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村居民居住现状比较分析及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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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村居民居住现状比较分析及思考
南京市农村居民居住现状比较分析及思考
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课题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我国重要的战略任务,农村居民居住状况则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反映。
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调整农村居民的居住模式,建设现代化的农村,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根据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数据资料对南京市农村住宅及农民居住条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全国、江苏省及其它城市的相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下提出若干改善南京市农民居住条件的对策建议。
一、南京市农村居民居住现状比较分析
截至2006年末,南京市农村共有65.82万住户,人口230.13万人,户均3.50人;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为65.04万户,人口196.75万人。
(一)南京市农村住房基本情况
1、南京市农村居民住房较为宽敞
2006年末,南京市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68.4平方米。
通过比较发现,南京市农村居民户均拥有住宅面积远高于全国户均127.7平方米的水平,比我国东部地区的户均面积高出32.5平方米。
从江苏省内情况来看,南京市的户均面积比全省的户均面积高出18.6平方米,比苏南地区少17.2平方米,但比苏中地区多12.5平方米、比苏北地区多43.5平方米。
与我国东部地区的一些先进城市相比,南京的户均住房面积比上海少13.8平方米;比苏州市少54.6平方米;比杭州市少55.6平方米(详见表1)。
表1:
农村住户户均住宅面积比较
户均拥有住宅面积(平方米)
南京市
168.4
全国
127.7
我国东部地区
135.9
江苏省
149.8
苏南
185.6
苏中
155.9
苏北
124.9
上海市
182.2
杭州市
224.02
苏州市
223
通过比较发现,南京市属于苏南板块,但在苏南城市中南京市是落后的,尚未达到所属城市板块中的平均水平;南京市与国内一些先进城市如苏州市、杭州市相比差距很大。
据统计,2007年苏南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93元,而南京市为8020元,与苏南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值有1273元的差距;杭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549元,高出南京市1500元左右。
一般说来,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农民收入也相对较高,反映在居住状况上就是拥有住宅的面积较大。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对逐步富裕起来的大多数农民来说,最大的消费和最大的理想就是建房。
近年来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村居民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和人均住房面积都普遍高于城市居民。
从全国来看,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农民拥有的住宅就越大,那么是否农村住房越大越好呢?
按照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计算所得的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住宅面积是48.1平方米,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指标中,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为40平方米,该指标南京市已经超过全面建设小康标准。
土地作为住宅建筑的载体,农村住宅的合理建设直接影响土地开发使用,按目前的农村住宅类型看,拥有住宅面积越大占地面积必然越大,而在南京市郊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约束中,土地约束最为明显,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呈日益减少的趋势。
那么,在实现了小康标准后,南京市农村住宅建设不应再以追求面积大为目标,而应提倡“面积不大,功能全”的观念,以提升住宅质量、优化农村居住环境为目标。
在农村住宅规划建设中,应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响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南京市农村住房自有比例较高
从拥有住宅数量比较来看,南京市98.3%的农村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有59.89万户,占常住户数的92.1%;拥有2处住宅的有3.71万户,占5.7%;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有3113户,占0.5%。
6.2%的农村住户拥有两处以上住房,这一方面说明农村的居住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但也有一部分是建新留旧,这种现象容易导致“空心村”的形成,无疑会占用更多宝贵的耕地,从大局来看,不利于国家土地的集约利用,而且也不利于对农村住宅基地进行管理。
因此,关注“空心村”现象,对农民的住宅区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是当务之急。
图1:
南京市农村住户自有住房数量比例
表2:
农村住户自有住房数量构成
按拥有住宅数量分的住宅构成(%)
南京市
全国
江苏省
苏南地区
苏州市
上海市
杭州市
拥有自己的住宅农户比例
98.3
99.3
98.3
94.7
95.5
96.5
99.3
拥有1处住宅农户比例
92.1
92.5
93.1
87.3
89.2
89.8
91.3
拥有2处住宅农户比例
5.7
6.4
5.0
7.0
6.0
6.3
7.6
拥有3处以上住宅农户比例
0.5
0.4
0.2
0.4
0.3
0.4
0.4
表2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居民住房自有比例很高,已经基本实现了“居者有其屋”。
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住房自有率低,发展中国家自有住房率高。
发展中国家自有住房率高,主要原因是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特别是在总人口中农民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很少流动,因此农民在农村基本上都有固定的自有住房。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乡流动加剧,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农民进城务工机会很多,收入也持续增长,在城镇租房、买房现象也较为普遍,有时为了生活方便、子女上学等原因,一些进城务工农民选择在城镇居住。
3、六成以上农村居民拥有住宅类型为楼房
南京市农村居民住宅类型主要为楼房,其中,居住楼房的有39.96万户,占61.5%;居住平房的24.53万户,占37.7%;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0.55万户,占0.8%。
比较来看,南京市农村居民拥有楼房的比例是全国的两倍,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南京市农村居民拥有楼房的比例也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在省内领先,但落后于苏南地区;从具体城市的比较来看,南京市农村居民楼房拥有率低于苏州、上海和杭州等市。
数据显示,现今农村居民的住宅类型主要是一家一户、两至三层的独立式楼房,楼房较之平房容积率高,占地面积小。
楼房的容积率高于平房,但因为现有农村楼房绝大多数仍是独立式楼房,独门独户,仍存在建筑面积较大的问题,加上院落、附属设施等,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导致人地关系紧张。
因此应倡导农村适度集中居住,减少宅基土地的浪费,通过合理规划提高农村居住用地的紧凑度,从而提高南京市农村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
具体来说,立足于宜居环境,在符合健康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地提高农村住宅的密度和容积率。
通过对住宅类型的适当调整和多样化选择,农村居住点中完全可以采用多层住宅、联排式住宅等住宅形式,从而达到用地集约的目的。
表3:
农村住户拥有住房类型构成
按住房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南京市
全国
江苏省
苏南地区
苏州市
上海市
杭州市
楼房
61.5
30.5
46.0
80.2
86.1
73.5
93.2
平房
37.7
66.8
52.3
19.2
13.6
25.0
6.7
其他
0.8
2.7
1.7
0.6
0.3
1.5
0.1
4、农村住宅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从住房结构来看,南京市绝大多数农村住宅为砖混和砖木结构,其中砖混结构超过了60%,说明住房质量比以前得到了很大改善。
比较来看,南京市住宅结构的水平领先于全国和全省,但落后于苏南地区以及苏州、上海等市。
表4:
农村住户拥有住房质量结构
按住房结构分的住户构成(%)
南京市
全国
江苏省
苏南地区
苏州市
上海市
杭州市
钢筋混凝土
3.4
6.0
3.6
5.0
7.8
2.4
68.5
砖混
65.6
39.4
59.7
80.3
80.9
70.4
砖木
30.7
44.3
36.4
14.4
11.1
25.9
23.3
其他
0.3
9.6
0.3
0.3
0.2
1.3
8.2
5、农村住宅价值多数超过5万元
从拥有住宅估价来看,南京市农村居民住宅价值超过5万元的比例为68%,而全国农村居民住宅价值超过5万元的不足三成,仅为27.3%,可见南京市农村居民拥有住宅价值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南京市农民的经济条件较好,在住宅改善和建设上花费较高。
南京市农村居民住宅价值超过10万元的为33%,超过20万元的比例为13%,超过30万元的比例为6%。
图2:
南京市农村住户拥有住宅价值构成
6、农村住宅相对较新
南京市农村住宅有72%是在1990年后修建的,而全国1990年以后修建的农村住宅为58.2%,与全国水平相比,南京市农村住宅较新,而南京市农村住宅更有四分之一是在进入新世纪后修建的。
住宅是有生命周期的,一般住宅的结构寿命可以达到70年,而目前的现状是,才修建十几年甚至几年的住宅被弃用或推倒重建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这跟以往农村住宅建筑材料落后、设计不合理、功能不能满足当前的居住要求有关。
今后应对一部分年代较近、建筑质量较好的农村住宅进行翻新改造,改善其居住功能,既能节省农民资金也能节省农村资源,这也应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住宅建设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另外,在新建农村住宅中,还应加强规划设计,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有效延长住宅使用周期。
研究表明,当采用框架结构的住宅使用超耐久性混凝土,就能大大延长住宅的使用寿命,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其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言而喻。
图3-1:
南京市农村住户住宅建筑时间
图3-2南京市农村住户住宅价值最高一处住宅建筑时间
(二)南京市农村住房设备设施条件
1、农村住房取水设施状况
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农村住户有61.47万户已经使用入户管道水,占全部农村住户的94.5%,南京市农村住户取水设施已经得到很大改善。
另外,60.57万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全部农村住户的93.1%。
从图4可以看出,南京市农村住户拥有管道水设施的比例是全国的两倍左右,在全国远远领先;在省内来看也处于领先地位;与长三角城市相比,优于杭州市,但还落后于上海、苏州等城市。
图4:
南京市农村住宅拥有管道水设施情况
2、农村住房炊事用能源状况
根据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南京市农村住户炊事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的为55.75万户,占全部农村住户的85.7%,南京市农村住户的煤气、天然气使用比例远远高于全国的11.9%和江苏省32.4%的水平,也领先于上海市的77.5%、杭州市的57.1%和苏州市的69.9%。
近年来南京市农村住户使用的炊事能源升级换代很快,煤气和天然气使用方便,热值高,干净清洁,大大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
目前南京市农村住户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沼气、秸杆)等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极小,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村住房普遍改善后,住房缺少利用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功能设计。
从长远来看,农村住宅建设应从生态平衡和节约能源出发,充分利用农村较好的生态环境、较宽裕的空间和较多种可再生能源,实现农村住宅的可持续发展。
3、农村住房卫生设施状况
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显示,南京市农村家庭厕所类型为水冲式的有26.52万户,占全部农村住户的40.8%;使用旱厕的有30.90万户,占47.5%;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有7.62万户,占11.7%。
比较来看,南京市农村住房使用水冲式厕所的比例高于全省水平,但低于苏南地区以及苏州市、上海市和杭州市,虽然南京市农村住房卫生设施在近年农村改厕工程中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仍有待继续升级更新。
表5:
农村住房水冲式厕所比例
南京市
江苏省
苏南地区
苏州市
上海市
杭州市
水冲式厕所比例(%)
40.7
28.9
69.2
89.7
72.3
59.8
4、农村住房取暖制冷设施状况
在南京市农村住户中有18.23万户拥有空调,占全部农村住户的28%。
由于南京地处温带气候,南京市农村住房并无暖气等专用取暖设施。
农村地域广阔,通风状态良好,因此多数农村住户仍使用电风扇制冷。
总体来看,南京市农村住宅的设备设施较以往得到了很大改善,居住更为舒适,但农村住宅和城市住宅在功能上仍有明显差异。
农村住宅的设备设施条件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密切相关。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建设中,一方面要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目标,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农村住宅的典型特点,将农民的生活习惯和实际需求以及农村生产等相关因素进行有机的结合。
二、创新南京市农村住宅建设发展方式的几点思考
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加,新建和改建的农村住宅也日渐增多,农民居住条件日趋改善。
但长期以来,农村住宅建设的发展方式却存在管理薄弱、观念落后等问题。
农村住宅建设绝大多数仍属自筹自建的个人行为,农村住户建房大多沿袭传统的粗放型模式,没有“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的观念;建筑分散,缺乏整体规划,基础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脏、乱、差”;住宅功能不全,外观单调,质量较差。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创新农村住宅发展方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的建设步伐,对于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随着南京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推进,农村居民对住房功能和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明显提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住宅的建设正在成为广大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新农村的住宅不仅要满足农民的居住要求,还要适应他们日益变化着的对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既要解决当下的居住问题,又要满足日后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因此,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吸收和推广新的住宅科技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好新农村住宅,才能更有效地使农村向现代化和全面小康迈进。
第一、创新观念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建设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住宅建设,统领农村住宅建设的全寿命周期(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拆除),建设“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节能省地”型农村住宅,使农村住宅建设向资源节约型转化。
农村住户改善自身居住条件的愿望是迫切的,在新农村住宅建设中应当将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的方向上来,要提倡“标准不高水平高、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这一建房观念,积极引导南京市农村居民合理住宅消费,改变那种房子越大越好、一味求大的消费观念,鼓励农民建设多层公寓和联排住房,控制住宅建设规模,立足于宜居环境、符合健康卫生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农村住宅,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
南京市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客观上存在人多地少的特征,具有启动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现实需求和条件。
在推行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根据“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市、区县、镇街三级要集中财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类管线全部地埋敷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实现城乡联动发展、共同繁荣。
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要同步进行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设施配套,实现农村生活污染的集中治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
在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的同时,按照城市总体布局规划,加快县城镇和中心镇建设,吸引农民向城镇集中。
要把争取农民对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的支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广大农民对集中居住区好处优点的认识。
合理调整公共财政的投向,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移到中心镇和农民集中居住区,进一步增强城镇、社区对农民的吸引力。
第三、加强农村住宅的规划与设计工作
因为规划滞后或者没有规划,目前农村住宅建设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盲目性大,每家每户各自为政,容积率低;或多占地盘,导致土地空间利用不充分;或沿交通线散乱建设低层别墅式和院落式住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
另外,农村住宅大多缺乏设计,土地利用率低,农村住宅建设中大多只是根据户主的意愿和要求或由施工人员简单画一个房屋草图就进行施工。
很大一部分农村住宅建设工程没有经过正规的、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没有合格的设计不仅会造成使用中的不便,功能性差,同时住宅寿命短,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的科学程序指导农村住宅的兴建,政府应负责为农村提供乡村规划和农民住宅设计图纸。
在规划和设计中,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在保证住宅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引导农村适当集中建房,实现集约用地。
农村住宅设计要兼顾农村特色又能满足农民生活和生产需要,户型多样,以供不同经济水平和需求的农户选择。
户型平面设计要做到合理适用,综合考虑居住人口数量、生活习惯、年龄结构、生产活动、农民收入水平、本地区气候特点等因素,设计出满足不同住户居住要求的新型农村住宅。
比如,在一些村庄,部分农民已经从农业逐步转向了从事第二、三产业,那么传统的农村住宅功能就已经不适用他们。
在规划设计中同时搞好道路、供电、通讯、供排水、公共活动场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性能源。
第四、因地制宜推广现代化的农村住宅模式
农民集中居住区在布局形态上应尽量延续村庄原有的布局肌理,符合南京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符合南京地方风貌的特点。
在延续现状肌理和尊重农民生活习惯的基础上,推广现代化的农村住宅模式,从宅基地的占用模式、户型、山墙的连接到住宅开间和进深的设计,都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现代生活模式。
但在户型的功能组织上应仍然考虑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不同的生活方式需求,实现农村住宅与农村环境的完美和谐,与自然景观的交相融合,与本地农村的社会文化特点的有机融合。
第五、逐步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进程
住宅产业化是世界住宅建设科技进步的潮流,也是我国建筑业“十一五”规划中的发展方向。
由于农村住宅的特点,城市住宅产业化不能盲目照搬到农村实施,农村住宅产业化是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生产各种农村住宅的构配件、成品、半成品。
在现场采用机械化、半机械化或人力装配,或“预制+现浇”,从而达到加快进度、提高质量、节约能源和材料、减少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的目的。
当前,伴随城镇化的发展和集约用地政策的实施,类似南京市这样的农村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农民已经实行多种经营,经济活动较丰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存在农村的青壮劳动力相对缺乏,劳动力成本逐步增高,因而推行农村住宅产业化的优越性和必要性日益突出。
第六、加大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力度
建立促进“节能省地型”农村住宅的激励机制,运用财税、保险、信贷等经济杠杆激励农村住户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
在市、区县财政中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并且多渠道筹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从事农村住宅产业化施工、建材生产、农村建筑用小型建筑机械生产和租赁等行业,支持现代新型农村住宅建设。
第七、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的技术服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建设新农村住宅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新课题。
建议将农村住宅产业化、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农村建筑用小型多功能机械开发和农村节能墙体材料等项目列入科研计划,组织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进行开发和研究,并将研发成果推广运用,做好对农村住宅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
比如,以往农村住宅修建大多用粘土砖,节能砖使用很少,但节能砖具有节土、节能等优点,是优越的新型建筑材料,据测算,使用节能砖建1座农村住宅,可节能约5.7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14.8吨,因此在农村住宅建设中推广使用节能砖,具有广阔的节能减排前景。
加大科技进步对农村住宅建设的支持力度,这是确保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实施的重要基础条件。
建议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地区的行政村有关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对责任主体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例如,在地基开挖、墙体砌筑、预制楼板安装、混凝土拌制、防水层施工、模版安装拆卸、脚手架拆卸等重要环节上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八、重视农村住宅的旧房改造
目前南京市农村现存既有住宅中,70%以上的农村住宅是在1990年后修建的,而且大部分是砖混结构建筑。
实践证明,通过加固和改善性改造,可以修旧如新,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农民资金和减少资源浪费。
据分析,旧房改造只需新建住宅费用的20-30%,但可延长使用寿命50%以上。
所以,把旧房改造作为建设新农村住宅的一部分,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的。
随着建筑监测、加固技术的发展,可以通过各种措施,来延长住宅的结构寿命,改善住宅的居住功能,延续住宅的生命周期,这也是对土地资源的巨大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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