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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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
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
扬子晚报
第二篇:
关于参加《劳动合同法草案》讲解与劳动合同管理
关于参加《劳动合同法草案》讲解与劳动合同管理
实务研修班的体会及建议
公司领导:
按照公司安排,劳动关系管理与培训部主管**同志与***同志于201X年3月23日至201X年3月29日赴深圳参加由劳动社会保障报社主办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讲解与劳动合同管理实务研修班。
在为期一周的研修中,劳动社会保障部、劳动社会保障报社的有关领导与各地代表就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实务和技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通过本次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更新了知识结构,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和技巧,对以后规范我公司的劳动用工,做好、做强劳务用工大有裨益。
本次研修班的主讲老师有劳动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杨毅新处长、劳动社会保障报社韩志力处长、劳动社会保障报社鲁志峰副处长,与会代表有来自北京等12个省市的66名代表。
课程主要有四部分,包括《劳动合同法草案》讲解、劳动合同订立技巧与管理实务、违纪职工处理与劳动争议预防实务、员工离职管理的法律要求和操作。
现将有关内容、体会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草案》讲解
《劳动合同法草案》是本次学习的重点,201X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这是自1954年第一次公布宪法草案以来,我国第十三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在用工制度从市场用工向积极用工转变的大环境下,《劳动合同法草案》立法的宗旨主要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对劳资双方和谐劳动关系的支持,因此在规定上有过于死板和行政干预的嫌疑,限制了企业的自主权。
该草案原定于今年8月出台,后因种种原因推迟,但最迟今年年内出台。
另外,由于劳动保障部、外交部、外经贸部权利博弈的影响,最后通过的《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可能和《劳动合同法草案》有所不同。
同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草案》有以下新规定:
1.解除合同的新规定
草案规定,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女职工三期内、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这五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单位有义务告知报酬等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1-
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3.合同终止单位须給与经济补偿
《劳动法》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些单位借此只签订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形成仅用员工青春期的现状。
《草案》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仍要按照“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
4.试用期按性质分为三级
《劳动法》对试用期没有明确要求。
这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加工制造业,旺季时大批量招工,试用期一直延迟至旺季结束。
待企业对员工需求减少后,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合同。
《草案》要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可以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时依据工作性质,将试用期分为三级:
非技术性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事实劳动关系与无固定限期合同
《草案》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
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草案》特意针对“已存在劳动关系,但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现象,做出事实劳动关系认定,“除非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此种情况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如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6.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义务做硬性规定
《草案》规定在5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为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条件;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试用期间。
7.关于劳务派遣
《草案》第十二条和第四十条对劳务派遣做出了具体和严格的规定:
劳动力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制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准备金;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由接收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
以上两项规定对派遣公司的影响是绝对深远的,直接关系到派遣公司的存亡和发展。
8.关于培训费
《草案》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6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以及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合同订立技巧与管理实务
1.确立劳动关系的顺序原则: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最重要的标志,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首先看工资支付关系,其次看社会保险关系,最后看人事档案关系。
合同订立若干问题:
1试用期约定技巧:
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组成的一部分,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通过试用期协议约定。
劳发1996(35
4)号文对试用期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如需要延长试用期,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与合同期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约定。
但可以以合法的形式延长试用期:
第一,适当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一年的劳动合同,可以从今年1月1日签到明年1月1日,期限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但试用期则从1个月依法变成2个月。
第
二,把试用期直接签订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2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约定条款,如果在劳动法中有规定的可不再合同中赘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结合企业规章制度,有预见性的予以规定。
3可以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协议:
如《大中专生就业协议》、《岗位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培训协议》、《商业秘密保守协议》。
4违约金和赔偿金
违约金强调以双方的约定为前提,不强调损失问题;赔偿金则恰恰强调损失,不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可以设定为递减违约金或固定违约金。
违约金由双方约定(最好体现在合同中),但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违约金,第一,因违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第
二,根据《劳动法》第31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第
三,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赔偿金的问题,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6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即: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几种情形:
第一,造成损失未赔偿的,第
二,负责贷款等未追缴的,第
三,没有进行物品和公物交接的,第
四,其他针对性特殊
情况。
6依法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续订:
6.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龄10年及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只要有续延的意思表示即可,无论单位同意续订几年),在合同签订之前劳动者明确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6.2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的,视为本企业工龄:
组织调动前后工龄为原单位工龄,企业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改革、分立、合并未作补偿的,企业成件制转移时本单位工龄连续。
6.3规避技巧:
1)职工申请方式:
在劳动合同中到期之前,发《终止意向通知书》,如果员工申请签订一年或两年的劳动合同则继续续订,如果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予以终止。
2)劳动合同期限变更: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员工不愿意变更则等到到期之时再议。
(合同变更并不意味着合同续订)。
第二种方法更为容易,阻力更小。
3)重新招工:
容易激发矛盾,谨慎使用。
7特殊协议的分类:
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协议的制定、停薪留职协议的约定、岗位协议、待岗协议、医疗期协议、档案与社保关系托管协议。
8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8.1两者的区别:
1)调整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首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务关系适用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由人民法院受理。
2)附属义务不同:
劳动关系都要求交纳社会保险,有加班费工作时间的限制、解除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务关系若无特殊约定则无须支付。
3)劳动关系有隶属关系,用用人单位可行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劳务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8.2界定:
1)看年龄:
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为劳动关系,
2)看用人单位:
如果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用工则一般认定为是劳动关系,如果家庭及个人用工则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
3)看劳动者是否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待岗停薪人员、大中专学生社会实习及勤工俭学期、劳务派遣人员、借调人员、小时工(每天工作5小时、每周工作不多于30小时)都认定为劳务关系。
9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且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状态(如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现行的法律
制度下是劳务关系),并不以工作时间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
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按照劳部发禁烟令推行已满两月
饭店网吧依旧烟雾缭绕
某市民:
不知道什么'禁烟令'啊!
某餐饮业从业者:
如果真的要取消吸烟区,估计会影响三成的营业额。
禁烟牌下吸烟依旧
中国式禁烟令难道只是一场秀?
禁烟令,是愿望还是失望?
话龙点经,马上播出。
【主持人】从201X年5月份算起,被称为中国式禁烟令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已经满两个月了。
那么禁烟令到底有没有令行禁止呢?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一话题。
介绍嘉宾。
【主持人】引入(嘉宾吸不吸烟、如何看待吸烟?
)
【嘉宾】结合自身,谈对吸烟的看法。
(明确两方观点,烟草,一方面危害了越来越多人的健康。
另一方面却又是财政收入的大户,禁烟令现在在全国推广,是否为时尚早?
美好的禁烟愿望最后是否会失望收场?
)
一、分标题:
解密中国式禁烟令
【主持人】
1、什么是禁烟令?
为什么叫中国式禁烟令?
(引小片)
【小片一】
【画外】201X年11月,我国政府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出的要求,自201X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201X年5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首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这条法规,对我国控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随后,中华预防医学会、
中华医学会和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等10家医学社团,联合发出倡议:
全面执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
在《细则中》,还明确了多家监督执法单位,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文化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旅馆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公安部门负责网吧等;而卫生行政部门则要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条例规定的其它公共场所。
【主持人】
2、谈为什么这个时候要提出禁烟?
【嘉宾】谈提出背景,吸烟的危害、二手烟对他人的危害。
【嘉宾】结合自身谈不同看法。
二、分标题:
禁烟令是否有效引发口水战
【主持人】实施满两个月,是起作用了,还是只是一场秀?
【小片】我眼中的禁烟令(市民观点)
【嘉宾】谈对当前禁烟令推进情况的切身感受。
观点1:
起作用了--城际列车、飞机场没有人吸烟;办公楼里无人吸烟;高档餐厅无人吸烟。
观点2:
没有作用--城际列车只要有人吸烟就会报警列车会自动停车;所谓的效果其实是家法的作用,并不是畏惧法规的效力。
【主持人】引调查小片
【小片3】禁烟令实施效果调查
【画外】不久前,记者来到了哈尔滨市南岗区的一间网吧,发现这里并没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几位正在上网的男子正在吞云吐雾。
在记者随后走访的一些小饭店,同样的场景比比皆是。
一位经营者说,很多人习惯就餐不离烟,如果强行禁止,肯定会影响生意,所以只能默许。
在哈尔滨火车站候车大厅,尽管走廊、洗手间都有明确禁烟的提示,但仍有人置若罔闻。
记者在这里观察了5分钟,也没有工作人员上前制止。
在一些医院,禁烟令也显然没有令行禁止,每层楼梯缓台的垃圾箱上面,都塞满了烟头,更有甚者还聚集在走廊内吸烟。
【主持人】得出结论禁烟之路很难。
引分导
【分导视】
禁烟令下烟难禁,实施两月难推进
某市民:
不知道什么'禁烟令'啊!
究竟是什么阻碍了禁烟的脚步?
中国的禁烟之路怎样才能走下去?
禁烟令:
是愿望还是失望?
话龙点经,正在播出。
连片花
三、分标题:
禁烟怎么这么难?
!
【主持人】其实在这次颁布实施全国性“禁烟令”之前,国内很多地方也都相继实施过地方性的禁烟令,效果又如何呢?
【资讯主播】
早在1995年,广州就发布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并规定,违禁者罚款20元,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规定形同虚设。
湖南1997年时也出台了《湖南爱国卫生条例》,明文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但省法制办的人也说:
不知为何,一直实施不到位。
201X年5月,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正式实施。
用某北京公务员的话说,刚开始执行新规定的时候,单位的人比较严格执行,但是时间长了,大家都不太在意。
【主持人】
1、无论以往的地方性法规,还是今天的“禁烟令”,为什么实行效果不大?
【嘉宾】
①中国吸烟人口为3亿5600万,超过美国人口总数,占世界烟民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占世界烟草消费市场约4成,控烟形势并不乐观;
②烟草行业属于利税大户,禁烟实际上对经济有一定影响;
③一些网吧、商场、餐馆等公共卫生场所担心禁烟得罪顾客,往往不执行;
④禁烟令不具有法律效力,惩罚不够严格,所以不给力。
【主持人】
2、解决办法
【微博】
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在公共场所禁烟,而是要营造一个全民共同努力的一个真正无烟的世界!
衷心地希望禁烟令不要像禁筷令和限塑令一样,在刚实施时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压力,随后就不了了之,无人再管。
禁烟不应是环卫部门、公共场所自己的事情,它还包括生产销售环节、媒体、市民等等,应该是全社会形成合力。
【主持人】引嘉宾谈解决办法
【嘉宾】
①生产环节、根本上:
烟的包装,放上骷髅、烂肺等醒目的警示图片,造成心理上的恐惧和厌恶,既可以减少吸烟,也可以减少送礼送烟的不正之风。
②监管上:
加大惩罚力度。
③宣传上:
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严禁香烟广告。
④向国外、港台学习成功经验
⑤烟草行业属于利税大户、是经济支柱,怎么办?
(重点)
烟草经济其实本来就不该成为经济支柱,别说是经济支柱,就算是经济全部,我们也不能以牺牲人们健康为代价一味追求经济的发展。
我国不依靠烟草也能发展的很好。
【主持人】我们要看到其实还是有进步的,对未来有信心
【嘉宾】公共场所禁烟其实还是有一定效果,比如飞机上城际列车上就已经杜绝吸烟了,这说明中国烟民不是做不到的,因此只要饭店、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在公共场所禁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嘉宾】不要让禁烟令成为“观赏性立法”。
【开放式结尾】
附送:
劳动合同法草案正文差别
劳动合同法草案正文差别
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
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
2、。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
正文格式
中国社区乡镇图书馆的地位和作用
(论文题名宋体小二号居中)
【摘要】
社区乡镇图书馆建设是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基础工程。
本文阐述了图书馆是社区乡镇的资讯、文化、教育中心及社区乡镇图书馆发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及地位作用。
(宋休五号字)
【关键词】
社区乡镇图书馆地位作用(宋休五号字)
一、社区乡镇图书馆的地位(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居中)
(正文全部用宋体小四号字)21世纪是知识的世纪、信息的世纪。
乡镇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图书馆,它的重要任务是开展社会教育,普及科学文化,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和人民素质。
(一)图书馆是社区乡镇的文化、资讯、教育中心。
(二级标题楷体小四号字)
(二)社区乡镇图书馆的作用。
1、社区乡镇图书馆的作用。
社区生活周围的人口约从几千人到几万人.包括村落、街道、居民区、乡镇等。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社区发展中要以图书馆为龙头,开展社区的文化建设。
参考资料(黑体小四号居中或居左)
1.唐士志.乡镇图书馆建设的实践与理论.南京出版社,1995
(7),(宋体小五)
2.钱桂平.认识知识经济时代的图书馆教育职能.图书馆杂志,9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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