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拟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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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拟稿
宝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改善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面临的水资源“瓶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资源[2002]55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为基础,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积极培育和强化公众节水意识。
围绕宝塔区强力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手段调控,加强需水管理和推广用水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协调发展。
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改变用水观念,提高用水效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
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发、高效利用。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同参与。
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市场引导的节水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坚持节水减污,促进循环使用。
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抑制用水过快增长,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改善水环境。
坚持科技创新,促进高效利用。
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淘汰落后、低效的用水设备和技术。
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新建项目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采取适宜合理的节水措施。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
逐步建立适应宝塔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防污型社会政策法规体系、在水资源管理上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与其相适应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能力,在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的推动下,解决用水效率低下和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使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并有明显改善,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初步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到“十一五”末,在苹果产业上主要对集中连片的果园发展集雨窖灌面积;在畜牧产业上主要对养猪专业村、养鸡专业村推介采用自动饮水系统;在蔬菜产业上主要对露天蔬菜发展喷灌、渠灌面积,大棚蔬菜发展喷灌、滴灌面积,小弓棚蔬菜发展滴灌、微灌面积;在川、台坝地和新修农田面积上多发展灌溉面积;水源工程建设方面要新建金庄水库、除险加固孙台水库和胜利水库、新建雷鼓川坝系配套工程建设任务,使南川建成万亩露天蔬菜生产基地。
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300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35立方米。
在生产用水方面,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2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5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75%,污水回用率达到30%;在生活用水方面,兴建乡(镇)、村饮水工程,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乡村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0%以内,乡(镇)、村50%生活污水纳入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率10%,污水回用率达到5%,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80%,城区80%生活污水的纳入排水系统,工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80%;城镇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0%,城镇管网漏损率达到13%。
到“十二五”末,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650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30立方米;在2010年基础上再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全区累计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7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2立方米以内,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污水回用率达到40%;城镇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城镇管网漏损率达到10%,用水户装表计量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基本纳入排水系统,工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80%。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完善节水用水管理制度,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指导性文件和相关鼓励政策,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完善用水统计制度,全面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严格取水、用水、排水全过程管理;强化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功能区管理;全面推进计划用水,加强用水计量与监督管理。
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取水口水量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2、摸清水资源状况,科学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
对全区水资源进行调查评价,确定水资源总量。
依据生态保护目标和生态需水,计算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
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计算全区水资源承载能力,探索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新途径。
根据水环境保护目标,计算不同频率下的水环境容量,确定全区水体纳污能力和允许排污总量。
制定宝塔区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重点对全区生态环境需水和国民经济各部门配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制定特枯年、连续枯水年的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应急预案。
制定年度、季度和月份用水计划,严格执行计划总量控制制度。
强化定额管理,建立节水鼓励、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和惩罚等相关制度。
推行污染始端治理,加强排污总量控制管理,制定实行严格的超标超量排放惩罚制度。
3、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体系。
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
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
农业上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在蔬菜种植基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自动化管理,推进农村小型水源工程建设;生活上推广节水器具,工业上注重开发使用促进清洁生产、符合循环经济的工艺和设备,发展节水产业。
通过工程措施的科学配置,合理调配地表水与地下水,本地水与外地水,新鲜水与再生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4、引入市场机制,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在制定水权及计划水量的流转和交易规则基础上,搭建水权和计划水量交易平台,开展取水许可权及计划水量交易试点工作。
遵循市场规律,引导经济结构的调整。
在城市供用水设施改造和污水处理回用中引入市场机制,加大供用水设施改造、污水回用和相关节水产业市场化运作力度,提高城市供用水效率。
改革农村小型水源工程的产权制度,提高利用效率。
改革水价形成机制,发挥水价的节水促进作用。
制定水资源费收取、使用和支出管理办法,发挥水资源费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鼓励水资源高效利用。
5、建立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鼓励公众参与。
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实行重大水事活动(如重大耗水项目上马、水价调整等)听证和公示制度。
建立节水监督机制,鼓励用水户和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社会共同节水。
利用各种媒介采用多种形式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广泛、深入和持久的宣传,树立水资源和节水观念,启动一批节水型社会试点公众参与项目。
同时将节水型社会教育纳入到全民素质教育、义务教育体系当中,同时强化高等院校的节水工作,充分调动相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在试点建设中的作用。
建设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浪费水可耻,节约水光荣”的社会风尚。
三、重点工作
(一)农业节水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当地实际选择适宜的节水模式,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山地苹果集雨窖灌面积、在大棚菜和经济林果主要采用喷灌、滴灌、微灌等灌溉工程,在节水技术上采用农业耕作、覆盖保墒、科学施肥、化学调控保墒、地面畦灌、改变种植结构等技术。
稻田灌溉推广浅湿晒灌溉技术。
畜牧专业村牲畜饮水采用自动饮水系统,到“十一五”末全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2万亩,其中渠道灌溉0.8万亩,喷滴灌0.5万亩,微灌0.3万亩,低压灌溉0.8万亩,其他节水灌溉1.8万亩。
完成渠道衬砌20公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52。
在水源工程建设方面要全面完成雷鼓川10个骨干工程、11座中型淤地坝等坝系配套工程建设任务以及蟠龙供水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保证蟠龙川区域内所有工矿企业、农村居民生活人畜用水,除险加固孙台和胜利水库,在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的基础上,增加菜田、林果、饲草等经济作物的灌溉面积,建设优质商品小杂粮、绿色无公害果品生产、优质牧草、特色棚菜等四大特色产业生产基地。
“十二五”末,在2010年基础上再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其中渠道衬砌低压管道输水0.7万亩,滴灌0.3万亩、喷灌0.5万亩),渠道衬砌20公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2提高到0.55。
(二)工业节水
工业节水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抓好石油开采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
石油行业重点是系统节水技术改造,推广CO2驱动采油代替回注水采油技术、采油污水处理的高效水质净化与稳定、反渗透水处理等污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串级用水或处理净化回用技术等。
通过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的采取,“十一五”末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石油开采用水量由10m3/t下降到4m3/t,煤炭开采用水量由1.2m3/t下降到1.05m3/t。
选择甘谷驿采油厂等3家重点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的创建活动。
“十二五”末,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开展节水型企业的达标活动。
石油开采用水量由4m3/t下降到3.5m3/t,煤炭开采用水量由1.05m3/t下降到0.9m3/t,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70%提高到75%。
(三)城镇生活节水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开展中水回用;抓好新建建筑物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安装使用,对原来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进行更换。
到“十一五”末,完成城区管网的改造和扩建工程。
城镇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由18%下降到12%以下,全区80%生活污水纳入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率75%,污水回用率30%。
“十二五”末,城镇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10%,用水户装表计量率达到100%。
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自来水管网辐射到的自备水源全部封停。
90%以上生活污水纳入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率80%,污水回用率40%。
(四)非常规水源
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增加可供水量,缓解水资源瓶颈制约。
新建宾馆、公寓综合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1万m2以上,机关、科研院所、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在1万m2以上,住宅小区规划在1.5万人以上的都要设立中水回用设施。
(五)水资源监测与管理系统
逐步开展全区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质、水量、水位等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完备的水资源监测系统。
四、构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强化节水机构,加强各级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
成立以张永祥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丁海平,区水利水保局局长王有明为副组长,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等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水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有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水资源管理局局长高天山同志担任,并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承担“拟定节水政策、编制节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监督全社会节水工作”等职能;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
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建设节水型社会负起责任,把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尽快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站在建设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层层落实各项任务,抓紧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确保全区节水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节水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
充分利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组织各界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要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水宣传周”,集中开展大规模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设置节水监督电话,对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公开曝光,树立人人节水、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制定节水政策、提高用水节水管理水平。
要根据部门、乡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实行节水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标准,依法节水。
建立可操作性的奖罚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施新建项目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用水计量、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对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产品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建立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准,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等制度;制定污水处理再利用和农业节水灌溉等多项制度和措施。
(四)改革水价,建立有利于节水的水价体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节水的良性运行的供水水价体系,区物价局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供水水价,逐步使水价到位。
改革供用水管理体制,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水费计收的透明度,全面实行按水量计收水费的办法,提高水费的实收率。
对不同的水源和不同类型的用水实行差别水价,使水价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五)加强水资源统管,推行水务一体化。
积极推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改革水务管理体制。
涉水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对全区城乡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乃至农村水电等涉水行政事务进行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统一管理,提高水行政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
(六)制定合理用水标准,加强节水监督管理。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对企业用水按总量控制,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目标管理和考核,以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节水改造,提倡清洁生产,逐步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工业生产和设备。
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单位产品取水、耗水量,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高用水效率,降低供水及配水管网的漏损率,有条件的逐步建立中水回用系统。
加强农业用水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管理,组织力量科学制定各类农业用水定额,并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要因地制宜地推行各种农业灌溉节水措施,实行科学灌溉制度,通过节约用水增产、增效、增收。
(七)、重视节水科技创新,推动节水事业发展。
将重大节水科技创新推广项目列入市科技发展计划,在基础理论和实用技术等方面开展节水技术攻关,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聘请省内外相关专家,为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支持和指导。
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试点省市的交流合作,通过组织现场会、举办展览、技术交流等方式,加快节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政策引导,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政府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设立“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前期规划、制度建设以及水资源管理设施建设。
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放宽政策,加大水利投入,搞好节水工程建设和运营。
(九)、建立奖惩机制,促进节水工作。
区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体负责。
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对各部门目标考核,对节水工作扎实、任务完成好的部门、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给予惩罚。
每年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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