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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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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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研究所(包括各科研组)的所有仪器和财产属于研究所,由所长或组长设立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研究所的仪器管理条例具体如下:
1、研究所的公共仪器指用学校的专款购买的仪器设备,公共仪器的基本器材消耗费由研究所从运行费中开支,设备的维修费和x光管及电镜场发射枪的更换等费用由学校负责。
2、每台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制定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设有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操作、维修维护、改进更新和发展研制。
3、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客座人员要在经过技术培训,经负责人允许后方可在固定人员的指导下操作或独立上机,并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安排。
遇异常情况或故障,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设备负责人反映,妥善解决。
凡不遵守实验室管理条例,故意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且不听从劝告者,有关设备负责人有权提出质询或取消其操作资格,并上报研究所妥善处理。
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擅自拆卸而造成损失者、保管不妥或违反安全条例而发生失窃、灾害以及破坏者,对所造成的损失,操作人员所在组应及时进行处理,本人应作出检查,并负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自然损耗和意外事故,经研究所主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鉴定后作出结论,并在设备损坏报告单上签署处理意见,可免于赔偿。
4、仪器设备应有运行记录:
记录操作人员、日期、时间及运行情况等。
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负责人,组织修理,并详细填写报告单,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所主管领导查清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
5、未经所务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其使用或保管的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带出本所,不得私自外借、出租或它用。
凡仪器设备借出实验室者,要登记,按时归还。
未经组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调换或报废组内仪器及说明书。
大型设备报废前应书面上报实验室,经所务会批准后生效。
6、课题组用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由课题组负责其运行和维修。
如果有其它组内人员要求使用,该仪器所在的组应积极配合,测试费用协商解决。
7、无论是公共使用的仪器还是课题组负责使用的仪器,其直接看管人有义务将设备的主要技术资料及验收报告保存好。
公共仪器的技术资料要送交研究所存档。
8、专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人员在长期离开岗位时,应认真做好仪器的交接工作。
由有关负责人和即将接管的技术人员共同办理交接手续。
【篇二:
小电子厂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Ⅰ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
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
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
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Ⅱ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
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Ⅲ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Ⅳ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
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成品入库
Ⅰ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Ⅱ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待处理品入库
Ⅰ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
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
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
具体要求如下:
Ⅰ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
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Ⅱ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
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
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Ⅲ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Ⅳ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Ⅴ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发放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配料单》和《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配料单》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配料单》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
●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库管员每天备料、发料时在《配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出库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Ⅰ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Ⅱ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Ⅲ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Ⅳ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Ⅴ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5、仓库内部管理
●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
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
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
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一个月(含)的原料前应报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
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
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
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
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成品库另划待处理品区,存放退货并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原料库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查料、备料工作,严格按领料制度发放原料。
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填报采购申请计划,保证生产需要。
●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凡打开包装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应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
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
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
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
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
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安全事项
Ⅰ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Ⅱ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6、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8、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篇三: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采购计划的提出与审定
第一条设备由需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每月15日前向设备能源部提出书面计划。
第二条设备能源部根据设备需求、单位提出的计划,经调查核实并分类整理后,报经营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大宗设备(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
属于生产经营正常所需的设备和备品备件由使用单位提出,报设备能源部审批、采购。
第四条公司主管领导、设备能源部对审批的釆购设备等负有审查及监督的责任。
第二节采购原则
第五条设备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效益第一的原则。
应当充分挖掘物耗潜力本,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的利用和使用效率。
千方百计降低采购成本。
2、公开采购的原则。
所有设备采购的数量、质量、价格、供货厂商等全部公开,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货比三家的原则。
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同样的信誉比服务。
4、公开竞争的原则。
对任何参加比质、比价、招标采购的厂商,—律实行公平竞争,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徇私舞弊。
5、遵纪守法的原则。
采购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公司的利益。
不得损坏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第三节设备、备件采购管理
第六条为规范我公司设备、备件进货渠道和采购行为,作到公开公正、比质比价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此办法。
第七条采购规定
1、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购置必须按年、季、月计划执行,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选择两个以上供货单位比价采购。
2、作好市场调查,广泛收集信息,作到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信誉。
3、采购主要渠道应从经国家质量认定的厂家直接进货,严格控制从中间环节进货。
4、大型成套设备招标定货,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5、以纪检、审计、技术、设备部门负责人组成采购管理体系,包括合同评审、招投标委员会。
重大订购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明确职能部门责权,互相制约,使采购权利分散,杜绝个人专权。
第九条采购程序
1、技改新增设备:
由生产技术部按经公司批准的项目设计提报采购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计划设备能源部,经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能源部负责订购。
2、报废淘汰更新设备:
履行报废手续后,使用部门填写申请更新设备报告,设备能源部审核,主管经理签批,设备能源部订购。
3、备品、备件采购;每月5日前,使用部门申报下月消耗计划,设备部门根据库存情况,通报计财部由二级单位下达采购资金计划,设备能源部严格按计划规格数量采购。
4、由设备能源部部长组织设备、备件采购工作,计划员将采购计划分类,编制下达给分管业务员。
5、业务员按计划负责采购,采购前要查对库存,要特别注意如下内容:
(1)设备备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
(2)采购及外委要加工的设备、备件的技术要求及图纸。
(3)设备、备件的标记、运输、交货期限的要求。
(4)检查规范、设备备件技术标准和验收方法。
(5)设备安装、调试开车,使用保证日期。
(6)签定合同,除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外,另做到:
①关键主要设备购货合同签订,由设备能源部牵头,生产技术部、使用部门共同参加与供货单位洽谈,签定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
②设备、备件采购及非标委托加工,除标的金额较小又能即时结清的外,均需签定书面合同或协议书。
对能即时结清,但价格较高,当时难以监测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及易引起纠纷的交易也应签订合同。
③合同签约由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④设备能源部对合同执行全过程负责到底,包括签约谈判、起草合同、履行手续、办理予付款、催货、提交货、验收、结算、质量保证。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条质量验收
1、对订购到货的所有设备、备件及外委加工的设备部件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主要(关键)设备的验收,设备能源部汇同技术部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注明验收结论及存在问题。
合格后验收人员签字办理入库。
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明显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员要及时与厂家交涉,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修复、更换或索赔等具体事宜。
3、备件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与经办技术业务人员共同检测、验证。
对主要尺寸进行测量、结果记录在验收单上,以便于安装使用时备查。
参加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并签字。
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库,由经办人员负责与厂家联系解决。
4、对现场无法验收的设备,要在安装时投入使用后跟踪验收,使用单位与技术业务经办人详细记录使用情况。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解决。
第四节设备选型
第十一条设备选型应按“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同时也要考虑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环保性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二条进口设备或重要设备的选型,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研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在满足生产工艺的条件下,有标准产品不能采用非标准产品;有更新换代产品的,不能采用淘汰产品;国家未定型、技术不成熟、消化移植未过关、制造工艺和材质难以解决的产品都不能采用。
【篇四: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实验室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兼任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并应经常检查本实验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应制定相关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实验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六、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七、保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九、下班后或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
十、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篇五: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符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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