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展5+2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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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开展5+2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5篇
xx学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以及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学生放学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一、服务原则和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面向全体小学部学生,原则是“自愿选择”、“愿留尽留”。
课后服务主要以学生自习完成作业、阅读为主,适当开展劳动教育和体育活动。
课后看护服务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二、服务时段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学期第二周3月2日起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服务周期为每周的周二至周五。
主要有3种时段:
(1)15:
15——16:
10。
学校多年来已经为三四五年级全体学生安排了课后服务,本学期继续提供。
学生在原有班级自主完成作业,安排相关任课老师参与课后服务。
(2)放学后服务至17:
00。
(一至五年级)
(3)放学后服务至18:
00。
(一至五年级)
第
(2)和(3)种时段,根据学生参加的实际情况进行混合编班管理。
家长和学生根据实际需求选择。
三、报名方式
1.家长根据需求填写“征询单”,2月25日前上交班主任。
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整理后交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向教导处汇报情况。
2.学校审核确认。
根据各年级的学生报名情况进行编班管理,安排好服务的教职工,明确工作职责。
四、安全工作组
(一)工作组架构:
安全工作组组长:
安全工作组副组长:
当日安全值班负责人:
行政值班人员
安全小组成员:
(二)安全工作组具体职责:
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门卫管理。
严格把控场地对外开放时间,来访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
保安做好学生的放学安全护导。
如果18:
00家长未能及时接孩子,请门卫保安不放孩子出校门,并协助孩子电话联系家长。
2.场地的安全保障:
场地的消毒安排:
卫生室每周定期给教室消毒、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饮水卫生:
直饮水机每天由卫生室吴老师负责消毒,并做好记录。
传染病疫情报告:
如果学生发生传染病,请老师第一时间报卫生室,患病学生在家隔离,直到携带医生开具的复课证明方能返校。
如果课后服务学生中发生多起传染病,必要时暂停课后服务班以确保学生健康。
(三)做好教职工的课后服务安排:
1.教导处根据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合理编排班级,安排好服务教师。
2.延时服务混合班的服务老师记录好《看护工作手册》,包括学生考勤表、看护情况记录、突发情况与处理等。
3.延时服务教师17:
00和18:
00分别将相关学生送到校门口,如遇家长未准时来接,和门卫保安做好交接。
4.学校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安排,学期结束时教导处根据教师实际服务数量进行绩效分配,让更多教师积极参与提供多样化的课后服务,让参与的教师劳有所得。
五、教师服务工作职责
1.准时到达指定教室,做好学生出勤记录。
和班主任确认请假学生名单。
2.课后服务不组织集体学生集体上课,教师引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开展个性化补差辅导。
也可组织学生自习、自主阅读、劳动教育或体育活动(学校提供图书、棋类、跳绳)。
3.16:
10放学以班级为集体,服务教师带队把学生送至班级放学地点。
17:
00、18:
00放学,老师把相关学生送至门卫处,和门卫交接好。
家长来接方可放行。
自行回家的学生家长需要写情况说明。
4.离校前,组织学生做好本教室的室内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5.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若遇突发情况,如无法处理,和班主任、年级组长沟通,报教导处、政教处。
六、补充说明
根据课后服务实施情况,本方案可能会有完善或调整。
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我县教育服务能力,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子女放学后“接送难"“监管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18)13号)、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XX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X教发(2019)57号)、XX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教综〔2019)4号)和《XX市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基〔2021)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子女困难、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惠民工程。
各中小学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不断创新课后服务模式,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家长学生满意、学校教师支持、社会各界拥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效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和课后辅导负担过重问题,有效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现象,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工作新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有偿原则。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需求和意愿,在学生家长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
对自行选择参加校外社会服务机构的,要及时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课后服务成本按照“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筹措,学校应通过家长委员会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收取费用,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二)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家长合理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学校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学校场地和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保障。
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等急需服务群体需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随班就读残疾儿童所需费用由政府予以支助。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学校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学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要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安全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和责任落实,制定应急预案。
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四、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自愿申请的学校在校生。
要优先考虑和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和低年级儿童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同时要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确保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二)服务时间。
原则上课后服务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可根据实际具体制定课后服务时长,当天的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服务时间从下午放学起,结束时间为夏秋时段最退不超18:
15,冬春时段最退不超17:
45。
(三)服务形式。
学校安排教师辅导、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开展阅读书法活动及艺体兴趣特色活动等;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跨年级、跨班级组织,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上课或集体补课。
同时安排拓展和延伸的特色服务,努力开辟多种适宜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是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建立分层分类多样化服务体系,组织学生自主阅读、主题阅读、书写训练、个别辅导,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兴趣小组活动。
二是积极协调社区活动场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有资质、有条件的校外机构,开展普惠性的课后社团或志愿者服务。
三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艺术、体育等社会专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艺体等相关服务,逐步形成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
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实施方案要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项目,以及项目负责教师和注意事项。
(二)报名编班。
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公布名单;学校要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实施。
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以本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为主;如校内教师不足,可聘请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校外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和支持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专业教练、志愿者以及热心家长共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外聘(请)人员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由学校负责审核、聘用,并签订聘用责任书,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及待遇报酬,聘用及相关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课后服务人员配备、服务报酬、经费来源、拨付程序、经费管理等要求如下:
1.人员配备。
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原则上按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广大教师应积极主动介入和参与课后服务,原则上按以下三类人员配备:
(1)辅导教师:
按每班35名学生配1名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超15名但不达35名,也按1名教师配备),每100名学生增配1名教师协助。
(2)带班领导:
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少于500人的学校每天配1名带班领导;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配2名带班领导。
(3)保障人员:
医疗、保安等后勤人员配备原则上不超过3名,500人以上的可共增加1名。
2.服务报酬。
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服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服务报酬:
每人每课时(40-45分钟)补助发放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聘请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
每学期按实际承担课后服务的课时量,按学期结算和发放;服务报酬费发放要进行校内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和县教育局的监督。
3.经费来源。
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当地政府、社会、家长共同承担:
一是由县总工会和财政局每学期视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集团化办学的分校或校区单独核算)。
二是不足部分由社会捐助、学校公用经费、或由家长委员会与所在校测算商定并经公示后,向自愿申请参加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收取一定数额服务费予以解决。
4.拨付程序。
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将本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再分别向县总工会和财政局申请补助金额。
县总工会和财政局分别于每年的5月底、12月底前将本学期补助拨付到每所学校。
5.经费管理。
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员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购买活动课程和物品等相关费用,经费使用原则:
一是课后服务经费收支使用应实事求是,及时做好服务费用的结算工作,并定期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二是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在费用方面应予以照顾和酌情减免,减免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教育民生的工程,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进“扩面提质"。
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力争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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