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规章制度.docx
- 文档编号:5904941
- 上传时间:2023-01-02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1.27KB
加班规章制度.docx
《加班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班规章制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加班规章制度
加班规章制度
10px5px0px20px;margin: 10px0px0px-15px;' 1.加班管理规章制度 2.公司加班管理规章制度 3.企业员工加班规章制度 4.员工加班管理规章制度 5.公司员工正常加班规章制度 1、加班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 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 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 加班时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2、公司加班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加班分为两种: 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 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 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 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 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 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 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 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 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 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3、企业员工加班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六条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 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间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 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 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 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4、员工加班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 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 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 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 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 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 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 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 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 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7.1《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 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5、公司员工正常加班规章制度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2.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3.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4.1.加班工资结算 4.1.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加班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