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及电力线路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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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及电力线路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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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及电力线路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220KV)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1
所址应按审定的本地区电力系统远景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出线条件,留出架空和电缆线路出线走廊,避免或减少架空线路相互交叉跨越。
架空线路终端塔的位置宜在所址选择规划时统一安排。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考虑
2
所址应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条件,应避开滑坡、泥石流、明和暗的河塘、塌陷区和地震断裂地带等不良地质构造。
避开溶洞、采空区、岸边冲刷区、易发生滚石的地段,还应注意尽量避免或减少破坏林木和环境自然地貌。
位于太钢厂内,地质、环境条件适合
3
所址设计标高宜高出频率为1%的高水位之上,否则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
在内涝地区建所时,防涝围堤堤顶标高宜高出频率为1%的内涝水位0.5m。
位于太钢厂内,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有考虑
4
所址附近应有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可靠水源。
当考虑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或勘探,并提出报告。
由太钢供水
5
所址的地震基本烈度应按国家颁布的GB18306确定。
所址位于地震烈度区分界线附近难以正确判断时,应进行烈度复核。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8度考虑
6
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的城镇规划或工业区规划相协调,并应充分利用就近的生活、文教、卫生、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洪等公用设施。
属太钢不锈钢厂供电工程的一个子项目
7
变电所各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及其最低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6.1.8的规定。
按照规范确定的火灾危险类别和耐火等级进行设计
8
变电所建筑物的平面、空间的组合上,应根据工艺要求,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布置上要紧凑合理、扩建方便。
站区主要入口及门房布置在东南侧,建筑(构)物由东至西依次为中控楼与110KVGIS室、事故油池、细水雾阀门室、四台室外油浸式变压器、220KVGIS室和高压实验室、220KV户外出线设备、地下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布置合理
9
变电所内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表6.2.5的规定。
有专门消防设计,满足规范要求
10
主要生产建筑物的底层设计标高高出室外地坪不应小于0.3m,其他建筑物底层设计标高高出室外地坪不应小于0.15m。
主要生产建筑物的底层设计标高高出室外地坪不小于0.3m,其他建筑物底层设计标高高出室外地坪不小于0.15m。
安全检查表(220KV)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11
进所道路路面宽度宜根据变电所的电压等级确定:
220kV变电所:
4.5m(平原地区不设路肩时为5m);变电所所内道路布置除满足运行、检修、设备安装要求外,还应符合安全、消防、节约用地的有关规定。
变电所的主干道应布置成环形,如成环有困难时,应具备回车条件。
道路采用7m宽的双车道
12
道路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
道路转弯半径以9m为主,最小不小于6m
13
220kV变电所中的220kV配电装置,当在系统中居重要地位、出线回路数为4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采用双母线接线
14
220kV变电所中的110kV、66kV配电装置(或35kV配电装置),当出线回路数在6回以下时(或4~7回时)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6回及以上时(或8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采用双母线接线
15
凡装有两台(组)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其中一台(组)事故停运后,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应保证该所全部负荷的70%时不过载,并在计及过负荷能力后的允许时间内,应保证用户的一级和二级负荷。
装有三台180MVA主变压器,两用一备
16
220kV~330kV变压器若不受运输条件的限制,应选用三相变压器。
选用三相变压器
17
220~330kV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中,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绕组的功率达到该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5%以上,或者第三绕组需要装设无功补偿设备时,均宜采用有三个电压等级的三绕组变压器或自耦变压器。
采用三线圈变压器
18
变电所所用电的设计,应符合DL/T5155的要求。
站用电源由太钢其它110KV降压站10KV侧引来,共2回。
2回电源分别引自不同的降压站,两台变压器容量相同,互为备用
19
变电所直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DL/T5044的要求。
直流系统由蓄电池组及相应的充电浮充电设备组成,电压等级220V。
2组电池,每组容量约为300Ah,每组105只,单体电池电压2V
安全检查表(220KV)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20
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14285的要求。
继电保护有变压器保护(主变压器保护、站用保护)、母线保护、母联充电保护、线路保护。
安全自动装置考虑自动低频减载装置、自备电厂远方跳闸装置及110KV线路三相一次自动重合闸和220KV线路综合自动重合闸
21
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DL/T620的要求。
设有雷电过电压保护(GIS室主控楼等屋顶设避雷带、220KV架空进出线设双避雷线、各间隔设氧化锌避雷器等);220、110KV配电装置及主变压器的绝缘配合按规范设计
22
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DL/T621的要求。
设有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过电压保护接地以及防静电接地
23
对有人值班变电所、主控制室、继电器室、屋内配电装置室、所用配电屏室、蓄电池室、通信机房、消防设备室、主要屋内通道、楼梯出口,应装设事故应急照明。
事故应急照明宜兼作正常照明用。
当交流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切换到蓄电池电源。
GIS室、控制室、计算机室、站用变压器、配电盘室、蓄电池室消防水泵房、电缆夹层、电缆廊道、道路等设有事故照明
24
变电所生产场所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表7.14.4所规定的数值。
主要通道的疏散照明照度不应低于0.5lx
按照规范进行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设计
25
采用非密封蓄电池的室内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电器,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应装在蓄电池室外。
采用密封蓄电池
26
高度超过10m的建筑物应在室外设置通向屋面的爬梯,其宽度不小于0.5m。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见说明
27
220kV及以下重要枢纽变电所的控制楼、配电装置楼,不得中断通信的通信机室按一类建筑,一类建筑物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计算和提高1度采取抗震措施,但9度时不提高;
按8度设计
28
变电所的采暖设计应符合GBJ19的有关规定,在上述规范3.1.2规定的集中采暖区,凡所内有人值班、办公、生活的房间及工艺与设备需要采暖的房间,均应设置采暖设施;
按规范设计
29
变电所消防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J16、GB50229的规定。
有专门消防设计,设有300m3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
安全检查表(220KV)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30
单台容量在125000kVA及以上的可燃油浸变压器应设置水喷雾或其他灭火装置。
水喷雾灭火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50219的有关规定。
设有细水雾灭火系统,包括10m3储水罐和加压专用泵组,设7个防护区
31
变电所火灾探测及报警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50229的规定。
采用控制中心报警方式,分220KVGIS室、110KVGIS室、主控楼各室、主变场、高压实验室等5个区域
32
主变压器及高压电抗器应设储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储油坑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总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
储油坑按容纳20%设备油量确定,总事故油池按最大一台主变压器的全部油量确定
33
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层之间以及其他类似的情况,设计中应考虑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
各开孔、洞处实施阻火封堵,在电缆廊道或重要回路的电缆沟的主要部位设阻火墙,在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设置层间耐火隔板
34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油处理室、电缆夹层、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见说明
35
耐火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建筑物,当分开布置时,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如相邻两建筑物的面对面的外墙的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时,其防火净距可不受限制,但两座建筑物门窗之间的净距不小于5m。
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36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电缆层及其他有充油电气设备的房间,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建筑物的房间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站用变及站用配电室设有向外开启的丙级防火门。
37
主控通信楼(室)及屋内配电装置建筑,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楼层的第二出口可设在通向有固定楼梯的室外平台处。
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38
变电所及进出线的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GB8702、GB9175和GB15707等的规定,以及现行的HJ/T24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考虑
39
变电所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须符合GB12348和GB3096的规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考虑
40
变电所内应设置事故油坑和总事故储油池以接受变电所突发事故时,变压器的漏油和可能产生的油污水。
油污水应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考虑
安全检查表(220KV)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41
变电所的生产场所和附属建筑、生活建筑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以及地下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火隔断、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和消防通道的设计,应符合GBJ16和GB50229的规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考虑
42
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还应有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措施;应设置防直接雷击和安全接地等措施。
有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措施;设置防直接雷击和安全接地等措施
43
变电所设计中,对生产场所和修配场所等的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机械伤害措施,所有外露部分的机械转动部件应设防护罩,机械设备应设必要的闭锁装置。
外露部分的机械转动部件设防护罩
44
平台、走台(步道)、升降口、吊装孔、闸门井和坑池边等有坠落危险处,应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设备处,应有防护设施。
有坠落危险处,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设备处,有防护设施
45
SF6高压开关室及SF6高压开关检修室应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见说明
安全检查表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1
所址应按审定的本地区电力系统远景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出线条件,留出架空和电缆线路出线走廊,避免或减少架空线路相互交叉跨越。
架空线路终端塔的位置宜在所址选择规划时统一安排。
在原有的站所处改扩建,已考虑防洪
2
所址应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条件,应避开滑坡、泥石流、明和暗的河塘、塌陷区和地震断裂地带等不良地质构造。
避开溶洞、采空区、岸边冲刷区、易发生滚石的地段,还应注意尽量避免或减少破坏林木和环境自然地貌。
位于太钢厂内,地质、环境条件适合
3
所址设计标高宜高出频率为1%的高水位之上,否则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
在内涝地区建所时,防涝围堤堤顶标高宜高出频率为1%的内涝水位0.5m。
位于太钢厂内,已有考虑
4
所址附近应有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可靠水源。
当考虑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或勘探,并提出报告。
由太钢供水
5
所址的地震基本烈度应按国家颁布的GB18306确定。
所址位于地震烈度区分界线附近难以正确判断时,应进行烈度复核。
按8度考虑
6
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的城镇规划或工业区规划相协调,并应充分利用就近的生活、文教、卫生、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洪等公用设施。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考虑
7
变电所各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及其最低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6.1.8的规定。
按照规范确定的火灾危险类别和耐火等级进行设计
8
变电所建筑物的平面、空间的组合上,应根据工艺要求,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布置上要紧凑合理、扩建方便。
利用原有扩建
9
变电所内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表6.2.5的规定。
变电站内各建筑物之间及各电器设备之间的防火安全间距,均按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设计
10
主要生产建筑物的底层设计标高高出室外地坪不应小于0.3m,其他建筑物底层设计标高高出室外地坪不应小于0.15m。
利用原有扩建
13
220kV变电所中的220kV配电装置,当在系统中居重要地位、出线回路数为4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采用双母线接线
安全检查表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14
220kV变电所中的110kV、66kV配电装置(或35kV配电装置),当出线回路数在6回以下时(或4~7回时)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6回及以上时(或8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采用双母线接线
16
220kV~330kV变压器若不受运输条件的限制,应选用三相变压器。
选用三相变压器
17
220~330kV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中,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绕组的功率达到该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5%以上,或者第三绕组需要装设无功补偿设备时,均宜采用有三个电压等级的三绕组变压器或自耦变压器。
采用三线圈变压器
18
变电所所用电的设计,应符合DL/T5155的要求。
利用原有
19
变电所直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DL/T5044的要求。
利用原有
20
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14285的要求。
主变压器保护维持原有,仅接入保护信号;220KV侧后备保护;110KV侧主变后备保护;10KV侧主变后备保护;主变警告保护等
21
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DL/T620的要求。
主变、配电等采用避雷器;露天布置采用独立避雷针
22
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DL/T621的要求。
设有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过电压保护接地以及防静电接地
23
对有人值班变电所、主控制室、继电器室、屋内配电装置室、所用配电屏室、蓄电池室、通信机房、消防设备室、主要屋内通道、楼梯出口,应装设事故应急照明。
事故应急照明宜兼作正常照明用。
当交流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切换到蓄电池电源。
利用原有
25
采用非密封蓄电池的室内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电器,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应装在蓄电池室外。
采用密封蓄电池
27
220kV及以下重要枢纽变电所的控制楼、配电装置楼,不得中断通信的通信机室按一类建筑,一类建筑物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计算和提高1度采取抗震措施,但9度时不提高;
利用原有
28
变电所的采暖设计应符合GBJ19的有关规定,在上述规范3.1.2规定的集中采暖区,凡所内有人值班、办公、生活的房间及工艺与设备需要采暖的房间,均应设置采暖设施;
利用原有
安全检查表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29
变电所消防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J16、GB50229的规定。
利用原有消防系统,增加移动式灭火器
30
单台容量在125000kVA及以上的可燃油浸变压器应设置水喷雾或其他灭火装置。
水喷雾灭火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50219的有关规定。
设有水喷雾灭火系统
31
变电所火灾探测及报警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50229的规定。
设有智能型火灾报警装置
32
主变压器及高压电抗器应设储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储油坑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总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
设有60m3的事故油池
33
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层之间以及其他类似的情况,设计中应考虑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
电缆隧道及各孔、洞等出、入口处进行封堵,电缆层之间设防火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
采用有机或无机耐火隔板及其它防火材料设置防火墙
34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油处理室、电缆夹层、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见说明
42
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还应有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措施;应设置防直接雷击和安全接地等措施。
已考虑
43
变电所设计中,对生产场所和修配场所等的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机械伤害措施,所有外露部分的机械转动部件应设防护罩,机械设备应设必要的闭锁装置。
已考虑
44
平台、走台(步道)、升降口、吊装孔、闸门井和坑池边等有坠落危险处,应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设备处,应有防护设施。
已考虑
安全检查表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1
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
在原有的站所处改扩建,已考虑防洪
2
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
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采用宽5.0m、4.0m二种路面,站前区主道路的宽度为5.0m
3
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一组110V或220V固定铅酸蓄电池组或镉镍蓄电池组
设一套全封闭免维护电池组,2×220AH,220V
4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的配电装置,尚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见说明
5
在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要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
装设事故照明
6
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有母线保护;110KV馈线保护;主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差动保护、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接地保护等;10KV保护及控制
7
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
各级母线装设氧化锌避雷器保护;设避雷针二套,接地网扩大
8
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要求
接地装置采用水平接地体为主的复合式接地形式
9
变电所的采暖通风及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通风方式,设有事故通风;站内暖通设备均采用就地控制
10
变电所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九的要求
按规范设计
11
变电所应根据容量大小及其重要性,对主变压器等各种带油电气设备及建筑物,配适当数量的手提式及推车式化学灭火器
配电间配移动式干粉灭火器;主变压器配冲氮灭火装置,MFT6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台和MPT70推车式泡沫灭火器一台
12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当防火净距小于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值时,应设置防火隔墙,墙应高出油枕顶,墙长应大于贮油坑两侧各0.5m。
屋外油浸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以上的本回路充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净距不应小于5m
新建变压器与原站内主变压器间设防火墙一道
13
主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当单个油箱的油量在1000kg及以上时,应同时设置贮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其容量分别不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及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
贮油坑的长宽尺寸宜较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总事故油池应有油水分离的功能,其出口应引至安全处所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详细说明
安全检查表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1
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
在原有的站所处改扩建,已考虑防洪
2
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
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采用宽4.0m、3.5m、3.0m三种路面,站前区主道路的宽度为4.0m
3
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一组110V或220V固定铅酸蓄电池组或镉镍蓄电池组
利用原有两套全封闭免维护电池组,2×220AH,220V
4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的配电装置,尚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见说明
5
在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要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
装设事故照明
6
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有母线保护;主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差动保护、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接地保护;10KV保护及控制
7
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
各级母线装设氧化锌避雷器保护;主变压器采用独立避雷针保护
8
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要求
接地装置采用水平接地体为主的复合式接地形式
9
变电所的采暖通风及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通风方式,设有事故通风;站内暖通设备均采用就地控制
10
变电所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九的要求
按规范设计
11
变电所应根据容量大小及其重要性,对主变压器等各种带油电气设备及建筑物,配适当数量的手提式及推车式化学灭火器
配电间配移动式干粉灭火器;针对主变压器配冲氮灭火装置,MFT6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台和MPT70推车式泡沫灭火器一台
12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当防火净距小于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值时,应设置防火隔墙,墙应高出油枕顶,墙长应大于贮油坑两侧各0.5m。
屋外油浸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以上的本回路充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净距不应小于5m
按规范设计
13
主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当单个油箱的油量在1000kg及以上时,应同时设置贮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其容量分别不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及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
贮油坑的长宽尺寸宜较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总事故油池应有油水分离的功能,其出口应引至安全处所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详细说明
安全检查表(220、110KV送电)
序号
规范要求
检查结果
1
选择路径应尽量避开重冰区、不良地质地带、原始森林区以及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并应考虑与邻近设施如电台、机场、弱电线路等的相互影响
已考虑
2
大跨越杆塔,一般设置在5年重现期的洪水淹没区以外,并考虑30~50年河岸冲刷变迁的影响
无大跨越杆塔
3
设计气象条件,应根据沿线的气象资料和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按以下重现期确定:
110~330kV送电线路15年
按15年考虑
4
110~330kV送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不应低于25m/s
按25m/s考虑
5
设计用年平均气温,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地区年平均气温在3~17℃之内,取与年平均气温值邻近的5的倍数值
按最高40℃,最低-25℃,平均10℃考虑
6
送电线路绝缘的防污设计,应依照经审定的污秽分区图所划定的污秽等级,选择合适的绝缘子型式和片数
按Ⅳ级配置
7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在相应风偏条件下,不应小于表9.0.6所列数值
按规范设计
8
年平均雷暴日数超过15的地区220~330kV送电线路应沿全线架设地线
全线架设双地线
9
有地线的杆塔应接地。
在雷季干燥时,每基杆塔不连地线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规定数值
两端变电站终端杆塔的接地电阻不大于5Ω,其它杆塔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10
通过耕地的送电线路,其接地体应埋设在耕作深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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