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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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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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通风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杜绝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特修订本矿井安全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凡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当季评比资格
1、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正规、不可靠;矿井通风系统遭到破坏,造成通风系统紊乱。
2、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不足,没有做到“应抽必抽”;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隐患。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地面主机中断2小时,井下采区中断4小时。
4、检查周期内,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煤与瓦斯突出、煤层自然发火、放炮伤人、突出煤层岩巷掘进误揭煤层事故。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
1、矿井通风系统;2、局部通风;3、瓦斯管理;4、井下爆破5、安全监测;6、防治煤(岩)与瓦斯突出;7、瓦斯抽放(分为地面抽放系统和局部抽放系统);8、防治自然发火;9、通风设施;10、综合防尘;11、管理制度。
共十一个项目
第四条评定单位:
以矿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第五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过程控制。
每季度内对所有生产、基建矿井动态检查至少一次,季度达标等级评定采取动态与季度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实现动态达标。
动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季度检查中仍未解决的加倍扣分。
矿自查占10%,动态检查占60%,季度集中检查占30%。
2、被查矿井各大项得分均达90分及以上的为一级矿井;达80分及以上的为二级矿井;低于80分为通风不达标矿井。
3、检查各大项中,检查大项的最低得分为矿井定级分。
4、年度等级的确定:
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
5、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记;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该检查分项的其它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
扣分原则,本项分扣完为止。
6、在同一等级中,以11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
凡实施防治煤(岩石)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措施、实施随采随灌浆防灭火措施的矿井,每有一项,在上述平均分中加2分后再排列名次。
单项评分中,同时具有地面与井下移动瓦斯抽放系统,分别按60%、40%计分。
附: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一~十一)
附表: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一、矿井通风系统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区必须分区通风,避免采区生产过于集中;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一次通风系统简化、优化研究;主要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两巷断面符合集团公司规定;通车、行人风门必须闭锁;长期不用的风门墙垛必须及时拆除
现场检查及查图纸、报表、记录
无完整独立通风系统、采区通风系统不正规该项不得分;生产过于集中、未定期研究或无记录扣5分。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小于设计断面2/3每1处扣3分;未按规定设闭锁风门每少一处扣5分;不用的风门墙未及时拆除每发现一处扣3分
15
2
改变矿井一翼或水平、采区通风系统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必须按《规程》制定安全措施。
查通风系统图和巷道贯通通知书、安全措施、台帐记录。
改变通风系统无报批手续或巷道贯通一处无措施扣10分,贯通通知单滞后一处扣5分
15
3
无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面利用局扇通风(掘采一次性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串采区或一翼的串联通风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现场抽查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一次串联措施未经总工和矿长签字一处扣5分。
其它串联未经公司批准先施工一处扣10分
15
4
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采掘工作面和峒室供风量符合《规程》及集团公司《风量分配计算细则》规定。
现场抽查实测和查通风月报
矿井及分风井进风比不符合要求每少1%扣5分,超过10%后每超过1%扣1分;硐室供风量不足一处扣5分
15
5
必须编制通风失修巷道修复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通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必须定期对通风巷道进行普查
查巷道维修报表或巷道检查记录;现场实测或查通风月报。
无计划扣5分,有计划未实施扣3分;巷道失修率高于标准每超1%扣2分,严重失修率每超1%扣2分;未定期普查的扣5分
10
6
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现场实测或查通风月报。
每发现一处风速不符合规定扣5分。
10
7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现场实测或查通风月报
每低1%扣2分,发现虚报扣5分。
5
8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一条专用回风巷,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现场检查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新采区变电所使用钻孔或风筒通风视为不正规一处扣5分)
10
9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定期检查,每年一次反风演习,效果符合规定。
矿井通风机外部漏风每年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不超过5%。
查记录报告或实测
未反风扣3分(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不扣分)未定期检查一次扣2分,总结不合格扣1分。
有1不合格或无记录、无测定报告该项不得分,缺一次测定扣3分,记录不合格扣2分。
5
10
合计
100
二、局部通风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不发生循环风。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闭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查现场逐项实测实量,矿井使用局扇大于20台、10-19台、9台以下检查数量分别不少于30%、40%、60%
局扇发生循环风、现场检查发现局扇掉电该小项不得分;检查记录掉电1次扣5分,局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0分
20
2
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吊挂或垫高不少于0.3m。
发现一处设备不齐全扣5分,有衬垫漏风扣2分。
离地高度不到0.3m扣5分。
15
3
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停开,实行挂牌管理;临时停工不停风,掉电停风时及时撤人、设置停风栅栏。
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无专人管理或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该项不得分,末挂牌管理扣5分;停风不及时撤人或未使用停风栅栏扣5分,管理牌板内容填写不全扣3分。
检查发现无措施扣5分
10
4
1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同时向2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风筒末端到迎头距离和出风口风量要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1台局扇同时向2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出口风量小70m3/min不得分;风筒距离迎头超过:
煤巷5m、半煤巷8m、岩巷10m扣5分。
15
5
风筒接头严密(手距离接头0.1m感觉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接头要反压边,无反接头。
硬质风筒接头要加衬垫,上紧螺丝。
按平均每百米不合格处数扣分,大破口一处扣5分,小破口一处扣2分,一处接头不合格扣2分。
10
6
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风筒穿风门墙(挡风墙)要用铁风筒。
平均每百米一处不符合标准扣3分。
未用铁风筒一处扣2分。
10
7
风筒拐弯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得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花接。
一处不符合标准扣3分。
5
8
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三专三闭锁”;双电源、双局部通风机、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头供风的必须有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每天有专人检查
未做到“三专三闭锁”该项不得分;无同等能力备用局扇扣5分。
无专人检查扣5分
15
9
合计
100
三、瓦斯管理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3)
井下抽查并查有关记录(抽查当季记录)、查监测动态曲线
现场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分,检查记录发现一处不合格扣6分,发现瓦斯超限弄虚作假该项不得分。
20
2
各矿要有瓦斯治理年度计划;高瓦斯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专门的综合治理措施,并设专职瓦检员。
查措施、记录、井下抽查
无年度计划、无措施该小项不得分,措施执行不严或未设专职瓦检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3
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专职瓦检员现场交接班,有记录可查;每班检查次数符合集团公司规定;无空班漏检、假检;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每月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并审查签字。
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
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该项不得分,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15
4
所有打钻地点,风量必须满足要求,按规定检查瓦斯,消除瓦斯超限。
井下抽查、检查记录
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10
5
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报废钻场必须充满填实。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要悬挂便携仪,采掘跟班干部按规定汇报当班瓦斯情况。
井下抽查、检查记录
一处未悬挂便携仪扣5分,采掘跟班干部未按规定汇报当班情况一处扣5分,不符合要求一处扣5分。
10
6
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长期停风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井下选点检查、检查记录
一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5
7
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要认真追查,并及时反馈。
检查措施和排放记录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追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扣5分
10
8
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调度等)每日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井下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9
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符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按《规程》要求配足配齐瓦斯检查员。
检查有关记录
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每少一名瓦斯检查员扣1分。
10
合计
100
四、爆破管理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建立火工品进矿、入井制度,并严格执行;炸药库不得失修、超储,消防、照明、通讯、抗静电等设施符合规定。
查现场和记录
少一项制度该小项不得分;制度不落实一处扣5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10
2
建立爆破材料领、用、退和电雷管导通、分阻、编号制度,制定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做到帐、卡、物相符。
同上
少一项制度该小项不得分;未执行制度每项扣5分;帐卡物不相符扣5分。
15
3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警戒”、“三人联锁”、“清底验炮”制度;
连线和放炮工作必须由爆破工自连自放,现连现放;爆破作业前,应进行爆破网路测试。
同上
“一炮三检”、“三警戒”、“三人联锁”、“清底验炮”制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发现一人连线另一人放炮或一次连线掐断分次放炮现象的一次扣10分;网路未导通每次扣5分
20
4
按规定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井下放炮使用阻燃彩带、机制炮泥,按要求使用抗水雷管。
同上
未按规定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发现一处该小项不得分;未使用阻燃彩带、机制炮泥、抗水雷管的发现一处扣2分
10
5
高瓦斯、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同上
未执行停电制度该小项不得分。
10
6
实行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采掘工作面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后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同上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
15
7
按集团公司规定配齐管技人员和爆破工。
爆破工经培训合格、熟悉本专业业务知识后方能上岗。
查阅有关资料与井下抽查
发现爆破工一人无证上岗该小项不得分;管技人员不足扣5分,爆破工每少一人扣2分。
10
8
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编制补充措施。
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
查现场和措施
未编制爆破说明书的该小项不得分;未按爆破说明书作业每处扣5分;未编制措施的该小项不得分;未按措施作业每处扣5分
10
合计
100
五、安全监测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按规定配齐瓦斯监测装置(各种传感器、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等)备用量不小于20%。
装置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电缆敷设等应符合规定要求。
监控装置实行挂牌管理,定期巡检,保证设备完好、不失爆、性能符合要求
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等对照检查有关图纸、设计资料、设备台帐及现场检查等
每少一个装置扣5分;安设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未挂牌管理每台次扣1分;图牌板内容与实际不符每台次扣1分;设备不完好、性能不符合要求每台次扣2分;发现一处失爆该小项不得分
10
2
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场断电控制管理制度,瓦斯超限断电控制范围符合规定,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每月组织一次断电功能专项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按照《关于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的补充规定》(淮矿通〔2006〕662号)等相关规定,现场检查,查阅作业规程、相关技术措施、业务联系书、检查记录等
未建立断电管理制度扣5分;技术措施缺少供电系统图、断电系统图每处扣2分;更改相关供电设计时缺少联系单一次扣2分;机电单位未参与审批措施、联系单一次扣2分;每月未组织断电专项检查扣5分;断电功能、范围不符合要求该小项不得分
15
3
按要求绘制、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图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布置图应标明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检查监控系统配置是否与相关图纸符合
缺少一份图纸扣5分;未及时更新的每次扣3分;图纸标明不准确一处扣1分
10
4
瓦斯传感器按要求定期调校,传感器设置、调校精度、灵敏度符合要求,断电及反馈信号准确。
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标校。
查看调校记录、监控系统监测日报、系统数据、曲线和现场检查等
传感器未定期调校、设置、调校精确度、灵敏度不符合要求、信号不准确每次扣2分
10
5
监控中心室应24小时不间断正常监测,设备完好,运行可靠,各测点信号传输及地面网络传输正常,按时打印报送报表。
监控系统通讯正常,数据可靠。
分站故障中断不得超过2个小时,传感器故障中断不得超过4个小时。
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应立即向矿及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查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系统数据、曲线和现场检查等
系统通信故障时间超过规定要求每处扣5分;未按要求汇报的每次扣5分
10
6
安全监控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规范,传感器安装、设置、断电等符合要求,措施附安全监控装置安装示意图、通风系统图、断电控制图。
检查技术措施
缺少措施每次扣2分;传感器安装、设置、断电等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措施未附图每图扣1分。
扣完小项分为止。
10
7
监控系统管理正规。
测点名称、属性配置定义准确;主机测点数据准确、齐全反馈至上传机器中;修改、删除测点及时记录,相关资料按要求保存。
监控系统数据应完整、连续,每三个月备份一次,备份的数据介质、监控系统相关图纸、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各种报表和记录齐全。
现场检查监控系统中测点配置、上传测点配置、测点定义、数据曲线。
查阅相关技术资料
测点定义错误每次扣2分;上传测点与主机配置缺少一处扣1分;修改、删除测点未记录每次扣5分;相关技术资料保存期限不足每次扣2分。
扣完小项分为止。
15
8
通风管理信息化系统运行正常,有专人负责通风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熟练掌握、操作、维护该系统,按要求定期进行通风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录入和上传工作
检查通风管理信息化系统上传记录和上传数据
未设专人使用与管理扣2分;图纸、报表上传不及时一次扣2分;上传数据错误一处扣1分。
扣完小项分为止
10
9
建立通风安全监测机构,按规定配齐管技人员和安全监测工。
安全监测工经培训合格、熟悉本专业业务知识后方能上岗
检查编制、在册人员,检查培训合格证。
现场提问安全监控人员
未配专职技术人员扣5分,安全监测工在岗人数每少一人扣1分。
扣完小项分为止
10
合计
100
六、防治煤(岩)与瓦斯突出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建立完善的防突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新水平、新采区、石门揭煤必须编制瓦斯治理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严格执行。
查措施和有关资料、现场检查
未编制设计该小项不得分,每缺一项扣5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0
2
突出矿井要编制矿井、采区瓦斯地质图,突出危险区回采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
相向采掘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100m。
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m。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瓦斯地质图每缺一项扣5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相向采掘的工作面间距小于规定要求的扣5分。
10
3
突出煤层近距离岩巷掘进必须绘制预想地质剖面图,按规定设置探查点,准确控制煤层层位,并有完整的资料。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每缺一项扣5分,未按要求设置探查点的、资料不齐全的、审批程序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1分
15
4
突出煤层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各类钻孔都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钻孔控制范围符合规定。
钻孔应有完整的验收制度。
查设计资料、查井下现场
无设计该小项不得分,设计不符合有关规定每处扣3分,施工未按设计要求落实到位的发现一处扣2分,施工、验收台帐不健全的每处扣1分
15
5
必须编制年度瓦斯参数测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查资料和台帐
未编制计划扣5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处扣1分。
10
6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设立显著标识,悬挂防突牌板,严禁超采超掘。
查措施、图纸、记录等有关资料及现场抽查
出现超采超掘该小项不得分。
未按措施落实到位一处扣5分,现场未悬挂防突牌板的每处扣3分,牌板内容不规范每处扣1分
15
7
及时填报、上传防突动态信息。
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
未上传的该小项不得分。
上传缺项、上传不及时每次扣0.5分,上传内容不规范扣0.1分
5
8
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应由工程技术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门的防突机构,有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符合统一规定,按要求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无专门机构,该项不得分;未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每人次扣0.2分;防突钻机工在岗人数少于集团公司定员,每少一人扣1分
10
9
建立健全防突档案制,发生瓦斯动力现象,要及时记录并填写卡片。
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防突都必须及时收集资料、认真总结
查措施和有关资料
无档案资料,该小项不得分;未总结每项扣1分;资料档案不正规每处扣0.2分
5
10
瓦斯治理专项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配齐防突仪器仪表,建立钻机等防突装备管理台帐;按规定对防突装备进行维护、调校,钻机装备月初上报
查资料、台帐和现场
未建立专项资金台帐、设备台帐的每项扣2分;其他未按要求落实到到位的每项扣0.5分
5
合计
100
七、瓦斯抽放(1、地面抽放系统)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和3m3/min,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工作面抽放必须编制设计和安全措施,并按设计和审批意见实施。
井下抽查;查图纸、记录与有关资料。
预抽矿井,按公司规定的提前预抽期检查,随采随抽的矿井抽放瓦斯工程
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10
2
瓦斯抽放计量装置齐全,并定期测定瓦斯抽放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
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记录
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时间测定扣2分,一处未按时测、缺少或误测一个扣1分,未测定者该小项不得分
10
3
建立专门的抽放队伍;人员配备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查有关记录
无专业队伍的该项不得分,人员不足或不能完成抽放工作要求各项任务的扣5分
10
4
定期检查抽放系统,做到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挂符合规定
现场抽查和查记录
无记录可查,该小项不得分。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0
5
抽放钻场(钻孔)必须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
一处不合格扣5分
10
6
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必须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查计划、设计图纸、施工有关记录,并现场抽查
无计划或无批准的专门设计,该小项不得分,未按设计施工每发现一处扣5分
15
7
抽放泵站的安装、使用、管理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
一处不合格扣5分;
5
8
抽放钻机完好率85%以上,使用率50%以上,台月效率符合规定要求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
钻机完好率、使用率每低于标准1%扣1分,平均台机月效率未达到标准,每低1%扣1分
10
9
瓦斯抽放矿井必须按时完成抽放量计划,矿井、采煤工作面抽放率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标准。
查抽放记录、报表、现场实测
抽放量每小于计划1%扣1分;有一项抽放率小于标准规定指标扣0.5分
10
10
自然发火矿井抽放采空区管路必须设置CO传感器,并定期取样化验气体成分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
未设置CO传感器一处扣5分;未定期取样化验气体成分一次扣2分
10
合计
100
七、瓦斯抽放(2、局部抽放系统)
序号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分,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分时,采用通风方式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工作面抽放必须编制设计和安全措施,并按设计和审批意见实施。
查抽放设计和安全措施,井下查现场。
无设计该小项不得分,井下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10
2
瓦斯泵站峒室在新鲜风流中,有独立回风系统,抽放泵开停与监控系统联网,移动泵要实现停水自动断电,配有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操作规程、高浓瓦斯检定器、负压流量测定装置、抽放记录等。
查运行记录,井下查现场。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不能实现停水自动断电的扣5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10
3
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预抽巷道等),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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