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梯定期检验自检报 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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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梯定期检验自检报 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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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电梯维护保养自检报告
使
用
单
位
:
设
备
代
码
:
设
备
名
称
:
维
保
单
位
:
自
检
日
期
:
注意事项
1.本自检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制定,可用于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时的自检报告或年度自检报告。
自检工作应由维护保养单位指定的自检人员负责实施。
实施自检工作时,自检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本报告应当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无涂改。
3.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检验结果”栏应当填写实测或者经过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认为符合要求,应当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合格”;如果经检验认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填写“不合格”。
“检验结论”栏应当根据“检验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或“-”)。
根据自检结果,自检人员在“自检结论”栏填写“合格”、“不合格”。
4.本报告应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维护保养单位检验专用章。
5.承担电梯维护保养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完成自检工作,并填写本自检报告。
作为年度自检报告时,应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前完成,自检报告一式二份,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电梯产权单位各执一份。
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合同期限内保存本自检报告。
注:
1.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
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2.★项为根据有关规定,允许按照GB7588-1995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的项目。
电梯维护保养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证编号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制造企业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技术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
控制方式
自检依据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自检
结论
备注
自检人员签字:
年月日
维护保养单位:
(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年月日
审核人员签字:
年月日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1
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1.1
日常维护保
养合同
维护保养单位与电梯产权单位有签订日
常维护保养合同;
1.2
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
维护保养单位具有与所承担日常维护保
养的电梯相符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3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维护保养人员应持有相应作业项目的《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4
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
维护保养单位有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
能保证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在接到电梯关人故障报告后的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排险救援;
1.5
日常维护保
养单位的告
知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所承担日常维护保
养的电梯轿厢的显著位置,标明本单位的
名称、急修和投诉电话;
1.6
日常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及所承担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产品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编制“日常维护保养计划”;
1.7
日常维护保
养计划的内
容
“日常维护保养计划”的内容应符合《电
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其六条
的要求;
1.8
维护保养资
料
维护保养单位应提供最近一次的“日常维
护保养记录”、电梯发生的详细的“故障记录”;
1.9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的内容应符合《电
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一个检验周期内的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
1.10
影响安全的
缺陷的整改、跟踪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的缺陷已经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并有跟踪记录(如有);
1.11
事故隐患报告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
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1.12
应急救援预
案
维护保养单位有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
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放置在操作现场;
2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
机房通道与
通道门
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
用通道。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
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2.2
机房(机器
设备)专用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
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机房内无杂物;
2.3
机房照明、照明开关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
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2.4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
保护装置;
2.5
主开关与照明等电路的控制关系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
(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2.6
驱动主机工
作状况
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7
驱动主机轮槽磨损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
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
能力验证试验;
2.8
减速机润滑
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
合要求,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
渗漏;
2.9
制动器铁芯
(柱塞)
制动器铁芯(柱塞)清洁良好,磨损量不
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2.10
制动器制动
弹簧压缩量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符合制造单位要
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2.11
制动器上检
测开关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工作正常,动作可靠;
2.12
★手动紧急装置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
是否在开锁区;
2.13
紧急电动运
行装置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14
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程序:
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
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时所需要的应急设备和工具放置于操作现场;
2.15
限速器电气
安全装置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
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2.16
限速器动作
速度核验
自查限速器铭牌,使用周期应该在有效期
内。
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验,并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2.17
接地连接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
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2.18
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
/V
测试电压
(直流)/V
绝缘电阻
/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2.19
接触器,继
电器触点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
3
井道与相关设备
3.1
井道安全门
井道安全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
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2
井道检修门
井道检修门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
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3
极限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
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3.4
随行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
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随行电缆无损伤;
3.5
导轨和支架
轿厢及对重导轨和支架安装牢固,压板无
松动,导轨清洁。
3.6
井道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
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
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3.7
底坑底部
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3.8
底坑停止装置
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
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3.9
限速绳张紧
装置的电气
安全装置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
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
运转;
3.10
缓冲器固定
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3.11
液位和电气
安全装置
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
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3.12
对重越程距离
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
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1
检修装置
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
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
(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
4.2
停止装置
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
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4.3
安全窗(门)
轿厢安全窗(门)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
予以验证;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4.4
对重(平衡
重)固定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
靠固定;
4.5
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
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
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4.6
照明、风扇
轿厢照明、风扇工作正常;
4.7
紧急照明
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
照明电源;
4.8
紧急报警装置
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
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装有远程监控系统时,远程监控系统应有效;
4.9
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
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4.10
轿厢超载保护装置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
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4.11
安装螺栓紧
固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紧
固,无松动;
4.12
对重、轿顶
反绳轮轴承
对重、轿顶反绳轮轴承需润滑的,润滑良
好;
4.13
轿厢称重装置
准确,有效
4.14
轿底螺丝及安全钳钳座
紧固,无松动
4.15
轿厢和对重导轨及支架
支架螺丝固定无松动
导轨表面清洁,压板无松动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5
悬挂、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磨损、断丝、
变形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
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
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5.2
绳端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
母、开口销部件无缺损;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3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5.3
补偿装置绳
(链)端固
定
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5.4
补偿绳电气
安全装置
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
最小张紧位置;
5.5
补偿绳防跳
装置
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
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5.6
松绳(链)保护
如果强制驱动电梯的轿厢悬挂在两根钢
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
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
(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
停止运行;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5.7
★旋转部件
的防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6
轿门与层门
6.1
门扇间隙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门扇之间
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6.2
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
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
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6.3
玻璃门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
①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
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②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
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③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6.4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
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6.5
轿门,厅门运行和导
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
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6.6
自动关闭层
门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
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6.7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6.8
门的锁紧
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当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6.9
门的闭合
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6.10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7
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
7.1
轿顶上或轿厢内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①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②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30m
7.2
底坑内的作
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①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移动;
②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序
号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7.3
平台上的作
业场地
检查、维修机器设备的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如果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平衡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①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
②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③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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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梯定期检验自检报 定期 检验 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