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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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句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一览表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因素
可导致的事故
作业中危险性评价
危险级别
采取的控制措施
L
E
C
D
1
高空作业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中工序安排不合理造成高处作业增多
高处坠落
1
3
15
45
Ⅱ
合理安排工序,最大限度减少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孔洞、沟道未装设盖板或防护栏杆、安全网
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施工作业区的孔洞必须在施工前用专用孔洞盖板盖好,临边布设防护栏杆。
夜间高处作业相关区域内的照明不足
碰伤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装设足够的照明灯具。
霜冻、雪天高处作业施工前未清除积雪(霜)
高处坠落摔伤
3
1
15
45
Ⅱ
作业前首先清除积雪(霜)。
体检不合格者参加高处作业
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体检不合格禁止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高处坠落
6
6
15
540
Ⅴ
高处作业必须按规范正确佩带安全带。
高处作业平台、走道、脚手架超过允许荷载
脚手架倒塌高处坠落
1
3
40
120
Ⅳ
禁止在平台走道上堆放物料。
攀登脚手架
高处坠落
6
2
15
180
Ⅳ
禁止上下攀登脚手架。
高处作业使用工具不系安全绳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较大的工具使用安全防护绳。
传递物品时随意抛掷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禁止上下抛掷。
高处作业人员坐在平台、孔洞边缘、骑坐栏杆
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禁止坐在平台空洞边缘及骑坐栏杆。
站在栏杆外工作
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不允许站到栏杆外工作。
凭借栏杆或脚手架起重
脚手架倒塌高处坠落
3
6
7
126
Ⅳ
禁止凭借脚手架起重。
高处作业移动点焊物件
高处坠物
3
6
15
270
Ⅳ
点焊的物件不许挪动或起吊。
高处作业区边角料乱堆乱放且无防坠落措施
高处坠物
3
3
15
135
Ⅳ
边角下料及时清理到地面。
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对焊渣未采取措施
火灾
3
3
15
135
Ⅳ
作业时使用焊渣收集桶。
特殊高处作业危险区未设围拦及警示标志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危险区设围栏及警示标志并设监护人。
高处作业区域未设厕所
高处坠落
1
6
15
90
Ⅲ
设高处用移动厕所。
高处作业垂直攀登时不使用或未设置安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
高处坠落
3
6
15
270
Ⅳ
攀登作业时一定佩带安全自锁器等防坠落工具。
高处设备(钢梁、管道等)需作业人员行走的方向未设水平安全防护绳
高处坠落
3
6
15
270
Ⅳ
布设水平安全防护绳。
2
交叉作业
施工组织不合理造成交叉作业增多
高处坠落坠物伤人
1
3
15
45
Ⅱ
合理组织施工,减少高处作业。
垂直交叉作业层间未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垂直交叉作业层间用脚手板隔离。
交叉作业各方施工配合不密切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交叉作业各方作业前进行周密安排,统一调度。
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有杂物不畅通
高处坠落
3
3
7
63
Ⅱ
通道上禁止堆放杂物。
出入口未设防护栏杆和警告牌
碰伤高处坠落
3
6
7
126
Ⅳ
出入口等位置架设防护栏,并设警告牌。
未经有关部门而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禁止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高处坠落
3
6
15
270
Ⅳ
挪动安全防护设施需经安监部门同意,并及时恢复。
交叉施工时上下投掷物料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禁止上下抛掷。
在吊装物下接料或逗留
坠物伤人
3
2
15
90
Ⅲ
禁止在吊装物下通过停留。
生产运行区进行交叉作业未办理施工作业票
坠物伤人
3
1
15
45
Ⅱ
施工前首先办理施工作业票并有专人监护。
脚手架脚手板扣件等材料不合格
脚手架倒塌
3
3
15
135
Ⅳ
控制进货渠道对材料进行强度试验。
搭设前未编写作业指导书,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包括方案拉接详图设计计算书卸载详图等技术性文件)
脚手架倾倒塌落
1
6
40
240
Ⅳ
施工前由技术人员编写作业制导书,并经总工及专业人员审批合格。
施工前未交底或交底不清或作业人员未领会
人员伤亡
3
3
15
135
Ⅳ
作业前交底且复颂良好。
3
脚手架搭设
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人员伤亡
3
6
15
270
Ⅳ
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带不齐全
人员伤亡
3
6
15
270
Ⅳ
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无措施作业
坍塌、高处坠落
0.5
2
40
40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作业人员未佩带工具袋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作业人员带工具带。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整坚实,脚手架立杆未设底座、垫木或扫地杆
脚手架下沉变形塌落
1
3
40
120
Ⅳ
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搭设。
立杆横杆间距不符合要求剪刀撑未同步到顶或角度不合格
脚手架倾倒
1
3
40
120
Ⅳ
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搭设。
搭设区域未设足够的排水装置
脚手架下沉变形倒塌
1
3
40
120
Ⅳ
搭设区基础部分布设足够的排水泵,及时排除积水。
施工层脚手板未绑牢未满铺或未与脚手架同步
高空坠物
3
3
15
135
Ⅳ
施工层脚手架同步满铺脚手板,并绑牢。
施工层未按要求设挡脚板或未按要求设防护栏杆
高空坠落
3
3
15
135
Ⅳ
施工层脚手架设1.05米高防护栏杆及18厘米挡脚板。
施工层脚手板搭接不严密、不合理
高空坠物
1
6
7
42
Ⅱ
脚手板搭接应严密并绑牢。
脚手架体上有悬浮物
高空坠物
3
3
15
135
Ⅳ
脚手架上不允许有悬浮物。
脚手架荷载超过270公斤/平米
脚手架塌落
1
3
40
120
Ⅳ
脚手架上不许超负荷。
脚手架外侧未设密目安全网
高空坠落
3
6
3
54
Ⅱ
外侧密目安全网要随脚手架同步到顶。
施工层下未设水平安全网(每10米)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每10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脚手架搭设中未设供人员上下的斜布道
高空坠落
3
6
1
18
Ⅰ
搭设脚手架时要同时搭设好人员上下的斜布道。
脚手架斜向布道上未设防滑条
滑倒摔伤
3
6
1
18
Ⅰ
布道脚手板上加防滑条。
特殊形式脚手架超负荷使用
坠落倒塌
3
3
15
135
Ⅳ
特殊形式脚手架禁止超负荷使用。
电源线路或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直接接触脚手架
触电
3
6
7
126
Ⅳ
电源线路用绝缘子与脚手架隔离。
搭设中未考虑与周围的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
触电
1
3
15
45
Ⅱ
搭设前认真观察,回避高压线路。
高点未设避雷装置
触电雷击
1
6
15
90
Ⅲ
施工现场按要求装设避雷针。
4
脚手架拆除
脚手架拆除前未制定方案未交底
脚手架倒塌
3
3
40
360
Ⅴ
拆除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并交底。
脚手架拆除时未按顺序拆除
脚手架倒塌
3
3
40
360
Ⅴ
按顺序拆除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
脚手架拆除时作业区路口未封闭未设专人监护
坠物伤人
3
3
15
135
Ⅳ
拆除时路口封闭并由专人监护。
拆除脚手架时随意抛掷物料
坠物伤人
3
6
15
270
Ⅳ
禁止抛掷物料。
脚手架的使用未执行挂牌验收制度
脚手架倒塌
1
6
7
42
Ⅱ
实行挂牌验收制度。
使用移动式脚手架
使用时未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高处坠落
3
6
15
270
Ⅳ
要求搭设时一定与建筑物绑牢。
5
移动时架子上的杂物未清理干净
坠物伤人
1
3
15
45
Ⅱ
移动脚手架前首先清理上面的杂物。
6
临时爬梯使用
移动式梯子使用高度超过4米
梯子变形造成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使用高度不许超过4米。
梯子搁置不稳固,与地面夹角不合理根部及顶部未固定
高处坠落
3
3
15
135
Ⅳ
使用梯子时两端固定挂梯每隔5米要与建筑物固定。
作业人员手拿工具上下梯子或作业时未用工具袋
人员坠落坠物伤人
6
6
3
108
Ⅳ
作业人员佩带工具袋。
7
雨季施工
雨季使用电气设备
触电
3
2
15
90
Ⅲ
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未按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查和接地电阻测试
触电
1
3
15
45
Ⅱ
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雨后未及时对临时设施的用电设施进行检查修理
触电
3
2
15
90
Ⅲ
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失效或接地不良
雷击
1
2
15
30
Ⅱ
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8
风天作业
大风(六级)天气下作业
坠物伤人
3
1
40
120
Ⅳ
根据气象资料,大风来临之前对现场临时设施加固清除高处的悬浮物。
9
冬季施工
取暖设施管理不善
火灾煤气中毒
1
6
15
90
Ⅲ
取消火炉采用暖气取暖并做好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油箱结冰时用火烤化
爆炸火灾
6
1
40
240
Ⅳ
用蒸汽烤化。
施工现场作业区积雪
滑倒
3
1
1
3
Ⅰ
施工前首先清理积雪。
。
冰雪路面上行车
交通事故
3
1
3
9
Ⅰ
车辆慢行(低于5公里/小时)。
挪用消防器材
火灾
3
6
7
126
Ⅳ
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10
现场防火
易燃易爆、化学品未按有关规定分类贮存
火灾爆炸
1
3
40
120
Ⅳ
分类存放。
乱弃易燃易爆费液等物品
火灾爆炸
3
6
15
270
Ⅳ
严禁乱弃费液,弃置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
乱扔废弃的抹布、棉纱或不及时处理
火灾
3
6
15
270
Ⅳ
严禁乱弃,放置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现场人员未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火灾
1
6
3
18
Ⅰ
培训教育(培训记录)。
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爆炸、火灾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未按规定办动火作业票
爆炸、火灾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挪用消防器材
火灾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消防通道不畅通
灼烫、中毒和窒息
3
2
15
90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危险区域施工未办理动火作业票
火灾
3
1
40
120
Ⅲ
作业前到保卫部门办理动火作业票。
氧气、乙炔库温度过高
火灾、爆炸
1
3
40
120
Ⅲ
有降温措施并通风良好。
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爆炸火灾
1
6
15
90
Ⅲ
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乱扔废弃的抹布、棉纱或不及时处理
火灾
3
3
3
27
Ⅱ
严禁乱弃,放置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密闭场所附近动火作业
火灾爆炸
3
1
40
120
Ⅳ
严禁随意在密闭场所附近动火作业,作业前要查明情况。
建筑物内存放桶装可燃液体超过一天
火灾爆炸
1
6
40
240
Ⅳ
建筑物内不许存放可燃液体。
安全通道不畅通
人员伤亡
1
6
40
240
Ⅳ
通道上不许堆放杂物。
氧气瓶仓库室温超过35℃
爆炸火灾
1
3
40
120
Ⅳ
有降温措施并通风良好。
油烟、火花飞溅
灼烫火灾
3
3
40
360
Ⅴ
设监护人、加强防火控制。
11
起重作业
干斤绳的夹角过大。
干斤绳脱钩及应力过大拉断,造成吊件坠落。
3
6
7
126
Ⅳ
对起重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在指导书中对其进行计算。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在仲臂及吊物的下方有人员通过或逗留。
重物砸伤
3
6
7
126
Ⅳ
对现场人员加强教育,班组长委派专人现场监护。
起重机吊运重物时未走吊运通道。
重物砸伤人员及设备
1
6
7
42
Ⅱ
指导书明确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施工中指挥人员负责监护。
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
重物砸伤
1
2
40
80
Ⅲ
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重物砸伤或机械倒塌。
1
2
40
80
Ⅲ
加强专业培训,断绝出现。
吊起的重物在空中短时间停留
重物砸伤或机械倒塌
6
6
1
36
Ⅱ
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用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
重物砸伤或机械倒塌
1
1
40
40
Ⅱ
在作业指导书中计算负荷。
起重机遇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重物砸伤、撞伤、机械挤伤或机械倒塌
3
1
15
45
Ⅱ
在指导书中明确紧急预案。
对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进行起吊。
重物砸伤或机械倒塌
1
1
40
40
Ⅱ
加强专业培训,断绝出现。
12
钢丝绳使用
穿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
钢丝绳断裂
3
6
15
270
Ⅳ
严禁出现,施工人员及时检查。
钢丝绳的断丝数达报废值
起重伤害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jc-14)、培训教育。
绳扣制作过程中钢丝脱手弹起
眼睛扎伤
3
6
3
54
Ⅱ
戴防护面罩。
叉接长度低于直径的15倍,用火焰切割剩余的股绳
吊物、吊挂物坠落
1
1
40
40
Ⅱ
钢丝绳头过长不得用火焰切割剩余的股绳。
钢丝绳的断丝数达报废值
起重伤害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教育培训。
钢丝绳的断丝数达报废值
钢丝绳断裂
6
6
15
540
Ⅴ
报废。
卸卡不得横向受力。
卸卡损坏
3
6
15
270
Ⅳ
严禁出现,施工人员及时检查。
13
链条葫芦
双股链拆成单股使用
损害工具
3
3
7
63
Ⅱ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多个同时使用时受力不均匀,安全系数不够
物体坠落
1
3
15
45
Ⅱ
多个倒链升降方向一致,并且要求同步操作。
14
砂轮机的使用
无可靠接地
触电
3
2
15
90
Ⅲ
定期检查,接地良好。
缺损、有裂纹的砂轮片
损伤、砸伤人或物
3
3
3
27
Ⅱ
用前检查,使用合格的砂轮片。
两人同时使用同一砂轮片,在砂轮片侧面打磨
砂轮片飞出
3
3
3
27
Ⅱ
严禁违章使用砂轮机。
漏电
触电
3
2
15
90
Ⅲ
电源回路上装漏电保护器。
15
电动弯管机、坡口机、套丝机的使
无良好接地
触电
3
3
15
135
Ⅳ
检查,有良好接地。
漏电
触电
3
2
15
90
Ⅲ
电源回路上装漏电保护器。
16
钢结构制作
防护缺陷
人员伤害
6
6
7
252
Ⅳ
机械加防护罩。
违章操作
人员伤害
6
6
7
252
Ⅳ
培训上岗。
17
油漆涂料作业
贮存易燃物品库无标志。
发生火灾
6
0.5
40
120
Ⅳ
危险库挂标志,严禁烟火。
危险库不通风
易燃气体爆炸
6
0.5
40
120
Ⅳ
安装通风装置.防爆灯。
贮存易燃物品库无标志。
发生火灾
1
6
15
90
Ⅲ
危险库挂标志,严禁烟火。
危险库不通风
易燃气体爆炸
1
6
15
90
Ⅲ
安装通风装置.防爆灯。
易燃废物乱仍(棉纱.桶油漆等.废油漆刷等)
发生火灾
6
1
1
3
Ⅰ
收集铁桶内或统一地点堆放。
18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
高处拆模后仍下
人员伤害
6
6
3
108
Ⅳ
高处拆模后用绳系下。
19
设备组合场布置
作业环境不良(设备布局、放置不合理)
物体打击
1
6
15
90
Ⅲ
合理布置。
作业环境不良(氧气、乙炔集中存放处布置缺陷)
化学性爆炸
1
6
40
240
Ⅳ
合理布置。
20
吊装有补偿器的烟、风、煤管道
防护缺陷(补偿器无加固或加固不牢)
起重伤害
6
6
15
540
Ⅴ
现场检查。
21
施工用电
电缆外皮破损
触电
3
3
15
135
Ⅳ
检查发现后,及时包缠绝缘。
电缆接头处不防水
触电
3
3
15
135
Ⅳ
接头处设电缆井,井口封闭。
电缆接头处漏电
触电
3
3
15
135
Ⅳ
使用前检查,并且电源箱均装设漏电保护器。
22
使用移动式线轴
漏电保护器失灵
触电
3
6
15
270
Ⅳ
要求有定期检查的记录。
开关、插座、插头破损
触电
3
3
15
135
Ⅳ
使用前检查,发现使用处罚。
电缆线破损
触电
3
3
15
135
Ⅳ
使用前检查。
23
吊车作业
抬吊作业时负荷分配不均
机械事故
3
1
15
45
Ⅱ
加强监督检查。
爬杆或搬起前监护人不到位
起重伤害
3
1
15
45
Ⅱ
加强教育,监督检查。
24
施工电梯
电梯电缆挂断
电梯坠落,触电
1
2
15
30
Ⅱ
保持电缆滑车内清洁,严禁高空坠物。
25
砂轮机
打磨金属及铁锈时,细抹飞起吸入肺中
灰尘伤害
3
6
1
18
Ⅰ
戴口罩。
26
吊具使用
平吊卡当立吊卡使用
物体打击
3
3
3
27
Ⅱ
严禁使用。
27
卷板机使用
跨越行走的卷板机
机械伤害
6
6
1
36
Ⅱ
加强教育严禁跨越行走的卷板机。
机上对口未拉掉电源
机械伤害
6
6
1
36
Ⅱ
加强教育对口必须拉掉电源开关。
28
吊钩和滑轮的使用
穿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
起重伤害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培训教育。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符合要求
起重伤害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培训教育。
无标识,或未经检验使用
起重伤害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吊钩无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起重伤害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29
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
大型设备运输道路的坡度大于15°
车辆伤害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设备倾翻拖运物件的重心过高
车辆伤害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在拖拉钢丝绳导向滑轮内侧的危险区内有人通过或逗留。
机械伤害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30
电焊作业
高处火花飞溅
灼烫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油区内施焊)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爆炸、火灾
1
6
3
18
Ⅰ
培训教育、运行控制。
无可靠接地
触电
3
3
7
63
Ⅱ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一二次线裸露
触电
3
3
7
63
Ⅱ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31
切割作业
无漏电保护器,无专用防护面罩
触电、灼烫
1
6
3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砂轮片破裂
机械伤害
1
6
3
18
Ⅰ
运行控制。
32
照明安装、维护
照明线路敷设时不加绝缘子
触电
3
6
1
18
Ⅰ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区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
触电
1
6
15
90
Ⅲ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教育培训。
室内照明不合要求
触电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教育培训。
33
吊装卡具
使用自制卡具
起重伤害
3
6
3
54
Ⅱ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教育培训。
34
龙门吊起重机作业
操作失误,起重机超过额定起重量
机械事故
3
6
15
270
IV
安装重量限制器,现场监督检查。
35
炊事机具
不按程序或使用说明使用
触电、设备损坏
1
1
1
1
Ⅰ
加强防护措施、监督检查培训教育。
36
办公用电检修
电源线路容量小,造成用电设施损坏、引起线路火灾
电危害
6
6
7
252
IV
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7
交通行车
车速快,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车辆伤害
3
6
3
54
Ⅱ
遵守交通规则、运行控制。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分值从10到0.1):
完全可能发生10;相当可能6;可能,但不经常3;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极不可能0.2;实际不可能0.1;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分值从10到0.5):
连续暴露10;每天工作时间暴露6;每周一次暴露3;每月一次暴露2;每年几次暴露1;非常罕见的暴露0.5;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分值从100到1):
可能发生死亡、手足切断、失明等重大的伤害或误工超过3个月的伤害疾病100;误工3个月以内的伤害或疾病40;误工1个月以内的伤害或疾病15;误工1周以内的伤害或疾病7;可能发生,必须由医生处理不用误工的伤害或疾病3;可能发生,应急处理后能够继续劳动的伤害或疾病1;
风险等级D:
D>320,Ⅴ级,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60<D≤320,Ⅳ级,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70<D≤160,Ⅲ级,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D≤70,Ⅱ级,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D,Ⅰ级,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判别依据:
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Ⅱ.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Ⅳ.直接观察到的危险;Ⅴ.半定量评价(LEC法)
编制:
刘爱华审核:
批准: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1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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