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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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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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和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公司发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1、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2)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3)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研究确立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及部门职责划分。
(4)建立并维护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公司与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5)配合公司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6)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工作,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员工的岗位确定、转正、调任、晋升、培训工作。
(9)负责制定员工绩效考核、薪资福利政策。
(10)指导、协助公司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11)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2)其他相关工作。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的第一主管人,有义务承担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同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的相关工作,做好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章招聘、录用管理
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添置人员时,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招聘工作开始进行。
2、公司一般管理、生产、技术、营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高级管理岗位及生产、技术等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工作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门授权所属部门负责执行。
各部门内的短期性用工由各部门自行招用,报所在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协助、支持、备案。
3、部门所需添置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对于可以胜任者进行甄选,并报经各审批部门同意,方可安排上岗。
具体程序见《岗位、薪资、调任管理》。
4、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出示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
5、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授权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安排面试事宜。
6、公司对应聘人员的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各部门组织实施,特殊情况应组成面试团,人员一般由总经理、分管副总或总监、所属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应邀请董事长参加。
7、面试过程中,面试团成员需填写《新聘人员面试测评表》,并综合面试结果,确定应聘者是否录用。
面试主要以用人部门的意见为主,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参考性意见。
8、面试结束,确定录用人员的报到时间,由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授权所属部门负责通知,如应聘人员愿意加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具体安排新员工报到事宜。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在原工作单位未办清离职手续及在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4)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5)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6)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10、新员工入职首先应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提交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人力资源部门验证后进行复印,将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测评表、个人简历存入公司人才档案。
新员工持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内部《报到证》,到相关部门正式上岗。
11、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员需求部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情况新员工都必须参加。
入职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公司主要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等。
具体操作按《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12、入职培训内容涉及财务、生产、技术、营销等专业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人力资源部门协调组织,并授权所属部门具体实施。
13、公司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引进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缩短试用期限,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14、员工试用期满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填写《转正申请表》,所在部门进行转正评估考核,填写《员工转正考评表》,并由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或总监同意后,于转正月份的15号之前报至人力资源部门。
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延长试用期或辞退;达到公司要求的,初步确定岗位(职位)、薪资,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月6号前将上月的《转正人员汇总表》、《员工薪资标准确定表》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管理
1、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办理、维护、管理工作,并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国家、政府、劳动部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的变动及其它重大事项。
2、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能够符合公司工作需要,各方面条件优秀者,公司参考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经部门最高负责人同意后,遵循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确立劳动关系。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由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5、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签按照国家、政府、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6、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五章员工档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档案的收集、建立、接收、更新、保管、保密转递、人事代理等工作。
2、员工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劳动合同、《录用工人审批表》或《招用职工登记表》、失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录用手续及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进行整理,正式建立员工档案。
3、员工在原单位或学校已建立档案的,入职后需将原档案转入公司,与新建档案资料统一保存;若因员工个人未及时将档案转入公司,致使档案资料记载部全面、不连续,无法办理相关人事、劳资、退休手续的情况,由其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配合员工本人做好档案的转递工作。
4、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奖惩、劳动合同等变化,如实更新员工档案。
5、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员工的新进、晋升、调动、离职等变化负责随时更新公司《员工花名册》、《合同制员工人事档案》等电子文件。
6、公司新招用员工具有特殊情况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与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帮助新员工办理好人事代理、档案托管手续。
7、员工离职,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本人档案连同社会保险关系一并转出,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8、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阅员工档案,其调阅权限如下表:
调阅对象
一般员工
中层干部
高层领导
调阅权限
主管以上领导与人力资源负责人
副总以上领导与人力资源负责人
高层领导本人与人力资源负责人
9、调阅员工档案,须填写《档案调阅单》,并由调阅权限批准人签字确认。
一般只允许在人力资源部门查阅,确实须带走的,应在《档案调阅单》中注明,当需查阅员工档案5份以上时,只允许在人力资源部门查阅,特殊情况须带走的,须经所在部门最高负责人与人力资源负责人批准。
10、公司各部门的考勤员于每月2号前,将上月本部门内人员情况(包括人数、分布)及变更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至人力资源部门(变动较大、较多时,随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变化情况出具《每月员工统计表》及《人员统计分析》,整体掌握公司人员情况。
11、人事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休假、请假管理
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岗位、薪资、调任管理
1、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根据员工所学专业、个人能力与特长以及在试用期内的综合表现,确定工作岗位、职位。
2、公司同一部门内,直接上下级为直系亲属的员工、在公司敏感岗位上的夫妻员工,在工作中应适当回避。
3、确定岗位、职位后,公司员工的薪资按照岗位工资加绩效奖金的标准执行。
4、公司员工的岗位工资根据所在岗位不同,分别采用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奖金、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和计件工资等薪酬兑现形式。
具体按照公司《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5、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按月计薪,无绩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6、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一名员工的职务、岗位或工作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7、各部门负责人依其负责部门内员工的特点、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可对本部门内员工进行调任。
调任前须填写《人事调动单》,经所在部门、接收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并通知接收部门和奉调员工。
8、公司员工可根据本人能力及特长申请调任。
员工申请调任应先写出调任申请,并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所在部门填写《人事调动单》报至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与接收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面试通过,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并通知接收部门和奉调员工。
9、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主管人员应于5日内,一般人员应于3日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岗位(职位)。
奉调员工确因所管事务特别繁杂,又无法如期办理工作交接,可酌情延长1至3日,超出所限时间,按旷工处理。
10、奉调员工在接任者未到前离开原工作岗位时,所遗留工作由其主管或主管指定的他人临时处理。
11、公司重要岗位(职位)及特殊情况下的调任,应由总经理召开公司管理层会议,必要时邀请董事长参加,集中讨论确定。
12、奉调员工在新岗位试用不合格的,由接收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工作情况说明,向分管副总或总监汇报后,报至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并最终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八章培训管理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各项培训工作的开展,其他部门予以配合实施。
具体按照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章晋升管理
1、公司员工的晋升分为级别晋升和职位晋升两种,达到薪资级别晋升条件的员工,经公司考评后进行级别晋升;达到职位晋升条件或经公司正式文件任命的员工,可进行职位晋升。
2、公司员工的晋升采取不定期的形式。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级别晋升:
公司员工在本岗位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达到薪资管理制度上规定的相关标准,经公司研究确定后方可晋级。
4、职位晋升:
因公司发展或工作需要出现职位空缺时,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人员,对于可以胜任者进行甄选,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晋升工作开始开展;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从外部招聘。
具体程序见《招聘、录用管理》。
5、职位晋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职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品德、操行良好。
(2)具有晋升职位所需的技术或能力。
(3)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4)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6、达到职位晋升条件的员工应填写《任职申请书》,连同自我评述报告一并提交原分管副总或总监同意后,报请总经理研究待定。
7、对申请职位晋升的员工,由原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对其进行考评,必要时应邀请董事长参加,并填写《员工晋升考评表》,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任职。
8、公司员工就任新职具体程序按《岗位、薪资、调任管理》执行。
9、公司出现职位空缺,进行内部甄选时,达到职位晋升条件的员工可申请任职,填写《任职申请书》,连同自我评述报告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总经理研究待定。
10、经公司确定的职位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将以正式文件发文任命;经部门初步确定并报请公司同意的职位晋升人员,其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以人事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11、公司发文正式任命的中层干部,必须与公司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12、晋升人员就任新职位须经过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内表现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公司可随时予以降职或撤职处理。
第十章离职管理
1、公司员工的离职包括:
辞职、辞退(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
2、合同制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提交《辞职申请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须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批准;试用期员工及非合同制员工辞职应提前15日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提交《辞职申请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须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批准。
3、公司应对申请辞职员工予以挽留,必要时应安排离职会谈,并将会谈中得到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如有重要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跟进措施,以免发生意外。
4、公司批准员工辞职申请后,所属部门开始办理辞职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
工作交接时间按照工作调动的工作交接时间要求具体执行。
5、辞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时所涉及到的部门应填写《离职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连同《辞职申请书》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存档,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后,并开具《离职员工薪资结算通知单》,离职员工凭借此单到财务部结算薪资,财务部负责将此单收回、留存、备案,无此单者财务部不得予以结算。
公司短期性用工按照所在部门确定的离职流程办理。
6、辞职员工的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或公司未批准员工辞职申请而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理。
7、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将被公司辞退(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符合辞退条件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在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的;
(5)入职时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存在虚假、欺诈内容的;
(6)违反《员工手册》中“员工承诺”内容的;
(7)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辞退情况,或达到规章制度上规定的辞退情况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0)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自动离职的;
(1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2)连续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达7天的;
(1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辞退员工应由所属部门填报《辞退单》,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
9、员工接到辞退通知后,在3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并由员工办理交接手续时所涉及到的部门填写《离职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连同《辞退单》存根联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财务部凭借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离职员工薪资结算通知单》结算辞退员工的工资。
10、辞退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而离职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1、本修订版自生效后,原《美伦食品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同时予以废止。
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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