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9.docx
- 文档编号:5829353
- 上传时间:2023-01-0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3.83KB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9.docx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9.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9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了明确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参战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责任明确,分解到位。
各单位均应按公司管理目标和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相应的目标和指标。
并结合目标和指标完成与否进行相应的奖惩。
2.项目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可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定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签定总分包合同中必须同时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进行核验。
4.项目中所涉及到的各特殊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工作。
6.要在项目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形成人人有责可负,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氛围。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中安全生产经费的及时到位,确保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为安全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职工的安全培训、安全宣传,购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工程造价的1-2%提取,其费用列入工程成本。
3.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使用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报销时必须由安全人员进行会签。
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由各单位统一掌握、建帐。
5.培训费由教育部门使用,宣传费用由宣传部门使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费用由材料或机电部门使用,防寒和防暑物品由后勤或防疫部门使用。
6.各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预算、使用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7.公司安质部、财务部要每年对各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一月份检查设备运行、施工现场情况;四月份检查施工现场、用电场所等重点部位及防火情况;七月份检查防暑降温、防汛抗洪、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十一月份检查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四防工作,并结合年度目标进行验收评比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工程特点、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其中经理部每旬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项目队每旬进行一次检查;还要结合施工进度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各生产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日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早上报。
4.施工班组要做好安全“三检”,即作业前对环境、机具、作业人员的状态和防护用品、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作业过程中对操作、防护等情况进行检查,收工前检查有无遗留的不安全因素。
5.努力发挥全体人员的作用,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各岗位人员到现场都要把安全检查作为工作内容。
6.公司相关部门及经理部在设备换季时应加强检查力度,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7.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登记,做到“三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要求、定整改期限,并做好复查工作。
必要时签发“隐患通知书”。
同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所有参战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其他职工、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等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要求。
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
2.对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复工、待岗、转岗、换岗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经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持证上岗。
3.要组织全体人员每周进行2小时以上的集中安全学习,对新工艺、新方法要组织培训;工艺复杂、难度大的工程,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培训,明确程序、方法和安全要求。
4.每周一要进行安全大点名,简要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班组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就本班的作业对象提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安全讲话要避免空洞、口号。
5.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帐,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6.所有教育和培训工作都必须有记录。
并对其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为了保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施工中的生产安全,对所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特制定本制度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诸如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选择参加论证的专家组成员,组成专项方案论证小组,工程部组织评审;专家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后,原编制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成立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的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经理部编制,经指挥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专家论证,原编制部门根据论证意见将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5.一般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论证并批复,批复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集团公司工程部核备。
6.专家组的成员必须有一定的资格要求
7.论证的主要内容要确保施工中的安全,对所预见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防患于未然。
8.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经过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
方案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调整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上级部门审查。
对修改的施工方案的内容按会签程序和权责限定进行审核(查)批准,并分级监督其落实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施工计划的顺利完成及生产安全指标的实现,对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审批,特制定本制度
1.结合施工项目特点,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各种主要施工方案制定过程进行充分的方案比选,保证施工方案的先进性、经济合理性。
2.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实施中因工程条件或其它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要随时进行调整,及时补充完善,使其自始至终真正能起到指导工程施工的作用。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技术设计文件及业主、监理、设计基本要求明确以后20天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推迟应写出书面推迟理由。
完成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报批。
4.重点工程、难点工程、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确定参加评审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工程部组织评审;专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后,原编制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5.有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的工程项目,综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指挥部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评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6.特大、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各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评审并批复,批复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集团公司工程部核备。
7.其它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工程指挥部、公司技术部门核备。
8.为严肃施工纪律,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调整的应说明理由。
对施工方案变更、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设计修改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相应变化,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内容和措施。
对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按会签程序和权责限定进行审核(查)批准,并分级监督其落实情况。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完好的机具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设备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检查设备安全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使机械设备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运行。
2.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对长期坚持安全生产,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予以表彰或奖励。
3.机械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
4.各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根据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制订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方可投入使用。
5.操作人员必须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熟悉机械原理与构造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能单独操作。
6.操作人员及修理人员必须思想集中,严守岗位,在机械未停止运转时不准接触传动件及对其运行修理。
7.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机检查,并向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报告。
8.在机械操作危险区域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场所安全制度。
9.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接地或接零保护。
10.有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的设备,必须定期按有关规定检查、调整。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在高温及有害气体的场所作业应按规定装设通风降温等设备。
12.精密设备必须装有防尘、防潮、防震、保温等防护措施。
13.在设备集中停放场所,要有专人看守,应备有灭火设施,并采取防盗措施。
14.应注意做好设备防寒、防冻工作,严格执行换季保养制度,进入寒冬前应配好防冻、防滑设施。
15.应注意做好设备的防雨、防火、防风工作。
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电线路因洪水、风灾及石方爆破等造成损坏。
16.设备运输时,保证安全捆绑牢固,不超载、不超限、中心稳妥、运输设备制动可靠。
17.设备卸车时,要稳妥轻放,禁止从车上往下丢甩,防止损坏设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的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各单位要积极地采取措施预防和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同时要注重发挥安全专业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积极性,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控网络。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的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轻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事故分析。
2.重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在30天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公司安质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和当地的安全主管部门,并在30天内对事故进行批复,批复报集团公司和当地安全主管部门。
3.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12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
公司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和当地的安全主管部门,并由公司领导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同时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在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后,把事故报告和结论性意见一同报集团公司结案。
4.当伤情暂时无法确定时,应先汇报事故的经过等情况,待情况明确后再做补充。
5.不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都要在月底的事故报表中按规定填写、统计。
6.任何单位都不得瞒报事故和以重报轻,一经发现将收回安全奖励、加倍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必要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7.各类事故发生后均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照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健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项目经理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全年未发生轻伤、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可视情节予以奖励。
8.获得省、市、总公司、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
9.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重要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的。
10.事故抢险有功的。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的;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或技术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4.安全管理台帐不健全或丢失的;
5.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
6.发生事故不积极进行抢救,致使事态扩大的;
7.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的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及联系方式等应对外公布。
2.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实行施工分包的,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各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5.当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不能足以满足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时,应及时向当地救援机构求救,同时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措施,以减少事故损失。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消防工作,使广大的职工能充分认识到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及采取积极的预防和救治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有一定数量的兼职消防人员,随时能处理现场的消防问题。
2.在易燃场所使用明火要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确保有效性;非火灾需要禁止动用消防设施。
4.项目施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防火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同时制定相应的对策;防火作业区禁止吸烟。
6.焊接和切割作业完成后要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点。
7.在有火灾可能的作业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必须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定点商店或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并由物资和安全部门共同验收。
2.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周期和岗位无偿配给。
3.对防护设施和用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不能满足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4.重要的防护设施要执行设计和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如因施工需要,应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并且及时恢复,暂时无法恢复的要采取其他的措施确保安全。
6.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发放、使用、验收及管理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对未能履行职责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负相应的责任。
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机具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由各级机电部门负责。
2.施工机具、设备在进场时必须进行性能的验证,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设备不能进场。
3.各类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如因维护和管理的原因而影响了施工则由机电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各单位要保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的落实。
大型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由公司生产部下达,小型设备由各单位掌握。
5.各类设备、机具必须定机定人,并悬挂状态标示牌。
6.大型设备的购置和报废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小型设备由各单位掌握。
7.各单位均不得使用已明令淘汰了设备和机具,也不得将报废的机具和设备出租或出售给其他单位使用。
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挂钩制度
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体现赏罚分明的力度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1.在签定经济承包合同时,安全指标和措施为合同的内容之一。
2.在进行承包兑现时,必须考核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于安全超标的项目应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扣减承包兑现奖励。
3.公司和各经理部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利用经济手段来鼓励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4.要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行安全否决权。
5.各单位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和提高职工的作业环境。
6.各单位应有专人对安全生产奖惩情况及经济挂钩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公司安质部。
公司将对合同兑现情况及安全生产挂钩情况进行考核。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现场的施工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应进行统一的规划,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2.现场要有彩门、简介牌等宣传设施和安全宣传牌和警示牌。
3.现场要按照要求设置防护和围栏。
4.主要设备和设施要悬挂名称牌。
5.现场的材料要分类堆码,并做标识,不合格材料要分库存放。
6.施工的模板、脚手杆要随时进行涂油等处理。
7.现场要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
8.所有施工人都要正确的着装,并正确配带劳动防护用品。
9.要定期对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加强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能考核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的需要及时地申报特种作业培训申请,公司教育部门要根据各单位的培训申请制定培训计划,并积极地送培。
2.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与地方职能部门联系培训,对于属于特种作业范围而当地又没有开展的业务,可由公司先进行培训,发给相应的操作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证注明的操作项目进行操作,不得从事与资质不符的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统一由公司安质部保管,各单位可持复印件,以备查。
各单位如因检查等需要使用原件时可到安质部办理借用手续。
6.公司教育部门要根据各安质部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期情况,按时进行复审工作,保持证件的有效性。
7.各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并及时对其有效性进行识别,以便及时换发新证。
卫生防疫制度
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管理方针、目标与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工业卫生与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2.加强医院(含工地医院或卫生所)、卫生防疫站的环境监测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员工的工作场所、生活区生活环境的卫生防疫工作。
3.推进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及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对员工进行现场工伤事故抢救、应急处置知识的教育培训。
4.检查现场劳动卫生、环境保护情况,监测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噪音声级、固体废弃物管理等职业危害;加强卫生、防疫系统有毒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对组织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测,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治理,对危险、有毒有害作业相应的防护用品提出配备建议和要求。
6.应对接触有毒有害物、粉尘的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不宜从事原岗位的人员,应及时提出调换工作的建议,并及时安排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7.检查、监督宿舍、工棚、浴室、食堂的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协助公安分处、安质部做好煤气中毒预防工作。
8.加强对员工职业健康的检查,建立员工健康与职业病防治档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责任 制度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