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及标准化流程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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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及标准化流程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及标准化流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基建管理科工作范围与职责
1.工作职能
一、基本建设管理
(一)根据学院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评审、修订、报批校园总体规划,并负责校园规划的管理工作。
(二)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及各类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呈报院领导审核后报上级部门。
(三)组织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方案论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估算并报上级审批立项。
(四)办理基建各类专业报建审批手续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五)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建筑物拆除、管线、树木迁移及场地三通一平等工作。
(六)组织施工图的审阅和会审,负责在建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与控制工作。
(七)负责编制或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审核并办理工程款支付;配合学院审计部门完成有关工程结算的审核及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工作。
(八)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预防并及时处理合同争议和工程索赔。
(九)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办理各类专业验收及工程备案手续。
(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图文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十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保修期内质量回访,对保修期内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并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十二)协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的招投标工作,审核、签订相关合同。
二、修缮工程管理
(一)负责编制修缮经费年度预算报学院审批。
(二)负责对拟实施的修缮项目进行方案论证、图纸设计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修缮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造价、工期、安全控制与协调。
(四)负责修缮项目(含零星维修)任务委托书的签发或项目合同的审定与签订。
(五)负责修缮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预审。
(六)负责修缮项目保修期内的回访与保修。
(七)负责定期组织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物、构筑物、水电设施、防雷设施、木质屋面等进行检测和鉴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处置措施。
2.工作岗位职责描述
一、科长岗位职责描述
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基建管理科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基建管理科日常管理及属下人员的思想教育、规章制度教育等工作。
(二)熟悉掌握基建法规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章,督促检查基建及修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校园建设规划的修订及管理,编制基建投资计划及执行情况统计报表。
(四)负责编制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向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编制、报送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可行性研究等。
(五)负责组织落实项目建设地点规划,及时与城市规划、国土房管等主管部门申报,并协调好校内外关系。
(六)负责组织落实与规划、国土房管、环保、人防、防疫、绿化、质监等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和专业报建审批手续。
(七)负责组织落实建设地点待拆建筑物的拆迁等,及时进行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工作。
(八)负责起草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协助办理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相关手续,审核、签订相应合同。
(九)负责对在建项目全过程的土建、水电安装、装修等各个环节使用的材料质量和工程量的检查确认,加强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投资的控制。
(十)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等。
(十一)负责落实办理竣工验收、竣工交付使用和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确保按计划建成并实现预期投资效益。
(十二)负责组织落实校园修缮计划、施工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落实修建项目的造价预结算和审核,控制工程造价。
(十四)负责组织落实修建项目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岗位职责描述
(一)负责协助科长拟写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的有关公文、函件。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规范和标准,及学院有关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参与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工程咨询等招投标工作,并协助科长做好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项目开工前场地三通一平及管线、树木迁移、建筑物拆除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设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五)协助办理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
(六)负责对项目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核及设计文件的收发工作。
(七)参与基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材料定板和乙方提供样板的确定。
(八)作为建设单位驻场代表,负责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九)负责审核工程项目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办理并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结算的审核及送审工作。
(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资料和竣工图整理,竣工验收后按有关要求收集、整理、移交工程招投标、合同、开工审批、竣工验收、预结算等文件。
(十一)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协助项目专业验收工作,并负责办理已完工程移交及备案手续。
(十二)负责建设项目保修期内工程质量跟踪和遗后处理服务。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造价管理岗位职责描述
(一)负责协助科长拟写基建及修缮工程的投资立项、预算结算等公文、函件。
(二)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标底及项目清单等,并协助做好小型修建工程的立项工作。
(三)负责参与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工程咨询等招投标工作,并协助科长做好合同签订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参与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参与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等的验证核实,参与大额变更内容的签证确认。
(五)负责参与修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材料定板和乙方提供样板的确定。
(六)负责建立单位工程预、结算及进度报表台帐。
(七)负责督促检查承包人和监理、项目管理计量与支付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及时扣除或扣留各种应扣款项。
(八)审核承包人的结算资料,核实工程变更涉及的工程量增减,审核结算工程量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审查各项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及资料完整性并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合同/档案管理岗位职责描述
(一)负责协助科长做好基建管理科的日常事务和外勤工作。
(二)负责起草修建工程的一般性合同,协助起草重大(复杂)的合同。
(三)负责跟踪合同的会签、审批手续,完成合同的成文盖章等工作。
(四)负责参与修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材料定板和乙方提供样板的确定。
(五)负责办理合同变更、办理付款等手续。
(六)负责建立合同的执行台帐,尤其是付款情况、执行情况、变更情况、结算情况、违约处理、索赔等信息的汇总、归档,报送领导审阅。
(七)负责基建管理科日常档案管理职能,负责公文收发管理、公章管理。
(八)负责修建工程合同的编号、分发和归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和目录,定期报送领导审阅。
(九)负责指导督促基建项目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资料的保存整理,工程竣工后予以验收,收集综合其它文件资料,按基建档案专业要求形成档案,分别送学院档案馆和广州市城市档案馆。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基建管理工作人员守则
(一)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加强有关法纪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维护学校利益,确保学校建筑项目的工程质量,主动接受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二)认真遵守基建项目立项审批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工程立项过程中,不许违规违纪操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发包过程中,不许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四)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在材料监购、施工管理、造价核算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不许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管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求真务实,深入一线,查疏堵漏,消除隐患。
教育和要求工作人员不许玩忽职守或违章作业。
(六)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基建及修缮工作中,既注重成本,讲求经济效益,又注重质量,追求综合效益。
第二部分工作制度规范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立项的管理,避免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粤教工委【2012】1号)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第二章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第四条使用单位或基建职能部门依据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后勤处提出工程项目建议书。
工程项目建议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第五条后勤处根据学院有关构建项目论证的办法,组织教务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及资产、水电等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或基建职能部门提出的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后勤处负责向院长办公会或学院党委会汇报。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或学院党委会对工程项目建议进行审批,通过后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批准工程项目建议书,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第七条后勤处(基建管理科)按会议纪要或文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后勤处(基建管理科)根据学院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投资估算超过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后勤处(基建管理科)以学院文件形式上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第九条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
第十条后勤处(基建管理科)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
第三章特殊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第十一条特殊工程项目是指投资总额3万元及以上的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和尽管投资较大,但无需到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申请建设计划的扩建项目。
第十二条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使用单位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使用单位或基建、维修职能部门依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后勤处提出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项目建议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使用功能调整方案、建设地点、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第十三条后勤处根据学院有关项目购建的论证办法,组织教务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及资产、水电等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或基建、维修职能部门提出的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后勤处负责向院长办公会汇报。
第十四条院长办公会对工程项目建议进行审批,通过后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批准工程项目建议书,并明确该项目的工程地点、建筑面积、主要使用功能调整方案、建设资金等。
第十五条后勤处(基建管理科)根据学院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消防扩建、改造方案,以学院行文形式上报消防部门。
第十六条消防部门批准消防扩建、改造方案后,后勤处(基建管理科)起草工程项目立项报告,由院长签字批准该工程项目立项。
第十七条立项报告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使用功能调整方案;
(四)主要施工内容;
(五)投资总额;
(六)开工时间及工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一般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调整使用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时应参照特殊工程项目立项。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附件: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
附件: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修缮项目申报表
编号:
部门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修缮类别
修
缮
范
围
,
内
容
,
基
本
要
求
部门领导
(签字)
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注:
1.编号栏为后勤处档案编号,各部门单位不用填写;
2.修缮类别分为建筑装饰、市政园林、校园整治、水电安装、办公设施维修;
3.本表可复印使用。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满足学院办学需求,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粤教工委【2012】1号),结合基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基建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后勤处(基建管理科)应着手组织项目的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的选择应按照国家及学院规定的相关程序确定。
后勤处(基建管理科)应及时、完整地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基建工程项目相关的原始资料。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设计工作,先方案设计,再初步设计,最后施工图设计。
不得随意压缩合理的设计周期,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四条建筑设计应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在设计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国家批准的建设标准;
(二)实行限额设计。
在批准的投资总额内进行限额初步设计,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
(三)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省建设资金。
在满足建筑物功能要求的同时,节约投资,节约资源,缩短建设工期;
(四)积极采用技术上更加先进,经济上更加合理的新结构、新材料。
第四条后勤处(基建管理科)在委托设计前,必须编写完整的《基建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其内容包括:
建设地点、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建设方案要求、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
《设计任务书》应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建设要求标准进行编制。
第五条在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中,应做好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投资控制工作。
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项目必须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依据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图纸编制。
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审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自筹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由后勤处初审、监察审计处复审(超过100万元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审定)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决定。
第六条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后勤处应组织设计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特别是项目使用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设计单位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后,后勤处应就初步设计再次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请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决定。
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七条为有效控制造价和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进行变更,应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项目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后再实施。
第八条后勤处(基建管理科)应将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向使用和管理单位进行充分说明和解读,认真征求和听取意见。
相关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
施工期间应杜绝使用功能方面的重大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和项目增建必须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决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方可提出设计变更:
(一)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自我完善和补充;
(二)学院改变项目功能、调整工期,或者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的;
(三)施工单位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勘报告不符,现场地形与施工技术限制或者影响施工方案实施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认为设计合理性存在问题或施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的。
第九条设计变更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有利于结构优化和使用功能的改善,方便施工,造价合理,并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
(二)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一般不得事后补图,如遇特殊情况应在得到后勤处、分管后勤院领导书面批准后先行施工,但须在15日内补办设计变更手续,否则该设计变更视为无效。
(三)同一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须按一个变更申请批准,不得分割项目增加变更次数。
(四)未经后勤处、监察审计处确认的设计变更,不能作为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五)严禁为迎合施工单位的利益进行设计变更。
(六)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增加的造价应根据变更原因由相应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条设计变更应事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后勤处、监察审计处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据此做出设计变更图纸或通知,再经后勤处、监察审计处确认后下发给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五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后勤处(基建管理科)、监察审计处各存一份,其内容应包括:
(一)设计变更申请人;
(二)设计变更原因;
(三)设计变更方案可能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的预算(增加或减少),包括返工的经济损失和对工期的影响(延后或提前);
(四)工程监理单位和后勤处、监察审计处的批复意见。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实行逐级上报审批制度。
设计变更申请提出后,分别由工程监理单位、学院甲方代表、基建管理科长、后勤处长、监察审计处长、分管院领导、院长办公会按照审批权限逐级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超过50万元及以上的维修项目的设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基建及修缮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是确保基建及修缮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为了确保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管理的合法准确和严谨全面,根据国家的法律、政策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粤教工委【2012】1号)精神,结合我院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基建及修缮项目的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均适用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章合同管理执行机构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建管理科为基建及修缮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订、签批、执行、监督以及合同信息管理。
基建管理科指定专人作为合同管理员,直接履行合同管理的各项职责。
基建管理科科长作为合同管理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基建管理科的档案管理员履行合同收、发、存三项职能。
合同管理员与档案管理员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的起草:
合同一般由合同管理员起草,重大的经济合同由基建管理科长起草。
合同管理员在起草合同前,首先要详细了解合同的标的时间和地点、数量和质量、价款、酬金、违约责任、结算和付款方式七大要素,做到心中有数。
对招标项目,合同管理员须详细研究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将招标文件主要内容中的强制性规定作为合同的条款内容。
合同管理员对合同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合同管理员起草合同,一般性合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复杂)的经济合同,应在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合同的审核:
合同完成起草工作后,由基建管理科科长进行校核,基建管理科科长起草的合同由后勤处处长校核。
校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同条款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时间和地点、数量和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酬金、违约责任、结算和付款方式、工期变更调整方式、工程量清单错漏项的认定方式及处理办法,人工及材料价格大幅度变化所致风险的承担方式、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期限等要素。
(三)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要求是否一致。
是否有“工程竣工结算由学院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金额与审计单位最终审定的金额误差不得超过5%,在误差超过5%时,由此增加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工程结算时扣除”等内容。
(四)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五)合同的文字表达是否清楚、准确、严谨。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和签订。
(一)合同审批
合同校核完成后,根据合同的审批权限进行会签,会签的程序为:
1.小型项目:
基建管理科科长→后勤处处长→监察审计处长→财务处处长→分管副院长→院长签批。
2.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小组(基建管理科科长)→招标办(分管招标工作副处长、处长会签)→监察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学院招标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签批。
会签表格式详见附件:
《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审核会签表》(适用小型项目),《招标项目合同审核会签表》(适用招标项目)。
合同会签责任人必须在合同会签表意见栏内表示明确意见,(同意、不同意或其它具体意见),只签名不表示意见的视作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合同签订
会签完成后,由合同管理员打印成文,送签约人签名盖章(含合同另一方),单份合同文本两页以上必须加盖骑缝章。
金额50000元以下的合同由后勤处处长签约,金额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100000元以下的合同由分管副院长签约,金额100000元以上(含100000元)的合同由院长签约。
合同签订盖章后送档案管理员处编号、分发和存档。
第四章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第七条合同的执行:
基建管理科为合同的具体执行部门。
合同签订后,基建管理科的现场代表作为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合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把关和施工监督。
第八条合同(招标文件)中规定由甲方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和材料定板的,或乙方提供样板由甲方确认的,由基建及修缮材料定购小组议定。
材料定购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后勤处领导、基建管理科科长、基建管理科合同管理员、造价管理员、现场代表、有关专业人员,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
设备材料选定后要报告分管院领导,如无意见,则进入下一程序;对于按政府采购规定要求集中采购招标的设备、材料,由基建管理科拟出清单,报后勤处领导审批,交学院设备采购部门委托招标。
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材料的定板,邀请监察审计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基建管理科要定期通报合同执行情况,对违反合同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后勤处领导。
第五章合同款项的支付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必须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由合同管理员负责办理付款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基建管理科长可派人协作工作。
第十一条付款前,基建管理科对工程项目已完工程量必须进行书面确认,实行监理的项目必须有监理公司的书面审核意见。
在上述基础上,合同管理员要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认实际工程造价与合同付款的价量是否相符。
相符则付款,不相符则拒付。
原则上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85%,验收合格、结算通过审核和审计、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完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章索赔
第十二条合同的对方违约,大多发生在施工管理过程之中,由基建管理科现场代表收集违约及造成我方损失的证据,出具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书面处理意见,报基建管理科科长审核,报后勤处及监察审计处领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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