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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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ZQS1301FG11014F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运送、生活助理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投标邀请3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
一、一般要求5
二、质疑与投诉7
三、投标文件7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11
一、服务范围11
二、服务要求及标准11
6.运送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12
三、服务、商务要求17
四、报价要求17
五、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17
六、质量检查与罚则18
七、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8
第三章合同格式20
六履约保证金22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25
一、开标25
二、评标25
三、评标程序26
四、项目废标处理29
五、定标29
六、签约3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1
一、投标文件格式31
投标邀请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
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29日。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运送、生活助理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GZQS1301FG11014F
(三)项目类别:
服务类
(四)数量:
1项;最高限价:
120万元/年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
医院运送、生活助理服务。
(六)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1年
(七)投标保证金:
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供应商必须是提供物业服务或劳务派遣或家政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书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29日(对外办公时间内,含公示时间在内)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8D)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300元/套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12月30日下午14:
00~14:
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30日下午14:
3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四)电话:
0757-88620828传真:
0757-********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佛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康宁路一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8D
采购项目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0757-********
传真:
0757-********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一般要求
(一)投标的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招标代理机构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320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
中标金额﹤100万元
1.5%
1.5%
1.0%
按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
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
1.1%
0.8%
0.7%
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中标金额≤10000万元
0.25%
0.1%
0.2%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信息公示、公告期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询问和质疑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书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佛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3.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佛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纪律与保密事项
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供应商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
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五)关于关联企业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3.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六)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书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质疑书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者,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服务文件等构成。
商务文件、服务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
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4份。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1.★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6.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的报价应计算正确。
7.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8.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三)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并盖章。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
封套表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运送、生活助理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301FG11014F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下午14:
30之前不得启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3.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4.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六)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七)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万元整。
2.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名义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
开户名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帐号:
803880100002307
3.投标时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4.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供应商银行账号。
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八)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一、服务范围
(一)物业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二)物业类型:
综合医院
(三)开放床位:
700张
(四)服务内容:
医疗运送、生活助理服务
(五)服务需配备的人员:
运送工、陪护工。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及标准
(一)医疗运送
1.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全院病人、标本、物品等运送工作。
2.人员配置:
全院运送员不少于48人
3.运送员素质要求
(1)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0岁;身体健康(上岗前要进行体检,年体检不少于1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经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和专业协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上岗前须经医疗运送技能、消毒隔离技术、文明礼貌、有关工作制度等基本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上岗前要提供运送员培训资料或证照。
(4)大部份运送员须有1年或以上、二级或二级甲医院以上医院运送经验。
(5)运送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
(6)运送员须严格执行所在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具体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协助病人办理出入院,护送病人作各种检查、治疗、手术、会诊、转科、转院等。
(2)各种标本的收送工作。
(3)各种检查报告、床边心电图纸报告传递;住院病人检查预约;院内文件、资料、单据的传递签收;病历、资料复印等。
(4)医疗器械、电器等维修的收、送(贵重仪器必须有科室人员一起运送)。
(5)按手术室工作要求收送手术标本、物品等。
(6)医疗用品、物资的临时性领取。
(7)借药、借物、科室夜间临时处方或医嘱取药等。
(8)医院车床、轮椅等归位工作。
(9)协助护士接收新病人,准备床单位。
(10)拆大输液外包装袋,将输液归位放置。
(11)特殊科室(急诊、儿科、血透、手术室)根据科室情况补充要求。
5.工作要求:
(1)运送服务工作要求24小时全天候、随叫随到。
及时、规范、安全、服务态度好,无差错。
落实签收制度。
(2)接送病人注意安全、舒适、保暖、病情如有变化及时报告医护人员。
(3)接送病人根据病情给予相应运送方法(车床或轮椅)。
(4)使用车床接送病人要注意上下斜坡头部方位的调整。
(5)带输液的病人在使用车床或轮椅时应配备输液架。
(6)病人用后停入在公共场所的轮椅车床及时放回原处。
(7)标本运送(标本送到后须有接受检验标本的科室签收):
1常规标本巡送:
上午每半小时至1小时一次,下午每小时一次;
2特殊与急诊标本随叫随送、并做好记录,有检验科签收;
3严格查对,无丢失、无打烂、无调换、无操作不当引起标本倾泻、溶血,不得随地乱放,安全准确送到医院检验室;
4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病区护长和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5各类验单要及时准确送达科室。
(8)各类医疗文件传递要准确、及时。
(9)领取物品和送回的物品数目应相符,要有护长或护士签名。
6.运送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项目
考评细则
扣分
扣分及原因
管理、培训
1、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2、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服务流程、管理措施等
3、对员工有计划培训,并按计划完成,培训资料齐全
4、新入职员工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合理调配人力,确保各项工作或服务到位
每一小项第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病人运送
1、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检查项目等,防止错漏
2、按急、缓、轻、重有计划运送,尽量以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3、不能按时完成的检查要及与相关科室沟通4、重病人必须请医护人员陪同5、运送病人前做好安全检查,运送过程做好安全措施
6、运送过程注意爱护医院财物
7、与调度交接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和同病人及家属做好相关告知工作
8、运送过程注意做好病人保暖(冬天)及衣物等物品保管工作
每一小项每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标本运送
1、按时收集和送检各科室各种标本,每次收集时必须在循环记录表签名
2、认真核对清单及条码相符,不得收集空管、无条码等不合格标本。
3、执行急、常规标本收集流程,并跟踪报告及时送回科室
4、对特殊、贵重、病理标本必须详细登记5、运送杯本时必须放置在专门容器内
每一小项每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文书运送
1、按时收集各科室各种文书,每次收集必须在记录表上签名
2、将各种文书分类分科准确运送3、对贵重文件、报告要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每一小项每份不符合要求扣1分
急诊120
1、按时出救护车,不得因担架员造成出车延误
2、熟练掌握担架运送和上、下救护车,不得出现安全事故
3、每天清洁消毒“120”车,并有记录,有污物时及时清理
每一小项每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
物资运送
有计划领取和配送到科室,急需物品随叫随到,保障临床需求。
做好物资领取登记和交接签名,做到账目相符
每一小项每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科室固定杂工
服从科室安排,在科室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投诉和服务质量问题
每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消毒隔离
1、所有员工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消毒隔离技术
2、所有员工掌握自我保护和防止交叉污染及正确洗手的方法
每一小项每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仪容仪表、文明服务
1、员工仪表符合公司着装规范
1、员工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每一小项每人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其他
无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投诉
投诉属实一次扣1-2分
7.人员工作要求:
(1)服务热情,耐心,有礼貌,不与病人或家属争吵,不收受病人礼物及红包。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按照通知准确及时接送病人至有关科室检查治疗。
(3)根据天气注意保暖,防止病人受凉,雨天防止淋湿病人。
(4)搬运病人动作规范、轻稳,符合治疗要求,不得因护送不当增加病人痛苦或加重病情。
(5)不得因护送不当跌伤病人。
(6)服务热情周到,有礼貌,不与工作人员争吵,运送及时。
(7)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无误运送各种物品。
(8)标本运送中不得丢失,不得损坏标本、单据,做好交接手.
8.运送员仪容仪表标准:
(1)上班前梳理头发、长发应盘起,流海不得超过眼眉;
(2)上班前确保鞋子干净无污物;
(3)按规定时间更换制服;
(4)制服不可有破损;
(5)姓名牌受损或丢失,与主管联系更换;
(6)每天换袜子,袜子颜色与裤子颜色相一致;
(7)确保手指甲正规修剪;
(8)每日刷牙,保持微笑;
(9)上岗前应照镜子,整理仪容仪表,然后上班;
(10)走路时应抬头挺胸,注意不靠墙站立;
(11)如无紧急情况不可跑。
(二)陪护服务
该服务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陪护人员工作职责为协助护士为病人提供周到的生活护理。
采购人不针对本项服务支付任何费用,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陪护服务收费标准”直接向病人收取中标供应商自负盈亏。
1.服务范围:
住院病区(ICU、NICU、产前区除外)。
2.服务内容:
(1)保持病人床单元整洁、干燥;
(2)协助病人早、晚洗漱,打开水、打饭、进食、清洗餐具等;
(3)协助病人大小便、协助护士为病人留取大小便标本,清洗、递送便器,清理溺便;
(4)协助护士为病人翻身,为长期卧床病人拍背;
(5)协助护士为病人进食、洗头、擦身、督促服药;
(6)协助护士为患者梳头、洗头、擦身、泡脚、剪指(趾)甲,为男病人刮胡须;
(7)协助病人床上或床边活动,促进病人功能恢复;
(8)协助病人过床,整理好病床单位,每天下午发放和回收一次病人服。
(9)保持病区整洁、有秩,发现清洁问题随时通知清洁工清洁。
清洁工下班后,要负责科室内的临时清洁。
(10)帮助更换婴儿尿片并清洁臀部,为有需要的孕产妇更换衣物、卫生巾等;
(11)其他应急勤杂工作
3.陪护服务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态度和蔼,文明有礼,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洁身自爱,不索取病人钱物,不收受病人红包、小费。
(4)保持病区安静,不得大声讲话、保持病区环境的整洁。
(5)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陪护范围,不能发生因陪护失职或过失而出现的病人坠床、烫伤、擦伤等事件发生。
(6)不得在医院内会客、聊天、饮酒或聚结赌博、吵闹、打架。
(7)提供优质服务,关心病人,乐于接受意见,不得推诿、漫骂病人及家属、陪人等,不大声讲话,文明礼貌服务。
(8)在医院及公司的双重管理下以及在护士的指导下为有需要的病人进行24小时非技术性的生活护理工作。
(10)每天有主管人员到科室检查服务质量等。
(11)陪护收费要合理、明码标价,服务质量到位。
4.培训要求:
(1)要求中标供应商有培训部门和护理专业的培训员,对员工进行岗前理论与操作、职业道德等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能少于一周;上岗后有定期培训计划。
(2)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仪容仪表、礼仪礼貌、职业道德、员工思想认识、基本的清洁卫生和消防消毒隔离常识、病区环境管理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经过理论培训合格后再进入临床实践,由培训主管带班到科室跟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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