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源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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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源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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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源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
太阳能电源
通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称
编号
1
太阳能电源
太阳能电源采购标准
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
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需要变更环境温度、湿度、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用途和安装方式等要求。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表格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
5、对扩建工程,如有需要,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6、技术规范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7、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目录
1总则1
1.1引言1
1.2供方职责1
2太阳能电源部件技术规范要求1
2.1组件技术要求1
2.2前端汇流及防雷部件技术要求2
2.3充放电控制系统技术要求3
2.4逆变系统及逆变器技术要求4
2.5储能系统及蓄电池技术要求7
2.6直流/交流配电系统技术要求7
2.7监控及通讯技术要求7
3太阳能发电系统安装施工技术要求8
3.1系统整体电气设计规划技术要求8
3.2光伏电池组件阵列支架技术要求9
3.3电气连接及安装技术要求10
3.4安装场地及机房技术要求11
3.5接地及防雷系统技术要求13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14
4.1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14
4.2供确认的图纸14
4.3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14
4.4设计联络会议15
4.5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15
4.5.1厂家资质证明和产品认证证书15
4.5.2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15
4.5.3系统整体检测及验收15
4.6质量保证16
4.7项目管理17
4.8现场服务17
4.9售后服务17
4.10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7
4.11其他资料,17
1总则
1.1引言
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宜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投标厂商应满足《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的要求。
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提出的要求投标方也应满足。
提供的产品应有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和系统近2年运行业绩表。
1.1.1本规范书提出了太阳能电源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本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下列内容,但不仅仅限于此内容。
1.2.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2.4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2.5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它资料。
1.2.6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2.7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2.8如标准、规范与本标书的技术规范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2.9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2.10现场服务。
2太阳能电源部件技术规范要求
2.1太阳能组件技术要求
2.1.1光伏组件应达到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
2.1.2光伏组件工作温度:
-40---+85℃
2.1.3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2.1.4相对湿度:
5%---95%
2.1.5光伏组件的耐压需要达到600伏特以上
2.1.6组件效率:
单晶硅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17%,多晶硅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16%,薄膜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7%
2.1.7光伏组件应通过国际或国内认证,国际如TUV、UL认证,国内如“金太阳示范工程”资格认证。
2.2前端汇流及防雷部件技术要求
2.2.1一般要求
产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和签署完整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2.2.1.1正常使用环境
a)使用环境温度为-10℃~+50℃;
b)相对湿度15%~95%(25℃±2℃);无凝露。
c)海拔高度0~5500m
d)安装方式:
壁挂式和放置式。
2.2.1.2外观与结构要求
2.2.1.2.1汇流箱外壳、外形结构应完好,涂层应光洁均匀,不得有脱落、划伤等缺陷。
2.2.1.2.2连接件不得有松动和损坏,接线端子安装牢固,插接紧密。
2.2.2性能要求
2.2.2.1工作性能
2.2.2.1.1汇流箱直流输入电压
汇流箱应该能够在较宽的直流输入电压下正常工作,一般要求汇流箱能够承受的直流输入电压>1000V。
2.2.2.1.2汇流箱光伏输入路数
汇流箱应该具有最少20路的太阳能电池板输入路数。
2.2.2.1.3汇流箱效率
汇流箱应该高效率地将太阳能电池的直流电能汇流后输入到逆变器,汇流箱最大效率不小于99.9%。
2.2.2.1.4噪音
汇流箱在正常运行时,应该具有较小的噪音。
在额定条件下,汇流箱满载时距离设备1m处的噪音应不大于20dB。
2.2.2.1.5通讯功能
汇流箱宜设有RS-485通讯接口,并能够与逆变器正常通讯。
2.2.3保护功能
2.2.3.1太阳能电池板宜具有输入过压保护
当太阳能电池板输入电压超出额定电压时,汇流箱应能自动保护,并发出告警信号。
2.2.3.2防反放电保护
汇流箱应具有防止通过光伏阵列反向放电的保护功能。
2.2.3.3极性反接保护
当光伏阵列的极性接反时,汇流箱应能保护而不会损坏。
2.2.3.4过热保护
汇流箱内部宜具有防止过热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当温度超出规定的范围时,汇流箱应能发出告警信号
2.2.3.5防雷保护
汇流箱应具有二级防雷保护功能。
2.2.4安全要求
2.2.4.1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情况下,汇流箱的输入和输出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MΩ。
2.2.4.2绝缘强度
汇流箱的输入电路和输出电路对外壳应承受50Hz、1000Vac的试验正弦交流电压1min,不击穿,不飞弧,漏电电流<20mA。
2.2.4.3外壳防护等级
户外型应达到IP65级以上要求。
2.2.5环境试验
2.2.5.1低温工作试验
汇流箱在试验温度为(-15±3)℃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能正常工作。
2.2.5.2高温工作试验
汇流箱在试验温度为(55±2)℃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能正常工作。
2.2.5.3恒定湿热试验
汇流箱在试验温度为(50±2)℃,相对湿度(90±3)%条件下,试验时间持续48h,在正常环境下恢复2h后,应能正常工作。
2.2.6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5000h。
2.3充放电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2.3.1通用要求
2.3.1.1一般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和签署完整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资料。
2.3.1.2正常使用环境
a)使用环境温度为-20℃~+50℃;
b)相对湿度15%~95%(25℃±2℃),无凝露;
c)海拔高度0~3000m,高原地区海拔3000~5500m;
d)安装方式:
壁挂式或抱箍式;
2.3.2外观与结构要求
控制器应满足:
a)主要零、部件无损坏或受潮现象;
b)机壳涂层表面平整光滑,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缺陷;
c)机壳面板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合要求,功能显示清晰、正确;
d)连接件、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损坏,接线端子安装牢固。
2.3.3性能要求
2.3.3.1空载损耗(静态电流)
控制器最大自身耗电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1%。
2.3.3.2控制器充、放电回路压降
充电或放电通过控制器的电压降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2%。
2.3.3.3最大允许温升
控制器的最大允许温升应小于40℃。
2.3.3.4温度补偿
控制器应当具有温度补偿功能,其温度系数为:
-3mV/℃/Cell~-7mV/℃/Cell或遵循蓄电池的相关规定。
2.3.4保护功能
2.3.4.1充满断开(HVD)和恢复功能
接通/断开型控制器在蓄电池电压达到过充保护设定值时,控制器应能自动关断太阳能电池板。
当蓄电池电压达到充电设定值时,控制器能够接通太阳能电池板恢复充电。
2.3.4.2欠压断开(LVD)和恢复功能
当蓄电池电压降到过放点时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断负载;当蓄电池电压回升到充电恢复点时,控制器应能自动恢复对负载的供电。
2.3.4.3蓄电池过压断开和恢复功能
当蓄电池电压高到过压保护点时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断负载;当蓄电池电压电压降到恢复点时,控制器应能自动恢复对负载的供电。
2.3.4.4负载过流/短路保护
控制器应具有负载过流/短路的保护功能。
2.3.4.5反向放电保护
控制器应具有能防止蓄电池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反向放电的电路保护。
2.3.4.6极性反接保护
控制器应能承受负载、太阳能电池组件或蓄电池极性反接的电路保护。
2.3.4.7雷电保护
能够承受在多雷区由于雷击引起的击穿的电路保护。
2.3.4.8耐冲击电压
当蓄电池从电路中去掉时,控制器在1h内必须能够承受高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标称开路电压的1.25倍的冲击。
2.3.4.9耐冲击电流
控制器必须能够承受1h高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标称短路电流1.25倍的冲击。
开关型控制器的开关元器件必须能够切换此电流而自身不损坏。
2.3.4.10防雷保护
控制器必须具有二级防雷保护。
2.3.5环境适应性
2.3.5.1低温工作试验
通电加额定负载,经(-25±3)℃低温试验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2.3.5.2高温工作试验
通电加额定负载,经(55±2)℃高温试验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2.3.5.3高温贮存试验
不通电,经(70±2)℃高温试验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2.3.5.4恒定湿热试验
经(50±2)℃,相对湿度(90±3)%的恒定湿热试验,历时48h,试验后取出样品在正常环境下恢复2h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2.3.5.5耐振动性能试验
经频率为10Hz~55Hz、振幅为0.35mm、三轴向各振动30min后,通电检查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2.3.6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5000h。
2.4逆变系统及逆变器技术要求
2.4.1通用要求
2.4.1.1一般要求
产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和签署完整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2.4.1.2正常使用环境
a)使用环境温度为-10℃~+50℃;
b)相对湿度≤90%(25℃±2℃);无凝露。
c)海拔高度0~3000m,高原地区海拔3000~5500m
d)安装方式:
壁挂式和放置式。
2.4.1.3外观与结构要求
2.4.1.3.1逆变器外壳、外形结构应完好,涂层应光洁均匀,不得有脱落、划伤等缺陷。
2.4.1.3.2面板功能键应灵活,显示应清晰,不得有影响美观、妨碍读数等缺陷。
2.4.1.3.3连接件不得有松动和损坏,接线端子安装牢固,插接紧密。
2.4.2性能要求
2.4.2.1工作性能
2.4.2.1.1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
逆变器应该能够在较宽的直流输入电压下正常工作。
2.4.2.1.2逆变器输出电压
逆变器正常运行时,三相电压的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
2.4.2.1.3逆变器输出频率
逆变器正常运行时,允许偏差值为额定值±0.5Hz。
2.4.2.1.4逆变器并网电流谐波
光伏系统的输出应有较低的电流畸变,以确保对连接到逆变器的其他设备不造成不利影响。
总谐波电流应小于逆变器额定输出的5%。
各次谐波应限制在表1、表2所列的百分比之内。
此范围内的偶次谐波应小于低的奇次谐波限值的25%。
具体遵循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逆变器波形失真度<5%。
2.4.2.1.5逆变器输出电压不平衡度
逆变器(仅对三相)输出电压不应超过GB/T15543规定的电网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即逆变器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具体遵循GB/T12325-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2.4.2.1.6逆变器效率
逆变器应该高效率地将太阳能电池的直流电能逆变成交流。
逆变器最大效率不小于85%。
2.4.2.1.7直流分量
逆变器运行时,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1%。
2.4.2.1.8功率因数(PF)
逆变器的输出大于其额定输出的75%时,平均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85。
2.4.2.1.9无功功率补偿
逆变器应具有无功功率补偿功能。
2.4.2.1.10噪音
逆变器在正常运行时,应该具有较小的噪音。
在额定条件下,逆变器满载时距离设备1m处的噪音应不大于65dB。
2.4.2.1.11通讯功能
逆变器应设有RS-232或RS-485通讯接口,并能够与上位机正常通讯。
2.4.2.2保护功能
2.4.2.2.1过/欠电压
当蓄电池的电压高于或低于设定值时,逆变器停止工作并发出警示信号。
2.4.2.2.2恢复逆变
当蓄电池电压恢复到正常范围时,逆变器应能自动及时地输出交流电,供给负载。
2.4.2.2.3电网负载短路保护
逆变器对交流输出应设置短路保护,当负载发生短路时,逆变器的过电流应不大于额定电流的150%,并在0.1s以内将光伏系统与负载断开。
同时发出指示信号。
2.4.2.2.4防反放电保护
逆变器系统应具有防止通过光伏阵列反向放电的保护功能。
2.4.2.2.4极性反接保护
当蓄电池的极性接反时,逆变器系统应能保护而不会损坏。
2.4.2.2.5过载保护
当逆变器输出电流达到或超过额定输出电流值的11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限流工作在额定电流的110%。
2.4.2.3过热保护
逆变器内部应具有防止过热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当机箱内温度达到或者超过50℃时,逆变器自动启动风扇或降低输出电流。
当机内温度超过75℃时,逆变器应保护性停机。
2.4.2.4防雷保护
逆变器具有二级防雷保护功能。
2.4.3安全要求
2.4.3.1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情况下,逆变器的输入和输出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MΩ。
2.4.3.2绝缘强度
逆变器的输入电路和输出电路对外壳应承受50Hz的试验正弦交流电压1min(试验电压的方均根值见表3),不击穿,不飞弧,漏电电流<20mA。
表3
额定电压Ui(V)
试验电压(方均根值)(V)
Ui≤60
65 125 250 500 500 1000 1500 2000 2Ui+1000 2.4.3.3逆变器外壳防护等级 一般不低于GB4208中IP31,户外型应达到IP65级以上要求。 2.4.3.4防触电措施 2.4.3.4.1防触电分为防直接触电和间接触电两种。 2.4.3.4.2对直接触电的防护应从结构上考虑防护措施,例如加隔离挡板、防护门、加绝缘防护等。 2.4.3.4.3对间接触电应采用保护电路进行防护。 保护电路由单独的保护导体或导电结构件(或两者都有)组成,用以防止内部故障的扩大,也可以防止与之相联系的外部电路故障的扩大。 2.4.3.4.4各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之间,以及它们与保护电路之间的电连续性,设备内任意应该接地的点至总接地之间的电阻不大于0.1Ω,并且接地端子有明显的标志,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2.4.4环境试验 2.4.4.1低温工作试验 逆变器在试验温度为(-15±3)℃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能正常工作。 2.4.4.2高温工作试验 逆变器在试验温度为(55±2)℃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能正常工作。 2.4.4.3恒定湿热试验 逆变器在试验温度为(50±2)℃,相对湿度(90±3)%条件下,试验时间持续48h,在正常环境下恢复2h后,应能正常工作。 2.4.5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3000h。 2.5储能系统及蓄电池技术要求 2.5.1本规范中,采用的储能系统可能为铅酸蓄电池或者锂电池,因其特性差异较大,除了需要遵循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外,还需要满足规格书的技术条件。 2.5.2装置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和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13337-1991 固定型密封阀控铅酸蓄电池 GB/T196391.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JB/T3941-1999 铅酸蓄电池包装 JB/T9653-1999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JB/T56030-1999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质量分等规定 GB/T14715-1993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DL/T637-1997 电力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定货技术条件 YD/T1095-2000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GB/T10077-1988 锂电池最大外形尺寸和容量系列 GB8897.4-2002 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19521.11-2004 锂电池组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2.6直流/交流配电系统技术要求 直流/交流配电系统技术要求参见GB50054-95 2.7监控及通讯技术要求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要求具备完善的监控系统,以便随时监测电站的运行情况。 因此要求逆变器必须带有RS232或RS485通信接口和详细的通信协议。 监控系统包括以下的内容: 2.7.1远程控制和远程通信 能借助GPRS或GSM实现电站的远程控制和电站的运行状态监视。 电站每天能把当天运行的状态和报警信息发送到指定的设备,以便管理人员能及时地了解电站的状态;同时管理人员可远程遥控逆变器的起、停等。 2.7.2监控参数内容 2.7.2.1监控系统要能准确地显示每台逆变器的实时功率、电站总的功率、每台逆变器的累计发电量、每台逆变器的总的发电量、电站的累计发电量、电站的总发电量、输入功率、输出功率、每台逆变器的效率、整个电站系统的发电效率、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交流电网频率等参数,并且这些参数要能保存至少一年以上的时间,以便参考和比较。 2.7.2.2要能监测每个汇流箱的总电流、电压、内部温度、汇流箱每路太阳能电池板的输入电流和电压等参数。 2.7.2.3监控曲线显示 监控系统宜能显示实时的: 功率-时间或发电量-时间曲线图,并能保存曲线。 2.7.2.4温度、风速、辐射度监测 监控系统应能监测实时的环境温度、太阳能电池板的温度、风速、太阳辐射度等参数,并保存这些参数至少一年以上的时间,用于当地气候的对比和预测。 3太阳能发电系统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3.1系统整体电气设计规划技术要求 3.1.1 应按设计方案文件和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包括设备基础大样、组件安装大样、系统布线、监控系统、显示系统等,以满足施工要求,设计技术文件中须提供完善的图纸。 深化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深化设计须经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院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3.1.2 在设计前应对安装场地进行详细查勘,了解该地区的环境状况、气候条件、风力状况、阳光资源等,为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3.1.3 设计时应进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充分考虑施工条件状况,安全运行和易于维护等因素,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1.4 光伏系统设计中除了蓄电池容量和太阳电池组件大小设计之外,还要考虑如何选择合适的系统设备,即如何选择合乎系统需要的太阳电池组件、蓄电池、逆变器(带有交流负载的系统)、控制器、电缆、汇线盒、组件支架、风力发电机(风光互补系统),对于大型太阳能光伏供电站,还包括输配电工程部件如变压器、避雷器、负荷开关、空气断路器、交直流配电柜,以及系统的基础建设、控制机房的建设、和输配电建设等问题。 上述各种设备的选取需要综合考虑系统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系统的规模、客户的要求等因素。 3.1.5 若有特殊的技术检测配置,要求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太阳辐射、风速、风向和环境温度的测量装置,在技术文件中应给出方案描述。 3.1.6 系统所配置的主要部件及辅助材料必须是厂商原装及全新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符合或优于相关国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等标准。 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标明系统配置部件的品牌、型号及规格等相关详细资料。 3.1.7 系统在投入运行时应列出详尽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书。 并应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面的培训,使其能够熟悉整个系统的功能、运行、操作、维护,达到独立上岗之目的。 3.2光伏电池组件阵列及支架基础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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