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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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系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区教育系统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得到更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管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教育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了进一步巩固“五五”普法成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做好我区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及《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盐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优质均衡、促进公平”的盐都教育发展主题,全面落实盐都教育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从教育实际出发,从师生需要出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着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水平,服务盐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全区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全区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服务构建和谐法治盐都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扣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管理干部的群体特点和法律需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任务,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合理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科学设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力求宣传教育内容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为师生喜闻乐见。
——坚持普治并举,注重实效。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过程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巩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着力解决群众以及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师生中教育师生,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坚持开拓创新,促进改革。
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创新的方法研究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探索内在规律,转变观念,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完善机制,改进方法,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
1.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以“法律阳光润校园”活动为主要抓手,突出抓好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作为重中之重。
——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教育管理干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促使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重点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重大教育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对教育规划纲要的理解与执行能力,提高依法实施教育管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调解纠纷、推进改革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使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尤其是校长和教师,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重点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划纲要等重大方针政策,促进学校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主治校的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员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学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治安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公共卫生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教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对青少年学生,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学校法制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中阶段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等特殊学生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对学生家长要重点加强《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家长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尊重子女人格权、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成才观、价值观,促使学生家长自觉配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2.广泛开展法治建设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认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教育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积极推动学校探索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学校章程,完善管理制度,深化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围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把依法治校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指标。
3.积极实施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大力宣传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教育系统和学校管理中的预防、预警功能。
学习宣传和广泛普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师生的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密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大力开展信访申诉、法律援助、诉讼调解等权利救济制度方面的法制宣传,健全师生申诉、复议等制度,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把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新时期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
发挥学校资源优势,鼓励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提高法治文化作品质量,推精品,创品牌,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建设法治文化传播平台。
大力开展家长法制学校、少年法院和留守儿童少年专题法制教育等活动,组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演出和展示,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要深入探索法制宣传理论创新,加强对法制宣传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创新,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实施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撑。
三、措施和保障
1.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健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与实施机制。
——健全中小学通过课堂主渠道开展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要把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地理,高中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以及地方课程作为法制教育的骨干学科,并在这些学科中进一步挖掘或者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同时积极探索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社会发展,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在地方或者校本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或者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探索以法制教育统筹、整合各种专题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
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中继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关注社会法治实践。
——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
制定专门计划,对中小学负责开展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完善法律知识结构,提高开展法制教育的教学能力。
结合现有的培训机制,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大面积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
继续推动和规范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
——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关工委以及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协作,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家长学校”作用,主动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多种形式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通过实践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提供条件和机会。
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编印和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等实践性、趣味性强的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
积极探索利用学校法制教育的资源和优势,为社会整体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支持的途径和方式。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特点与规律的研究。
以课题的形式研究在中小学各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重点围绕农村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流动人口子女、心理障碍学生等对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法治理念水平的分析研究,并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帮扶和矫正。
——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支持体系,建立优质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重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载体。
探索设立教育普法网页,利用网络手段汇集、编辑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形成法制教育资源的共享平台,举办各层次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件评选、知识竞赛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读书活动,调动师生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全面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研究制定针对学校校长、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继续坚持完善校长、教职工学法制度,明确学法的具体内容、目标与要求。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继续做好4月份、9月份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月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等,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市“法耀盐阜”工程、“法律阳光润校园”,区“夕阳红”法制宣传队送法进校园、法制广场宣传等系列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在校园网、校园广播中开设法制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结合在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文化氛围;要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把法制教育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完善教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各学校要结合教师教学需求,制定教师法制教育培训规划。
在教师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中,要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各种必要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和水平。
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全员培训。
——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初步构建现代学校制度。
完善学校评价机制,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校长实施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3.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研究制定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学法的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法制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的需要,每年明确年度法制教育重点和学法规划,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科级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定期法制培训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民主评议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建立和落实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运用法律处理教育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依法办事情况作为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4.加强领导,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体制与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接受市教育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协调和指导。
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年度考核以及联系点等制度。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工作机构或专门人员,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健全考评机制。
完善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各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专项督查和评估验收,广泛表彰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落实经费保障。
各学校必须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组织编写普法教材资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训普法业务骨干、推广先进经验等。
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加强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结合的法制教育师资。
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在教育系统普法与依法治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他们正常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拓展宣传阵地。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普法阵地,如利用党校、团校、班会、晨会、团队活动日等,有计划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板报、画廊、橱窗、网络等,定期宣传法律知识。
通过课堂教学、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漫画创作、诗歌诵读和校园艺术节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下半年到2012年上半年,全区各学校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学校的“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并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3年将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
在区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组织对全区各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并报请上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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