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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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作者xxxx------------------------------------------日期xxxx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ﻫ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开工令后 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520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ﻫ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ﻫ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ﻫ 8、工程量清单ﻫ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ﻫ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ﻫ
ﻬ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①合同协议书,②招标文件,③中标通知书,④投标书及附件,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招标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ﻫ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ﻫ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提供图纸6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外传。
ﻫ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ﻫ 5、工程师ﻫ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投资控制与工程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工程变更、签证单及联系单的确认以及付款及其它重大事项。
ﻫ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ﻫ 姓名:
职务:
职权:
投资控制工程现场管理及与外层协调ﻫ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技术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ﻫ 8。
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开通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10天ﻫ(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按规定的相关时间内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在开工前10天内发包人组织交底、双方及监理、测绘方签字记录。
ﻫ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10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整个合同工期内。
ﻫ (9)合同签订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2套,正式开工后再提供图纸4套.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ﻫ9。
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向监理提供工程进度报表,次月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进度款申报表,一式五份。
ﻫ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在施工现场免费提供办公房2间ﻫ(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备案资料;20天内完成场地临时围墙、宿舍、工地大门、七牌一图等,并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资料。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方无偿保护,交付使用后由发包方承担责任与费用。
(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高压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施工期间确保周围地下管线、地上各种线路、临近建筑物的安全,费用含在投标报价的其它措施费内,若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整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场,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0)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单独装表计量,按工地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并在当月工程款中由发包人代扣。
(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方必须配合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ﻫ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在开工前10天向发包方提供两份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ﻫ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3天内。
ﻫ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为乙方创造必要的开工条件,或监理工程师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开工令,而使乙方原承诺的工期受到实质影响,乙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同时乙方理解甲方前期准备工作的难度,免予费用索赔,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开工,因此引起的工程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ﻫ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ﻫ17。
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ﻫ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ﻫ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
按通用条款.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ﻫ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ﻫ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ﻫ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2)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本合同工程量及项目的增加或减少,在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报价的采用清单中的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淳安价》《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并按投标优惠幅度同比例优惠。
承包人测算的项目单价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调整。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ﻫ23。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经现场监理、业主代表确认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签证单及变更联系单;
(2)、主要材料(形成实体的主材)价格调整参照淳安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24、工程预付款ﻫ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为开工后10天内,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第二次为主体施工进入古建阶段,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支付工程预付款后三次支付周期内扣完.
25、工程量确认ﻫ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提交,监理在2天内确认形象进度,工程量审核由跟踪审计单位或发包人在5天内予以复核,逾期视为确认。
ﻫ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ﻫ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转帐支付。
每月25日,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量(计量支付申报表),经复核确认后15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余款待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并经审计确认后扣除结算造价5%保修金后6个月内付清.ﻫ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ﻫ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ﻫ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ﻫ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ﻫ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所有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部分材料设备甲方确定供选品牌),费用乙方承担,材料进场前按规定报验和第三方检验。
28。
2古建工程做旧和木雕刻件部分由承包人根据图纸先做出样品,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八、工程变更
执行《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
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验收前7天向发包方提供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验收后21天内提供竣工结算3份。
ﻫ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如有,双方再行协商明确。
ﻫ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ﻫ35、违约ﻫ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ﻫ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
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ﻫ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ﻫ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
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
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负责返修,直至合格,费用自理,同时扣罚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ﻫ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37、争议ﻫ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ﻫ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40、保险ﻫ40。
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ﻫ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 ﻫ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ﻫ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对本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保费承包人承担.
41、担保
41。
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ﻫ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ﻫ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履约担保金中,管理人员到位保证占20%,主要设备到位保证占20%,工程质量保证占30%,安全保证占30%。
46、合同份数ﻫ 46。
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6份。
47、补充条款
1、中标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是违约行为,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到勤不得少于20天。
2、允许承包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上报发包方,发包方确认后调整工程造价。
承包方超过30天不报视为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认可,放弃因工程量清单错误引起的索赔。
3、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暂定价项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价调整。
4、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在15天内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逾期未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甲方不予受理。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_ 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按合同及竣工验收结算的所有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伍_年;
⒊装修工程为贰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贰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贰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贰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保修金贰年期满退还3%,伍年期满退还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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