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加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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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加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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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加工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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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加工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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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钢材加工合同
钢材加工合同
甲方:
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成都市武侯区肆发建筑构件加工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成都市保利花园三期工程的钢筋(
、8、10)工程半成品、成品外加工事项达成共识。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此合同,具体条例如下:
一、工程名称:
保利花园三期
二、工程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顺江村
三、承包范围:
钢筋工程中I级钢筋构件加工和带肋加
工
四、承包内容:
I级钢筋的拉伸、调直、下料、制作(标牌)、送货等。
五、交货方式
1、甲方必须提前5天时间将钢筋加工料表提供给乙方,同时约定好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加工好的成品运至甲方工地现场由甲方协助卸货并安排专人验收。
若因乙方供货不
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钢筋箍筋和冷扎带肋筋的制作要求:
1、乙方所制作圆钢筋直径10mm加工后8加工后加工后,加工后钢筋允许有的误差,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带肋钢筋10加工后不低于9、8加工后不低于^7、加工后不低于带肋钢筋制作以甲方尺寸加工成直条送到施工现场。
2、箍筋几何尺寸误差不得大于。
3、由于带肋钢的特殊性,所需原材料必须是昆钢、威钢、水钢、成钢、达钢等高线盘元。
4、带肋钢制作的技术规范(CRB550;技术规范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如乙方加工成品达不到上述标准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按甲方标准重新
加工生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材料与计虽
1、箍筋、板筋、盖筋、直条等均系来料加工,甲方提供攀成钢、威钢、达钢、水钢、德钢、昆钢等原检合格的大厂钢材给乙方加工,由甲、乙双方及钢材供应商共同过磅计虽,并由钢材供货商送至乙方加工厂,允许千分之三的误差,
加工成品送至工地以理论重虽计重。
2、乙方加工制作的成品重虽按国家理论重虽计算,即钢筋比重表:
直径
=/m,直径8mm=/m直径10mm=/m长度按甲方料单长度计算。
八、费用计算
乙方的一切加工及运输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且乙方每生产壹吨圆钢箍筋、带肋钢返还甲方30元/吨。
九、乙方自愿为甲方垫资50吨盘元,盘元材质双方确
认攀成钢,威钢、达钢、水钢、德钢、昆钢,大厂家的钢材,如发现乙方使用其它供货商的材料为甲方加工成品。
每发现一次,罚款贰万元并退回加工成品,如累计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垫资期满后所需材料由甲方提前
7天运至乙方加工厂,由乙方安排专职人员过磅签收。
十、废钢筋处理与计价
甲方工地的废铁、废钢筋全部定给乙方收购。
该项目工程的废铁、废钢材全部定给乙方收购,但乙方必须在签订该合同之时,交20万元,作为废钢材收购定金,收购价按当日成都市攀成钢挂牌价格的50%计算,若当日没有出成都市攀成钢挂牌价,就取近日成都市攀成钢挂牌价进行结算。
计虽方法:
甲、乙双方在施工现场用天平秤计虽,结算方法以双方在工地过天平称计虽为准。
此定金在废铁收购时扣出多退少补。
十一、合同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
1、如双方无过错,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若建设主
管部门禁用钢筋外加工产品时。
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主体完工后十日内结清一切费用。
2、如甲方没有按时提供原材料或加工料表,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则由甲方负责。
3、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及规范约定进行加工,致使工程无法验收合格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没有按时交货,影响了甲方的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但乙方须在3天内提供法定不可抗拒的依据并通知甲方)。
5、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所提供的原材料,否则视同违约,乙方承诺双倍赔偿扣压甲方材料的一切损失。
6、甲方工程所需盘元及带肋钢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除非出现合同不能正常执行的情况时,不得有第二厂家出现。
十二、以上各项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请求工地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通过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成都
市武侯区肆发建筑构件加工厂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20XX年月曰
篇二:
甲方:
淮安清浦至金湖一级公路HJ-S2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调平钢板,经双方充分协商,特
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及合同金额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虽单价金额1不锈钢板
23mm*23mm*3块115220230402调平钢板
28cm*28cm*2cm*3456块52125443加工费块345650172800本合同总金额:
肆拾万捌仟参佰捌拾肆元整(必须提供发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虽要求
选用的钢板须表面平整,选用的尺寸按第一条规格执
行,加工的调平钢板坡度按2%a行,加工的调平钢板中心厚
度cm。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虽、质虽
1.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虽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虽、质虽、规格提供原材料,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齐。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价款或酬金
本合同总金额:
肆拾万捌仟参佰捌拾肆元整(必须提供发票)。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虽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甲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后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必需的质虽证明资料。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虽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虽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
按协议执行。
交货地点为金湖工地。
2.交定作物日期:
第一批货在4月2日送到工地数虽不低于800块。
第二批货4月10日~4月15日送达,数虽不低于1700块,剩余数虽在4月20日前送清。
第八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由乙方组织货车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过后,甲方付伍万定金,乙方收到款后,组织进货生产,然后货到付款(须提供发票)。
定金在最后一批货送达扣除。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
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酬金或价款;乙方不同意卸货的,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方负责,并承担造成的费用损失。
二、货到款付后,甲方应及时验收卸货,复核送货数虽。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虽、规格、质H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承担任何损失。
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材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其他事项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2)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XX年3月24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淮安清浦至金湖一级公路HJ-S2标项目经理部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三:
钢材加工合同
钢材加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或传真:
线材加工厂: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或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订立钢
材加工合同,具体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乙方加工钢筋(线材、盘螺),钢材(线材、盘螺)由甲方负责购买,甲方购买钢筋前,甲方购买进的钢材由乙方负责加工,其内容调直成型。
第二条:
加工钢材的规格:
6-10线材和8-10三级钢盘
螺。
甲方施工工程地点:
第三条:
甲方每购进(按过磅重H)一吨钢材给乙方,乙方加工后按理论重虽返还一吨钢材给甲方。
第四条:
计算方式:
甲方购进钢材给乙方按实际过磅重虽计算。
乙方加工后给甲方的钢材以国家理论重虽计算。
第五条:
验收规定:
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应及时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虽等进行核对,并当场在送货单上签字。
如有异议,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重新核对。
双方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作业结算凭证。
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
现与乙方的供货单不符,按不相符部分的钢筋重虽在供货单中双倍虽扣除,作为乙方对甲方不负责任的罚款。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由乙方自备运输车送往工地现场,加工
钢筋由乙方自行上下车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收货人指定地点
2、根据甲方工程进度的需要,甲方所需钢材必须提前5
天购进给乙方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加工供货,乙方应在4天内将加工好的钢材送到甲方工地;施工现场因变更、料单错误等特殊原因,钢筋虽在2吨
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6小时内及时加工到现场,成品钢筋进场时,并提供该批钢材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虽复检证书原件,以便甲方报监。
第七条:
经济责任
甲方使用由乙方加工的每批钢材,乙方必须按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规范进行加工,如不合格,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由此被建设单位扣除的履约保证金等损失。
乙方未经同:
1,延迟送货,影响甲方工程进度,乙方应当赔付甲方所受的损失,并承担各方损失引起的连带职责。
第八条:
乙方可以不违备有关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可对所需加工钢筋做适当延伸,以做为其所得利润。
第九条:
如建设方或上级检查严禁使用此种外加工的钢材,此责
任均由乙方出面沟通,花费由乙方承担,若阻力较大无法使用外加工钢材,刚双方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退回。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本工程结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曰
篇四: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点:
XX市XX区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噬
订条款如下:
备注:
实际委托加工的数虽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虽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
原材料提供方:
原材料运输:
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
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虽计算方法:
以实际过磅为准。
原材料的质M:
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供货钢厂标准
()【选择其一】。
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虽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
成品运输:
成品交付时间:
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天后,且在―天之内交付。
成品的重虽计算方法:
以实际过磅为准。
成品的质虽要求:
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虽证明。
成品的质虽保证期:
交付成品后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日内,或在质虽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虽异议。
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
元/吨,以原材料重H()或成品重H()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
总价款:
元(大写:
人民币)
加工费的支付时间:
。
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天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加工费的支付
方式:
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贴现费用由方承担【选择其一】。
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
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
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成
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交付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
款。
(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__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篇五:
钢材加工合同
三级钢材加工合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
贝U,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情况: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钢材计划单供货,双方约定供应钢
材为合格国标材料,优先选用武钢或鄂钢钢材,若更换其它厂家,应取得买方同
意,方可进货。
2、钢材进场,卖方必须提供详细供货单,并加盖公章。
第二条钢材的质虽:
质虽要求为:
1.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批次提供齐全,由材料
员按进货批次收集,报资
料员备案。
3、现场见证取样,复检不合格的钢材,乙方无条件退货,乙方承担因质虽原因
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第三条货款
1.加工费100元/T(含厂内加工费、装车及运输至工地费用),加工损耗按5kg/T。
2.实际结算价款按照供货数虽(过磅+损耗)乘以钢
材单价计算。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并交齐相关保证资料5
个工作日内付至本批次价款的,预留
2、质保金支付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第五条交货期限:
买方提前24小时通知卖方,延期供
货超过24小时,卖方
承担因待料引起的停工损失。
第六条钢材的运输及交货地点:
1.钢材运输由乙方负责,装车由乙负责,钢材到场,卸车有甲方负责
2.
3.
4.
5.送货人员必须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买方现场人
员的指挥及安排。
第七条钢材的验收:
1.验收方式:
由材料员、库管员验收钢材的规格、数虽
及进场后的见证取样复检。
2.验收时间:
进场验收
第八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2.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3.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4.其他:
(二)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
2.按合同约定的质虽和数虽供应钢材。
3.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供货单、钢材出厂质虽证
明书、钢材出厂试(检)验报告单、合格证等壹式壹份
4.其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偿付延
期总款的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在甲方催告后5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虽和数虽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产品品种、规格、质虽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若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
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迟交货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虽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
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的罚金。
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凭证的。
甲方有权拒收未提
供凭证的钢材,同时,乙方应支付未提供凭证的钢材价款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
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双方可选择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如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买方份,卖方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六:
钢材加工合同
钢材加工合同
买方:
卖方:
根据〈冲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
贝U,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情况: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二条钢材的质虽: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三条货款
1.厂内加工费、装车及运输至工地费用),加工损耗
按kg/T。
2.实际结算价款按照供货数虽乘以钢材单价计算。
3.损耗计算:
。
第四条付款方式: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五条交货期限: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六条钢材的运输及交货地点: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七条钢材的验收: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八条双方的义务: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参照本工程《钢材销售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
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双方可选择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如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
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
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债券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买方份,卖方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买方(签字、盖章):
卖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七:
彩钢板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就彩钢板制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
二、工程造价:
三、工程质虽及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达到合格。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
生产,确保产品合格,按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产品。
五、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
甲方如逾期不取货,乙方有权将货处理,定金不退。
2、产品出厂前,甲方必须将支票或承兑汇票面额不低于合同总价预留给乙方;
3、产品全部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费另计)或甲方将产品全部自运完毕后,将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照合同法索赔。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
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之因素,工期顺延。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付清全部货款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月曰日期:
年月日
篇八:
铁皮钢板合同
钢板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
签定地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镀锌钢板达成
如下协议:
一、规格、单价:
1.以上单价为地区的含增值税(税率17%)车板交货价,折边费用不再计,展开板宽小于
等于1500mm特殊异形加工板价格另议。
2.镀锌钢板结算以有甲方采购人员的签字的加工单及甲方认可的实际到货数虽(入库单)较
少者为准,矩形面积按成品展开面积计算,异形面积按外接最大矩形面积计算。
3.钢板表面需要进行氟碳喷涂的见技术要求。
4.交货地点:
。
6.最终以实际供货合格数虽结算。
二、技术要求及质虽验收标准:
1.技术要求、质H标准
1除镀锌钢板按GB2518-20XX《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
带》执行外,产品其它要求应符合JGJ133-20XX《金属及
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XX《玻璃幕墙工程技
术规范》及甲方加工图要求;
2钢板品牌采用鞍钢或宝钢产品;钢板长度、孔距离板
边允许偏差土1mm开孔长度、宽度允许偏差土加工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凸凹、变形等缺陷,钢板厚度按GB2518-20XX中厚度允许偏差执行。
3氟碳涂料选用PPG要求氟碳树脂含虽不低于70%,颜色需经业主及甲方确认;
4钢板表面氟碳喷涂质虽及工艺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
准HG/T133-20XX或美国建筑业协会AAMA260舔准,每层厚
度符合标准要求,二涂铝板涂层平均厚度不小于30pm三
涂铝板涂层平均厚度不小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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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板 加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