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建项目报建开发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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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建项目报建开发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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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建项目报建开发流程
成都市高新区
新
建
项
目
报
建
开
发
流
程
目录
一、取得土地
二、建设项目立项备案
三、建筑总平方案审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初步设计文件会审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审查
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七、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
八、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备案
九、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
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备案
十二、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缴
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建筑工程施工(临时)许可证》
十五、投资项目建设施工阶段
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十七、卫生竣工验收
十八、环保竣工验收
十九、消防竣工验收
二十、建筑工程竣工挡案报送进馆
二十一、墙改、散水专项基金、人防异地建设费核缴
二十二、竣工验收报建费核缴
二十三、规划竣工验收
二十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五、专项维修资金缴纳
二十六、新建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二十七、国土竣工地籍测绘
一、取得土地
1、通过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
2、拍卖和挂牌的土地都具有土地相关资料(用地红线地形图、界址点成果表、红线拨地交接单)及规划设计条件或要求;
3、签定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电话:
87050002
二、项目立项备案
申请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表;
2、招标基本情况登记表;
3、项目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副本的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法人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即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含土地投资)20%的原件;如果是房地产项目,需要提供不少于总投资金额(不含土地投资)35%的原件;
6、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进区通知书、土地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建设项目招标备案表》。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8533933185339223
备注: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项目单位应对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建筑总平方案审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报送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建筑设计方案4份(含平、立、剖面图),方案总平面图6份;
4、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
5、含上述第3项总平图、第4项效果图的光盘1张;
6、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方案中应包含日照分析;
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资料,受理报建,并将报建材料交审批通道经办人;
3、审批通道经办人召集消防、卫生、环保、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召开建筑总平、方案会审,签发建筑总平、方案会审意见表;
4、审批通道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总平、方案图、建筑总平、方案会审意见表或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备注:
1、承诺时限不含重大项目专家咨询会时间;
2、承诺时限不含方案修改时间;
3、建设单位已取得合法的土地权属,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及面积,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初步设计文件会审
报送材料:
1、申请表;
2、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3、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一套、设计说明二份、含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张);
4、专家审查意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人员受理并初审后将材料交审批通道经办人;
3、审批通道经办人发放会审通知组织初步设计会审;
4、审批通道经办人拟定初步设计批复,报审批通道负责人审签后返至窗口。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备注:
审查范围:
1、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2、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3、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
4、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审查
报送材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报表;
2、施工图纸2套、建施总平图1份;
3、光盘(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2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受理并初审后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函及相关图纸;
3、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并返回意见至窗口;
4、窗口发放《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报送材料:
1、申报阶段:
提交《房地产及住宅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立项批复、规划红线图或定点通知书、总平面图;
2、环境影响审查阶段:
报送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报阶段:
现场踏勘、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形式;拟发《环境影响评价通知书》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2、环境影响审查阶段:
审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拟发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承诺时限:
上述2项共15个工作日,该办理事项在建筑方案审查完毕后就可进行,(注:
10万平米以上的出报告书,以下的出报告表)
窗口电话:
85339008
七、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
报送材料:
1、《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方案审查概要表》1份;
2、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总平面图1份(复印件);
3、民用方案设计文件光盘1套;
4、人防工程专项方案设计文件1套;
5、人防方案设计光盘1套。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成都市人防办递交材料;
2、成都市人防办受理并初审;
3、审查合格发放《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22385184755
八、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备案
报送材料:
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一套
比选文件备案:
比选文件一套或比选公告
中标文件备案所需资料:
(国家投资项目)
1、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若委托招标);
2、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招标过程中得答疑等来往书面资料);
4、评标报告(包括评审推荐表、评标专家抽取备案表、评标委员会名单、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验表、开标唱标记录、初步评审表、打分表、得分汇总表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汇总表);
5、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书面资料;
7、经发局的招标核准。
中选文件备案所需资料:
(国家投资项目)
1、中选报告;
2、中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4、经发局的招标核准。
中标文件备案所需资料:
(非国家投资)
1、中标通知书;
2、经发局的招标核准;
3、中标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中标文件备案所需资料:
(免予招标备案)
1、经发局的招标核准;
2、中标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招标(比选)文件备案:
窗口受理并交城建处;
中标(中选)文件备案:
窗口受理、审核并发放已备案的招标(中选)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
承诺时限:
招标(比选)文件备案:
3个工作日
中标(中选)文件备案:
即办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备注:
国家投资项目需由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实施招标监督。
九、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
报送材料:
1、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登记表一份(需打印生成并加盖本企业鲜章)。
2、建设单位提交:
中标备案收讫书、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交:
中标备案收讫书、安监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劳务企业提交: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三方主体单位能同时到场办理,需提交:
登记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劳务企业各一份)、中标备案收讫书一份、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各方主体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立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料(如需当日在建设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开立工资专户):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需年检合格)复印件各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需年检合格)复印件各一份;
③地税及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委托书一份,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⑥单位介绍信一份。
办理流程:
1、经办人受理、审核;
2、经办人出具《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实名信用管理通知书》;
3、企业取得管理平台用户名后,登陆“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权
益保障管理平台--项目版”(网址:
);
4、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需网路打印“专户申请表、账户管理协
议、代发工资协议”等资料;办理单位工程分阶段质监和安监手
续需网路打印“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诚信表”。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86633312、86697568、86644119
一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
报送材料:
1、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
2、中标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
3、安全组织设计(含施工组织总平面图);
4、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审核并备案;
2、窗口发放《安全监督备案表》、《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和《开工条件评价表》。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一十一、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备案
报送材料:
1、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3、非国家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
4、见证取样人授权书(甲方出具);
5、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审核并备案;
2、窗口发放《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和《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书》。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85194197
一十二、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缴
报送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打印《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收取表》;
3、窗口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4、窗口通知申请人缴纳报建费;
5、建设单位持盖有收款证章的缴款书到窗口换取发票。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备注:
高新南区产业项目中,如同一项目中有生产及其它性质建筑混合的情况,应提供专业部门出具的建筑面积分类详单。
收费标准及依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一
建设项目报建费
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60元/平方米
2、文物勘探发掘费
3元/平方米
3、工程定额测定费
1.2元/平方米
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0.8元/平方米
5、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1.5元/平方米
二
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
5元/平方米
三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1元/平方米
四
异地绿化建设费
3元/平方米
五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5元/平方米
合计
200.5元/平方米
注:
1、绿化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不交异地绿化建设费,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交纳。
2、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符合标准的项目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交纳。
3、下列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半交纳或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⑴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康复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⑵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改造项目,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⑶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⑷凡修建了城市地下交通干道、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地下室、共同沟等兼顾了人民防空要求的城市地下防护体系的民用建设项目,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未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不退还已交纳的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一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报送材料:
1、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或土地出让合同或国土划拨决定书);
2、立项备案通知书;
3、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4、报建费核费单及“缴款书”1、4联复印件(票据看原件收复印
件;
5、建设项目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6、文物挖掘完毕通知书;
7、加盖授权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施总平图2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受理审查后当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函复意见
书;
3、窗口在审查通过的建施总平图与证书一起盖骑缝章。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一十四、《建筑工程施工(临时)许可证》
报送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
章);
2、建设项目报建费缴纳凭证(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不提
供);
3、建设用地手续(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不提供);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无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项目提供);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质监备案登记表;
7、已通过安监站审核的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复印件;
8、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9、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
原件;
10、银行出具的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11、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书或保函复印件;
12、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13、民工综合保险办理凭证复印件;
14、监理合同。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8533922385339225
一十五、投资项目建设施工阶段(施工周期根据项目来定)
一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报送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可在局官方网站上下载);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提交担保函及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担保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还需提供开发资质证书副本);
3、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已设定抵押,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预售、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以及同意房屋买受人办理抵押登记的“同意函”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图(原件及复印件):
2010.12.10日后取得的规划许可证,需提交项目周边配套情况规划信息简图加盖“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资料发行专用章”公布牌样图;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施工许可证上未注明房屋结构的,另需提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结构专业)》;
7、派出所地址证明(原件);
8、工程施工合同:
建委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高新区的项目需提供工程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施工进度说明;
9、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原件、加盖鲜章的监管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在预售方案申报网页上,需扫描上传。
如果为多家银行联合监管,需另提交联合监管协议原件及盖鲜章的监管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方案系统。
如果监管银行非开发贷银行,开发贷银行需出具放弃监管的说明;
10、预售方案(在房管局官方网站上的网上政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待网上审核完毕,领取预售证之前,需打印审核通过的预售方案加盖公章后提交);
11、房产面积预测绘成果(预测报告,原件,预测报告内部转件);
12、高层建筑需提交高层建筑消防审核(备案)文书。
建设项目属并联审批的,提交《成都市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并联审批意见书》(行政审批意见版)中有消防盖章的意见;单独进行消防审查备案的,提交《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其他必要材料:
1、不属于并联审批的涉外建设项目(指建设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需提交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2、联建项目需提供联合申请、联建协议。
注意:
1、如申报时工程进度已经到达要求,必须提供能全面反映工程形象进度的照片,纸质和电子均可。
如果未到要求的进度谎报,将予以退件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2、因预售方案的申报需上传价格表,可持优盘到预售窗口拷贝房源信息表,以制作价格表;
3、预售申请表的预售面积只填可售面积(保留房源和公建配套等为当次不可售,非售房源不计入预售面积);
4、如果有部分房源本次不予销售,需提交保留房源申请,明确房源和面积,承诺在办理初始登记之后再销售现房。
办理流程:
1、应提交的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预售许可证、预售平面图、预售面积核定报告须在售楼处公示。
3、售房时应使用由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统一监制的合同,并与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联机打印,完成合同备案。
上述3项共3个工作日。
政务大厅窗口电话:
86279091、86279092
一十七、卫生竣工验收
报送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竣工的申请书;
2、建设项目总平方案会审表(复印件);
3、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4、建筑竣工图纸和竣工图纸的光盘(食品操作区域提供具体布局图);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含备案表(新、改、扩建生产型建设项目);
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回执(复印件);
7、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涉及一般、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8、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涉及空调系统及相关);
9、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检测报告(涉及自备水、二次供水);
10、卫生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受理并初审后将相关资料交社会事业局经办人;
3、社会事业局经办人到工程现场实地验收;
4、社会事业局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审查意见书》交窗口;
5、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审查意见书》。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30285339223
一十八、环保竣工验收
报送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建筑施工期排污申报和排污费缴纳证明;
5、验收监测报告;
6、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受理并初审后将相关资料交环保局经办人;
3、环保局经办人组织现场踏勘验收后形成审查意见,交处负责人;
4、负责人签注审批意见,经办人将审批意见交窗口;
5、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意见回复。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008
一十九、消防竣工验收
报送材料: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申请书;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工程竣工图纸一套(须盖竣工图章);
4、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测试报告);
5、设备调试报告(由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出具);
6、公安消防机构对该项目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建筑)设计的审核意见书,消防工程专项会审纪要;
7、消防产品选用登记表及产品厂家消防资质和消防工程公司资质证(盖鲜章),消防工程合同书1份,检测合同;
8、有自动消防系统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9、有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合同。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受理并初审后将相关资料交高新消防大队经办人;
3、高新消防大队经办人到工程现场实地验收;
4、高新消防大队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返窗口;
5、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30285339223
二十、建筑工程竣工挡案报送进馆
报送材料:
1、综合性文件(原件):
2、土建工程竣工文字材料(原件);
3、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消防、通风、空调、电梯、装修(装饰、幕墙)工程文字材料(原件)
4、竣工图(原件);
5、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内容:
①以DVCAM数码格式或BETACAM格式拍摄制作的反映项目建设主要过程及重要部位施工情况、事故现场及处理的电视资料片一部,片长7—15分钟。
②用专业数码600万像素以上或胶片相机拍摄的反映项目建设主要过程及重要部位施工情况、事故现场及处理的照片、底片(数码相机拍摄的需交光盘)各一套。
(成都市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
6、电子文档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成都市城建档案馆递交材料;
2、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经办人审核材料并核费;
3、缴费后领取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319417383188268
二十一、墙改、散水专项基金、人防异地建设费核缴
报送材料:
散装水泥:
1、由销售点(或生产厂)到施工单位的运输发票、商品发票及运单小票,现场立放散装水泥流动罐租赁协议;
2、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决算书及配合比报告。
墙改:
1、建筑工程土建决算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墙体材料应用施工现场核定表;
4、购买墙体材料的发票及运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人防工程:
1、房屋产权测量报告;
2、建筑施工总平面图;
3、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验收意见书、人防工程验收备案表(已修建人防工程的项目提供);按规定应修建人防工程但未修建人防工程的项目提供人防办同意不修建人防工程的意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人员受理并初审后将材料交城建处;
3、城建处计算、审核;
4、窗口汇总专项收费核定单并发放缴款通知书。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8533930285339223
二十二、竣工验收报建费核缴
报送材料:
房屋产权面积测量报告(需市房管局产权测绘审核中心核定归档)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递交材料;
2、窗口打印《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收取表》;
3、窗口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编写返还费用报告提交财政局;
4、窗口通知申请人缴纳报建费报建费或告知申请人返还费用报告已提交财政局;
5、申请人持盖有收款证章的缴款书到窗口换取发票。
承诺时限:
即办
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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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规划竣工验收
报送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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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 新建 项目 开发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