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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政策文件
修改
◆文化部:
文化系统深入学习全面贯彻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 修改
文化部日前下发《文化系统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提出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在内的8个方面任务。
这8个方面任务是: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研究
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作用,策划组织一批重大理论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水平成果。
着力在文化艺术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组织生产更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优秀文艺作品。
挖掘各类节庆活动文化内涵,在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展示展演活动,增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在“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活动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建设利用好文化系统廉政教育基地,切实把廉政教育融入各项培训工作之中。
二、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
发挥文化精品工程的示范作用。
继续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与扶持工程、重点京剧院团保护与扶持规划、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专项资金等重大工程,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
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引导作用。
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设立国家艺术基金,重点扶持艺术创作与生产、巡演展演展览、艺术人才培养等。
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认真做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文华奖等评选工作,坚持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激励、导向作用。
组织实施重大文化展演活动。
组织好第六届中国京剧艺术节、首届中国歌剧节等活动,为优秀文艺作品的展示搭建平台。
加强文化艺术科学研究。
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导向作用,推出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学学科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推出一批当代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的重要成果。
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加大对低俗网络文化产品的整治力度,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
推进网吧连锁,引导其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发展。
推进网络游戏家长监护工程,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游戏。
鼓励社会各界开展网络游戏文化评论,加强对游戏产品的学术引导和舆论监督。
建立健全网络音乐管理基础数据系统,建立民族音乐创作鼓励机制。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
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力争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做好第一批31个创建示范区和47个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启动第二批创建工作。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继续实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落实有关配套经费,完善服务标准。
加快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免费开放。
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为依托,打造国家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以农民工文化建设为重点,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演出进厂矿、进工地等流动文化服务。
继续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译制、移植、排演和推广国内外优秀舞台艺术、群众文艺作品,丰富少数民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广泛开展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
精心组织好“群星奖”展演,小戏小品展演,办好中国老年合唱节、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文物保护
实施新疆、西藏、涉台、元代以前早期古建筑、中东铁路、明清古建筑群等一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开展四川和青海灾区文物抢险工程。
开展第六批及拟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修工程。
实施湘鄂赣渝近现代重要史迹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检测工程。
加强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促进大遗址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大遗址保护成果为全民共享。
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部署开展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和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
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规范建设,加强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命名工作。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试点建设工作。
实施普查成果出版计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建设。
做好古籍保护和清史纂修工作。
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
加快推进古籍、善本、民国文献、革命文献、少数民族文献的保存保护工作。
推进古籍数字化工作。
继续做好清史纂修工作。
五、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规划指导
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发布实施《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推动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发展。
研究出台推进演艺产业、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推动动漫、游戏、演艺、网络文化、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
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税收政策,推动出台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评选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国家动漫精品工程,激发原创动漫精品力作不断涌现。
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发挥东中西部各自优势,推动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协调出台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将西部文化产业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做好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工作。
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
落实9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深化部行合作,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力度,规范引导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健康发展,适时制定文化产权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完善文化产业服务平台。
实施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策划建设一批包括公共技术支撑、投融资服务、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统计分析等功能在内的文化产业公共综合服务平台。
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展会。
推动文化科技创新。
实施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加快推进文化领域标准化和信息化进程。
充分发挥文化部与科技部部际会商机制的作用,制定发布《文化部文化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适时启动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相关认定工作。
六、全面推进文化系统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加快推动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转企一批”、“整合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组织好调研督查,举办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培训班,召开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保2012年上半年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
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推动文化部系统4家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尽快解决土地处置问题,落实注销事业法人和税收优惠工作。
加快文化部系统4家图书出版社和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的转制工作。
推进文化部系统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指导独立事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制定转制方案,把非独立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列入第二批转制名单,2012年完成改革任务。
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展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评估试点,促进公共文化机构规范化建设。
大力推进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艺术品交易诚信缺失、涉外演出虚假宣传、演艺明星假唱假演奏、网页游戏低俗推广等现象进行引导和规范。
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制度,探索继续下放或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建立优秀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扶持和奖励机制、不合格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退出机制。
建立文化市场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开展文化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继续推进演出、网络文化等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对网页游戏、网络音乐自律联盟等行业组织的指导,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强化社会及舆论监督,进一步扩展社会监督员、文艺评论员等队伍。
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
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推动副省级以下城市完善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
建设统一高效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完善“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监督体系。
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在春节、暑期、国庆等节点对各类违法违规文化产品及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
加快文化法制建设。
大力推进《公共图书馆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法规等立法进程,推动出台《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条例》、《外国政府在华设立的文化中心登记管理条例》等,修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推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及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将相关工作列入《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
在澳、土、德、日、韩等国举办以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年活动,在6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重要城市开展“欢乐春节”活动,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与感召力。
继续稳步推进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形成合理的海外布局。
打造外向型文化精品,改进文化出口奖励机制,扶持文化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到境外兴办实体,开拓海外市场。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举办“第二届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情系两岸”、“艺海流金”、“两岸汉字艺术节”等活动。
完善文化交流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对外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驻外文化处(组)、文化中心负责人年会,全国文化厅局外事工作座谈会和文化部直属机构文化走出去座谈会“四大机制”的作用,形成合力。
促进民间交流与政府交流相结合,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的积极作用,面向主流社会、面向青少年、面向海外侨胞开展中外人文交流,构建“全国内外一盘棋”的人文交流新格局。
研究设立“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贡献奖”和相关国际性文化奖项,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地位。
创新对外宣传方式。
加强与国内主流媒体及其海外分支机构的业务合作,妥善回应外部关切,展现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国家形象。
尝试并探索通过新媒体等方式,扩大传播中华文化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事务。
筹办好上合组织文化部长第九次会晤、中欧文化对话年、中非合作论坛--文化论坛等,增强国际话语权。
鼓励代表国家水平的各类学术团体、艺术机构在相应国际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引进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加强文化领域智力、人才、技术引进工作,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
筹办好在中国举办的外国文化年活动、第十二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2012非洲文化聚焦、第十四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国国际青年艺术周等。
八、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加强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做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推进作风建设。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健全进入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
加强驻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忠诚教育。
加强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文化名家工程为抓手,推动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出一批思想素质好、学术造诣高深、业务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学风严谨、德艺双馨的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
实施“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人才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推动“三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培养计划。
抓紧推动制定国家文化荣誉制度,对文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进行表彰。
加强文化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研究申报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重点抓好文化管理干部能力建设培训工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工程、文化产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文化干部培训工作力度。
◆北京市政府:
关于大力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加快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推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制定本意见。
一、发挥优势,进一步明确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及原则目标
1.首都功能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是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也是历史文化传统与现代国际城市形象集中体现的重要地区,具有十分深厚的文化底蕴。
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保护古都风貌的历史任务更加紧迫,人民群众的文化期待更加迫切,传承弘扬历史文化的责任更加重大。
大力推动核心区文化发展是履行好“四个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迫切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任务。
充分保护挖掘利用核心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2.推动核心区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文化中心目标,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核心区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实施旧城整体保护,挖掘文化内涵,展现文化魅力,传承文化财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作出贡献。
3.推动核心区文化发展的原则:
坚持整体规划、综合发展,统筹规划古都风貌保护、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整体合力;坚持传承历史、特色发展,在坚决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实施保护性利用,在挖掘和利用中弘扬传承历史文化;坚持调整结构、创新发展,把核心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文化事业统筹起来,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发挥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坚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端形态,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核心区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
4.推动核心区文化发展的目标:
通过保护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使核心区成为中国文化和古都风貌的展示区。
具体目标是:
--古都风貌保护利用实现重大突破。
实施旧城整体保护,在旧城地区,一般不再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现有历史文化保护区不再进行拆建,“十二五”期末,具备利用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完成修缮腾退工作。
有效实施人口疏解,在缓解旧城人口压力的基础上,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发展模式。
--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面提升,现代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显着提高。
到“十二五”期末,数字图书馆服务实现社区全覆盖,图书馆、文化馆、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全面建成设施先进、覆盖广泛、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年均增长18%,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核心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重大文化活动实现品牌化发展,创办一系列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活动和弘扬传统文化的节庆活动,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活动组织体系,核心区的文化影响力、辐射力显着增强。
5.核心区文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核、一线、两园、多街区,通过突出特色、加快发展,充分体现核心区的文化魅力。
“一核”即以紫禁城为核心的皇城文化区。
“一线”即明清北京城的中轴线,通过实施规划改造,优化产业布局,在建筑形制、人文景观、产业业态等多方面再现古都风貌。
“两园”即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园和雍和园,作为高新技术和文化紧密结合的产业园区,两园要通过发展高端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对接现代文化的辐射区。
“多街区”即以孔庙、国子监为中心的国学文化展示区,以天桥为中心的演艺文化区,以前门、大栅栏、琉璃厂为中心的民俗文化展示区,以安徽会馆、湖广会馆为中心的会馆文化传承区,以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为中心的出版文化区,以什刹海、南锣鼓巷为中心的四合院休闲文化区,以龙潭湖为中心的体育文化区等。
二、科学规划,大力推进文化功能街区建设
6.按照延续历史文脉、保护整体风貌、发挥区域特色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文化功能街区。
形成传统文化、旅游文化、休闲文化、演艺文化、出版文化、体育文化等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文化街区,使之成为传承历史文化、丰富群众生活、带动区域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引擎。
7.传统文化区。
以文化遗产保护、复兴为目的,保护利用文化遗产,建设传统文化区。
--对鼓楼-地安门、前门-永定门段的中轴路统一规划建设古都传统文化景观,对传统商业店铺按历史风貌升级改造,恢复中轴两个主要地段的历史文脉,综合沿线文化、商业要素,开发“北京中轴旅游线”.
--对孔庙、国子监进行文化功能复兴,修建高规格、高品位、高质量的“进士题名碑展示廊”和“十三经碑林展示廊”,进一步提升文物环境和基础设施品质,建设世界儒学研究、传播中心,举办有影响力的弘扬国学活动,传承国学文化。
--提升琉璃厂-大栅栏街区功能,贯通大栅栏、琉璃厂,改善基础设施环境,扶持百年老店发展,加快台湾会馆、琉璃厂艺术大厦、国家艺术品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传统商业,大力发展艺术品鉴赏、交易业,打造国家级诗书画印鉴赏交易中心,给特色鲜明的老文化街区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8.四合院休闲文化区。
以保留四合院建筑风格为重点,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形成传统风貌、现代设施和时尚内容相融合的休闲文化区。
--加强什刹海周边区域历史风貌保护,进一步充实文化内涵,丰富商业业态,实现环湖一带向区域内部渗透发展,建成展现北京旧城人居环境,集文化旅游、特色商业、历史风貌传承等功能为一体的什刹海景区。
--推动南锣鼓巷周边的规划建设,在保护原有胡同肌理的基础上,整治修缮四合院建筑,再现古都城市中心繁荣景象。
不断充实文化业态,依托原有产业优势和影响力,衔接玉河街区的利用,建成集民俗文化体验、创意设计、文化演艺、休闲娱乐等业态于一体的辐射周边的南锣鼓巷文化街区。
9.演艺博览文化区。
依托现有剧场和博物馆资源,融合多元文化要素,规划建设汇集高雅文化、民族文化、大众文化三个层次的演艺集聚区和博物馆群。
--以国家大剧院、中山公园音乐堂、北京音乐厅、首都剧场、中国儿童剧场为中心,改造提升现有剧场设施,引进国际、国内最高水准的演出团体和优秀剧目,建设代表中国最高水平的艺术演出阵地,面向国际国内高端演出市场,推动国际文化交流。
--以天桥地区为中心,整合存量剧场资源,加大新建剧场的投资力度,沿南中轴线规划建设演艺产业集聚区。
整合盘活天桥剧场、老舍茶馆等十余处存量演出场所,投资新建天桥表演艺术中心、东方演艺城大型剧场和多个小剧场,形成近百万平米的剧场群,建设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现代艺术相结合的国家级文化演艺集聚区。
--以安徽会馆、湖广会馆为中心,利用百余处会馆遗址,规划建设博物馆、文艺演出场所及其他文化场所。
举办代表中华传统文化及北京历史文化特色的高端文化展览,形成集中反映古都文化特色的博物馆群体。
10.出版文化区。
以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三家有百年历史的图书出版机构为核心,以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东方出版社为依托,利用东四一带国家出版资源聚集的优势,形成展示百年出版历史进程、代表国家出版最高水平的出版文化区。
以中国出版集团、新华书店、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北京出版集团、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为依托,做大做强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力争形成国家级出版创意产业示范区。
11.体育文化区。
以龙潭湖为中心,形成集体育产业总部、体育研发机构和体育报刊出版、体育运动休闲为一体的体育特色产业区。
大力发展体育产品研发展示、赛事策划组织、体育商务等产业。
三、保护利用,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辐射作用
12.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充分挖掘文物景观、名人故居、四合院等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
对年久失修、濒临毁损的文物,进行抢救性修缮。
对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在恢复原有文物价值的基础上,增加新的社会功能。
支持一批文化经纪机构、文化经营公司开展名人故居、四合院的挖掘利用工作,条件成熟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13.抢救腾退修缮名人故居,挖掘历史资料,开展普及宣传,出版北京名人故居录、名人故事集,增强名人故居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
对名人故居实施保护性利用,优先对梅兰芳、齐白石、曹雪芹、老舍等世界级名人故居进行合理利用,建立展陈改造的示范点,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丰富展示内容,创新展现形式,提升展陈水平。
按照“四有”,即“有标识、有讲解、有展示、有多媒体”的工作要求,建设一批高水平现代化的名人故居博物馆。
开发名人故居的教育、旅游功能,设计开发“北京名人故居游”旅游线路,开展有针对性的旅游线路营销。
配合中小学教学,策划“北京名人故居现场课”,运用多种形式创造名人故居利用的新途径。
14.加强对旧城胡同、四合院的保护利用。
对旧城平房区四合院重点是挂牌四合院进行修缮,为保护利用创造条件。
对旅游景区、文物景点周边的胡同进行美化升级,对有历史特色的胡同进行功能性恢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胡同历史文化有机结合,保护历史文脉的延续性,形成以点带面联动发展的良性机制。
科学设计胡同游线路,挖掘旅游资源,增强胡同、四合院的民俗文化品质,提升胡同游的体验价值。
四、改善服务,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
15.按照种类齐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实用高效的原则,完善核心区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重点建设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图书大厦二期等一批重点文化工程,辐射带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加强社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根据区域人口规模确定服务半径,形成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继续推进核心区电影院建设,支持已建影院进行设备更新和改造升级。
运用在线图书馆、博物馆等资源,创建数字化、现代化的社区文化站,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覆盖率和利用率。
16.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率先配备社区文化组织员,增强对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
在做好“百姓周末大舞台”等惠民演出活动的基础上,策划开展“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低票价政策,提高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
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公共文化资源集成平台,通过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信网传输文化信息、策划文化活动、满足文化消费,大幅提高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实用性。
大力发展繁荣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鼓励支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17.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大栅栏地区策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推广中心,集中展现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探索创新保护和传承机制,对适合产业化运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开发,组织文化研究机构、市场营销力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对接,实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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