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教职工年绩效考核细那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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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教职工年绩效考核细那么试行
音乐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细那么(试行)
一、考核原那么
年度绩效考核坚持“注重实绩、鼓励为主;分类组织、分级实施”的原那么。
二、考核对象
音乐学院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组织
在学院分管领导指导下,成立各系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各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师职位职责完成情形的考核。
四、考核方式
每一年6月30日前,每位教职工依照本学年任务完成情形,按评分表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评分和积分。
各系和教研室审核后后报学院审定并公示。
五、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内容
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内容要紧包括教学任务、学术科研、艺术实践、师德师风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津贴B部份:
津贴B分为教学津贴、科研津贴、艺术实践津贴三部份,这三部份的比例组成为教学70%、科研20%、艺术实践10%。
教职工保质量保量完成相应职位大体职责,那么全额领取津贴B。
未完成相应职位大体职责,酌情扣减津贴B。
一、教学大体任务:
各职位完成大体教学任务如下表:
课型职称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技能课
25
22
19
16
形体、舞蹈
15
11
讲授型课程
16
14
12
10
各职位保质保量完成相应职位规定的大体教学任务,那么全额领取津贴B中规定的教学任务部份(70%);逾额完成教学任务者,超出部份按第一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文件《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暂行方法》规定的相应职称课时费标准发放;未完成大体教学任务者,未完成部份按第一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文件《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暂行方法》规定的相应职称课时费减半扣除。
二、学术科研:
各职位级别在聘期内别离完成相应职位规定的学术科研任务,(见《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第二轮职位聘用教师职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那么》)。
在聘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应职位规定的学术科研任务,那么全额领取津贴B中规定的学术科研部份(20%)。
在聘期内逾额完成学术科研任务,超出部份按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第一次教代会二次会议文件之二《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科研奖励实施方法》执行;在聘期内未完成学术科研任务,依照完成比例发放津贴B中规定的学术科研部份(20%)。
3、艺术实践:
各职位在聘期内别离完成相应职位规定的艺术实践任务。
保质保量完成相应职位规定的艺术实践和社会效劳任务,全额领取津贴B中规定的艺术实践部份(10%)。
逾额完成艺术实践任务者,超出部份折算成课时按第一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文件《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暂行方法》规定的相应职称课时费执行,奖励部份按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第一次教代会二次会议文件之二《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科研奖励实施方法》执行。
未完成者那么按完成比例发放津贴B中规定的艺术实践部份(10%)。
因主观缘故未完成那么不发放津贴B中规定的艺术实践部份(10%)。
(二)津贴C部份:
津贴C部份包括人材培育、教学科研与社会效劳、党建思政、招生就业、对外交流六个部份,其中涉及的师资队伍建设、党建思政、招生就业、对外交流等四部份内容按学校比例单列,剩余部份教学奖励25%,学术科研奖励25%,艺术实践奖励30%,师德师风奖励10%,行政治理奖励10%。
教职工逾额完成工作任务或高质量完成职位职责者,那么按积分或积分排名参与津贴C的分派。
未完成职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者,原那么上不参与津贴C的分派;违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行为或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参与津贴C的分派。
一、教学奖励部份:
依照学院制定的教学考核细那么按积分排名参与津贴C教学奖励部份(25%)的分派。
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15人,奖金依照昔时绩效津贴C教学奖励部(25%)的具体额度进行分派。
详情见《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那么(津贴C教学奖励部份)》。
二、学术科研部份:
依照下表按积分排名参与津贴C学术科研部份(25%)的分派。
类别
名称
积分
学术科研
立项项目
T类100,A类50,B类30,C类10,D类5;
项目经费
纵向经费:
5分/万元,横向经费:
1分/万元;
学术论文
T类100,A1类70,A2类50,B类20,C类(北大核心)5,公开发表(不含增刊、特刊、专辑、论文集等)2;
学术著作
专著类:
著名出版社90,重要出版社50,一般出版社30;
成果获奖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特等900,1等600,2等400,3等200;
省部级成果奖:
特等300,1等200,2等100,3等50;
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文库70;
说明:
(1)功效必需以西南大学音乐学院为第一签名单位。
(2)在读学生的论文功效,其导师是通信作者或除学生外导师排名第一者可视为第一完成人。
二、艺术实践奖励:
依照下表按积分排名参与津贴C艺术实践部份(25%)的分派。
类别
名称
积分
艺术实践
艺术创作
个人或指导学生独立创作作品在中央电视台(或国家级剧院)播出70;
个人或指导学生独立创作作品获国家竞赛一等奖或单项奖70;
个人或指导学生独立创作作品在省级电视台播出50;
个人或指导学生独立创作作品获国家级等级奖,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获单项奖50;
其他发表在正式公开刊物的音乐、舞蹈类作品1等30,2等15,3等5;
展演表演
参加国家级音乐比赛获前3名或一等奖70;
个人或指导学生独立表演在中央电视台(或国家级剧院)播出70;
个人或指导学生独立独立表演获国家竞赛一等奖或单项奖70;
个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音乐比赛获等级奖,或参加省部级音乐比赛获前3名获一等奖50
个人或指导学生独立表演获国家级等级奖,或省部级竞赛获获一等奖或单项奖50;
个人独立表演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时长30分钟以上50;
其他由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音乐、舞蹈类展演表演:
1等30,2等15,3等5;
音乐会
在学院举办个人音乐会或指导学生音乐会2;
在其他高校举办个人音乐会或指导学生音乐会5;
说明:
(1)功效必需以西南大学音乐学院为第一签名单位。
(2)本校在读学生的获奖功效,其指导教师可视为第一完成人。
(3)竞赛或奖项依照《西南大学科研治理方法》(西校〔2020〕477号)文件有关规定认定。
4、师德师风: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大体教学任务,无无端缺勤,请假次数不超过5次,无学生不良意见反馈,无重大教学事故或违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发生,参与绩效津贴C中师德师风(10%)部份的分派。
获教书育人表率、道德模范和优秀教师称号国家级奖励10000元;省市级5000元;校级3000元。
六、行政人员考核内容:
音乐学院行政人员包括所有后勤治理人员和辅导员,要紧考核内容包括职位职责、效劳质量反馈、出勤、其他工作等方面。
行政人员职位职责见《音乐学院行政治理人员职位职责》。
行政人员按积分排名参与绩效津贴C中行政治理奖励(10%)的分派,一等奖占参评总人数的5%,二等奖占参评总人数的10%,三等奖占参评总人数的15%,奖金依照昔时绩效津贴C行政治理奖励部份(10%)的具体额度进行分派。
音乐学院行政人员及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那么(实行)
类别
权重
积分
岗位职责
20
满分100分。
根据第二轮岗位聘任书签定的岗位职责确定,由学院对各岗位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完成基本任务即合格。
如未完成基本任务,则相应减10~40分,不参与津贴C的分配。
服务质量
30
满分100分。
由学院测评,测评打分人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团委书记、教师代表3人、学生代表3人组成;非常满意(90~100分);满意(80~89分);比较满意(70~79分);基本满意(60~69分);不满意(0~59分)。
积分低于80分以下者,不参与津贴C的分配。
出勤
30
全勤100分。
由学院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抽查不假不到情况扣5分一次。
其他任务
20
满分100分。
服从学院的临时安排并能保质保量学院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不服从者该项不得分,不参与津贴C的分配。
七、教职工个人考核程序
1.自评。
2.学院考核工作组初评。
3.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结果。
八、考核相关说明
一、本方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方法说明权归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音乐学院
2021年9月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那么
(津贴C教学奖励部份)
一、教学态度
一、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教师行为守那么。
二、正面引导,不在课堂发表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言论或其他不妥言论。
3、爱惜学生,语言、行为不损害学生人格。
4、学生反映教学态度良好、教学水平高。
二、教学成果
一、教师本人取得校级或以上教学竞赛品级奖。
二、辅导在校学生获所教学专业的国家级、省部级专业竞赛品级奖。
3、辅导在校学生参加所教学专业的国家级、省部级个人演出节目。
4、辅导在校学生公布发表音乐作品或音乐论文(研究生必发文章除外)。
三、教学纪律
一、完成学院工作量(见学院职位职责规定,由学院认定工作量)。
二、无教学事故,不无端迟到早退。
3、严格按培育方案教学。
4、严格遵守教师守那么进行教学。
五、各类学校、学院要求的教学文件齐全。
六、按时提交考试成绩。
四、实施细那么
(一)经查实有以下情形之一显现者,不能参与评奖
一、违背教师职业道德。
二、未完成学院认定工作量。
3、未严格按教学内容、培育方案执行。
4、有教学事故。
五、学生反映教学态度较差,经查实有违背教师行为守那么或学院职位职责规定行为。
(二)奖励内容
一、周课时每超一节小课加4分,每超一节大课加6分。
二、教师本人取得校级教学竞赛品级奖,加30分。
3、教师本人取得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品级奖,加50分。
4、辅导在校学生获所教学专业的省部级专业竞赛品级奖,加30分。
五、辅导在校学生获所教专业的国家级专业竞赛品级奖,加50分。
六、辅导在校学生参加所教专业的省部级个人演出节目,加30分。
7、辅导在校学生参加所教专业的国家级个人演出节目,加50分。
八、辅导在校教学生在一样刊物发表音乐作品或音乐论文,加30分。
九、辅导在校学生在核心刊物发表音乐作品或音乐论文,加50分。
10、理论教师的学生网上教学评判90分以上者,加10分。
(三)扣分内容
一、无端不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10分。
二、无端不准时参加考试者一次扣10分。
3、无端不完成学院布置的教学任务者扣20分。
4、没有教材、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含理论课没有教考分离试卷)等教学文件者,扣30分。
五、不按时提交成绩、不按时排小课者,扣20分。
六、所教科目学生合格率不到80%者,扣20分。
(四)评比
一、对每位教师按加分、扣分内容进行计算、排队,高分在前。
二、全院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给予奖励。
3、依照昔时津贴C教学奖励数额,每位一等奖占教学奖励金的6%,每位二等奖占教学奖4、励金的4%,每位三等奖占教学奖励金的2%进行奖励。
五、各教研室主任提供奖励、扣分数据,系主任进行初评,交党政联席会审核。
音乐学院“三公”经费利用与治理方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标准公事用车、公事接待、公款出差学习(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治理,依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三公”经费开支本着公款公用,厉行节约的原那么,严格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和相关治理规定执行。
二、公费出差、学习活动
一、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事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
不得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职工外出旅行。
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借机安排旅行项目。
因公出差、学习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
2、因公出差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报销及相关补助按《西南大学差旅治理方法》和《西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治理方法》和其他相关治理规定执行。
干部、职工因私出差产生的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4、违规规定组织公款旅行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机安排旅行项目的,旅行项目费用及后果由个人自大,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公事用车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公事用车治理的相关规定。
学院领导不得配备公事用车。
二、因公出差原那么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如确需派车,用车人提早到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校外营运车辆接送。
因私活动不得安排车辆接送。
3、教师因公出差自己开车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和补助。
四、公事接待方面。
一、公事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那么,严禁奢侈浪费。
二、严格操纵公事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事接待活动纳入公事接待范围。
3、严格操纵接待标准和接待规模,公事接待一样在学校餐厅安排工作餐,不用高级菜肴酒水,住宿一样安排在学校宾馆或相应标准校外宾馆。
4、公事接待原那么上实行对口接待,由分管领导负责。
五、“三公”经费报告和公布方面。
学院将按学校要求报告“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形,并在必然范围内发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形,自觉同意监督。
音乐学院党政领导与师生谈心制度
为增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增进学院进展,使班子成员与全院师生员工之间达到“沟通思想、了解情形、解决问题、增进工作、增强凝聚力”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全院教职工、全院学生为要紧谈心对象。
依如实际情形及工作需要,接待社会其他人员来访,班子成员之间也应进行正常的谈心活动。
二、成立领导接待日制度。
时刻: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00;地址:
当值领导办公室。
周一:
郑茂平,周二:
汪高原,周三:
余小蓉,周四:
刘方洪,周五:
叶荫。
3、成立约请谈话与预约谈话的互动机制,按期与不按期相结合。
谈话一样采纳个别谈话的形式,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4、谈话内容要紧为听取全院师生员工对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艺术实践、人材培育、学科进展、党建工作等和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诉求情形;向教职工转达学院的关切和问候,进行鼓励、勉励、提示、诫勉谈话;
五、谈心谈话遵循彼此平等原那么、彼此诚恳原那么、求真务实原那么、与人为善原那么。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采取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冲击报复。
六、谈心谈话前要精心预备,要选择适当的话题和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和方式,做到胸中有数、有的放矢。
幸免千篇一概、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7、谈话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和谐。
通过谈心达到听取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进一步紧密领导与全院师生员工的联系,增进学院进展。
音乐学院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利用与治理方法
为标准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利用,以提高建设经费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科建设经费的来源:
省级学科建设经费;学校配套、资助经费、用于学科建设的其它经费。
二、学科建设经费的投入:
重庆市重点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三、学科建设经费的利用:
按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相关治理方法执行。
四、学科建设办公室统筹利用的经费要紧用于:
学科评审、考核和验收;学科建设专家咨询费;召开与学科建设工作有关的大型会议;与科研平台建设相关的项目评审、考核和验收;创新人材、创新团队评审;申报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和学位点时,材料的外审;学科建设外出考察学习;与学科建设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不该列入重点学科建设开支的经费:
非本学科点的建设费用;非外聘专家的讲课费;人工费、劳务费;旅行费、招待费;学校财务规定不能开支的其它费用。
六、学科建设经费的治理与监督:
学科建设经费由学科带头人负责,实行专项治理,依照财务处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学生琴房治理制度
学生琴房是用于学生课后练琴的专用处所,为实现琴房的标准治理,特制定如下治理制度。
1.自觉保护琴房内秩序,爱惜琴房卫生,琴房内严禁烟火、不得堆放书籍,不得带饮料食物进入琴房食用。
2.利用琴房及设备,必需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爱惜房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利用人的责任。
3.未经治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琴房内仪器设备。
琴房及房内仪器设备一样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需办理借用手续并经学院办公室批准。
4.学生练琴凭练琴证在治理人员处领取钥匙在指定琴房练琴,任何人不得私配或外借钥匙。
外来人员和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
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乱串、嬉闹。
6.养成良好的用琴适应,利历时要自觉保护钢琴及其他设备的平安和整洁,用琴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琴房门窗。
7.钢琴及设备假设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填写记录表和报修表。
凡损坏、丢失礼器设备,均应查清缘故,并依照学院相关治理制度予以处置。
9.琴房治理员要按期检查清洁房内卫生,并常常检查琴房内的平安和消防设施,常常检查琴房设备,发觉异样或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报告。
10、琴房开放时刻:
8:
00—12:
00;13:
00—18:
00,19:
00-21:
30.特殊时期按学院临时规定处置。
音乐学院教室利用治理规定
一、教室是进行课堂教学和学生自修的重要场所,必需维持整洁、肃静、和良好的秩序,不准在教室内进行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
二、维持教室清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果皮、纸屑等。
爱惜公共设施,不准在门窗、课桌凳及墙壁上乱刻、乱划、乱涂。
三、教室内交往要文明,禁止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形象。
四、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关好所有效电设备,关窗锁门,不准在教室内哄设电线插座。
五、全院教室依照昔时教学安排由学院统一安排利用。
任课教师应按课表上课,不得擅自改换教室,确需调换教室或调课的,应上报办公室并做好记录。
六、学生班级或社团假设需在教室内组织活动,应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借用手续,利用中确保教室内物品的平安。
利用完备,须弄好卫生,恢恢复状,如有设施损坏照价补偿。
七、教室内教学设备和公用设施,由各利用班级在利用期内负责保管。
如有损坏或丢失,由负责人按价补偿,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置,找不到负责人的由全班补偿。
八、教室设施如有损坏,各利用班级应及时向学院保修,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九、执行规定,创文明教室,需师生一起尽力和实施。
音乐学院服装治理租赁制度
演出服装和其他服装是全院师生进行各项演出活动中重要的必需物品,必然要严格治理。
1、服装管理员要对所管服装分门别类记录造册,科学储放,按期清洗,认真治理。
二、各类服装原那么上只供本学院师生利用。
统一由有关节目负责人办理领出和归还手续。
利用后的演出服要求三天内归还。
如有损坏、丢失,节目负责人负责追查责任,照价补偿。
3、如确需租赁,需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外租(借)。
租金每件20元,押金200元。
所租服装要求必需如期如数、完好归还。
超期不还的,库管员有权追回,并按实际租赁天数收取租赁费。
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补偿。
库管员要记录清楚租赁服装的日期、归还期、租赁人的姓名、地址、等。
4、寄存年久,已没有的服装,经库管员核定后,可报学院批准注销,同时备案。
5、学院近期演出所用的服装,一概不对外租(借)。
音乐学院师生举行个人音乐会的有关规定
师生举行个人音乐会是艺术实践的重要环节,是教学功效的具体表现。
学院鼓舞师生举行个人音乐会,为保证音乐会的质量和顺利举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举行个人音乐会须在规按时刻,将个人申请提交教研室备案审核,报学院批准。
学院办公室负责和谐场地、设备等相关事宜。
二、师生举行个人音乐会代表了音乐学院的形象和专业教学质量及功效,代表着个人的专业能力。
师生举行个人音乐会应具有必然的艺术水平,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推荐并通过学院艺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院批预备案。
学生音乐会原那么上在小演奏厅举行。
3、毕业生个人申请举行毕业音乐会须在每一年4月20日前完成,分专业向教研室提交申请,过时不予受理。
各教研室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将审核结果于5月1日前报学院审批。
毕业生个人音乐会原那么上在5月底前举行完毕。
4、师生举行个人音乐会的节目单和海报必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方可印刷发放,不然予以取消或停止音乐会的举行。
5、未履行相关手续或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内或其他地址以学院名义举行各类演出及音乐会活动。
音乐学院乐器利用治理制度
1、乐器室所有乐器均为学院财产,统一寄存在乐器室,由学院专人负责保管。
治理人员应成立乐器帐册,治理员要常常清点乐器,做到帐目与实物相符。
二、教学和排演演出利用乐器时,乐器借出要履行手续并填写记录明细,再由治理员及借乐器者两边签字确认,不然不予借出。
3、外借乐器不得转借他人,显现问题,后果由转借他人者承担。
乐器利用人要爱惜乐器,利用乐器时,必需严格的执行乐器保养和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按期涂油、保护。
利用终止后,要用干布擦干,放入乐器盒并维持乐器盒整洁。
4、教学借用乐器要按规按时刻返还。
归还时乐器治理员要认真检查每件乐器,返还乐器时如有损坏,要按乐器损坏的程度按市场价钱进行补偿。
假设有丢失,按市场价钱全额补偿。
不然治理员不予入库,并及时上报学院处置。
五、要常常维持乐器室内卫生,乐器清洁,乐器要摆放整齐,有损坏的要及时上报修理室,以便及时维修。
音乐学院公章利用治理制度
一、学院公章由办公室负责治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治理和利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的利用范围:
由学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打算、函件等,代表学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及其它需要的签章。
其它情形需加盖公章时,必需由院长签批。
3、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需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适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楚。
4、公章禁止带出院外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概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
如遇特殊情形时,须经校办主任同意。
公章一样应在上班时刻内利用,如无特殊情形,下班后停止利用公章。
六、公章治理人员必需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没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艺术实践团运行治理制度
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舞蹈团各艺术实践团是以个人志愿、学院组织和受必然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集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治理,自觉保护本团的名誉。
一、团员的选拔: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专业技术、热心于日常排演和演出舞台演出、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高度集体荣誉感、服从安排调动和治理。
在许诺的范围内,有权依照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部门工作。
二、日常排演:
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时间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每周四、五下午为各艺术实践集体排演时刻,遇特殊情形,临时安排集训。
排演时,尊重和服从指挥,无条件地执行指挥的音乐处置和技术处置的要求。
对指挥如成心见,可在排演终止后向常任指挥或乐队负责人提出。
3、不得在排演厅内抽烟、就餐、吃水果及零食,维持排演厅干净整洁。
排演坐姿须端正,全神贯注,维持场内安静,须关闭电话,不得随意交谈或随意离开座位。
爱惜排演厅设备、排演厅凳子、谱架要妥帖保管,不得拿出排演厅。
如有损坏按原价补偿。
4.考勤:
艺术团训练、排演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艺术团成员应严格遵守训练时刻,不得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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