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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卒中门诊建设规范完整版
中国卒中门诊建设规范(2020完整版)
卒中已成为我国第一位致死和致残的疾病,最新的全国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
我国卒中年龄标化的发病率为246.8/10万人,患病率为1114.8/10万人,现存卒中患者超过1100万,而其中仅缺血性卒中的年复发率就高达17.7%。
对于卒中患者而言,急性期的住院治疗尤为重要,这对于明确病因并制订个体化的二级预防策略很有帮助。
但是卒中作为一种需要长期管理的慢性疾病,患者更多的就诊时间是在门诊,因此门诊将承担大部分卒中患者的危险因素评估与管理、二级预防用药指导、康复治疗、并发症管理等工作。
根据我国"十二五”期间进行的脑血管病医疗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在接诊卒中患者的医疗机构中,有49.5%的机构不具备接诊卒中患者的基本能力,但实际这些机构每年接诊全国37.8%的卒中患者。
在这些能力有待提升的机构中,有36.4%的机构未开设卒中门诊川。
这远无法满足我国卒中高发病、高复发并需要长期管理的现状。
另外,由于我国卒中疾病负担、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存在区域差异,卒中危险人群和患者不同时期对门诊的需求存在个体差异,亟待开展并进行卒中门诊的规范化建设,适应分级诊疗等卫生政策、区域医疗水平和人民就医需求。
为完善并提高各医疗机构卒中门诊诊治能力,改进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配,降低医疗成本,在国家神经系统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指导下,中国卒中学会医疗质量管理与促进分会组织专家查阅文献,开展研讨,基于国内外卒中中心、卒中门诊管理指南与规范W分级诊疗等卫生政策,初步形成了此版《中国卒中门诊建设规范》,并经过了各级医疗机构相关专家审定。
期待该规范出台能推动国内不同级别、不同地区的医疗机构设置卒中门诊,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开展卒中门诊医疗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不断健全我国的卒中医疗服务体系,为卒中高危人群和卒中患者提供适宜的门诊诊疗服务,规范卒中一、二级预防,提高患者药物治疗依从性,从而减少卒中发生及复发,改善患者预后,有效降低我国卒中疾病负担。
中国卒中门诊管理要求
01.中国卒中门诊资庾评估
中国卒中门诊分为社区卒中门诊、卒中门诊、综合卒中门诊。
各类门诊应为卒中患者提供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的规范化诊治,达到各级门诊的建设标准及质量控制标准,由国家神经系统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各省市级卒中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机构按照统一标准指导卒中门诊建设并进行评估。
02、中国卒中门诊目标人
目标人群包括:
所有具有卒中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心房颤动、吸烟、超重或肥胖、缺乏运动、卒中家族史等);已确诊卒中或TIA的患者;既往卒中/TIA史患者;各种可疑卒中需行相关诊疗处理的患者。
中国卒中门诊建设标准
01.社区卒中门诊建设标准
1.1社区卒中门诊功能社区
卒中门诊应具备:
①对于就诊的急性卒中患者的识别(FAST评分、中风120评分)、卒中危重程度的甄别和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的能力;②开展卒中/TIA患者的二级预防和规范化随访;③卒中高危患者筛查与一级预防;④具备卒中预防的管理能力和对所辖社区居民卒中预防的健康宣教能力;⑤具备社区康复或指导家庭康复的能力。
1.2社区卒中门诊资源配置
1.2.1基础设施
(1)门诊固有设施
必备设施:
相对固定诊室,诊室内应配置有卒中诊疗必需的体格检查设施(如神经系统专用查体工具、听诊器、血压计、阅片灯等),具备与急救中心及有卒中中心资质的上级医院之间有效转诊的途径和通道。
诊室内设置卒中专用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及手册等。
(2)机构配套设施
必备设施:
①血常规、生化等常规的检验设备;②便携式心电图仪。
可选设施:
①CT检查设备;②TCD、血管超声、超声心动图检查设备;③康复设施。
1.2.2门诊成员
(1)科室固有人员
必备人员:
①门诊主任(可由内科或全科医学主任兼任);②经过脑血管病诊疗技术专业化培训的内科医师或全科医师。
可选人员:
经过卒中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
(2)机构配套成员
必备人员:
检验科医师。
可选人员:
①放射科技师及放射诊断医师;②内科医师,③TED医师和超声诊断医师;④康复医师,⑤社会志愿者。
1.2.3诊断技术
必备技术:
①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或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等常规检查;②心电图。
可选技术:
①头颅CT平扫;②血管超声;③TED;④经胸超声心动图。
1.2.4治疗技术
二级预防(具体可参阅卒中二级预防相关管理指南)包括:
①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及脑血管病的健康教育;②根据缺血性卒中
/TIA患者的病因诊断(非心源性)给予规范的阿司匹林或氯毗格雷等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如未使用需在门诊就诊记录中写明原因及相应措施);③对伴有心房颤动的缺血性卒中及其他心源性卒中/TIA患者,若无禁忌证应遵从上级卒中中心治疗方案给予口服抗凝剂(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治疗(如未使用需在门诊就诊记录中写明原因及相应措施);④对伴随的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危险因素给予相应的治疗。
—级预防包括:
①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及危险因素管理的健康教育;②根据危险分层确定是否有必要给予抗血小板药物预防及药物种类;③对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危险因素给予相应的治疗;④心房颤动患者若无禁忌证应遵从上级医疗机构制订治疗方案给予口服抗凝剂(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治疗(如未使用需在门诊就诊记录中写明原因及相应措施),若尚未规范诊疗,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康复治疗包括:
为患者提供相应的物理治疗:
作业治疗或指导患者家庭康复。
1.2.5监测和随访技术
监测和随访内容包括:
①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对于口服华法林的患者定期进行INR监测;②对随访患者应用mRS等评分评估功能预后情况;③根据病情需要推荐到上级医院进行阶段性复查头颅CT/MRI.CTA/MRA/TCD和颈部血管超声,建议复查间隔为3个月-2年,必要时复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④使用规范化卒中患者门诊随访手册,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危险因素、病因诊断、二级预防治疗措施及阶段性随访计划。
1.3社区卒中门诊资质和质量管理指标
资质评估需要独立的机构进行,不推荐自我评估,具体评估指标如下。
1.3.1社区卒中门诊机构资质
应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同等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设置内科门诊3年以上,年接诊卒中患者100人次以上。
1.3.2社区卒中门诊人员资质
(1)科室固有人员资质
社区卒中门诊主任(可由内科或全科医学主任兼任):
①内科或全科主治医师及以上,必须在卒中中心或综合卒中中心培训3个月或以上,并有脑血管病诊疗技术专业化培训经历,或者具有同等经历者;②每年参加二2次市级及以上的脑血管病相关医学继续教育项目;③每年诊断和治疗的脑血管疾病患者n50例。
社区卒中门诊医师:
由经过脑血管病诊疗技术专业化培训的内科医师或全科医师担任。
(2)医院配套人员资质(如社区门诊无相关设备,该项人员资质不做要求)检验科医师资质:
具有检验科从业人员的工作资质。
放射诊断医师资质:
具有影像科从业人员工作资质并经过卒中影像学诊断的专业培训。
放射科技师资质:
如社区门诊酉己备CT,需配备至少1名经过培训目有匕岗证的CT技师。
超声医师资质:
如社区门诊配备脑血管病筛查相关超声设备,需配备至少1名具有超声科从业人员工作资质的超声医师。
康复人员资质:
具有康复科从业人员工作资质并经过卒中康复的专业培训。
1.3.3社区卒中门诊质量管理指标
社区卒中门诊质量管理指标包括:
①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TIA患者给予抗血小板药物治疗率;②伴有心房颤动的缺血性卒中患者抗凝治疗率;③LDL-C>2.6mmol/L给予他汀类药物治疗率;④合并高血压给予降压治疗率;⑤合并糖尿病给予降糖治疗率;⑥吸烟患者给予戒烟宣教(有书面记录);⑦按照随访计划的随访执行率;⑧对上级医疗机构的医嘱执行率;⑨为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或指导患者家庭康复治疗率;⑩对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管理、卒中征兆识别与转诊、出院后用药、康复治疗、卒中护理等内容进行健康宣教(有书面记录)。
02、卒中门诊建设标准
2.1卒中门诊功能
卒中门诊应具备:
①卒中高危患者的筛查与一级预防;②首次就诊或转诊来卒中患者的规范化诊断、治疗与二级预防;③出院患者的规范化随访和二级预防干预;④开展卒中相关康复治疗;⑤向各级卒中中心/卒中门诊双向转诊。
2.2卒中门诊资源配置
2.2.1基础设施
(1)门诊固有设施
相对固定诊室,诊室内应配置有卒中诊疗必需的体格检查设备与工具(如神经系统专用查体工具、听诊器、血压计、阅片灯等),具备与急诊室或病房之间有效转运的途径和通道,诊室内设置卒中专用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及手册等。
(2)医院配套设施
必备设施:
①可提供血常规、生化、凝血功能、超敏C反应蛋白、血同型半胱氨酸等脑血管病常规检查的仪器设备;②CT检查设备;③心电图仪和Holter检查设备;④血管超声、TCD、超声心动图检查设备;⑤康复设施(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吞咽障碍康复相关设备)。
可选设施:
①头颅MRI检查设备;②DSA检查设备。
2.2.2卒中门诊人员
(1)科室固有人员
必备人员:
①门诊主任(可由医院神经内科或脑血管病相关科室主任兼任);②神经内科专科医师,需经过卒中诊疗技术专业化培训。
可选人员:
负责门诊患者管理的卒中联络员(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担任)。
(2)医院配套成员
必备人员:
①神经放射诊断医师;②放射科技师;③检验科医师;④康复医师或康复治疗师(至少包括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吞咽障碍管理师);⑤心电图和Holter诊断医师、TCD医师、血管超声医师、超声心动图医师。
可选人员:
①有卒中及相关脑血管疾病处置经验的神经外科及介入医师;②内科医师;③语言治疗师;④情感、认知、睡眠评估医师;⑤医疗质量评价和改进专员;⑥社会志愿者。
2.2.3医院配套的诊断技术
必备技术:
①头颅CT平扫;②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超敏C反应蛋白、血同型半胱氨酸等脑血管病常规化验检查):
③心电图及Holter检查;④经胸超声心动图检查;⑤血管超声检查;⑥TCD检查。
可选技术:
①经食道超声心动图检查和(或)TCD发泡试验诊断技术;②脑组织及血管成像检查(如CTA、CTP和MR扫描各序列)。
2.2.4治疗技术
(1)科室固有治疗技术
二级预防(具体可参阅卒中二级预防相关管理指南)包括:
①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及脑血管病的健康教育;②根据缺血性卒中
/TIA患者的病因诊断(非心源性)给予规范的阿司匹林、氯毗格雷等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如未使用需在门诊就诊记录中写明原因及相应措施);③对伴有心房颤动的缺血[生卒中及其他心源性卒中/TIA患者,若无禁忌证应给予口服抗凝剂(华法林或新型抗凝药)治疗(如未使用需在门诊就诊记录中写明原因及相应措施);④对伴随的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等危险因素给予相应的治疗。
—级预防包括:
①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及危险因素管理的健康教育;②根据危险分层确定是否必要给予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及药物种类;③伴有心房颤动的患者根据卒中危险分层确定是否必要给予口服抗凝剂(华法林或新型抗凝药)治疗;④对伴随的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等危险因素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2)医院配套治疗技术
必备技术:
康复治疗中的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吞咽功能障碍康复治疗。
可选技术:
①深静脉血栓防治;②语言康复治疗、卒中后情感障碍和认知障碍的评估及治疗;③神经外科等相关学科的多学科技术支持。
2.2.5监测和随访技术
卒中门诊监测和随访内容包括:
①监测血压、血糖、血脂、血同型半胱氨酸,使用华法林患者应监澳]INR;②推荐应用NIHSS和mRS评分评估预后,根据病情需要阶段性复查头颅CT/MRI、CTA/MRA/TCD和颈部血管超声,建议复查间隔为3个月-2年,必要时复查心电图及Hotler、超声心动图等;③使用规范化卒中患者门诊随访手册,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危险因素管理、病因诊断、二级预防治疗措施及阶段性随访计划;④根据随访结果对一、二级预防及康复方案进行调整。
2.2.6教学科硏
卒中门诊的教学科硏包括:
①医院卒中诊疗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应每年组织或参与脑血管病相关的各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②鼓励参与上级医院组织的科研项目。
2.3卒中门诊资质和质量管理指标
卒中门诊的资质评估需要独立的机构进行认证,不推荐自我评估,具体评估指标如下。
2.3.1卒中门诊医院资质
医院经评审至少获得二级及以上医院等级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设置神经内科门诊或内科门诊神经病学专业组5年以上,门诊年接诊卒中患者500人次以上。
2.3.2卒中门诊人员资质
(1)科室固有人员资质
卒中门诊主任:
①神经内、夕卜科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必须经综合卒中中心培训6个月以上,并完成脑血管病相关专业培训,或具有同等经历者;②每年参加次省级及以上的脑血管病相关医学继续教育项目;③每年诊断和治疗的脑血管疾病患者》200例。
神经内科专科医师:
需接受过卒中诊疗规范化培训或有同等经历者,每年参加》2次省级及以上的脑血管病相关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2)医院配套人员资质
神经放射诊断医师资质:
经过卒中影像学诊断的专业培训。
放射科技师资质:
至少配备1名以上经过培训且有上岗证的CT/MRI技师。
康复医师/治疗师资质:
①经过理疗康复部门认证的医师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如富有卒中康复治疗经验的神经科医师);②持有政府颁发的上岗证,有年的卒中患者治疗经验。
超声医师资质:
具有超声科从业人员工作资质并能够熟练按照卒中患者病因筛查的需要完成相关颈部、颅内、心脏及外周血管的超声检查。
心电图及Holter诊断医师资质:
具有心电图从业人员工作资质并能够熟练进行心电图及Holter检查及诊断。
2.3.3卒中门诊质量管理指标
卒中门诊质量管理指标包括:
①非心源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给予抗血小板药物治疗率;②合并心房颤动患者给予抗凝治疗率;③LDL-C>2.6mmol儿给予他汀类药物治疗率;④合并高血压给予降压治疗率;⑤合并糖尿病给予降糖治疗率;⑥吸烟患者给予戒烟宣教(有书面记录):
⑦需康复治疗患者给予康复治疗建议(有书面记录);⑧按照随访计划的随访执行率;⑨对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管理、卒中征兆的识别、出院后用药、康复治疗等内容进行健康宣教(有书面记录)。
03.综合卒中门诊建设标准&trade
3.1综合卒中门诊功能
在卒中门诊功能基础上,应具备:
①每周5个半天以上卒中专病门诊;②神经外科、神经介入或血管外科开设卒中相关专病门诊;③开设多学科联合门诊或开展多学科会诊机制,从而更有效提高复杂疑难脑血管病的诊断、病因分型、治疗及康复;④开展出院后患者的定期随访(神经功能情况、二级预防药物依从性、卒中复发、其他血管性事件、死亡等)。
3.2综合卒中门诊资源配置
3.2.1基础设施
(1)门诊固有设施
在卒中门诊必备设施基础上,应具备多学科联合门诊的固定时间和诊室。
(2)医院配套设施
在卒中门诊必备设施基础上,应具备:
①1.5T或以上MRI检查设备;②CTA和CTP检查设备;③经食道超声心动图和(或)TCD发泡试验的设备;④DSA检查设备。
3.2.2门诊成员
(1)科室固有人员
①门诊主任(可由医院神经内科或脑血管病相关科室主任兼任);②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人员,需经过脑血管病诊疗技术专业化培训;③建议配备负责门诊患者管理的卒中联络员(可由经过卒中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担任)。
(2)医院配套成员
在卒中门诊相关医院人员配备基础上,须有:
①开设卒中相关专病门诊的神经外科、神经介入或血管外科医师;②能够开展门诊卒中后认知障碍、情感障碍、语言障碍、睡眠障碍的评估及康复治疗的人员;③医疗质量评价和改进专员;④社会志愿者。
3.2.3诊断技术
必备技术:
在卒中门诊相关诊断技术基础上,能够开展下列诊断技术:
①头颅
MRI,包括T1、T2、FLAIR、DWI、GRE-T2成像/SWI、MRA、MRv、
PWI及增强扫描;②CTA和CTP检查,③经食道超声心动图和(或)TCD发泡试验;④DSA检查。
可选技术:
①血管高分辨率MRI检查;②基因检测;③易栓症相关指标检测;④免疫相关性脑血管病检测等。
3.2.4治疗技术
(1)科室固有治疗技术
二级预防:
在卒中门诊相关治疗技术基础上,开展下列诊疗:
①为动脉夹层、卵圆孔未闭和复杂疑难脑血管病等患者制订合理的治疗和二级预防方案;②对伴有心房颤动的缺血性卒中患者,在发生出血事件(包括颅内出血)后对重启抗凝治疗进行评估和决策。
—级预防:
在卒中门诊相关治疗技术基础上,开展对无症状性颅内外大动脉狭窄患者的评估和治疗决策。
(2)医院配套治疗技术
在卒中门诊医院配套治疗技术基础上,具备开展以下治疗技术的能
力:
颅内动脉瘤、血管畸形的神经介入或外科治疗。
可具备开展以下治疗技术的能力:
①瓣膜性/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的射频消融或左心耳封堵术;②卒中后认知障碍、情感障碍、语言障碍、睡眠障碍等高级康复治疗。
3.2.5监测和随访技术
在卒中门诊基础上建立监测和随访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包括门诊筛查、随访系统和数据库,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等)。
3.2.6教学科硏
在卒中门诊基础上,开展对所在区域的卒中相关医护人员开展卒中专业化培训;加入卒中门诊质控管理联盟的数据库登记系统,并由质量改进专员负责定期上传及核对相关数据;开展脑血管病相关硏究。
3.3综合卒中门诊资质和质量管理指标
3.3.1综合卒中门诊医院资质
医院经评审获得三级医院等级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设置神经内科门诊5年以上,门诊年接诊卒中患者1000人次以上。
3.3.2综合卒中门诊人员资质
(1)科室固有人员资质
综合卒中门诊主任:
①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必须经综合卒中门诊或综合卒中中心培训6个月以上,并完成血管神经病学培训或血管神经外科培训,或者具有同等经历者;②必须每年参加次全国性脑血管病相关医学继续教育项目,③每年诊断和治疗的脑血管病患者n200例;④参加多中心硏究并发表相关的专业论文。
卒中专科医师:
需接受过卒中诊疗规范化培训或有同等经历者;每年参加"次全国性脑血管病相关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每年参加n2次省级脑血管病相关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2)医院配套人员资质
在卒中门诊医院配套人员资质要求基础上,必须有经过规范培训能够完成以下诊疗技术的人员,包括头颅MRI、CTA和CTP检查、经食道超声心动图、TED发泡试验、DSA检查、颅内动脉瘤/血管畸形的神经介入或外科治疗相关人员;可具备完成以下诊疗技术的人员,包括基因检测技术、心房颤动患者的射频消融或左心耳封堵术及卒中后认知障碍、情感障碍、语言障碍和睡眠障碍的康复治疗人员。
3.3.3综合卒中门诊质量管理指标(强制性指标、额外质量指标)
在卒中门诊质量管理指标的基础上,设置①复杂疑难脑血管病诊疗例数,②复杂疑难脑血管病的各种特殊检查例数(包括经食道超声、基因诊断、病理诊断等);③组织开展卒中门诊培训的场次,④信息化建设程度(包括卒中门诊数据库及门诊患者电子病历的实施情况)。
卒中门诊间网络建设
01.卒中门诊间网络体系建设
网络体系建设的内容是:
①各级卒中门诊双向转诊对接体系;②卒中患者信息数据共享体系;③疑难病例远程会诊体系。
02、卒中门诊网络体系行使功能
社区卒中门诊:
①对不具有卒中管理资质医疗机构转诊来的患者和其他卒中中心及门诊转来的卒中患者进行管理;②将危险因素控制不良及复杂疑难脑血管病患者转诊到高级别的卒中门诊;③对可疑急性卒中患者及时识别并快速转诊至高级别的卒中中心或卒中门诊。
卒中门诊:
①对不具有卒中管理资质医疗机构转诊来的患者和各级卒中中心/门诊转诊的患者进行尽快诊治;②将危险因素控制不良及复杂疑难脑血管病患者转诊到综合卒中中心/门诊,③与各级别卒中门诊之间实现双向转诊,④对社区卒中相关医师进行专业化培训。
综合卒中门诊:
①对不具有卒中管理资质医疗机构转诊来的患者和各级卒中中心/门诊转诊的卒中患者进行尽快诊治;②积极组织并参与复杂疑难病例远程会诊;③与各级别卒中门诊之间实现双向转诊;④对各级别卒中相关医师进行专业化培训。
03、卒中网络数据建设
各级别卒中门诊均应积极参与卒中门诊数据库建设、管理及上报工作,最终实现网络数据共享。
04、卒中门诊联盟
卒中门诊联盟的目标是:
①促进同质化医疗,提高整体医疗质量;②实现患者数据共享,利于以患者为中心的长期管理;③共同发起临床硏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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