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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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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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2.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九、本园林定额中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集中加工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和垂直高度(或檐高)在20m以内的垂直运输。
执行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场内水平运输,如遇上山或过河等特殊情况运输费可以调整。
成品构件现场以外的水平运输应另计运费。
垂直运输高度(或檐高)超过20m时,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十、本园林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未编列的,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定额。
十一、本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中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园林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和管理。
十三、著作权所有,XX,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及数据制作各类出版物和软件,违者必究。
第一部分绿化工程
说明
一、绿地整理
1.清理场地,或土厚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或绿地整理均套用整理绿地项目。
2.人工换土、土方造型等项目在50m以内的土方运距均己在定额中综合考虑,超过50m的土方运距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人工抽槽按三类土考虑,如四类土抽槽,乘以系数1.43;一、二类土,乘以系数0.61。
4.本章定额中换土、土方造型等项目,“种植土”按自备土编制,如采用购置土,则采用括号内的用量。
5.地型改造(机械造坡)适用于原地形或填方地形与设计地形竖向高差0.3~1m之间的项目。
本子目是对土方回填完成后的场地进行机械造坡,场地的细整还需执行整理绿化用地子目,场区土方回填过程中的地形整理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不套用本子目。
取土、运土、土方回填套用相应专业工程定额。
6.垃圾深埋是对工程范围内的垃圾土(一般以三、四类土为主)采用就地深埋,将深层的好土翻到地表面的工艺。
7.微坡地形土方堆置适用于机械无法作业,采取人工施工且单个围合区域面积不大于1000m2的花坛、绿岛等。
本项目不替代整理绿化用地子目,场地的细整还需执行整理绿化用地子目。
8.乔木、灌木栽植人工换土,其换土量按附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有关规定执行。
当实际换土量与对照表不符,当差额超过10%时,每1换土,其材料:
土1,人工:
0.50工日。
9.当采用不同配方的草坪基质时,材料允许调整。
如采用原土拌基质,定额中应扣除好土用量,另每10m2增加人工0.3工日。
10.砍挖灌木林每100m2,22株以下为稀,22株以上为密。
11.如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垂直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二、栽植花木
1.起挖、栽植带土球乔木,土球直径超过280cm;起挖、栽植裸根乔木,胸径超过45cm时,均另行计算。
2.起挖、栽植带土球灌木,土球直径超过140cm时,按带土球乔木定额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5;起挖、栽植裸根灌木,当灌高超过250cm时,另行计算。
3.起挖、栽植灌木(带土球),土球直径<5cm,10cm按起挖;栽植灌木(带土球)土球直径<20cm定额子目执行,分别乘以系数0.2和0.4。
4.名贵树木的起挖、栽植,另行按实计算。
5.带土球乔、灌木起挖、栽植土球的规格按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
乔木按胸径8倍计算土球直径,灌木按地径的7倍计算土球直径,不能按地径计算时,灌木或亚乔木(如丛生状桂花等)按其篷径的1/3计算土球直径。
6.棕榈类植物起挖、栽植当设计无规定时,带土球起挖、栽植按地径的4倍计算。
土球直径超过100cm的,套用相应的乔木定额子目。
裸根起挖、栽植按其地径大小套用相应的乔木定额子目。
7.植物的起挖、栽植是按一、二类土考虑的,如为三类土,人工应乘以系数1.34;如为四类土,人工应乘以系数1.76。
8.栽植项目的挖塘尺寸按附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编制,当实际挖塘尺寸与“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相差超过10%时,每立方米挖塘人工调整,一、二类土0.31工日;三类土0.41工日,四类土0.54工日。
9.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费用。
10.花格镶草铺草皮按花格砖面积计算,项目内镶草面积按35%考虑。
实际铺草面积不符时,草皮用量可以调整,其他工料不变。
镶草项目不分铺种品种,均执行该项目。
散铺草皮,草皮用量按30%考虑。
实际铺草面积不符时,草皮用量可以调整,其他工料不变。
11.绿化种植定额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苗木、花卉(含草皮)栽植后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12.本章定额的植物栽植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换土”定额另行计算。
13.绿化种植工程定额基价中未包括苗木、花卉、草皮的价格,使用时应按相应的苗木价格计算,并计入定额直接费。
14.苗木、花卉的主材用量,应按设计数量加上规定的损耗计算,其运输、栽植等操作损耗率为:
苗木损耗率=(1-成活率)×100%;
植物栽植成活率指标如下:
乔木:
胸径15cm以内为98%;胸径15cm以上为95%;
灌木:
98%;名贵树木:
100%;针叶、阔叶绿篱:
98%;色块:
95%;草花:
100%。
以上指标适用于一、二类土栽植地点,三类土时成活率下调2%,四类土成活率下调3%。
15.本章定额适用于正常种植季节的施工,落叶树木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季解冻以后、发芽以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前进行;常绿树木的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天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进行。
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另行计算。
16.起挖、栽植乔木,当带土球时,土球直径大于120cm(含120cm)或裸根时胸径大于15cm(含15cm)以上的截干乔木,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8。
17.灌木片植(色带)指种植密度≥6株/m2。
18.盆花摆放:
若需摆放大型植物,则按植物种类、规格另行计算。
19.机械灌洒:
适用于绿化施工现场没有水源提供的情况,凡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的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各类苗木栽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行计算机械灌洒费用。
三、绿化养护
1.本节定额适用范围
公园、游览区类:
各综合性公园、专题类公园、纪念性公园(含非售票类公园)、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等所在地的园林植物养护工程。
交通、干道类:
各类交通道路、城市环线绿化带、机场、车站、港口、宾馆、高级别墅以及沿交通干道两侧的街头绿化等所在地的园林植物养护工程。
社区、单位类:
居民生活区内绿化(含庭院绿化),以及企业、部队、机关、医院、学校、旅馆等单位性质的绿化所在地的园林植物的养护工程。
2.本节定额分为绿化成活养护和绿化保存养护,不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栽植期养护,栽植时10天以内的养护费用已在绿化种植工程定额中考虑。
3.本节定额绿化保存养护适用于保存期养护与日常管理期养护。
绿化保存养护参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附二)的养护标准,分为三个养护等级,定额项目按照二级养护的标准编制。
实际养护为一级养护标准时,定额子目基价应乘以系数1.15;实际养护为三级养护标准时,定额子目基价应乘以系数0.85。
4.绿化成活养护定额按月编制,每月按30天计算,实际养护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养护期限按比例计算。
成活期界定:
指绿化工程初验前的成活养护。
自栽植期养护结束之日起,至绿化工程进行初验之日止,一般为一至三个月,不大于三个月。
如无规定的初验时间,则可按一个月计算。
5.绿化保存养护定额按年编制,每年按365天计算,实际养护期非一年的,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养护期限按比例换算。
保存期界定:
指绿化工程竣工初验后的成活率养护,自初验之日起(不包括初验之日)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6.绿化日常管理期养护按绿化保存养护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计算,系数一般按0.5计算,如养护有特殊要求,系数可以调整,但不得低于0.5。
7.绿化养护定额中,采用自动喷淋系统的绿化养护项目,人工应乘以系数0.7。
8.本节定额包括了绿化养护工作中必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及费用,未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以下情况,双方协商据实计算:
苗木因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
绿化围栏、花坛等级设施因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的费用;
高架绿化、水生植物等特殊养护要求而发生的用水增加费用;
因抗旱、排涝所发生的增加费用。
9.因疏植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甲方(业主)所有。
10.养护期间的场内水平运输费用,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再调整。
四、绿化工程施工措施
1.园林绿化措施,按本章相应定额规定执行,其他缺项部分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子目规定。
2.如栽植大树(特大树)施工组织(经甲方认可)中,使用组合钢支撑,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3.胸径大于30cm的树干刷涂白,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4.遮阳棚搭设按单层遮阳网搭设考虑,如双层搭设,遮阳网材料据实换算,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
遮阳棚搭设定额区分不同高度,5m以内定额子目中因实际使用搭设材料无固定模式,其钢管及扣件另行计算;遮阳棚高度在5m以上时,定额未设置子目,另行计算。
5.苗木防寒防冻所用塑料薄膜材料均按单层覆盖,如实际采用不同时,塑料薄膜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五、名词解释
1.胸径:
以设计图规定为准,如设计未规定,则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2m高处的直径。
2.地径:
指离地面0.1m高处的树杆直径。
3.干径:
指离地面0.3m高处的树杆直径。
4.冠丛高:
指灌木从地表面至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5.蓬径:
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6.定干高度:
指乔木从地面至树冠分枝处即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7.种植土:
也称好土,指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8.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9.土球:
指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10.祼根苗木:
指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11.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树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12.乔木:
指有明显主干,各级侧枝区别较大,分枝离地较高的树木。
13.灌木:
指无明显主干,分枝离地较近,分枝较密的木本植物。
14.木本植物:
茎有木质层、质地坚硬的植物。
15.散生竹:
指地面到竹丛间只有一个主干的单根种植的竹。
16.丛生竹:
指自根颈处生长出数根主干的以丛种植的竹。
17.绿篱:
指成行(片)密植,修剪而成的植物墙可用以代替篱笆、栏杆和墙垣,具有分隔、防护或装饰作用。
18.普通花坛:
成片种植的花卉或观叶植物,花坛本身无规则图形、图案式样等要求。
19.彩纹图案花坛:
又称模纹花坛或毛毡花坛,按照花、叶外形、色彩配置成多层次几何图案、文字的花坛。
20.造形植物:
人为修剪成球、柱、动物等特定形体的植物。
21.攀缘植物:
指以某种方式攀附于其他物体上生长,主干茎不能直立的植物。
22.地被植物:
指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包括贴近地面或匍匐地面生长的草本和木本植物。
23.植生带:
指采用有一定的韧性和弹性的无纺布,在其上均匀撒播种子和肥料而培植出来的地毯式草坪种植生带。
24.栽植期养护:
指绿化种植工程定额所包含的施工期内的养护。
苗木、花卉栽植包括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25.成活期养护:
指绿化工程初验前的成活养护。
自栽植期养护结束之日起,至绿化工程进行初验之日止,一般为一至三个月。
如无规定初验时间,一般可按一个月计算。
26.保存期养护:
指绿化工程竣工初验后的成活率养护,自初验之日起(不包括初验之日)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27.日常管理期养护:
指保存期养护结束后的日常管理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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