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重点《债权法》历年试题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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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重点《债权法》历年试题解析
注税重点《债权法》历年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 )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可以拒绝对方履行请求的权利。
A.实践性合同B.无名合同
C.双务合同D.要式合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定义。
2.(2010年)周某到家具店买家具,看中了一套家具,并与家具店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8000元。
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家具店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
因为车辆紧张,家具店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家具店失火,此套家具被焚毁。
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
A.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
B.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家具店应退还周某预付货款4000元
C.由周某、家具店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家具店不退还预付货款
D.主要由家具店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以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3.(2010年)根据担保法理论,( )属于法定担保物权。
A.抵押权B.留置权
C.动产质权D.权利质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定担保物权。
4.(2010年)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
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
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重复抵押的规定。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5.(2009年)下列权能中,( )属于物权和债权共同具有的权能。
A.占有B.处分
C.给付受领D.给付请求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的权能。
在债的内容中,债权的权能包括:
(1)给付请求权;
(2)给付受领权;(3)债权保护请求权;(4)处分权能。
物权的权能包括: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6.(2009年)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这项制度在债法理论中属于( )。
A.债的担保B.债的移转
C.债的保全D.债的履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
题干表述的是代位权。
7.(2009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事后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 )。
A.有效B.可撤销
C.效力待定D.可变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8.(2009年)招投标方式属于合同订立的特殊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属于( )。
A.要约邀请B.邀约
C.要约D.承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以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
招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竞争缔约交易方式。
通常有招标、投标和定标三个环节。
招标是当事人一方向数个相对人公开表示缔约愿望,发出要约邀请。
投标是受招标人许可的人以接受标书为条件向招标人发出缔约意思表示,投标为要约。
定标也称决标,是招标人对所有投标进行评估,选择最优投标人承诺与之缔约。
定标是对投标完全接受,定标即为承诺。
9.(2009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始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的保证方式称为( )。
A.一般保证B.连带保证
C.共同保证D.按份保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一般保证的概念。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始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的保证。
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连带责任的保证中,保证人的责任不是补充性的。
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包括连带共同保证和按份共同保证。
10.(2008年)李文向何冬借款2500元,何冬因失误多付给李文500元,李文在三天后用500元买了福利彩票,中奖5万元。
何冬在李文中奖后的第二天发现多付借款的事实,于是要求李文退回500元,并分给他一部分中奖款。
李文不同意,发生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文无须返还多收的500元,因为,何冬多付500元是他自己的错误所致
B.李文应当返还3000元,因为李文与何冬的借款合同无效
C.李文应当返还多收的500元
D.李文应当返还多收的500元以及部分中奖款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不当得利。
李文收取的何冬多支付给的500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民通意见》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本题考察知识点教材没有体现,属于超纲题目。
)
11.(2008年)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这类合同是( )。
A.特殊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
C.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2.(2008年)在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 )。
A.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B.借款期间超过1年的,应当在借款期间届满后1个月内支付利息
C.借款期间超过2年的,应当在借款期间届满后2个月内支付利息
D.借款期间超过3年的,应当在借款期间届满后3个月内支付利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3.(2008年)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在法律上被称为( )。
A.预付款B.定金
C.订金D.保证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定金的概念。
14.(2008年)李涛拥有一台机器。
为了避免邻人借用,他将机器主轴上的固定销子卸下,逢人来借就称机器坏了。
一日,好友秦迪来借,碍于情面,李涛只好将机器借给他,却忘记将机器主轴的固定销子装上。
秦迪使用机器时,配件飞出,将秦迪的儿子打伤。
下列关于本案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本案中损害由不可抗力所致,所以,李涛无须赔偿
B.秦迪应当以李涛违反借用合同为由起诉李涛违约,要求赔偿
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应按照平等原则由李涛与秦迪分担责任
D.李涛应对受害人所受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一般侵权行为。
李涛忘记将机器主轴的固定销子装上,造成秦迪儿子受伤,构成一般侵权。
二、多项选择题
1.(2010年)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30万元
B.以债务承担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C.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以债权让与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E.以甲公司名义起诉丙公司,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界限,以保全债权人的必要为限度。
选项A正确。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选项C正确。
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选项E错误。
债务承担,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形成合意。
选项B错误。
债权让与不要求履行特别的合同形式,只要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即可,但需要通知债务人丙公司,如果未通知丙公司,丙有权拒绝乙公司的清偿要求。
选项D错误。
2.(2010年)根据合同法理论,所有的( )属于要约邀请。
A.拍卖公告行为
B.广告行为
C.商品陈列待售行为
D.招标公告行为
E.寄送商品价目表行为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邀请。
注意题干中“所有的”三个字,即判断任何情形都属于要约邀请的选项。
商业广告多为宣传自己商品的优越性,以此引诱顾客选购其商品,属于要约邀请。
但如果广告内容包括了使合同足以成立的主要条款,又含有广告人希望订约的意愿并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旨,则属要约。
选项B错误。
如果商店橱窗陈列的商品是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包括与此相似的自动售货机装置,就属于要约。
如果商品陈列只起招徕顾客、吸引顾客的装饰作用,就属于要约邀请。
像街上常常听到的叫卖,只能引起别人的购买欲望,是一种要约邀请。
选项C错误。
一般说,寄送商品价目表行为只是推销商品的一种形式,意在引出对方能主动同自己订立合同的要约,是一种要约邀请。
但如果价目表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并表达出愿意受其约束,则为要约。
选项E错误。
3.(2010年)下列合同中,同时具有诺成性和双务性特征的有( )。
A.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B.房屋租赁合同
C.承揽合同
D.委托合同
E.保管合同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特征。
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排除选项E,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排除选项A,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2009年)在民法理论上,债的类型有( )。
A.相邻关系之债B.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D.缔约过失之债
E.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分类。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
它包括:
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独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5.(2009年)在债法理论中,债的移转形式包括( )。
A.债权让与
B.债的清偿
C.债的混同
D.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E.债务承担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移转。
债的移转在法律上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的概括承受。
6.(2009年)根据合同法理论,同时具有双务、有偿和诺成性质的合同有( )。
A.承揽合同B.借用合同
C.赠与合同D.买卖合同
E.行纪合同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性质。
借用合同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
7.(2009年)根据担保法理论,不移转担保物的占有,且其成立需要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有( )。
A.动产抵押B.不动产抵押
C.动产质押D.权利质押
E.留置
【答案】AB
【解析】本考核担保物权的特征。
质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特定动产或权利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与该动产有关的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的担保物权。
8.(2009年)根据侵权行为法理论,特殊侵权行为的特点有( )。
A.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
B.法律对其构成要件予以特别规定
C.法律对其法律效果予以特别规定
D.没有免责事由
E.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主要归责原则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侵权行为的特点。
特殊侵权不采用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过错要件。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具有普遍性,每种特殊侵权的要件在法律上有着具体、明确的要求。
选项B正确。
从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效果看,特殊侵权行为通常不是由造成损害的具体行为人承担责任,而是由与该损害有关系的人来承担责任。
选项C正确。
多数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和推定过错的归责原则,但也有一些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选项A、E错误。
特殊侵权行为中也存在免责事由。
选项D错误。
9.(2008年)根据合同法理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 )。
A.双务合同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D.居间合同
E.实践性合同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
10.(2008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受赠人( )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A.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B.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C.指责赠与人
D.将赠与财产转赠他人
E.挥霍赠与财产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的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11.(2008年)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适用于( )。
A.买卖合同B.借用合同
C.保管合同D.运输合同
E.承揽合同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留置权只能担保合同债权,而且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并且应当是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产。
12.(2008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有( )。
A.宅基地使用权B.股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D.原材料
E.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的范围。
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13.(2008年)根据物权法理论,特殊抵押是指在主体、客体、内容或成立方面存在某些特殊性的抵押,具体包括( )。
A.最高额抵押B.共同抵押
C.动产抵押D.不动产抵押
E.财团抵押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抵押的种类。
特殊抵押包括:
(1)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在预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所作的担保。
(2)共同抵押,是指为同一债权的担保于数个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或动产上设定的抵押。
(3)财团抵押,是指以企业之财团为标的而设定的抵押。
包括浮动式财团抵押和固定式财团抵押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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