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云老和尚佚文拾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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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云老和尚佚文拾零
虚云老和尚佚文拾零
虚云老和尚佚文拾零
宗舜马德
==
虚云和尚是临济宗第四十三代、曹洞宗第四十七代传人,享年甚高,一生留下众多著述及言论,后经门人编纂为《虚云和尚法汇》(以下简称《法汇》)、《虚云和尚法汇续编》(以下简称《续编》)及《虚云和尚方便开示》等。
据云,虚云老和尚的大量书稿都毁于1951年的"云门事变"中,因此所有刊布的著述只是虚老和尚全部著作的一小部分。
虚云老和尚是近代中国著名的高僧,他的经历是近代中国佛教的缩影,是佛教在乱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实践。
因此,虚云老和尚的著述,不仅对于研究虚云老和尚有益,而且可以在民国佛教研究上拓展出一条新路子,也对于总结中国佛教的经验教训,促进佛教今后的发展进步有着积极意义。
要弥补已经出版的上述文集之不足,目前,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渠道搜集虚云老和尚的佚文:
一是在老和尚活动过的寺院和其它场所去寻觅发现。
二是在民国年间出版的佛教刊物上去查询是否收载老和尚的书信、开示等资料。
三是调查相关图书馆(尤其是虚云老和尚生活过的地方)的入藏情况。
四是希望私人收藏者予以公布。
当然,这不是个人力量和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一件大事,只能随顺因缘,勉力而行了。
我们此次即从几个方面入手,初步收集到虚云老和尚佚文(诗)六篇,值得先行公布。
一、和杜甫《登楼》:
(1)
岭上猿啼伤客心,昔余缁鼓屡登临。
闲别十年无来去,恍惚世情异古今。
不见青山愁日晚,更惶华发畏霜侵。
遍观古国流离竟,恐鸿难返发长吟。
按:
此诗现存于福州鼓山涌泉寺的摩崖石刻上,乃老和尚宣统元年(1909)己酉季春所作。
杜甫《登楼》原诗云:
"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
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
北极朝廷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
可怜后主还祠庙,日暮聊为梁甫吟。
"
(2)查《年谱》,虚老和尚此年正在南洋弘法,并经仰光运玉佛回大理,并未返回鼓山。
而且十年前虚云老和尚在浙江一带生活,后朝五台,赴西安,"闲别十年无来去"不知所指为何?
从"遍观古国流离竟,恐鸿难返发长吟"两句来看,此诗或者作于南洋漂流之际,后归鼓山补刻。
文献不足,当俟高贤考证。
二、与宽贤老居士书(3)
三月初二日惠书讫谂,《山志》等承正考订中。
尊年已高,写阅自觉吃力,尚望珍重,缓缓为之。
日前梁宽衡居士来山,昨已去北京,曾托其携上《联芳集》一册。
闻梁有意参加印度佛涅盘二千五百年纪念,返港恐需时日,兹再寄上一册。
云《法汇》中之《联芳集》自第一百十代滋亭禅师至最末讹处不少,如再付印,请订正。
又宝光所增云传文之后,请将《放生园记》、《陈太傅记事》及"联句"附录印入。
屡屡烦神,至为不安。
半月前曾复一函,附詹君书及皈依牒等,迳寄师尚山堂,想已达承关注。
朽体甚衰,山上开田修造,一众辛劳;云出坡劳力已不能,亦未可独闲,略加指点而已。
新纾远注,专复不尽,幸垂察。
收到后请函复。
宽贤老居士道席
衲虚云合十(章)季春月十一日
按:
宽贤老居士即《虚云和尚法汇》、《虚云和尚年谱》等书的编纂者岑学吕(法名宽贤),全称"岑学吕宽贤",时居香港。
这封信书写于《增校鼓山列祖联芳集》后的空页上。
在此信之前的书眉上,还有老和尚亲笔抄写的《鼓山涌泉寺新建放生园记》(印光撰文、叶恭绰书)和"陈太傅宝琛记事"并对联。
信中未署成书于何年,但从文中关于梁宽衡居士"有意参加印度佛涅盘二千五百年纪念"大会事看,当为1953年。
季春为三月,是虚云老和尚收到吕宽贤居士三月初二日信后的回函。
《增校鼓山列祖联芳集》为虚云老和尚任鼓山涌泉寺住持的1935年主持撰修完成,追述"自灵峤禅师唐建中四年癸亥开山,至达公示寂之年(1928年),历朝五易,纪年千一百八十有八年,住持凡百廿九代。
"第二年(1936年),鼓山涌泉寺监院宝光又增补"第百三十代虚云禅师"列于其后。
信中所谓"云《法汇·书问》中之《联芳集》",实则《法汇》所收仅序文。
而鼓山涌泉寺放生园,早在1933年即由虚云老和尚主持建成,只是印光法师和陈太傅(宝琛)记文均成书于闰五月,《虚云和尚年谱》记六月建成,具体时间稍有出入。
另,《年谱》中只全文录入了"陈太傅宝琛记事"并对联,而未将印光法师的《鼓山涌泉寺新建放生园记》编入。
后人编辑《印光法师文钞三编》的时候,此文亦未收入,故虚云老和尚以一百一十四岁之高龄,一笔一划手抄之《鼓山涌泉寺新建放生园记》,竟成沧海遗珍!
此段佳话,真可不朽也!
当初虚云老和尚将全篇记文抄于吕氏,希望重印《增校鼓山列祖联芳集》的时候,能将这些内容补入;但最终因种种原因,《增校鼓山列祖联芳集》未能重印,故虚云老和尚的心愿一直未果,亦一大憾事。
而这册原由老和尚抄录记文、撰写信函的《增校鼓山列祖联芳集》,在鼓山涌泉寺今任方丈普法大和尚升座之时,由香港某善信辗转寄回了鼓山涌泉寺,个中因缘,诚不可思议。
今承普法大和尚以原件见示,于此公布。
民国年间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佛教刊物《海潮音》,发表过老和尚的文稿有八件,但收入《法汇》者仅两件,即《告灵通侍者大师文》和《虚云老和尚祭(太虚大师)文》;收入《续编》者两件,一是《云南西山云栖禅寺募捐启》,另一是《重订鼓山涌泉寺规则序》(4)。
其余四件为《虚云老人论禅书》和致太虚大师三书--《虚云法师来函》、《虚云和尚来书》、《虚云老和尚来书》均未收入。
现分述如下:
一、虚云老人论禅书(5)
字谕佛曦修圆贤契知悉:
昨接来函云,染疾吐红,令人惶虑。
想数年来,所有滇缁在外,十去八九,水土不合耶?
屡呼早回,各宜忖之。
每嗟法门颓落,知识罕闻。
然学者如牛毛,成就者犹如兔角。
盖自不具眼耳,失于善调故尔。
所以古德云:
要人看话头,必须通身放下,如死人一般,单单提此一念参将去,起疑情。
疑个甚么?
既名话头,早落话尾。
须知真话头,要向一念未萌前究,是个什么道理?
从此下手追究,不分动静,念念不间,名叫疑情。
疑来疑去,打成一片,回光一照,此能疑者是谁?
久之久之,瓜熟蒂落,忽然摩着娘生鼻孔,不从外得。
故永祖云:
行也禅,坐也禅,语默动静体安然。
如此行去,有甚么难?
病从何起?
所谓狂心者,即是从前杂毒,不知宗门下一字用不着,佛魔齐斩。
所言动静者,初心学者不可不究。
行、住、殿堂作务、迎送、语笑、屎尿等名动,坐卧恬静名静。
如斯微细揣摩,我现于二六时中,究竟几时在动,而不随动去;几时在静,而不被静转。
对一切境,生心不生心,果能如前审察,于动不随动去,即能惺惺寂寂。
于静不被静转,即是寂寂惺惺。
此不过欲汝初心觉悟。
于动静不要偏枯,定然动静一如,事理圆融。
正所谓廿七祖云:
入息不居阴界,出息不涉众缘。
常转如是经,百千万亿卷,不可思议。
切不可寻语言,随人舌根转,弄尽精魂,毫无实益。
坐上蒲团,瞌睡昏沉,放下跟来,闲谈杂话。
遇着境声,毫无主宰,苦哉!
各宜慎重。
付来药一包,此药可用土罐煎,交白糖,连楂服食,(6)最好。
如其再吐,可食小便。
生漆不可多用,用多损多益少,其药共参生漆裹作一包。
食下若好,信到再又付来可也。
代吾于法普首座和尚处致意顶礼。
夏历九月二十六日,债人虚云字。
按:
此信是虚云老和尚写给佛曦修圆,此人生平待考。
查《虚云和尚年谱》,"民国七年戊午七十九岁"条载:
"唐督继尧派员备书问,令宾川县知事同入山迎请再三,不得已允赴昆明。
是时道途多艰。
县以乘舆及派兵护送,却之。
挈徒修圆同行,一笠一蒲、一铲一藤架步行而往。
"可知佛曦修圆乃虚云老和尚之徒。
《印光法师文钞三编》中,收录"复周伯遒居士书廿三"中谓:
"经济艰难,当从简朴,不可硬撑架子。
南洋之行,且祈取消。
自民十七,南洋商家多半破产。
有往南洋募缘者,均不敷川资。
南洋以橡皮胶为第一出产,英政府把持不许贱卖,每担责一百六十多元。
十七年受某国人骗,谓若不贱卖,再过两年,吾国树大,则无人买汝之货矣。
遂偷卖。
一家卖而全市卖,不到一月,大商家倒数十家,现在更贱得不堪。
光一弟子将此情景说与光,故云南云栖寺虚云和尚之徒修圆,以云栖寺亏空,欲往南洋化缘,光劝勿去。
不听,后由云南汇款去,方得回国,南洋所化,尚不足供川资耳。
"(7)其中提到修圆为建云南云栖寺往南洋募化事,亦可知其为虚云老和尚较为得力徒众。
信末仅署月日,查《海潮音》发表此信在1929年,则当作于此时。
二、鼓山涌泉寺重订安单规则(并序)(8)
原夫僧伽依止,全恃丛林:
职事升迁,悉凭功绩。
龙象集处,头角历然。
若无规章,将安表率?
而地殊时异,制革岂同?
故于祖师遗诫之外,辅订条章。
历代迁因,由来尚矣。
虚云剃戒兹山,愧未久住。
少时参学诸方,行云流水。
嗣又酬债鸡足,无暇回顾。
滇南佛事,偏多奇偶。
今老矣,有愿焉偿?
顾任重事繁,龙钟何堪。
本年夏,因云栖建树之缘,赴沪游化。
乘隙拜扫塔院,便道契阔。
承诸师以薄德为可,命登讲座,勉屏他务,略事敷弘。
殊料圆经未几,主席西归,于是两序海众,推云维持。
复经各界官绅,正式委任,勉以兴利除弊,予夺一切。
均各一致赞成,拥戴良殷。
故原有首座各职,悉愿退处书记,用俟贤能。
噫嘻幸矣!
何德何能,有缘若是!
殆诸师悯念法衰,影响密助,致使数百年漏习敝制,一旦刷新。
行见美并诸方,颂溢八达矣。
且闽中灵秀,尽钟石鼓山。
中多上座,既寿且康。
生死自由,习为常事。
环顾海内丛林,实无出其右者。
欢忻之余,倡建延寿堂,乐从者甚众。
又以述前启后,事关传灯,青年不少,亟宜培植。
若任其虚度优游,良负英杰。
况际外侮频仍,内部凋敝。
伤心惊耳,澎湃不绝。
拟照诸方学社,勖兹来哲。
并及禅堂长香,林间实业,大小乘戒,均应诵习。
授受之间,首重实益。
从前传戒,期仅八天。
今改为三十天,以资传习,及二时观堂批衣,和结斋仪毕,念佛至大殿绕佛各回,如是则禅教净律,异学同修。
既囿龙象,复彰翰屏,其蔚然郁起之相,可预卜焉。
琐议条陈,详列后幅。
愿诸师和衷共济,积极进行。
云不敏,如救头燃。
馨香顶祝,其各原鉴。
一、议每年传戒,自三月初十日起,至四月初十日圆满,于内专律仪,广明止持作犯,以基三乘,庶获实益。
(细备仪范另订)
一、议律为道本,不容忽略。
诸佛半月自诵,凡小何能废置?
今为调众方便,宽展时期。
十四、三十诵《梵网经》,初八、廿三诵《四分律》。
无论何人,不得擅停。
违者摈。
一、议原设职名,颇不合时。
今依江浙大致,因地制宜,订为东西序列,共四十八单,以便后僧参学,及诸方来山参学者。
其职名标列于下:
东序都监、监院、副寺、库头、贴库、监收、庄主、钟头、鼓头、知浴、巡山、打扫。
东列维那、悦众、祖侍、烧香、记录、衣钵、汤药、侍者、清众、请客、行者、香灯。
西序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藏主、僧值、知藏、知客、参头、照客、司水。
西列典座、寮元、饭头、贴案、殿主、火头、行堂、都管、门头、园头、田头、夜巡。
以上系斋堂所贴之名目,若在禅堂贴单,又如下列:
东边都监、监院、维那、副寺、悦众、祖侍、烧香、记录、衣钵、汤药、请客、侍者、清众、香灯。
西边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藏主、僧值、知藏、知客、参头、照客、库头、清众、司水。
按东西两序,各有升请。
如在东序之年轻有功者,由清众、侍者、记录、烧香、祖侍,依次而升。
如在西序之年长有德者,由清众、参头、知藏、藏主、书记依次而升。
一、议新旧职事,均依道德苦行之如何,量才升用,以开贤路。
不得以个人关系,要挟保举。
亦不得恋守旧职,恃强占利,争大嫌小,避懒偷安,恃功傲慢,不相承顺。
违者摈。
一、议原有监造,老者改为参头,少者改为记录。
原有净头,老年改为知藏,少者改为烧香。
原有知藏,老者改升藏主,少者改为祖侍。
原有都监、首座,均改书记。
惟首座所改之书记,仍发?
五包。
都监所改之书记,仍发?
二包,以重耆旧。
其余自庚午一月起,所请之班首职事,一律平等,普同一包。
楗椎、炉侍照旧。
如真发菩提心,特别苦行者,自应变通奖励,升值加?
。
若作务一年,东单升为记录,西单升任参头。
作务二年,东升烧香,西升知藏。
作务三年,东升祖侍,西升藏主。
作务四年,东西均发?
二包。
作务五年,均发?
三包。
作务六年,均发?
四包。
作务七年,均升书记,发?
五包。
一、议如有以资财补助常住者,常住应量财请职,以资奖励。
若款资在二十元,少年请书记,老者请参头。
四十元,少年请烧香,老者请知藏。
五十五元,少年请祖侍,老者请藏主。
一百元,老少均请书记。
如更才智出众,品学兼优者,量其才能,请任首领各要职,用彰选贤。
若诸方夙学硕德,及功高劳悴者,不在此例。
一、议禅堂为参学根本。
若无禅定,智慧莫生。
生死长夜,何由出离?
从今以后,永远长期坐香,勿任废弛。
其首座、西堂、后堂、堂主、都监、监院、副寺、维那、知客各要职,均系提奖后学,纲维大局者,务须量其道德学问,经验实习,分别请任,不得滥用乱请,以示慎严。
(原职照旧,今后停卖。
)
一、议本山耆旧太多,应添设延寿堂,分别优待。
若将来落成后,年在七十岁以上,无力随众上殿过堂者,迁入延寿堂,自由修行。
若遇普佛斋会,除病仍须随众,违者罚。
堂内安香灯数人,伏待(侍)桌饭。
另有便菜四碗,以免过堂。
他如本寺诸方,年尊行高,及任职厌烦,欲至延寿堂休养者,缴洋五百元送堂,同一待遇。
一、议时丁末季,慧业堕落,应添学社,启迪来哲。
其学僧毕业优美者,得任首领要职,以资鼓励。
(章程另拟)
一、议本山森林,亟待培植。
加以时世迁变,崇尚实业,若有劳资并出,发心承办者,见利后得与常住平分所得。
(其细则另拟)
一、议旧住买有寮房,非因公事外出,若三年无信到常住者,其寮房收回,常住原职取消。
一议凡遇僧俗有病,无论本寺及外来,均送如意药寮医。
职事人勤嘱香灯招呼,理料如法,令得安痊。
纵有不济者,但有形质,终归无常。
若遇病人临终,务须认真料理,不得未冷擅动,致碍神识。
俟其可动之时,用冷水浴已,为装单衣三层,勿用棉袄,有碍阇维。
但须经过七日,方能举火。
其亡者所遗衣物,依法唱估,勿遗幽憾。
一、议报亲塔,原为便利大众,答报罔极而设。
若欲奉亲入塔为塔主者,须交大洋壹百元,另备开塔花彩,每包二十四文,红斋四十八文。
若同日趁便入塔者,每包骨骸最少须洋十五元,作满塔另修之费。
执事者不得赊欠徇情。
违者罚。
佛教二千九百五十七年岁次庚午正月,虚云暨两众议订。
按:
此"规则"乃是虚云老和尚到鼓山后第二年制定的,时间是1930年正月。
制定这样的"规则",显然有兴利除弊以重振鼓山的用意在其中,《年谱》未载其事,《法汇》亦未收其文,《续编》则只收序文而未收正文。
今天重读这个"规则",深感虚云老和尚洞悉大局、顺应潮流的大智慧,决不是一班抱残守缺的人能够梦见其境界的。
尤其是到鼓山后全面整顿(原有执事一概退为书记)、提倡坐禅、办学、兴办实业,确定奖惩机制,都有着过人的见识和气魄。
这个"规则"的重新发现,对于研究鼓山制度沿革更替以及虚云老和尚的管理才能,有着重要价值。
而且,这样的一个寺院规则,能由《海潮音》予以发表,也表明当时僧界对于这样举措的赞同。
三、虚云法师来函(9)
太虚大法师慧鉴:
忆自清凉缘会,各随幻缘,每欲亲教,怅莫随心。
幸炙大著,良深钦崇。
法流中砥,允称独当也。
敬启者,前以云栖事务,到沪周旋。
比值鼓山无主,众命云任。
辞之不可,勉为其难。
爰订大众,变更旧规。
本欲彻底革新,又恐过于激烈,故随顺方面,略为刷新。
除禅堂长期坐香,添设老堂,造设森林外,另设佛学院一所。
所据诸方情形,稍又顺时教,附授三民、史地各学科,以普常识。
兹特附陈简章、规则各一份,请察政指导为幸。
专肃敬颂化安。
馀维矿劻助不逮。
附简章、规则各一份。
虚云和南二月十四日
简章尚在印刷,容后寄。
转逢和尚函请法师饬人代交为祷。
按:
此信未署年份,仅署二月十四日。
考虚云老和尚1929年正月到鼓山后方接任鼓山方丈,百废待兴,初以整顿寺务为要,短时间内似无暇顾及创办佛学院事宜。
信中言"爰订大众,变更旧规",考虚云老和尚所订之《鼓山涌泉寺重订安单规则》订于1930年正月,则此信不可能作于1929年。
《海潮音》载此信于1930年出版的第十一卷第八期,则此信当作于1930年之农历二月十四日。
鼓山创办佛学院事,《虚云和尚年谱》1931年条有"办戒律学院"语。
月耀《虚云大师在鼓山》中云:
"复鉴于青年僧人很多,为恐少年废学,乃有学戒堂之设,后来改为鼓山佛学院。
宗镜、大醒、印顺、心道等法师,先后任教。
慈老法师主讲时,改为法界学院。
"不过具体的办学指导思想、规章等,似乎缺少文献记载。
虚云老和尚此信中所云:
"所据诸方情形,稍又顺时教,附授三民、史地各学科,以普常识。
"可知当时的佛学院教学设置,还是很有新意和时代感的。
只是具体情形如何,尚待更多材料的说明。
四、虚云和尚来书(10)
太虚法师智照:
久别矣,比维威仪自在,动定胜常,无病少恼,善教弟子,为颂为慰。
虚云一副老骨头,拼力支撑,虽知无济,为祖庭计,固欲留待明眼人耳。
现有米粮,不足数月之需,常住寥寥数十人,尚如此困苦,遑论扩展。
但"随缘度日"四字,则随处行得也。
兹有许筠台居士嘱为代请大笔挥题,谨将原信附上,如覆件请径寄韶州上后街许君收可也。
南华道场,固天下之公物,当与天下人共图重兴,敬希南针时锡,俾有循守,尤冀运广长舌与居士辈有心者谋之,甚幸甚幸。
专此问讯道安不一。
虚云盘谭丙子九月。
按:
此信载于《海潮音》第十七卷第十二号,写信主要目的是为许筠台居士求太虚法师题字。
许筠台居士其人待考,估计是虚云老和尚在南华寺的护法居士。
从信中所言南华寺存粮"不足数月之需"等语可知老和尚重兴南华寺之艰难。
五、虚云老和尚来书(11)
太虚法师慧鉴:
曲江曹溪南华寺乃六祖肉身成道之地,为历史名胜重心,法宝庄严,四方信仰。
迩以沧桑洊历,龙象凄寒,日暂荒落。
前年为李师长伯豪发起重修,不以云龙钟老拙,邀来住持。
惟云接手之始,寺藏拮据万分,又见该寺年永荒圮,道场变成荒芜,设非重修改造,终无复兴之望。
嗣经详加设计,另从根本改建,总共需款20万元以上,征诸各界善信,均邀赞同,故即鸠工庀材,分期举办,先奠中基。
现在大殿虽已告成,其馀未完工程,尚须十馀万元之钜,除在省港劝捐外,不能不再向他处募集,以期集腋成裘,完斯功德。
考六祖于曹溪说法,当时得法弟子43人,青原南岳,最居上首。
迨后分支五宗,皆是六祖法裔,对此始祖圣迹,兴修具有责成。
兹特派敝徒宽鉴晋谒法阶,素稔法师久居京沪,尚祈将诸情状,广为宣传,协助劝募,俾全部工程,得早完满,永振宗风。
窃云年届衰迈,不能竟此伟业,极盼法师南来,帮忙一切,或派令徒来此长住,俾可襄助进行,至深欢企,兹逢南华宣传,敬请斧削。
临风布臆,余情由宽鉴面达。
手此敬颂放大光明。
虚云和南。
丁(丑)五月初四日。
按:
此信载《海潮音》第十八卷第八号,写信时间是丁丑五月初四,即1937年五月初四。
原书漏刊"丑"字。
据《太虚大师年谱》载,1935年12月16日,大师曾应虚云老和尚之邀,去韶关南华寺瞻礼六祖真身。
其时南华寺尚在筹划修复之中,至1937年方有全面之建设。
《虚云和尚年谱》此年条下有"回南华后,修造各院宇工程"的记载,但具体情形不清楚。
根据此信,则整个工程规模、进度、所需款项,均可知其梗概,很有史料价值。
太虚大师将此信刊布在《海潮音》上,即是为南华寺募化的意思。
至于虚云老和尚提出的"极盼法师南来,帮忙一切,或派令徒来此长住,"并未见有相关资料记载,从情理来推测,太虚大师是不可能这样做的。
另外,第十二卷第十二号刊登了"宁波白衣寺欢迎虚云弘一二法师"的照片一张,见24册639页。
第二十二卷第十期刊登了"韶关岭南佛教居士林成立,李主席为林长,虚云和尚为导师"的短讯一则,其文云:
"韶关讯:
高浩文居士等筹组岭南佛教居士林,业于五月四日在韶州漂布塘三十五号举行成立典礼,当即推举广东省主席李汉魂居士为林长,梁定慧、王君恪二居士为副林长,并恭请虚云老和尚、观林法师为该林导师"云。
见第38册758页。
在重新阅读整理虚云老和尚著作的时候,我们发现,老和尚的部分著述的言论并没有编入《法汇》或《续编》,而是编在《虚云和尚年谱》(以下简称《年谱》)之中。
上及《虚云和尚方便开示》中的大部分文章就是从《年谱》中辑录的。
细读《年谱》,可以看到还有好多文字段落亦可编入《法汇》或《续编》中。
为什么没有作这样的处理,我们估计有可能是因为《法汇》和《年谱》系老和尚生前亲自审订者,后人不得随意更改其体例、变更其内容。
尽管如此,为了解虚云老和尚思想、著述之全貌,让我们能够有一部完整的《虚云和尚法汇》(或其它什么名目),我们还是应该把《年谱》中那些演讲记录稿辑入文集。
另外,已经收录的一些文献,还可以经由《海潮音》揭示的线索,补充《年谱》的缺漏,校正已经发表的文献。
比如:
见于《海潮音》第21册(第十一卷第四期)第453页之《云南西山靖国云栖禅寺募捐启》,作于1929年,《年谱》记其正月由上海回鼓山并主持鼓山之事,未及其他。
据此启可知,端午前,虚云老和尚即离开鼓山回到云南,并继续为建云栖禅寺募缘,可补《年谱》之不足。
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此启中,虚云老和尚自称"自念年将古稀,一龛待死久矣",古稀之年,古人多指七十,而据《年谱》,此时虚云老和尚已经九十岁,用"年将古稀",叫人颇感奇怪。
如果此时虚云老和尚已经九十,则将近百岁,对于募缘一事来说,以近百岁老迈之躯,而为建寺奔走,则对于信众檀越,当有着更大的感染力,似乎应该突出近百才是。
此处所用之词,颇耐人寻味。
另外,这篇文稿后被收入《续编》,"年将古稀"被改为"年迈古稀"。
二如《海潮音》第41册(第28卷·1947年卷第五、六期)第199页发表的《虚云老和尚祭(太虚大师)文》中,有"予忝长大师春秋四十有二"语,在《法汇》中被改为"予耄年入曹溪"。
按《年谱》,1947年虚云老和尚已经108岁;可太虚大师圆寂时59岁。
按虚云老和尚自己的说法,他这一年应该是101岁,与《年谱》所载年龄相差七岁。
这个资料,对于研究虚云老和尚的生年问题,应该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
三如《海潮音》上发表的一些文章,收入《法汇》等时,均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这个工作究竟是老和尚亲自所为,还是岑学吕或者他人所为,尚待方家指教。
但是从修改的部分看,有些虽然文辞更流畅、表达更到位,不过,不如原始面貌真切。
如《虚云老和尚祭(太虚大师)文》开篇,《海潮音》本作"维佛历二千九百七十四年,为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一句,《法汇》本删去首句,直接作"中华民国三十六年"。
《海潮音》本之"顿归极乐",《法汇》本改作"顿归兜率"。
虽然太虚大师确乎发愿上生兜率,但估计甫接讣闻,难注意此种细节,故照一般写作"极乐",收入《法汇》时,特意更正。
《海潮音》本"庄严佛土"后有"鼎革人心"四字,《法汇》本删去不存。
最后之文字,有大段改写。
如《海潮音》本作:
"但愿大师弟子尊重波罗提木叉,光明心地,灌溉灵根,使其抽条发干,敷花秀实,而复散为金刚种子,遍满三千大千世界,即不愧身着袈裟,即所以慰大师之灵,即所以报佛祖之恩也。
失复何言,夫复何悲。
尚飨。
"而《法汇》则作:
"而况大师弟子,济济多才,灌溉灵根,使其抽条发干,敷花秀实。
复散为金刚种子,遍满三千世界。
即所以慰大师之灵,即所以报佛祖之恩也。
夫复何悲。
尚飨。
"将勉励祈愿的"但愿大师弟子",一改为肯定陈述的"而况大师弟子";将侧重希望太虚大师门下弟子以戒为师和"不愧身着袈裟"等的话删去,此修改之种种,颇可窥见时世转易之雪泥鸿爪,其价值自不待言。
从新近发现的相关资料来看,我们感觉《年谱》缺漏太多,而且很多地方叙述过简,需要予以修订。
从《海潮音》所发表的虚老和尚的文稿、书信与《法汇》、《续编》等著述看,未收入《法汇》、《续编》的遗文部分多系原始文稿,比较好处理,可补《法汇》等所阙;已经收入《法汇》、《续编》的几份在一些重要内容方面有一定出入。
但无论是否已经收入《法汇》等,《海潮音》所刊为原始文献,价值很大,但也涉及到一些敏感的问题。
当然,从《海潮音》中发现的资料,仅仅只是一部分,民国年间的大量佛教刊物中间是否还有相关资料,尚待作认真查点,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新编成的《虚云和尚法汇》(或者他名),才有真正新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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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3)此为笔者据文义拟题者。
(2)见《全唐诗》卷二百二十八。
据中华书局《全唐诗》(增订本),1999年1月1版1刷。
(4)只收序文而未收正文全文,而且,在收入的几件中,标题、部分词语或文句都有十分引人注目的改动。
(5)见《海潮音》19册456页。
(6)楂,似当作"渣"。
(7)见《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卷二280页至281页。
(8)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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