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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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制度
电气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行业的方针、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丰利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管理。
3.电气设备是指输电、配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电气管理是指对电气设备及运行、继电保护、电气安全及现场、电气建构筑物的一切管理工作的总称。
电力系统是指依据有关协议、产权维护范围划分确定的发、供、输、配和用电设备组成的系统。
4.电气管理,必须以发、供、用电为中心,依据电力系统“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电气管理机构,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不断改善和提高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5.电力系统通过有效的运行管理,应实现下列要求:
(1)安全稳定、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灵活。
(2)向各生产装置提供质量合格的电能。
(3)保护装置微机化、监控系统自动化、通信系统现代化。
6.做好电气设备的节能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电气设备及技术。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
1.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电气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组织制定电气管理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执行。
(2)组织或参加制定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3)负责新建、改扩建项目电气部分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4)审查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
(5)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6)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创完好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7)组织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电气人员培训工作。
(三)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
1.根据电力系统自身特点,结合公司生产对电力系统的具体要求,编制电气运行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和电力调度规程,并根据供电系统的变化及时修订,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实现生产的安全用电。
2.依据电力系统运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系统的实际状况,正确制定供电系统运行方式,不断提高电力系统抗电压波动的能力。
3.加强电气微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可靠运行,逐步实现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
4.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本公司“三票”填写执行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5.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巡回检查,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6.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应按照《电气设备检修规程》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不能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电气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
如经过评估确需按期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应创造条件安排检修、试验。
评估结果应包括是否可以延长检修周期、试验周期,以及延期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由各单位审查后,交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清扫工作应结合现场污秽情况,制定合理的清扫周期。
7.依据国家、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有关电气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程、规范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各类电气设备(变压器、开关柜、电动机、电抗器、电容器、快速开关、变频器、软启动器、直流柜、调速系统、电力线路、UPS等)的运行、检修、试验等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
8.积极应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等新技术和新设备,如:
红外测温仪、红外热像仪、轴承故障测试仪、振动测试仪、油色谱分析仪等。
9.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及电力系统的特点,进行分级管理,并制定分级管理办法。
10.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
三票:
操作票、工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
一次系统图、二次原理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
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五规程:
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安全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电气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
五记录:
电气运行记录、电气事故记录、电气设备缺陷记录、电气检修记录、电气试验记录。
(四)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维护
1.管理职责及范围
(1)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制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继电保护管理工作专职负责,防止误动、拒动和越级跳闸事故。
(2)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主要包括:
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及滤波补偿等设备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快切装置、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低频自启动、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故障录波装置、其它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置等;连接控制与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
2.基础资料
(1)继电保护基础资料:
1)系统一次接线图、系统阻抗图、二次接线图、一次运行方式(最大和最小、正常和特殊运行方式)和二次保护配置方式,用电负荷状况。
2)被保护设备的说明书、基本性能和有关参数。
3)反映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和接地位置的有关资料。
4)保护装置说明书。
微机保护原理图、故障检测手册、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软件框图及有效软件版本说明、专用检验规程(调试大纲)等技术文件。
5)断路器的说明书,断路器的基本性能:
其跳、合闸线圈的起动电压、电流;跳、合闸时间,动热稳定时间及其三相不同期时间;辅助接点、气压或液压闭锁接点的工作情况。
6)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变比、结线方式及安装位置,电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
7)直流电源方式(蓄电池、整流装置、电容储能跳闸等)、滤波性能及直流监视装置。
8)系统稳定计算结果及其对所管辖部分的具体要求。
9)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图。
10)继电保护计算书、继电保护定值表、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继电保护定值回执单、微机保护程序文件。
11)继电保护动作评价表。
12)继电保护校验报告。
3.继电保护的定值管理
1)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继电保护整定规程。
2)结合电力系统发展变化,定期进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统一考虑定值间的相互配合。
3)整定继电保护定值应尽量考虑各种运行方式。
当不能满足各种运行方式时,可不考虑特殊运行方式和重复故障,以正常运行方式计算保护定值,并以书面形式向电力调度和运行值班人员提出运行方式变更时继电保护调整方案。
4)计算保护定值必须有整定方案,整定方案(定值计算书)主要内容包括:
整定原则、设备名称、型号、负荷情况、保护类型、阻抗参数图(110kV及以上系统计算所需的设备及线路参数,必须采用实际测试值)、计算公式及过程、系统主接线图和定值表,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点的安排,正常和特殊方式下的注意事项或规定事项,系统运行、保护配置及整定方面遗留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5)保护定值执行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必须在通知单规定时间完成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并及时回执,不得无故拖延和拒绝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或对定值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定值下达部门陈述理由,并按定值审批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6)整定方案编制后,应经专人分步进行全面校核、审核,集体讨论,重要和复杂保护装置整定方案还需与调度运行部门讨论,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整定计算原始底稿需完整保存,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7)继电保护整定以“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为依据。
继电保护定值的执行要使用“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该通知单上要有计算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方为有效,通知单上应注明复杂保护的二次接线简图、所适应的运行方式和要求完成的日期,定值通知单应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
8)在特殊情况下急需改变保护装置定值时,由保护装置整定部门向管理部门发出临时通知单,再由管理部门下令更改定值。
9)继电保护定值改变后应及时变更相关继电保护定值表等相关台账。
4.保护装置检验及验收管理
(1)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应按电力行业《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和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2)根据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及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情况,合理安排年度继电保护检验计划。
(3)检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现行《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规定要求,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复杂的检验工作事先应制定实施方案及事故预案。
(4)认真做好继电保护检验记录。
工作结束时将检验结果及时填写试验报告,并由电气运行人员确认。
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验报告,并经试验人、审核人等签字确认。
保护装置检验合格后应由继电保护检定人员加铅封或加密。
(5)新安装的或更改的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整定值符合定值通知单,保护装置接线准确、性能完好,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包括备用线圈)必须确认不得开路。
(6)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确实无法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的电气设备,电气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
如经过评估确需按期检验的电气设备,必须创造条件安排检验。
(7)继电保护人员要对二次图纸进行校对,以保证二次图纸与现场实际一致。
(8)新建、改扩建工程保护装置正式投运前,工程管理部门必须要求相关单位向运行单位继电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被保护设备的说明书和线路的设计资料、设备参数(包括实测参数)、图纸及说明书、保护装置的出厂检验报告、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检验报告、断路器的说明书、技术参数和试验报告等。
(9)根据电压等级和负荷的重要程度建立分级验收规定,根据保护装置调试大纲及有关规程明确验收内容。
所有保护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按有关规程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10)新建、改扩建工程中保护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按有关规程验收合格后,与一次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5.保护装置的运行
(1)运行人员必须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电力调度和继电保护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事后立即汇报。
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存在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作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运行人员不得进入微机保护装置定值界面浏览。
(2)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3)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信号,必须经值班长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准确记录后,方可复归,并按管辖范围的划分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正常情况下,变电所的电压互感器和线路侧电压互感器(或电压抽取装置)不允许退出运行,必须退出运行时应充分考虑到其对保护装置的影响,并征得继电保护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防范措施。
(5)装有微机型保护装置、自动装置、监控装置的室内及邻近的电缆夹层不得使用无线通信设备,并且在保护室、电缆夹层门上必须有明显的禁用标志。
(6)当保护装置发生动作后,电气主管部门应组织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7)根据本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做好本各保护装置管理工作。
(五)变配电室管理
1.管理职责
(1)制定变配电室管理制度及完好标准,并定期对变配电室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制定变配电室的运行、维护、巡检、检修相应的管理规定。
2.基础资料管理
(1)变配电室应具备下列图纸:
1)保存在配电室的图纸有:
a.一次系统图。
b.直流系统图。
c.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d.控制回路、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置二次原理图。
e.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走向图。
(2)保存在管理部门的图纸有:
a.变配电室平面布置图。
b.接地装置布置以及避雷针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c.消防设施(或系统)布置图(或系统图)。
(2)变配电室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变配电室重要设备的数据、参数、资料(说明书),如开关柜、变压器、GIS装置及其附属设备、消弧线圈、电抗器、电容器、避雷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控系统、UPS装置、变频器、整流励磁装置、直流柜、综合保护器、软启动装置等随机资料。
2)变配电室设备检修试验报告及检修记录,接地装置台账及测试记录。
3)变配电室设备台账。
4)变配电室继电保护动作记录、事故记录、运行(交接班录、设备隐患(缺陷)记录、巡检记录、安全学习记录、来站人员登记本等。
5)继电保护定值单、计算书。
(3)变配电室图纸和技术资料的管理:
1)变配电室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与实际相符,并尽可能绘制电子版以便及时修改,做到动态管理。
2)建立变配电室图纸和技术资料变动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变动有序、有据、有理。
3.变配电室运行管理
(1)变配电室应有完善的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
(2)变配电室运行操作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建立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投退制度。
(4)设备巡回检查应定时、定点、定人(岗)。
(5)变配电室内电气设备保持完好(包括备用设备),各种配件及附件齐全完好,各种指示灯齐全,指示状态与设备状况相符,高低压盘标识清楚,无异常声音。
变压器本体清洁,无渗漏油现象,无各种放电和异常声音,油位清晰可见,油色正常,接地良好。
不完好设备应现场有标记,并记入相关设备隐患(缺陷)记录,确定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6)电缆夹层和走廊内不准堆放杂物,要保持现场环境的整洁,电缆沟内无积水,与外界及变配电室等的连接处要有可靠的封堵,要有防窜油气、防腐蚀、防水、防火等各项安全措施。
电缆要有标识牌,标识要正确无误。
(7)发电站、变电所、配电室应做到管理规范,实现“三全”、“四好”。
三全:
电气图纸资料齐全,工具齐全,管理制度齐全。
四好:
设备及其附件好,建构筑物设施好,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可燃气体窜入措施好,环境卫生好。
(8)变配电室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4.安全用具管理
(1)电气安全用具系指为防护发生触电或被电弧烧伤而采用的器具及专用工具。
具体可分为:
绝缘安全用具、验电器、护目镜、接地线、标示牌、高空作业安全用具及其他安全用具。
(2)绝缘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表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并检查表面是否清洁。
使用后应正确保管,保管方法要求如下:
1)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绝缘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
墙面接触。
2)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3)绝缘靴应存放在橱内,不应代替一般雨鞋使用。
(3)验电器是检验电器设备是否有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
高压验电器应存在防潮的匣内,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4)接地线是保证工作人员免遭触电伤害最有效的保护措施。
接地线应分别编号,并存放在规定位置,放置位置编号应与接地线编号一致。
要建立接地线使用登记本。
(5)标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施工及按规程进行操作。
应保持表面清洁完整,放置在橱内。
(6)高空作业安全用具主要包括升降板、梯子、脚扣、安全带、腰绳、安全帽、防坠器等。
(7)对安全用具除了正确的使用、妥善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
试验周期和标准应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安全用具应分别编号,试验报告单应填写被试安全用具编号。
5.变配电室设备管理
(1)变配电室设备应加强定期维护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2)变配电室开关设备应实行双重命名,名称和编号应统一、对应。
(3)变配电室非固定设备应定置定位管理。
(4)变配电室设备检修和试验执行公司《电气设备检维修规程》和电力行业现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5)变配电室设备首次投用前,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有经审批后的相关规程,完善的图纸资料,并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工作。
施工单位须向电气设备使用单位提交合格的设备试验报告、安装记录等;项目竣工后向电气设备使用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6)变配电室应建立设备缺陷台账,及时消除缺陷,对因条件不具备(如需停运设备、倒停主系统等)一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制定防范措施。
6.高压电气设备“五防”管理
(1)凡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防误装置应能实现下述五个功能(简称“五防”):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新投运的高压开关柜必须具有“五防”功能,性能和质量应符合防误装置的要求。
对在用不具备“五防”功能的高压电气设备应抓紧改造或更新,并加强操作中的监护。
(3)任何人不准擅自对运行中的防误装置解锁。
如因装置缺陷或事故处理等确需解锁操作时,必须经上级同意,并作记录。
事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状态。
(4)防误装置所用电源应与设备的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5)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异物、防锈、不卡涩,户外的防误装置应有防水、防潮措施。
7.变配电室建筑设施管理
(1)变配电室建构筑物设施应做到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可燃气体窜入。
(2)电缆沟、电缆夹层应清洁无杂物,沟内无积水。
(3)变配电室内通风设施须保证完好。
(4)变配电室周围应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四周应保持巡检路线和消防道路的畅通。
(5)新建的变配电室在投运前,必须对电缆沟口及其它孔、洞进行封堵处理。
(6)变配电室门窗应采用非燃材料,保持完好,关闭严密,窗户及通风口应装设防止小动物的护网,门应向外开启,并加设高度不少于50cm的防鼠板。
(7)因施工需要在变配电室墙开孔、洞和进行开关柜试验、检修作业时,施工中要及时采取防小动物进入的临时措施,施工结束所开孔、洞应及时封堵。
(8)重要装置的变配电室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
(9)变配电室应根据需要配备防洪防汛设施,并处于完好状态。
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防进水措施。
8.电气消防管理
(1)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消防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对已经投运的设备,若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的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并限期整改。
(2)变电所内、外的消防通道、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它物品。
(3)设备或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
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
(4)保持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完好,使其符合设计技术规定,并进行定期检验。
(5)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采取紧急隔停措施,拨打火警电话并报告相关部门。
(6)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
旋转电机火灾时,应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
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常用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六)电气安全与现场管理
1.接地装置管理
(1)接地是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接地装置宜选用耐腐蚀性的材料。
(2)对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外构、架构及现行规范规定的所需接地的部分,需要进行接地:
1)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和外壳。
2)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金
属门。
3)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
4)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如开关的操动机构等。
5)配电盘与控制操作台等的框架。
6)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7)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8)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
(3)对工业管道、储罐、料仓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4)接地装置的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接地线各联接点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损伤、折断和腐蚀
现象。
2)对含有重酸、碱、盐或金属矿岩等化学成份的土壤地带,应定
期对接地装置的地下部分挖开地面进行检查,观察接地体腐蚀情况。
3)检查分析所测量的接地电阻值变化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
求。
4)设备每次检修后,应检查接地线与电气设备及接地网的接触情
况是否完好,如有松动脱落现象应及时补修。
(5)接地装置的检查周期:
1)变电所的接地网一般每年检查一次。
2)生产装置现场的接地线根据运行情况,每年一般应检查1~2
次。
3)各种防雷装置的接地线检查(雷雨季前)每年不少于一次。
4)对有腐蚀性土壤的接地装置,安装后应根据运行情况一般每
5~10年挖开局部地面检查一次。
2.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1)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现状,规范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3)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
应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GB50058的规定。
3)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
物质的级别和组别。
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4)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
学的、机械的、热的、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4)防爆电气设备的工程安装、监理与施工验收应遵循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十三部分规定执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员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3.防过电压、防污闪
(1)雷害对生产和人身安全危害很大,设计和运行中应充分重视各种过电压对电气设备的危害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电子设备对过电压的承受能力很低,应有综合防护措施,如分流、均压、屏蔽、接地、保护(箝位)等,防止微电子设备遭感应雷击。
(3)供重要负荷的35kV架空线路,宜沿全线架设避雷线。
(4)污闪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必须采取措施预防户外电力设备绝缘闪络事故发生,对污秽情况应加强监测分析。
应定期清扫。
(5)变电站户外绝缘瓷瓶及穿墙套管应采用大爬距防污秽型,泄漏比距满足污秽区等级的要求,避免由于污闪对系统造成影响。
(6)对于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内部过电压。
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超过规程规定的允许值,应采用消弧线圈等技术措施。
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宜采用过补偿方式运行。
过补偿电流大小应考虑相关的继电保护要求和有关设备的电容电流等因素,过补偿值应符合规程要求。
(7)应尽量避免谐振过电压运行方式和操作方式。
系统中的电压互感器应选用在系统最高运行电压下,铁芯磁通不饱和特性好的互感器。
(8)同一电压等级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应减少电压互感器中性点接地的数量,以免发生谐振。
(9)为防止电压互感器铁磁谐振,宜在电压互感器中性点与地之间串接消谐装置,或采用其他专门的技术措施。
(10)要正确选用避雷器,其额定电压和持续运行电压应符合规程要求。
并定期对避雷器进行试验。
4.用电设备现场管理
(1)供用电线路排列整齐,临时线路路径合理,符合安全要求,无乱扯、乱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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