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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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示范工程的指导和协调,推进企业两化融合进程,加快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壮大做强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全省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牵头,会同委科技质量处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共同拟定企业两化融合示范认定标准,经委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三条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必须做到已成功应用一项或多项信息技术,实现产品或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或建立企业部分业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乃至建成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并取得显著成效;实施的信息技术在产品或装备中的应用具有示范意义,或企业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行业中具有推广和示范作用。
第四条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符合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标准(试行)(附件1)的企业可提出申请。
申请的企业应具有下列特征:
信息技术在产品和装备中的应用、企业信息化完全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企业通过连续、有效的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产品、装备的提档升级,并形成综合的企业研发团队;企业通过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建立覆盖全部业务管理的企业信息化系统,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并形成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五条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按属地原则上报。
第六条认定程序
(一)申报。
各市经信委根据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标准(试行)受理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
2.经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二)初审。
各市经信委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市经信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上报。
各市经信委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排序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
(四)评审。
由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对申报材料做形式审查;省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上报、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和到企业实地考察;省经信委综合专家意见后提出拟定名单。
(五)认定。
由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将拟定的企业名单在江苏省经信委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经审核无疑义的企业由省经信委认定为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授予“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发文公布、颁发牌匾,并在省级媒体及网站公告。
以上全程在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申请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申请,每年4、8、12月各集中办理一次。
第四章 跟踪服务
第八条组织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到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开展学习观摩、技术推介等两化融合示范推广活动。
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应及时总结经验,接待学习观摩,提供相关资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九条对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要持续推进自身两化融合建设,及时向所在市经信委报送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企业两化融合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定期考评。
对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两化融合专项和表彰。
对定期考评不合格的企业,一次告诫限期整改,二次考评不合格的则取消其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经信委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标准
(试行)
一、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示范企业必须具有行业代表性,是行业的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并在同行业中具有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的先进性。
(二)企业已设立专业的研发机构(研究院或研发中心等),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年度销售收入的2%,其中年度信息技术应用研发投入不低于年度研发投入的30%,信息技术研发人员占研发人员的比例超过10%。
企业有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的研发计划和规划。
(三)企业信息化系统完善、运营状态好,企业信息化管理机构健全,稳定性好。
(四)企业已建立有效的企业信息化系统管理和应用制度,严格规定企业人员使用企业信息化系统的行为,实现企业信息化系统的工作平台与员工的个人学习、娱乐平台的分离,杜绝非企业工作软件进入企业信息化系统工作平台。
二、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的内容要求:
(一)生产制造示范企业
1.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实现自主设计、制造的工业产品和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
2.企业建立实现企业研发、设计及内部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设计协同等有关资源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3.企业建立覆盖业务管理、优化流程,实现全流程管理信息化的系统;
4.建立实现企业生产的精细化、管控一体化的生产执行系统(MES)、集散控制系统(DCS);
5.建立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链上企业之间的产品设计、技术服务、销售等方面的协同,实现电子商务和精准的物流管理。
上述方面均可成为生产制造企业两化融合示范的独立选项或集成应用选项。
(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
1.为行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精细化管理服务的第三方信息化平台;
2.以供应链为服务特征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相关信息服务第三方信息化平台;
3.以物流为服务特征的为企业提供物流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服务的第三方信息化平台;
4.以电子商务服务为特征的为企业提供综合电子商务服务的第三方信息化平台;
5.以综合咨询为服务特征的为企业提供企业所需的技术、管理或培训等信息化专业咨询服务的第三方信息化平台等,并提供高效的生产性服务。
上述方面均可成为生产性服务企业两化融合示范的独立选项。
以上标准由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类号:
[1、产品、装备类,2、内部资源管理类,3、供应链管理类,4、信息服务类。
(可单选或多选)]
项目号:
2013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申报书
申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二0一0年三月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书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填写完整。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信息化处填写。
三、申报书统一使用A4纸,并打印装订,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四、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应经所在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信息化处。
一、企业基本情况
地址
邮编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国籍
电话及传真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三位)
股东性质
(外资、内资)
股权比例
(%)
实际控制人姓名(名称)
获得国家、部委相应的试点情况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主营业务
2012年销售收入(万元)
行业发展指数情况
企业信
用等级
年末从业
人员数
信息化人员数
研究开发人员数
高级工、技师及
高级技师数
上市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外上市 □尚未上市
质量体系、CMMI等认证情况
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数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二、试点或者示范工作的综述
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指标
项目
指标
自评
选择项目类型
1、产品、装备类,2、内部资源管理类,3、供应链管理类,4、信息技术服务类。
(可单选或多选)
一、产品、装备类
企业近三年累计销售收入(万元)
近三年含信息技术的产品、装备等总销售收入(万元)
信息技术在产品、装备等中的价值量(%)
年均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
信息技术应用研发占研发投入的比重(%)
企业研发人员数量(人)
信息技术应用研发人员数量(人)
信息技术应用设备和软件采购量(万元)
二、内部资源管理类
企业信息化系统(ERP、MES等)建设情况(有、无,有注明)
信息化系统的来源:
外购、自主开发(注明信息化系统提供方及系统名称)
信息化系统投入资金(万元)
信息化系统投入占企业管理投入的比重(%)
信息化系统覆盖企业管理的程度(功能模块数量)(1、研发和生产衔接,2、产供销,3、业财,4、进销存,5、其它注明)
信息化系统应用后企业流动资金的运转周期变化(与应用信息系统前比较)(前 天,现 天)
信息化系统应用后企业库存变化(与信息化系统应用前比较)(原 万元,现 万元)
1、自动化生产线,2、半自动化生产线设备原值占总生产线原值百分比(%)
企业生产数据实时介入信息化系统(自动化)(1、是,2、否)
企业生产数据以输入方式定时输入信息化系统(1、是,2、否)
有无企业信息中心(IT)部门(1、有,2、无)
企业信息中心(IT)部门人数(人)
企业信息中心(IT)部门人数占企业管理人员的比重(%)
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是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1、全部,2、部分,3、没有)
三、供应链管理类
企业的生产部件供应商、企业的产品用户之间是否用信息系统连接(1、部分,2、大部分,3、全部)
企业的外协、外购的部件供应商与企业产品设计能否协同(1、是,2、否)
企业产品数据中是否包括外协、外购方提供的部件数据(1、是,2、否)
企业是否建立供应链信息化平台(1、是,2、否)
企业供应链信息化平台所服务的商家数量
供应链信息化平台能否开展电子商务业务(1、是,2、否)
企业供应链信息化平台有无专业机构负责或专人负责(1、有,2、无)
四、生产性服务业
企业拟开展服务的项目(注明)
企业已开展服务的项目(注明)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员工数量(人)
企业成立时间
企业投资(股份结构)组成
企业人员结构(专业 人,管理 人)
企业目前服务对象的行业(1、制造业,2、服务业,3、其他)
企业服务对象的数量
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万元)
企业研发投入(万元)
企业现有合作伙伴名称
企业拟合作伙伴名称
系统集成资质
软件开发能力资质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申报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注:
有关栏目文字超出,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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