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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供应商进店管理规定
新朝阳购物中心营运管理规定
一、商品进店流程
(一)送货时间安排
1、开业前:
(1)进店上货时间:
2007年1月3日——15日
(2)每日上货时段:
8:
00——22:
00
注:
如供应商需在22:
00以后进店上货的,需提前向营运部(楼层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开业后:
(1)供货商送货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十点以前为供货商的送货时间。
(2)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报请营运部(楼层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在其他时间的非销售高峰时间送货。
(二)管理规定
1、送货方式:
送货人要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在送货广场统一排队,经商品通道门进入卖场。
进入卖场时不能使用推车等搬运工具,商品要以最小包装单位进入卖场。
2、送货人员要听从保安员和楼层主管的现场指挥,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三)销售备品领用
1、领用项目及说明
(1)《销货凭单》——《销售凭单》是本购物中心商品销售的唯一有效凭证。
(2)《商品进(退)货单》——《新朝阳购物中心供货商商品进(退)货单》是厂商与商场之间进行商品调拨、申请制作商品价签(新品)以及登记《商品管理日结卡》时使用的单据。
(3)《日销售统计表》——《新朝阳购物中心日销售统计表》是记录每日专柜单款商品交易量的记录工具。
(4)《商品管理日结卡》——《新朝阳购物中心商品管理日结卡》是专柜每日所发生经济业务的记录工具。
专柜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须在日结卡上按规范如实填写。
(5)《商品管理月结卡》——《新朝阳购物中心商品管理月结卡》是专柜每月所发生经济业务的统计汇总工具。
专柜每月所发生经济业务的汇总数据都须在月结卡上按规范如实填写。
2、时间安排:
2007年1月5日——开业
3、领用地点:
(另行通知)
4、领用流程:
(另行通知)
(四)申请制作商品标价签——本购物中心统一使用机打价签。
请各协力厂商于2007年1月5日前将商品报价单交至各层业种负责主管处。
注:
商品报价单需包括如下内容:
商品名称、编号、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
二、商品管理
(一)商品进店管理
1、商品进店流程
供货商事先填写三联《新朝阳购物中心供货商商品进(退)货单》,填明供货商编码、供货商名称、品名、编号、规格、单位、产地、等级、售价、进货数量、送货人。
2、转单流程:
(1)柜台收货人(营业员)凭单接货查验商品,货单相符后在收货人处签字。
(2)收货人(营业员)在《新朝阳购物中心供货商商品进(退)货单》“价签数量”栏内填写价签需求的规格以及数量,在“备注”栏内填写价签需求的种类。
经楼层主管签字确认留存第二联。
(3)送货人执第三联迅速离开送货现场。
第一联由营业员送信息部打印价签。
(二)商品在库管理
1、所有按照公司要求进入商场准备进行销售的商品,我们均视为正常商品,要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管理。
(1)建立商品管理帐(《商品管理日结卡》、《商品管理月结卡》)并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2)按照统一要求进行逐项登记;
(3)按日进行商品的进、销、存记录;
(4)按月进行对帐(盘点);
2、实物(商品)管理
(1)商品在进行验收合格后进行入库或入柜管理。
(2)贵重商品重点储存:
利用保险设备进行存放,定时进行收取,专人负责。
(责任人名单要在保卫部报备)
(3)普通商品按照规定要求入库,在柱距、墙距、垛距、灯距、顶距符合消防、保卫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堆码。
(4)要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入库。
(5)要对商品进行有效期、时效期的确认,在到期前15日进行返厂处理。
(6)在柜面存放的商品要本着安全、方便、整洁的原则进行存放,不能影响商品的正常陈列。
3、商品管理帐卡填写规范及要求:
1)、《新朝阳购物中心日销售统计表》
登记日销售统计表时,须按统计表上各栏次逐项填写;
2)、《商品管理日结卡》
使用日结卡建立商品帐时,须按日结卡上的编码顺序编写、制作;不得出现编码顺序错位的现象;如需添加帐页,则须得到楼层主管的签章确认。
为保证每笔经济业务填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日结卡须按统一格式填写:
(1)单位——填写商品的售卖单位;
(2)商品名称——按商品品名如实填写;
(3)商品编码——即货号,商品自带的代表商品属性的编码;
(4)初次进货售价——商品首批进店的执行价格;
(5)现售价——当前商品的执行售价;作废的“现售价”用红笔画横线做标记;
(6)日期——以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时间为准;
(7)摘要——填写经济业务的发生种类:
①销:
即商品销售;
②退:
即商品退货(顾客);
③返:
即商品返厂;
④进:
即商品进货;
⑤变价:
即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如:
特价、降价、涨价;
(8)进货数量——进货使用蓝笔填写,返货使用红笔填写;
(9)售出数量——销货使用蓝笔填写,退货使用红笔填写;
(10)库存数量——结存数值为正数时使用蓝笔填写,结存数值为负数时使用红笔填写;
3)、《商品管理月结卡》
是专柜每月所发生经济业务的统计汇总工具。
专柜每月所发生经济业务的汇总数据都须在月结卡上按规范如实填写。
(1)年度栏——按实际时间填写;
(2)商品名称——按商品品名如实填写;
(3)进货——月进货数量合计数值;
(4)销货——月销货数量合计数值;
(5)库存——月末结存数值;
4)、帐卡填写要求:
(1)文字填写要求:
使用规范汉字,字迹工整,不得跨行填写,不得连笔;
(2)数字填写要求:
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能占用每格的下1/3处填写;
(3)修改要求:
在错误数据上1/2位置水平画一条横线,错误数据正上方填写正确内容,由更正人在修改处右侧签字。
不可涂,可改。
(4)逐笔逐行填写商品进、退货记录,不得在同一行内填写两种以上的记录。
(三)商品标价签的制作流程
价签只能由信息部电脑打印,不能手写制作。
1、制作价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项:
(1)新品上柜制作价签;
(2)价签丢失补做价签;
(3)增加商品陈列数量;
(4)旧价签肮脏或残缺;
(5)降价商品更换价签;
(6)促销商品更换价签;
(7)上刊商品更换价签;
2、新品价签制作流程:
(1)当专柜有新进商品时,楼层主管依据《新朝阳购物中心供货商商品进(退)货单》和商品检测报告对商品样品进行检查;审核无误后在《新朝阳购物中心供货商商品进(退)货单》上签字确认;
(2)营业员执《新朝阳购物中心供货商商品进(退)货单》(第一联)到信息部制作价签
3、价签补做流程:
当专柜出现商品价签丢失,需要增加商品陈列数量,旧价签脏、残等情况时,会出现补做价签的情况。
(1)商品价签丢失时的价签补做流程:
A、营业员提供《新朝阳购物中心供货商商品进(退)货单》(第一联),至楼层主管处开具《价签申请单》;
B、楼层主管给营业员开具《价签申请单》后,营业员执《价签申请单》至信息部制作价签;
(2)需要增加商品陈列数量时的价签补做流程:
A、营业员执商品价签至楼层主管处开具《价签申请单》;
B、营业员执《价签申请单》至信息部制作价签;
(3)旧价签肮、残时的价签补做流程:
A、营业员执商品旧价签至楼层主管处开具《价签申请单》;
B、营业员执《价签申请单》至信息部制作价签;
4、补做、更换价签后旧价签同时收回。
(四)商品退换货原则
新朝阳购物中心《退换货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产品《三包规定》而制订,请消费者在提出商品更换或者退货要求时,遵照本规则执行。
一、退换货规定:
商品售出无质量问题,消费者若对商品规格、花色等不满意,应于购物七日内,凭购物凭证,在保持商品原貌、原包装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及商品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发票、赠品、小票等随商品附属物齐备的情况下,可予以退换(特殊商品除外)。
1、商品售出七日内发生质量问题,凭购物凭证,由消费者选择修理、更换、退换任意一种方式处理。
2、商品售出发生质量问题,在三包期限内,因同等情况在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可根据消费者要求予以退换商品,三包期在扣除修理时间后顺延。
3、以下特殊商品售出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还;
A、特卖商品和特价处理商品及商场停止销售的季节性商品。
B、涉及人身健康的商品:
食品、药品、洗涤用品、卫生用品、内衣、文胸、泳衣、睡衣等。
C、贵重商品:
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等。
D、经过剪裁修改的成衣面料等。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商品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A、消费者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B、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C、无购物凭证、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D、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的。
E、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的。
5、若因特殊情况对商品三包有其他规定,以店内说明为准。
6、除有特殊规定的商品外,商品三包期限为三个月,购物凭证标明日期第二日为起算日。
7、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8、若对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请消费者出具质量部门开局的质量认证书;若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本店将尽快协助办理退换商品并承担检测费用;若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商品无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顾客自行承担。
(本原则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举证方先行垫付。
)
9、信用卡退货须知:
A、顾客持信用卡或借记卡在店内消费后,办理退货时,营业员及收银员须仔细审核购货凭证是否是信用卡或借记卡消费。
B、如果是信用卡或借记卡消费,办理退货时,根据银行的规定,只能办理信用卡退货单而不能退现金。
C、请顾客持本人信用卡或借记卡及购物凭证,办理退换货。
10、会员卡退换货处理:
如果在消费时产生客户退换货问题,则在退货同时将原购买该货品时产生的积分同时扣除,换货时对应货款数额将产生积分进行相应调整,实行多退少补。
二、特殊种类商品退换货说明:
1、家电产品类
如家电类商品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直接与厂家联系要求退换。
顾客投诉由独立项目负责进行处理,客服部负责协调。
2、移动电话及其附属商品
移动电话按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由单独项目承担全部责任进行处理。
客服部负责协调。
3、内衣类
内衣售出后,除发生明显有质量问题外本店将不予退换。
4、图书、音像制品、电脑软件、食品等商品除非确有质量问题,否则包装一经拆封将不予退换。
5、家具类
家具类商品在购买后7天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货,超过7天的只能要求维修。
但是如果同一问题两次维修后还没有解决,消费者可以提出退换货要求,不过消费者应保留好维修记录作为凭证。
6、顾客与供应商有相关约定的不在本规则受理范围之内。
三、商品销售流程
(一)销货流程
《销售凭单》及机打水单现场操作说明:
1、专柜营业员填写《销售凭单》交顾客至收银台交款;
2、收银员完成前台操作后,留存《销售凭单》第一联和机打水单第一联;并把《销售凭单》第二联和机打水单第二、三联交还顾客;
3、顾客持《销售凭单》第二联和机打水单第二、三联回到专柜取货
4、营业员核对《销售凭单》和机打水单无误后发货;机打水单第三联交给顾客作消费凭证;
5、专柜营业员将《销售凭单》第二联和机打水单第二联交厂商留存,做为月结对帐凭证;
(二)退货流程
商品退货现场操作说明:
1、营业员开据退货小票(销售小票红笔书写,各联次中垫红色复写纸)并交由楼层主管确认。
2、卖场楼层主管确认签字,金额在1000元以上楼层主管要报备楼层经理确认签字。
3、签字后营业员指引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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