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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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荣县燕窝煤业有限公司
鹰窝沟煤矿
管理制度汇编
(第二篇)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5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
二、安全奖惩制度……………………………………12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4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5
五、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8
六、安全检查制度………………………………………20
七、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1
八、入出井检身制度……………………………………22
九、入出井人员清点制度………………………………23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4
十二、主要灾害及事故预防制度………………………26
十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1
十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2
十五、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33
十六、安全操作管理制度………………………………34
十七、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5
十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36
十九、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37
二十、事故分析例会制度………………………………38
二十一、事故报告制度…………………………………39
二十二、重大隐患登记、监控制度……………………40
二十三、事故抢险制度…………………………………41
二十四、瓦斯检查制度…………………………………45
二十五、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8
二十六、测风制度………………………………………50
二十七、通风瓦斯报表审阅制度………………………51
二十八、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及定期校验制度…………53
二十九、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55
三十、改变通风系统的报批制度………………………56
三十一、敲帮问顶制度…………………………………57
三十二、反“三违”和举报“三违”制度……………58
三十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60
三十四、“一通三防”管理制度………………………64
三十五、巷道维修和报废制度…………………………67
三十六、工程验收制度…………………………………68
三十七、生产管理制度…………………………………69
三十八、主扇风机检修、维护制度……………………71
三十九、井下电工片区管理制度………………………72
四十、提升钢丝绳日检制度…………………………73
四十一、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74
四十二、设备管理与购置制度………………………75
四十三、采购井下设备、零配件和通风用品的
验收制度……………………………………77
四十四、消防管理制度………………………………78
四十五、应害场所管理制度…………………………79
四十六、防灭火制度…………………………………80
四十七、防尘管理制度………………………………84
四十八、火工产品管理制度…………………………86
四十九、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88
五十、电缆管理制度…………………………………89
五十一、物资管理制度………………………………91
五十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92
五十三、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94
五十四、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00
五十五、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10
五十六、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6
五十七、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2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国家对煤炭行业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2、杜绝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重大机运事故的发生,千名职工负伤率控制在20人次以内。
3、矿井万吨煤职工负率控制在0.65人次以内,千米进尺职工负伤率控制在0.6人次以内。
4、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在已达国家三级标准化矿井的基础上,力争在2009年达到二级标准化矿井。
二、公司每年初制定出本年度阶段的安全目标和考核奖惩办法,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生产单位,各生产单位再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生产车间。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人人肩负安全工作重担。
四、按国家规定完善安全监管部门,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加强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矿井内的考核目标
1、矿长、副矿长考核目标
(1)是否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等。
(2)有无违章指挥的言行;
(3)是否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吊牌整改;
(4)是否定期组织矿井安全自查自纠,是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5)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2天,副矿长每月不少于15天;
(6)是否及时定期对通风、瓦斯报表进行了审阅签字,提出处理意见;
(7)是否对每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查、核实、分析,做出安排;
(8)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组织生产;
(9)是否及时对“三违”人员作出教育、处罚决定;
(10)是否坚持了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以上各条其中一条不合格,扣减当月工资的10%。
2、总工程师考核目标
(1)是否及时测量、编制矿井中必备的各种图件;
(2)是否按一工程一措施及时编制、贯彻;
(3)是否及时编制隐患整改方案;
(4)是否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正规的采煤方法;
(5)是否按时编制矿井采掘计划、中、长期规划;
(6)每月下井不少于15天。
以上各条其中一条不合格,扣减当月工资的10%。
3、矿井普通员工
(1)是否参加班前会;
(2)是否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3)是否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有无“三违”行为;
(5)是否发生安全事故。
以上五条中,违反前四条,每次罚款20元;出现了第五条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100元—500元的经济处罚。
4、瓦检员安全目标考核
(1)是否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2)是否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3)是否认真执行关于瓦斯超限处理的规定、瓦斯检查操作规程;
(4)有无“三违”行为;
(5)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有无安全责任。
由安全科对瓦检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查出违反一项罚款50元;出现第五条的情况,视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5、放炮员安全考核
(1)是否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2)是否按规定领、退爆破材料;
(3)是否按规定运送爆破材料;
(4)放炮母线是否符合要求,放炮距离是否足够;
(5)炮眼封泥是否符合规定;
(6)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由安全科对放炮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查出违章一次罚款50元;出现了安全责任事故按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6、电工安全目标考核
(1)井下电缆是否悬挂;
(2)电缆及设备吊牌是否完善;
(3)井下电气有无失爆;
(4)井下用电“三大保护”是否完善、可靠;
(5)是否及时维护、检修电气设备;
(6)有无违章作业。
凡违反一条,出现一次违章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因责任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7、矿井安全目标任务
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杜绝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重大机运事故的发生,千名职工重伤率控制在2人次/年。
8、为实现矿井安全目标,矿井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1)各工种、各级连锁保安责任制。
即:
员工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队长负责,队长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矿长负责,矿长对公司负责的连锁保安制度。
(2)安全责任与员工工资效益挂钩的制度。
凡矿井因工作发生重伤或休工天数150天以上事故,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当月吨煤工资下浮0.05元;安全检查员、事故班组正副组长当月吨煤单价下浮0.03元;事故单位负责人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工资下浮0.03元。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矿井生产现场实行划片管理,在划片包干区内发生轻伤骨折事故,对包干区责任人罚款100元,对队长、带班员当月吨煤工资下浮0.03元。
(4)对矿井全体员工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为:
a、矿井采、掘、运员工及后勤各工种员工按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5%扣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b、带班员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0%扣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c、安全风险抵押金年度考核一次,若全年内轻重伤指标未超标,且个人无工伤、“三违”,所扣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额退还本人。
(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安全技术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矿井负责人对矿井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3、各位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各部门负责人、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班组长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5、各职能部门应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的责任。
6、各岗位职工应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7、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
安全奖惩制度
一、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轻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技术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二、违反相关规定,擅自组织生产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安全第一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三、违反安全规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五、矿井根据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具体的安全实施细则及安全处罚办法。
六、定期对安全效果进行评定,分阶段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同时制定措施,组织新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矿井各作业点,各项工程都必须编制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二、矿井编制的各种安全技术资料都必须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查批准后再执行实施。
三、矿井安全技术资料的审批按以下规定执行:
1、矿井总体规划,技改工程设计须报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须报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审查批准。
3、矿井单项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须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
4、作业规程须经矿安全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工程队共同会审,报矿长、总工程师批准。
5、操作规程,由矿各职能部门编制,经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
6、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技术科编制,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矿井必须实现如下目标:
采煤工作面达一级,掘进工作面优良品率达70%以上,杜绝不合格品;井下机电设备达到“80·7·2”标准要求;运输设备、通风设备达到“90·5·1”质量标准要求;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矿井通风必须达乙级标准。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矿井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组长:
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
由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担任
成员:
由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各队队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⑵技术科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掌握并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技术政策,牢固树立“安全质量就是效益,质量是生存发展之本”的思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执行矿长负责制、总工程师具体安排落实、各分管领导密切配合,层层把关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3、以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为中心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指挥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发布各种指令,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经常化,保证每个环节的工作处在控制状态。
4、各队、各科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目标明确、任务到班组、责任到人,安全技术措施到位,设置专职安全质量管理督导员,保证各项规章准确及时完成。
5、必须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备安装必须达到行业标准。
6、各项工程必须严格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考核、评定,严格执行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7、矿井建立24h领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本日的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好出现的各种问题。
8、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指挥、检查施工质量,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难题,。
9、各队队长、班组长、质量管理督导员,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负责教育、带领从业人员搞好安全质量工作;必须坚持以身作则,提高安全质量意识。
严格按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切实抓好所辖范围的各项管理工作。
10、技术科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管理,确保各种设计、技术措施的提前到位,合理布局、努力做到采掘平衡,切实搞好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11、通修队必须保证矿井通风良好,严格按矿井通风标准,及时、合理调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搞好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努力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12、为了搞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矿每年从安措基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经费及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13、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对各专业小组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考评。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矿井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负有对所辖范围进行隐患排查的职责。
二、矿井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必须撤离隐患区域,并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矿井安全科报告。
三、班(组)每天排查一次隐患,队每周排查一次,矿每旬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对全矿井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四、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由安全科下达整改通知,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责任人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矿井安全科备案。
五、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矿技术科编写整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整改。
六、安全科对在治理中的隐患实行全过程监控,对已治理结束的隐患进行验收及检查。
七、每月由矿长召集相关部门对矿井各大系统的安全现状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若有问题及时安排治理。
八、每月由安全科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矿井的隐患及其治理情况。
九、每季度的第一周内由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书面报告矿井的隐患及其治理情况。
安全检查制度
一、为认真排查矿井隐患,加强安全检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每旬由安全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专职安检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矿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每月由矿长组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专职安检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矿井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四、各部门、各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矿井安全科备案。
五、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矿井固定机械、机电及运输系统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项目研究出整改对策和应急措施。
六、每季度由公司组织各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对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联合大检查。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矿井安全工作,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各生产单位的采、掘、运、机电、洗选、搬运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由班(组)长负责主持召开班前会,同时必须有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矿井生产各部门每天召开一次安全碰头会,研究解决当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一天的工作。
四、矿井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小结上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本周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
五、矿井每月召开一次全矿职工大会,通报上月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情况,通报“三违”处罚、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矿井存在的问题,进行职工再教育培训。
六、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各生产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资金投入。
上述安全会议,必须由办公室、安全科或相关部门、班组做好记录。
入出井检身制度
一、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24小时值班,坚持对所有入出井人员进行搜身检查。
并登记好进、出井时间。
二、所有进出井人都必须自觉接受检身。
三、入井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入井须知”的规定。
1、严禁酒后下井。
2、严禁自由下井。
3、严禁不按本工种规定时间下井
4、防护用品穿戴不齐,不准下井。
5、严禁化纤衣服下井。
6、严禁无照明下井(含非矿灯照明)
7、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
8、严禁私拿公私财物出井。
四、外来人员参观或上级领导来矿检查工作必须有公司或矿级领导陪同,否则不准入井。
入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井口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有专人对出入井人员进行考勤。
二、井口考勤人员必须分班次准确记录各作业地点和各作业班组的入井、出井人员名单和入井、出井时间。
三、矿灯房值班人员每班在发出和收回矿灯时必须准确记录入井、出井人数。
四、每班下班后30分钟内,井口考勤员和矿灯房值班人员必须核对好入井、出井人数,入井、出井的矿灯数量,发现出入井人数不对或入井、出井的矿灯数量不合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查,并报告矿井安全部门和值班矿长。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方式:
1、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
2、矿组织的脱产安全技术培训;
3、职工进矿安全技术培训;
4、职工变更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
三、培训范围:
1、全矿各级、各类管理人员;
2、特殊工种、重要岗位、关健部门人员;
3、队长、班组长;
4、其他生产、生活后勤,财务营销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参加资格培训。
(1)、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等。
2、新从业人员
(1)、有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特点、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
(6)、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7)、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五、培训时间:
1、全矿员工每半年组织一次脱产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2、新工人入矿,必须经过为期不少于72学时的入矿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现场实习4个月,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3、调换矿井、调换工种的培训按新工人入矿进行。
主要灾害及事故预防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职工培训,增强自主保安能力
1、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每周一定期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3、每月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入矿新工人必须经过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同时要指定熟练工带满四个月后确认能独立作业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加强安全监管,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做到一工程一规程,一工程一措施:
2、严禁各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严禁矿井所有员工违章作业;
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充分履行职责,强化现场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章行为;
5、重奖举报违章行为的举报人。
三、矿井瓦斯防治
1、坚持每10天一次的全面测风,采掘作业地点应根据情况经常测风。
2、及时对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调节,确保各地点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积聚;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严禁随意停开,风筒的安装要做到平、直,且必须悬挂,风筒接头要严密可靠;
4、井下不用的巷道或长度超过5米的独头巷道要及时封堵、密闭;
5、加强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的规定;
6、严禁放糊炮,严禁用明火放炮或在电器上放炮;
7、严禁一次装药分次爆破,严禁使用不合格、变质和过期失效炸药;
8、加强电气设备管理。
严禁在井下带电作业、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杜绝电气设备失爆,防止电气火花,静电火花和撞击火花等;
9、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掘进碛头要严格使用风瓦电闭锁。
采、掘工作面按规定安设传感器。
四、粉尘防治
1、采煤、掘进各工作地点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炮眼、井巷壁帮,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采煤、掘进工作面应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各放煤口及运输机转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设施。
3、采煤、掘进工作面进、回风应安装水幕。
4、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切实加强个人防护。
5、及时清除浮煤,定期清扫和冲洗井巷中的沉积煤尘。
6、经常检查隔爆设施,防止数量和水量不足。
五、矿井火灾预防
1、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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