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参考手册.docx
- 文档编号:5831945
- 上传时间:2023-01-01
- 格式:DOCX
- 页数:200
- 大小:70.48KB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参考手册.docx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参考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参考手册.docx(20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参考手册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
统计工作参考手册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2015年11月
目录
一、甘肃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1
二、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6
三、审核步骤...............................................................................................................8
四、用能人数计算方法................................................................................................10
五、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中各项能源折算标准煤计算公式……......................................11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12七、甘肃省行政区划代码.............................................................................................38八、附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40
1、甘肃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
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1.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制度》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制度》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等。
各市州、省级各部门制定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3.地税、质监等垂直管理机构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逐级统计、汇总、报送。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1.基层表
基层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基层表直接报送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机构;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基层表报送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机构。
2.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总填写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或上级节能主管部门。
(三)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报送。
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各主管部门主管节能工作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级和本地区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费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本制度规定。
乡(镇)政府及其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上报至县(市、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并应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实施网络填写报送的公共机构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四)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1.各市州实行半年报送。
上半年的汇总数据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报送时限为当年7月31日前,全年汇总数据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元月20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省级部门实行月度报送。
省级部门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并于次月10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月报填写当月发生数据。
省级部门所属公共机构(含省级垂管单位)分月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由省级各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省级部门所属公共机构按年度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如遇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修正并于次月上报《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是由实施采暖的单位对统计年度内结束的采暖周期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如:
2015年填报的数据应是2014年冬季至2015年春季采暖周期的相关信息),并请省级部门按照年度进行汇总。
季度汇总情况于每季度末次月的10日前、全年汇总情况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3.各县(市、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应在符合上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4.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报表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均需网络直报及纸质原件(一式两份)。
(五)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等情况,定期对煤、燃气、燃油、电、热力和水等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六)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应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国家安全等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相关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二、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报送单位
报送方式
报送时限
国管节能
基1表
公共机构
基本信息
年报
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10日前
国管节能
基2表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费状况
月报
省级部门机关本级
网络直报
次月10日前
国管节能
基3表
公共机构
数据中心
机房能源
消费状况
月报
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省级部门机关本级
网络直报
次月10日前
国管节能
基4表
公共机构
采暖能源
资源消费
状况
年报
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
次年元月10日前
国管节能
综1表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费统计
分级汇总
情况
季报
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季度末次月10日前
半年报
各市州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7月31日前
年报
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10日前
年报
各市州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20日前
国管节能
综2表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费统计
分类汇总
情况
季报
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季度末次月10日前
半年报
各市州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7月31日前
年报
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10日前
年报
各市州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同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20日前
续表
国管节能综3表
公共机构
数据中心
机房能源
消费统计
汇总情况
季报
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季度末次月10日前
半年报
各市州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7月31日前
年报
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10日前
年报
各市州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20日前
国管节能综4表
公共机构
采暖能源
资源消费
统计汇总
情况
年报
省级部门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10日前
年报
各市州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网络直报与纸质报送并行
次年元月20日前
说明:
本表明确了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类报表的报送单位和周期、时间、方式。
地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相关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三、审核步骤
1.按照统一的折算系数标准折算各项能耗吨标煤情况,套公式测算各市州及所辖各县区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等指标。
2.计算各项能源资源消耗单价是否合理。
3.数据完整性的审核。
主要包括数据覆盖面情况、基本信息指标和能源资源消耗各项指标的完整性。
4.按照合理区间测算报表的合理性。
国管局给定的合理区间,供大家参考。
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为5—80平米,人均电耗为200—800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为10—150千瓦时,人均水耗为10—50立方米,人均煤耗为200—800千克,单车汽油消耗量为3000—5500升,单车柴油消耗量为3500—7000升。
超出以上范围的需要重点核查,很有可能就是出现问题的地方。
各市州可以参考以上相对值,给出的合理范围仅供参考,不是绝对的,便于大家查找不合理的指标,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比如遇到自然灾害的地区正处于灾后重建,能耗很有可能会超出合理范围。
5.数据匹配性的审核。
审核各类型公共机构人均建筑面积、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同比变化幅度,10%以上应予质询。
6.审核报表的逻辑和平衡关系。
车辆数量=汽油车数量+柴油车数量+新能源汽车数量
汽油消耗总量=公务用车消耗量+其他用油量
柴油消耗总量=公务用车消耗量+其他用油量
事业单位小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其他
采暖面积=独立采暖面积+热计量收费的面积
机房设备总功率=IT设备功率+空调功率
机房总用电量=IT设备用电量+空调用电量+照明及附属设备用电
总计=国家机关+小计+团体组织
7.主要能源消耗指标及计算方法
(1)能源消耗总量。
应对各公共机构消耗的所有类型能源折算为标准煤消耗量进行累加所得(水在公共机构通常不作为能源类型,原则上列为资源消耗)。
(2)人均综合能耗。
应按标准煤进行计算。
其公式为:
人均综合耗=能源消耗总量/总用能人数。
(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总能耗—车辆用油)/建筑面积。
(4)人均用水量。
其计算公式为:
人均用水量=水消耗总量/总用能人数。
(5)集中供热力的折算办法:
对于未安装热计量表的公共机构,其热力消耗量的计算使用国管局给我省界定的参考值:
按照30千克标准煤/平米的系数进行折算。
具体计算方法是热力(吨标准煤)=供暖面积(平方米)×0.03。
(6)常用的各类型能源消耗指标。
计算公式为:
人均用电量=电消耗总量/总用能人数。
(7)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电消耗总量/建筑面积。
(8)单车油耗量=车辆用油总量/车辆数量。
四、用能人数计算方法
用能人数:
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的平均用能人数,包括在岗在编人员和各类编外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的用能人数包括在岗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和借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和工勤人等,包括办公区域内所有的用能人员。
医院的用能人数=在岗在编的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工勤人数+门诊人数(日均人数=挂号总人次/365天)+床位数
场馆的用能人数=在岗在编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全年组织活动的人员+工勤人员+流动人员的日均人数{(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或者是演员的总人次+观众的总人次)/开放日}
学校的用能人数=(在岗在编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工勤人数+周期内注册(登记)在校学生和接受培训人员)的日平均人数=一年中学校总人次/360天,用加权平均法来计算。
举例:
某学校在编教职工400人,聘用公勤、保障人员100人,注册学生为1500人,2012年1、2月放假全校只有教职工和公勤、保障人员100人。
3月份注册学生和教职员工全部返校。
7、8月份,教职工和公勤、保障人员有200人仍在校工作,另学校的组织了300人的课外培训班。
9月份注册学生和教职员工全部返校。
该校2013年用能人数的计算方法为:
第一步:
1、2月份用能人数情况:
A=100人×60天=6000人次
第二步:
7、8月份用能人数情况:
B=(200人+300人)×60天=30000人次
第三步:
3、4、5、6、9、10、11、12月份用能人数情况:
C=(400人+100人+1500人)×30天×8个月=480000人次
第四步:
该校2013年的用能人数=(A+B+C)÷365天=1414人(加权平均法)
五、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中各项能源折算标准煤计算公式
1.电(吨标准煤)=消耗量(万千瓦时)×1.229
2.煤(吨标准煤)=消耗量(吨)×0.7143
3.天然气(吨标准煤)=消耗量(万立方米)×13.3
4.液化石油气(吨标准煤)=消耗量(吨)×1.7527
5.人工煤气(吨标准煤)=消耗量(万立方米)×5
6.汽油(吨标准煤)=消耗量(万升)×10.74122
7.柴油(吨标准煤)=消耗量(万升)×12.53106
8.煤油(吨标准煤)=消耗量(万升)×12.06548
9.热力(吨标准煤)=消耗量(万千焦)×0.0003412
10.集中供暖(吨标准煤)=集中供暖面积(万平方米)×300
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
代码
类别名称
说明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A
农、林、牧、渔业
本门类包括01~05大类
01
农业
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
011
谷物种植
指以收获籽实为主,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的种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
0111
稻谷种植
0112
小麦种植
0113
玉米种植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0121
豆类种植
0122
油料种植
0123
薯类种植
013
棉、麻、糖、烟草种植
0131
棉花种植
0132
麻类种植
0133
糖料种植
指用于制糖的甘蔗和甜菜的种植
0134
烟草种植
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0141
蔬菜种植
0142
食用菌种植
0143
花卉种植
0149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015
水果种植
0151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
指苹果、梨、桃、杏、李子等水果种植
0152
葡萄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0154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指香蕉、菠萝、芒果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0159
其他水果种植
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0161
坚果种植
0162
含油果种植
指椰子、橄榄、油棕榈等的种植
0163
香料作物种植
0169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017
0170
中药材种植
指主要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
019
0190
其他农业
指上述未列明的农作物种植
02
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指应用遗传学原理选育和繁殖林木新品种核心的栽植材料的林木遗传改良活动
0212
林木育苗
指通过人为活动将种子、穗条或植物其他组织培育成苗木的活动
022
0220
造林和更新
指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沙、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一切可造林的土地上通过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方式培育和恢复森林的活动
023
0230
森林经营和管护
指为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
024
木材和竹材采运
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0241
木材采运
0242
竹材采运
025
林产品采集
指在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等活动
0251
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0252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指在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进行的除木材、竹材产品外的其他各种林产品的采集活动
03
畜牧业
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捕捉活动
031
牲畜饲养
0311
牛的饲养
0312
马的饲养
0313
猪的饲养
0314
羊的饲养
0315
骆驼饲养
0319
其他牲畜饲养
032
家禽饲养
0321
鸡的饲养
0322
鸭的饲养
0323
鹅的饲养
0329
其他家禽饲养
033
0330
狩猎和捕捉动物
指对各种野生动物的捕捉以及与此相关的活动
039
0390
其他畜牧业
04
渔业
041
水产养殖
0411
海水养殖
指利用海水对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
0412
内陆养殖
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
042
水产捕捞
0421
海水捕捞
指在海洋中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捞
0422
内陆捕捞
指在内陆水域对各种天然水生动植物的捕捞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51
农业服务业
指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但不包括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
0511
农业机械服务
指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
0512
灌溉服务
指对农业生产灌溉系统的经营与管理
0513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指对各种农产品(包括天然橡胶、纺织纤维原料)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其中棉花等纺织纤维原料加工指对棉纤维、短绒剥离后的棉籽以及棉花秸秆、铃壳等副产品的综合加工和利用活动
0519
其他农业服务
指防止病虫害的活动,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农业服务
052
林业服务业
指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病虫害的防治、林地防火等各种辅助性活动
052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0522
森林防火服务
0523
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
指对各种林产品进行去皮、打枝或去料、净化、初包装提供至贮木场或初级市场的服务
0529
其他林业服务
053
0530
畜牧服务业
指提供牲畜繁殖、圈舍清理、畜产品生产和初级加工等服务
054
0540
渔业服务业
指对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包括鱼苗及鱼种场、水产良种场和水产增殖场等进行的活动
B
采矿业
本类包括06~12大类,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以及一般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例如碾磨、选矿和处理,均属本类活动;还包括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不包括水的蓄集、净化和分配,以及地质勘查、建筑工程活动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指对各种煤炭的开采、洗选、分级等生产活动;不包括煤制品的生产和煤炭勘探活动
061
0610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指对地下或露天烟煤、无烟煤的开采,以及对采出的烟煤、无烟煤及其他硬煤进行洗选、分级等提高质量的活动
062
0620
褐煤开采洗选
指对褐煤——煤化程度较低的一种燃料的地下或露天开采,以及对采出的褐煤进行洗选、分级等提高质量的活动
069
0690
其他煤炭采选
指对生长在古生代地层中的含碳量低、灰分高的煤炭资源(如石煤、泥炭)的开采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指在陆地或海洋,对天然原油、液态或气态天然气的开采,对煤矿瓦斯气(煤层气)的开采;为运输目的所进行的天然气液化和从天然气田气体中生产液化烃的活动,还包括对含沥青的页岩或油母页岩矿的开采,以及对焦油沙矿进行的同类作业
071
0710
石油开采
072
0720
天然气开采
08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公共 机构 能源 资源 消费 统计工作 参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