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工作服务手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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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工作服务手册范本
前言
为了规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有关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特编印了这本培训资料。
资料分为办事程序、业务知识问答、政策文件三个部分。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力图体现准确、简明、方便、实用的原则。
办事程序部分介绍了办事步骤,办事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业务知识问答部分,介绍了评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设问准确,答案具体,简明扼要,所涉及的问题必有依据;政策文件部分所编入的都是现行的政策法规,特别突出了近几年来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颁发的政策法规,并注有文号,发文机关和发文时间,以便读者有据可查。
由于时间仓促和业务水平有限,资料中如有错漏和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本资料涉及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编者
2012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办事程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事程序…………………………()
2.枣庄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说明………………………()
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程序…()
4.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办事程序…………………()
5.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程序……………………()
6.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程序……………………()
7.核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书办事程序………………………()
第二部分业务知识问答……………………………………………()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
8.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9.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时间与程序问题……………………()
10.对学历的要求为什么要强调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11.暂住人员如何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
1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语方面有何要求问题………………()
13.职称外语等级如何划分?
适用围如何?
……………………()
14.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问题…………………………()
1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算机方面有何要求问题……………()
16.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规定问题……………………()
17.专业技术书的更换补发办法问题………………………()
18.如何计算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问题……………………()
19.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问题…………………()
20.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培训问题………………………………()
21.改进评审方法,完善评审制度问题…………………………()
22.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的工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2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24.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问题…()
25.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问题、确认的条件和不予确认的情况……………………………………………………………()
26.由行政机关转为经济实体的单位和从行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
27.因脱产进修学习或因病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
28.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是否还有具体的规定?
……()
29.目前已实行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哪些系列(专业)?
………………………………………………………()
30.从省外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原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继续承认?
…………………………………………………()
31.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改系列评审如何办理?
…………………()
32.鲁人发[2007]19号文件下发前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的,今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是否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
33.鲁人发[2007]19号文件中关于“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可不参加考试”的规定,自什么时间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开始执行?
……………………()
34.鲁人发[2007]19号文件中“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及“主要完成人”的围如何界定?
………()
35.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档次对照表………………………()
第三部分政策文件………………………………………………()
36.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
37.关于印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号)……………………………………………()
38.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
39.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职[1997]23号)……………………………………………………()
40.关于印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
41.关于印发新闻专业和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通知(鲁人发[2005]18号)………………()
4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
43.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1]270号)……………………………………………()
第一部分
办事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办事程序
一、文件依据
省人社厅当年下达文件。
二、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1.拟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自身的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情况,外语、计算机考试情况、继续教育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著等情况,决定是否申报。
2.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况及有关职称政策,对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进行评议和专家评议,确定出被推荐晋升的人员。
实事地填写有关职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人员档案存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可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二)受理、评审
1.材料审查:
各主管部门对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盖章后按程序呈报到市人社局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初审后,高级报省高评委评审,中级交中评委办事机构评审。
2.评审:
全市中级职务评委会由市人社局统一管理,各区(市)、市直部门初级职务评委会由区(市)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管理,初级评审委员会必须经市人社局备案。
3.评委会组建:
评委会办事机构会同市人社局在召开评审会议前1-2天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专业和规定人数的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审,实行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2/3者为通过。
本市不具备评审条件,需委托外地市评审的,由市人社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各评审委员会接受委托评审的,必须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受理。
(三)审核、公布
1.异议期公示:
评审结束后3日,评委会办事机构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15天的异议期公示。
2.审核、公布:
异议期结束后一周,评委会办事机构写出评审工作总结、会议纪要,整理好相关评审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
四、办理时间
枣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般在每年7月初开始部署,8月底前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9月-11月间各中、初级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12月底之前公布评审结果。
枣庄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报送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评议,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
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胶印件,原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打印,原件3份。
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其中:
高级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篇,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中级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篇,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5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申报中、高级的需提交有效期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
9.审核后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0.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1.《“六公开”监督卡》1份。
1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
2.符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3.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评委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4.呈报部门根据样表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用EXCEL制表报数据盘(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5.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材料袋下封口处注明:
申报职称、申报人、工作单位。
6.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容齐全,一般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填表说明
(―)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
“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
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
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
X年X月,X校X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
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任期考核结果”填写最近一个聘期期满的考核结果。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在相应级别对应栏填“合格”。
(八)“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X年X月;
4.“位次”填写:
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
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
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
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九)“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SN)的著作;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X年X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如“论文:
《X药物治疗X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4.“报刊或”填写报刊或的法定全称;
5.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
(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
一项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
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四、根据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
上报《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容。
(二)申报一、二级律师和公证员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
另外,申报一、二级公证员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三)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的,还需提交:
1.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2.《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
1.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如有到农村服务要求的,可按评审规定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要附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六)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确定办事程序
一、文件依据
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
二、确认程序
1.经单位考核同意定职的申请人填写定职表后将相关证书一并报本单位人事(政工)科初审;
2.所在单位初审后,确定初级资格的材料报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部门确定;确定中级资格的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确定。
3.确认机构公布资格、办理书。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报到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一份;
四、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含经过统考录取、毕业的代培、自费生)。
“五大”毕业生(业大、职大、函大、夜大、电大)不能通过确认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
2.专业条件
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3.考核条件
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
4.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一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一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办理时间
每年7-11月份。
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办事程序
一、适用围
1.省外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市外调入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3.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调入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文件依据
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
三、责任部门
1.省人社厅负责高级职称的确认。
2.市人社局负责中级职称的确认。
3.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初级职称的确认。
四、聘任(任命)条件
1.符合原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颁布的《职务试行条例》的评审条件和申报程序,由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通过,并经政府人社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调入本市或本单位后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工作满一年。
五、提交材料
提调相关人档案及下列材料:
1.《流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原《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表格后将相关证书一并报本单位人事(政工)科;
2.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在相关材料上签署确认意见,并验印。
七、办理时限
确认资格后3天
八、监管措施
1.审核各类证书、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
2.备案核准材料。
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办事程序
一、组建依据
《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
二、组建条件
1.县(市区)或市直本系统有条件聘请足够数量的评委会委员;
2.本专业队伍在本县(市区)、本系统或本单位有一定的规模;有一定的评审量;
3.人社部门有能力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
4.初级评委会由七人以上组成,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提交材料
1.申请组建(或调整)初评委的报告及初评委拟任委员;
2.《枣庄市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四、组建程序
1.拟定申请组建(或调整)初评委的报告及初评委拟任委员报市人社局;
2.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后批复备案。
五、监管措施
1.深入组建单位调查了解;
2.协调相关初评委的职责围。
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办事程序
一、文件依据
《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有条件聘请足够数量的评委会委员;
2.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有能力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
3.中级评委会由10人以上组成,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占三分之二以上;评委会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评委条件
1.长期从事本专业实际技术工作,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4.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
四、提交材料
1.申请组建中级评委会的报告及中级评委会拟任委员;
2.《枣庄市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五、组建程序
1.拟定申请组建中级评委会的报告及中级评委会拟任委员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后报领导审定;
3.批复。
六、监管措施
1.深入组建单位调查了解;
2.协调相关中评委的职责围。
核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书
办事程序
一、核发条件
1.经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市人社局批准组建的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发文公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主管部门发文公布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提交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背面写清单位、、晋升职务);
2.因丢失等原因要求补办任职书的,须登报声明遗失,持相关报纸及由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介绍信容应反映持证人的、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从事专业、资格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
三、核发程序
以区(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为单位收交照片,报送市、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
四、核发时限
书3-4月份集中办理。
第二部分
业务知识问答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有关问题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凡在我市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
因此,每位申报人在提交材料以前,须仔细核对有关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基本要求,再到各单位人事部门领取申报表格进行填写。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时间与程序问题
市人社局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部署职称评审工作,各区(市)人社局及市直部门(单位)在收到文件后,统一到市人社局领取表格,并按规定填写和报呈。
人员档案存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评审材料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后统一呈报。
三、对学历的要求为什么要强调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问题
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强调所学专业必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口(或相近),因为专业技术职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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