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蝶阀技术规范书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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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蝶阀技术规范书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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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蝶阀技术规范书讲解
广西华电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工程
(编号:
F446S-N8809-01)
电动蝶阀
技术规范书
西南电力设计院
SOUTHWESTELECTRICPOWERDESIGNINSTITUTE
二零一二年六月 成都
广西华电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工程
(编号:
F446S-N8807-01)
电动蝶阀技术规范书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广西华电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工程区域供冷站用的电动蝶阀。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供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供方如对本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供方投标书的“差异表”中。
否则需方将认为供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
1.5如需方有除本技术规范书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作为本技术规范书的补充。
1.6本技术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供方对产品的各种配套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本体设备及关键设备不得分包。
确要分包部件,在标书中推荐2~3家合格的潜在分包商,最终分包商由需方书面批准确认。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需方的认可。
1.8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供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9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方和供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
南宁华南城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片区中部,华南城规划用地面积为227.02公顷,总人口为15.77万人,其中在物流城居住的人口为2.60万人,为居住人口服务的配套设施按3万人口的规模配置。
采取“三带”布局模式,即商贸物流区、商务金融区和居住区呈三条带状且商务金融区位于中部,同时服务于南北方向的商贸物流区和居住区。
广西华电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站(简称分布式能源站)建设规模为3x60MW燃机联合循环机组。
区域供冷站及管网工程为分布式能源站的配套工程,向南宁江南区华南城、富士康共约261hm2建筑物提供冷、热负荷。
3设计与环境条件
3.1环境条件
3.1.1设备布置位置:
区域供冷站,室内布置。
3.1.2本工程暖通专业设计用气象数据采用《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广西南宁地区气象台站的气象统计资料。
有关的主要气象数据如下: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7℃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13℃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5℃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2℃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4.2℃
夏季空调日平均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0.3℃
夏季室外平均不保证50小时的湿球温度:
27.5℃
最冷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75%
最热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82%
最热月14时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66%
冬季室外风速:
1.8m/s
夏季室外风速:
1.6m/s
冬季主要风向及其频率:
C-26%
ENE-16%
夏季主要风向及其频率:
C-20%
E-14%
年主导风向及其频率:
C-26%
ENE-17%
冬季大气压力:
1011.4hPa
夏季大气压力:
996hPa
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
0天
极端最低温度:
-2.1℃
极端最高温度:
40.4℃
冬季日照率:
30%
3.1.3水质条件:
软化水,工业水
3.1.4进水温度变幅:
≤120℃
3.2规范标准
除非需方另有规定,电动蝶阀等空调设备的设计以及用于它的制作材料应由供方推荐。
其设计、制造、喷涂、检验、试验和包装应符合供需双方认可的国家制造标准。
在本规范书中主要采用的规范标准:
《通用阀门标志》GB12220-89
《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要求》GB12227-39
《通用阀门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GB12238-89
《法兰尺寸》GB/T17241.6-1998
《压力试验》GB4981-89
《压力试验》GB12246-89
《通用阀门供货要求》GB/12252-89
国家和有关行业(部)现行最新标准及国际认可的规范和标准。
通用阀门标志
4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逐条回复,并明确是否响应,对于不能响应的条款请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并说明理由。
4.1技术要求
4.1.1阀门的设计应满足介质温度,压力、流量、流向以及严密性要求。
电动阀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密封可靠。
4.1.2阀门的运行寿命应保证30年(易损件除外)。
4.1.3蝶阀采用一体式的中线对称式结构型式,阀门密封要求达到GB12238-89标准,并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
4.1.4阀门采用法兰连接,法兰标准符合ISO7005-2。
阀体采用球墨铸铁,带延伸阀颈以方便现场安装,阀座材质为EPDM,应采用槽舌式设计,自内向外包覆阀体与阀板紧密接触,确保阀体、阀杆与输送介质有效地分隔开来,阀座与法兰接触的一侧应自带可替代法兰密封圈的模铸O形圈,方便阀门在管道中安装并且拆卸简单。
4.1.5电动蝶阀全行程启闭时间小于90秒。
4.1.6阀杆材质为不低于410级不锈钢,应为两截式或带花键的单根整体阀杆,与阀板无销连接。
执行器带安全保护,双重限位,带驱动电机过热过载保护,带可拆卸的手动机构。
关闭时密封性保持良好。
4.1.7投标产品品牌须为国际知名品牌,产品首选原装进口,或者该品牌在国内独资生产。
阀门与电动机构须为同一品牌,不接受贴牌装配。
4.1.8执行器与阀体应可直接连接,而无需任何安装支架,开关灵活。
4.1.9阀体、蝶板内外采用无毒粉体环氧树脂静电喷涂,能有效防止各种酸碱介质的腐蚀,不污染水质。
4.1.10设备承压1.6MPa以上。
工作温度范围为:
0℃到100℃。
4.2电动执行机构
4.2.1电动执行机构应满足《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DL/T641一200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电动阀门配供的电动驱动装置电源采用220V,50Hz,并满足IP65防护等级。
电动驱动装置为智能一体化产品,带一体化控制装置(内设接触器、限位开关、力矩开关等),手轮,DCS输出接点信号直接接至一体化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开、关。
电动机为节能型。
4.2.2电动驱动装置采用行星齿轮结构,配有手动涡轮,并且电动与手动操作相互不影响,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铝合金压铸外壳,保护电动执行器内部元器件。
4.2.3电动驱动装置应内置电加热器,避免产生冷凝水造成电机短路,且应具有马达过负载保护和过热断电保护装置。
4.2.3供方提供的每个电动阀门驱动装置至少应配供位置限位开关4个(开/关方向各2只,供需方使用),力矩限制开关2个(开/关方向各1只,供需方使用)。
执行器运行开关都有二常开和二常闭接点,阀门位置反馈开关分为有源及无源接点各一对,方便准确知道阀门运行位置同时供备弱电控制使用,所有无源接点均无公共端,接点两端接线全部落到端子上,以便需方接出。
4.2.5对于模拟信号控制的电动驱动机构,还应配有0-10V或者4~20mA的阀位反馈装置,并且在执行机构内部可以由用户自行选择
4.2.6控制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此):
全开、全关门:
开、关控制信号/已开、已关反馈信号/阀门故障信号/允许远操信号。
4.2.5模拟信号控制的电动驱动机构:
开、关控制信号/已开、已关反馈信号/阀门故障信号/允许远操信号/阀位反馈信号。
4.2.6电动驱动装置电机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
4.2.7电动机绝缘等级至少为B级。
4.2.8电动装置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ECIP65。
4.2.9电动装置应配置本体接线盒(本体接线盒上应有接地端子,外壳还需另配一个接地端子),所有对外接线均应引至本体接线盒,接线盒信号端子应能紧固2.5mm2以下截面导线,动力电源端子应能接2.5mm2及以上截面导线,其额定电压、电流应满足电机功率要求。
4.2.10接线盒应提供两个以上电缆进入孔,具体数量应根据电气原理要求确定,在进入孔处应有固定电缆(1英寸)管螺纹接口及密封孔洞措施。
4.4其它的特殊要求
4.4.1设备清洁
a)出厂之前,设备内外应进行清理。
b)所有的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4.4.2表面处理和涂层
a)供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和本规范书所指定的环境条件下运行时不被腐蚀。
b)供方应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的涂料的特殊说明。
c)设备的涂漆应符合JB/T4297的规定。
4.4.3有符合国标的铭牌。
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设备正常运行时其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4.4.4供方有对需方进行现场免费培训技术操作及维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4.4.5投标商须在广西南宁有售后办事机构及5个以上同类型业绩。
5质量保证及考核试验
5.1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及检验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5.1.1规范和标准
5.1.2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及检验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为:
ISO标准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供方应在投标时,向需方提供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证书及企业制造标准目录清单。
5.1.3对执行规范和标准的说明。
5.1.4超越上述规范和标准的设计,其产品必须达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且必须取得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
5.1.5当规范、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有明显矛盾时,供方应将问题提交需方协商解决,且在制造前取得需方同意的书面文件。
5.1.6从订货之日起至供方开始投料制造之日这段时间内,如果规范或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5.2设备性能保证
5.2.1供方应保证该设备在寿命期内能经受本技术规范书第二款中规定的环境条件影响并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2.2供方应有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其中还应包括转包合同产品和服务工作。
5.2.3供方的所有制造、加工工序,设备或材料运行效果的试验和检查验收都将接受需方或其代表的监督。
5.2.4设备的重要部件若需外购,则外购件生产厂商必须经需方确认。
5.2.5供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单列条款说明设备采用的新技术及新工艺。
5.2.6供方应将下列文件提供给需方:
a)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b)注明变更的文件。
c)材料合格证。
5.2.7对于不符合规范的所有偏差,供方必须要有文件记录,并委托需方处理。
5.2.8供方应为需方提供双方直接参与制造和试验期间的注意事项,该事项至少在双方共同工作前五天提出。
5.3设备的试验要求
5.3.1材料试验
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并将试验资料提交需方。
5.3.2工厂试验
设备制造完成后,供方应进行必要的试验及检查。
压力试验的项目和要求应在图样上注明。
为了证实试验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供方应对设备的装配和工厂试验负全部责任,并提供表示所有这些试验的合格报告。
供方应妥善地保护设备,以防止在试验中损坏,并修理或更换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东西。
5.3.3现场试验
a)设备安装后,需方只做验证性的运转试验。
b)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供方应派人到现场帮助、指导解决试验中暴露的缺陷。
5.4寿命要求
5.4.1供方应提供该设备的保质期及使用寿命,并经需方认可。
一般设备质保期定义为电厂发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后一年。
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故障,供方应免费更换、修理设备,所更换(或修理)零部件的质保期再顺延一年。
5.4.2设备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本规范中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种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
5.5其它
5.5.1设备的噪声水平须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5.5.2如果供方预料达不到以上规定时,须采取防噪声措施,以满足标准和需方的要求。
6包装和运输
需方进行设备采购时,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向供方提出设备包装及运输的要求。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供方应提供所有进口部件的原产地和商检证明。
1.6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7供方负责整机的现场调试工作。
2.供货范围
2.1供方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需方所需数量的阀门,并保证符合本技术协议书规定的条文和需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2.2设备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设计压力
MPa(g)
压力温度等级PN(MPa)
备注
1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300
套
2
≤1.0
PN1.6
配反法兰和附件
2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400
套
14
≤1.0
PN1.6
配反法兰和附件
3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450
套
8
≤1.0
PN1.6
配反法兰和附件
4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500
套
2
≤1.0
PN1.6
配反法兰和附件
5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600
套
3
≤1.0
PN1.6
配反法兰和附件
6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700
套
2
≤1.0
PN1.6
配反法兰和附件
7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1000
套
2
≤1.0
PN1.6
配反法兰和附件
2.3连接阀门进出口配套的法兰盘(每个阀门接口法兰的反法兰)、相应的连接螺栓螺母及法兰橡胶垫。
2.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4.1随机备品备件
随机备品备件的定义是为保证安装、调试直至现场开车连续运行至性能考核试验结束所应准备更换缺损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
如果是由于制造缺陷的原因所造成的更换,在性能考核试验后,供方应免费予以补足或增供(如果发生随机备品备件清单以外的损坏更换)。
2.4.2专用工具
专用工具的定义是为保证供方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正常操作或维护维修所必须使用的非通用性的工具或器具。
2.4.3供方应提出推荐的备件表和估计的使用寿命(业主可根据情况定购)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备注
1
2
推荐用三年备品备件(按设备分项填写,由需方选购)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备注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提供的资料应满足设备运行和检修(含检修步骤及测量方法、技术工艺标准等)的需要,所有文本资料(除图纸外)要求A4纸、激光打印,所有文本资料及图纸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语言为中文。
同时提供按1:
1比例绘制的AUTOCAD2004电子文件。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5供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有关的资料。
1.6供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应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广西华电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工程专用”图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2供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2.1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初步资料)
a)有关资料
-工厂质量认证材料(扫描件),工厂概况;
-拟提供设备的正式出版的产品样本;
-同类产品业绩表(包括运行小时数;机组型号及使用单位名称等);
-重要部件的外购情况;
-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b)图纸及说明书
-主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阀体材料
阀板材料
阀芯阀杆材料
产地
生产厂家
1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300
套
2
2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400
套
14
3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450
套
8
4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500
套
2
5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600
套
3
6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700
套
2
7
电动蝶阀
D941X-16Q
DN1000
套
2
-设备主要材料配置表,包括电动蝶阀配置表和配套控制系统材料配置表等;
-技术差异表;
-设备外形图;
-设备安装尺寸图。
图上必须标明其外形尺寸,各种定位尺寸及设备重量,水管接口的管径等;
-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外接线尺寸,接线位置及电气要求;
2.2供方在技术协议签字时应提供的资料(设计配合资料)
a)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b)设备主要材料配置表,包括电动蝶阀配置表和配套控制系统材料配置表等;
c)图纸(应注明供货范围的分界线)
-设备外形图;
-设备安装尺寸图。
图上必须标明其外形尺寸,各种定位尺寸及设备重量;
-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外接线尺寸,接线位置及电气要求。
2.3供方在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应提供的资料(正式资料)
a)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b)设备主要材料配置表,包括电动蝶阀配置表和配套控制系统材料配置表等;
c)图纸(应注明供货范围的分界线)
-设备外形图;
-设备安装尺寸图。
图上必须标明其外形尺寸,各种定位尺寸及设备重量;
-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外接线尺寸,接线位置及电气要求。
2.4供方提供技术文件数量及时间
初步资料投标时提供;设计配合资料签技术协议时提供。
正式资料2份(含可编辑、修改的电子文件1份),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10天内(或在技术协议签字时)提供给设计院。
正式完整设备资料提供的份数为一式12份(另附电子文件2份),在设备发运前,提供给需方。
设备装箱资料(含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2份随设备发运。
附件4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原件。
3.3监造内容
由供方提出,需方确认。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3.4对供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需方将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供方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3.4.2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由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3.4.3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需方监造代表。
3.4.4供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3.4.5需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资料,供方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4.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需方允许,供方不得擅自调换。
3.4.7需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3.4.8供方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3.4.9供方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必需的检查工具、量具等。
3.4.10供方在现场见证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监造代表。
3.5寿命要求
3.5.1供方应提供该设备的保质期及使用寿命,并经需方认可。
一般设备质保期定义为电厂发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后一年。
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故障,供方应免费更换、修理设备,所更换(或修理)零部件的质保期再顺延一年。
3.5.2设备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本规范中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种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
附件5性能验收试验
1.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要求。
1.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需方现场。
1.3性能试验的时间:
具体试验时间由需方、供方协商确定。
1.4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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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 技术规范 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