗位操作法中进一步强调开车前应检查注意的事项;
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事故应急的处理能力。
五、危险物品存放事故案例
●案例
位于南方某市的某化工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地势较低,生产过程中使用连二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作为主要原料,考虑到供应商在本地,且为降低成本,该企业要求供应商保险粉不要用铁桶包装,只用编织袋包装即可。
该企业的保险粉仓库为单独设置,仓库内未设温度仪、湿度仪。
2009年雨季来临之前,企业安全部门针对仓库专门组织了安全检查,提出应采取措施加高保险粉的存放地点。
由于仓库主任的疏忽,未进行处理。
几天后连续数日暴雨仓库进水,引起保险粉燃烧,造成保险粉仓库全部烧毁,三人出现中毒症状。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该企业对仓库进行了雨季来临前的安全检查,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最终引发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采购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如:
保险粉应用桶装;
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要求安装温度仪、湿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库内存放物品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防风、防雷、防雨、防冻等专项要求,明确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五)、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危险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⒈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并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上应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⒉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置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⒊存放物品的货架、容器等,应具有相应的强度、刚度、耐腐蚀性能;
⒋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采取隔离、隔开、分离的储存方式;
⒌储存化学物品,应按其特性要求存放,并设置相应的支架或箱柜,配备必要的器皿、工具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
⒍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⒎储存危险、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防雷、防静电事故案例
(一)雷电灾害事故案例
●案例1
某气体制造有限公司遭受雷击,击毁气体流量传感器,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紧急停车,间接损失8万元。
●案例2
某化工有限公司遭受雷击,击毁控氧仪1台、电容式液位变送器1台、氢分析仪1台、磁性翻板液位计1台、智能报警器2台、锅炉电除尘DAVC控制器线路板、变电所35KV降压前化线366开关等,直接经济损失约9万元,造成公司全线停产2天,间接损失20万元。
●防雷措施
一、采用综合防雷技术,将防雷工程作为系统工程进行规范设计、认真施工、严格验收、经常维护、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装置安全有效;
二、定期检测是防雷装置后期维护的必要措施,定期由法定检测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并对防雷装置的安全性能做成评估,以供使用单位制定相应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三、单位应建立各项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雷雨后的检查和日常的维护等制度。
四、建设单位在防雷装置的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施工方案;
五、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产品,避免使用伪劣的防雷成品;
六、改、扩建建筑物或增加设备时,应考虑对原有的防雷装置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
七、雷灾发生后应及时上报情况,以避免再次发生雷击灾害。
(二)静电事故案例
●案例1
某化学试剂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苯为原料,该厂向反应釜加甲苯的方法是:
先将甲苯灌装在金属筒内,再将金属筒运到反应釜旁边,用压缩空气将甲苯从金属筒经塑料软管压向反应釜内。
一次作业过程中发生强烈爆炸,继而猛烈燃烧近2小时,造成3人死亡,2人严重烧伤。
经分析,确认是静电火花引起的爆炸。
经计算,塑料软管内甲苯的流速超过静电安全流速的3倍。
甲苯带着高密度静电注入反应釜,很容易产生足以引燃甲苯蒸气的静电火花。
●案例2
某厂环氧乙烷从管道中泄漏,液态环氧乙烷喷出后急剧汽化,使周围空间迅速达到爆炸极限,喷出的物料与裂缝处摩擦产生大量静电,加之设备管道无静电跨接装置,随即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部分建筑倒塌,2名操作人员被埋在废墟中。
●防静电技术措施
一、减少静电的产生量:
如限制液体流速、管道光滑顺直等;
二、加速静电的泄露与中和:
一)、静电接地连接;
二)、等电位连接;
三)、增加空气湿度;
四)、静电缓冲;
五)、加入防静电剂;
六)、穿防静电工作服;
七)、防静电地板;
八)、静电的中和;
三、静电屏蔽
七、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陷事故案例
●液位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事故案例
某公司汽油储罐安装了液位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
在液位到达高位时,液位报警仪会发出报警声,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当储罐汽油泄漏达到一定浓度时,可燃气体报警仪会发出报警声,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安装了1年左右时间,有时出现高液位报警,经操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储罐液位正常,并未到高位,操作人员认为液位报警仪失去作用了。
一次液位报警仪又出现报警,2小时后储罐周围发生爆炸起火,当班工人被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联锁装置事故案例
某公司生产系统采用DCS操作系统,统一由中控室操作人员用电脑进行控制,分离器的放料能自动进行,放料阀与分离器的液位形成联锁:
当液位达到设定上限时,放料阀自动开启放料,当液位达到设定下限时,放料阀自动关闭。
该公司安装的DCS操作系统使用1年多时,夜班操作人员在中控室电脑旁正常操作,突然听到车间现场“砰”的一声,火光冲天,人员立即到现场采取措施,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分离器已不能使用,直接损失15万元左右。
经检查DCS系统运行正常,拆检放料阀时发现阀芯已磨损严重,放料阀表面上处于关闭状态实际上仍处于泄漏状态;询问中控室操作人员得知,出现放料阀自动关闭后,分离器液位仍然下降的情况已经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操作人员未将这一情况上报。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一起事故单位对可燃气体报警仪、液位报警仪,第二起事故单位对联锁装置的配套阀门都缺少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以致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当现场出现异常问题后,操作人员均未及时上报、处理,从而引起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
化工企业采用新的控制系统DCS、报警仪等;
二)、针对采用的新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中应注意的安全要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八、设备、设施缺陷事故案例
(一)使用设备不密闭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企业生产沥青类产品,使用原材料有沥青、120#溶剂汽油等,生产过程中先将沥青加热至180℃变成液态后,投到敞口的反应釜中,然后用泵将溶剂汽油打入敞口反应釜中进行搅拌,溶剂汽油遇180℃的沥青,有部分挥发至空气中与空气形成混合气,达到浓度时遇火源即发生爆燃,烧伤了正在作业的3名员工,其中1人死亡,2人重伤。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规定: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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