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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学院教务系统
篇一:
孝感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1231
孝感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质量,促进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性质及特点
高等教育全日制助学班是经过全国自考委批准在我省进行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它将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教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使高等教育自考学历教育形式融入普通高校的校园文化中,为更多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了在大学校园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全日制助学班根据国家自考委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制订的专业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学生参加湖北省自考委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及思想品德鉴定合格,颁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孝感学院附署的本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孝感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管理机构与管理模式
1、管理机构。
成立孝感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学校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成人教育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财务处、图书馆、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及各有关教学学院负责人组成,下设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自考办挂靠成人教育学院,孝感学院自学考试工作归口成人教育学院管理。
2、管理模式。
学校自考办代表学校对自学考试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检查、监督、指导,主要负责开办专业的报批、计划申报、招生宣传、教材征订、考试管理、学籍管理、毕业办证及省自考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各教学学院承担自学考试的教学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各教学学院将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管理纳入到学校整个学生管理体系中,参照普通高校学生的管理办法和模式进行统一管理。
三、招生管理
1、专业申报。
学校自考办每年向各教学学院传达当年国家自考委和省自考委有关专业申报的政策规定,各教学学院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在湖北省自
考委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与专业基本规范》中选择确定开办专业,加盖公章后报学校自考办,由学校自考办统一上报省自考办审批。
2、学校自考办统一对外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简章及广告由学校自考办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后,以“孝感学院”的名义对外发布。
四、教学工作
1、组织教学。
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教学工作由各教学学院组织实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教学要求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同专业同层次学生基本相同。
2、制订学期执行教学计划。
各教学学院根据省自考办下达的《专业开考计划》、《课程考核大纲》与《考试安排》制订并严格执行《专业学期执行教学计划》、《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教学进度计划》、《课程表》等,并报学校自考办审核、备案。
全日制助学班每门课程授课总学时数必须达到该课程的学分所规定的要求。
各专业教学周学时不得少于22学时,每门课程1学分的学时数不得少于18学时。
3、教师的选聘。
各教学学院要选聘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熟悉自学考试的优秀教师担任任课教师。
公共课教师由公共课所在学院按照学校要求选派教师。
承担自学考试教学任务的教师,其教学课时纳入教学工作量(教师评定职称时记入教学工作量,校内分配不重复计算)。
4、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任课教师必须钻研教材,熟悉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认真备课,维护课堂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督促学生完成课内外作业。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课、自行调课、请人代课等情况,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5、教学质量检查。
各教学学院要做好学期初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和期末教学工作的总结,并按要求上报教学检查、总结等有关材料。
教学质量检查时间和要求与普通教育同步。
各教学学院要加强教学管理,提高辅导质量,提高考生通过合格率。
6、沟通课程考核管理。
沟通课程成绩由沟通课程考核成绩和国家统一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占60%,沟通课程考核成绩占40%。
国家统一考试由省自考办负责统一组织与管理,沟通课程考核成绩评定由我校负责实施与管理。
沟通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内容包括学生的平时表现、平时作业、平时测验。
平时表现成绩(占10%),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和学生代表考核和鉴定;平时作业成绩(占1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考核评定;平时测验成绩(占20%),由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组织两次书面测验给予评定。
学校成立自学考试沟通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成人教育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教学学院分管领导组成。
各教学学院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沟通课程成绩管理实施细则》制订沟通课程考核细则。
各教学学院按照省自考办统一要求,在沟通课程国家统一考试前两周内,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沟通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汇总公示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及到课情况记载与测验试卷一并报学校自考办,由学校自考办上报省自考办审定。
7、实践性环节与专业技能课程考核管理
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
实验、实习、上机、课程设计、听力、口语、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设计)和其它专门技能等。
各教学学院成立实践性环节考核小组,依据《专业课程考核大纲》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具体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内容:
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科目、内容、评分标准、工作流程等。
实践性环节考核与理论课程教学同步,各专业根据开考计划与实践性环节考核大纲的要求,开足课时,自定考核次数。
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其中考勤占10%,课堂(纪律和能力)表现占10%,测验(实验、实习、上机、课程设计报告等)占80%。
专业技能课程考核是指对外语、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基本技能的考核。
各教学学院成立专业技能课程考核小组,按照《专业课程考核大纲》与《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订技能课程考核实施细则,并按考核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考核。
技能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考勤10%,平时作业10%,平时测验20%)。
凡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考核成绩评定60分以上为合格。
对一些特殊课程
的考核可采用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
各学院按照统一的格式,在国家统一考试前将《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册》与《技能课程考核成绩册》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考核实施细则、到课情况记载、测验试卷、实验报告等原始资料一并报学校自考办,由学校自考办报省自考办审定。
五、学生管理
各教学学院承担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并将学生工作纳入到本院学生管理体系中。
1、选聘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自考助学班班主任。
2、成立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实施学生自我管理,学生课堂考勤记录需每周送学校自考办备案。
3、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定期召开班主任与学生干部例会。
4、学生奖惩工作。
对违反纪律学生各教学学院要以正面引导为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对严重违反纪律学生,由学校自考办会同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孝感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由学校自考办行文。
学生的各种奖励,各教学学院按照《孝感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奖励管理条例》执行,且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由学校自考办行文。
5、党团及二课堂活动。
各教学学院要组织自考助学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党团及二课堂活动。
学生在入党(团)要求上普通教育学生相同,自考助学班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单列。
六、考试管理
1、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由省自考办统一安排,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来自:
)求,每门课程进行结业考试。
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
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重考一次,若重考不及格者,学生自费报考。
2、考试时间、地点由省、市自考办确定,原则上每年安排4次考试,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一般1月、7月考试地点在校内,4月、10月少量课程考试地点与社会考生一起由孝感市自考办统一安排),每次考试前按要求向
孝感市考试院自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每次考试的具体安排见自考办下达的《考试安排》。
各教学学院协助学校自考办做好学生考试的报名工作,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3、考前组织监考教师培训,学习保密纪律和考试纪律,学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守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
4、学生及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守则》,违纪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免考。
(1)在校普通本科生如想跨专业学习,获取第二学位,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课程。
(2)在校专科学生套读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取得本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合格成绩,经省自考办审核,可免考部分名称和学分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七、学位管理
学生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理论考试课程、技能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经考试合格,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且参加湖北省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合格(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四级考试合格,可免考英语),经学生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院成教字[201X]83号关于《孝感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审核合格,可授予孝感学院学士学位。
八、档案管理
各教学学院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保存自考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档案。
九、经费管理
1、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其他单位不得收费。
学校按照校行字〔201X〕81号孝感学院成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的比例划拨到各教学学院,用于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
篇二:
孝感学院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
孝感学院“十二五”校园基本建设与条件保障规划
(讨论稿)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X-9-20
为适应我校“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要求,达到教学保障功能比较完善、育人环境良好、同学校总体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校园建设发展目标,坚持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后勤服务保障理念,在利用已有的办学成果、总结办学经验、预测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预测“十二五”期间学校可能达到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出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校园基本建设与条件保障取得的成绩及现状分析我校是一所只有十年本科办学历史的、新型的、发展中的地方性院校,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长期办学经费的短缺,校园基本建设和条件保障的基础比较薄弱,经过“十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和“十一五”期间的稳步推进,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离现实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是存在较大差距。
(一)校园基本建设条件可满足学校发展的阶段性需要
1、校园面积扩展计划基本落实
截至201X年10月,“十一五”期间共完成了306.25亩土地的征用任务,实有校园总面积1458.74亩(其中校本部1348.74亩、孝南区三汊镇校办农场约110亩)。
其中201X年8月完成天工楼(生态园)地段136.20亩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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