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增值税的转型问题学位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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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增值税的转型问题学位论文
目录
一、前言1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困境1
(一)重复征税1
(二)不利于投资1
(三)税率偏高2
(四)不利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2
(五)其他问题3
1.增加发票扣税的难度导致扣税链条中断3
2.制约着中西部地区的发展3
3.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3
4.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3
三、增值税转型的影响3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3
1.对增值税收人的影响3
2.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4
3.转型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4
4.对税收收入的总体影响4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4
1.对投资的影响4
2.对产业结构的影响5
四、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客观条件5
(一)多年试点经验为转型改革铺路5
(二)财政收入稳增与宏观经济降温提供改革时机6
五、增值税转型的措施7
(一)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8
(二)加强现代化征管手段建设和稽核检查制度建设8
(三)慎重对待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8
(四)积极推行配套改革9
1.相应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9
2.完善分税制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地方税权9
3.同步出台一些积极的改革配套措施10
六、结语10
参考文献11
致谢12
浅议我国增值税的转型问题
一、前言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它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采用生产型的增值税,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款时,所购置固定资产中包含的进项增值税款不能抵扣;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1994年我国正式推行增值税以来,一直沿用生产型增值税。
当时正值宏观经济“软着陆”时期,出于对投资过热、通货膨胀、财政资金紧张等综合因素的考虑,规定对购置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在当时,既有利于遏止非理性投资、防止通货膨胀加剧,又能扩大税收收入、保证财政资金充足。
因此,我国在增值税设立之初采用生产型增值税,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和宏观调控需要的正确决策,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困境
增值税的实施,尽管为增加财政收入、抑制投资、控制通货膨胀、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里,主要谈谈我国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所面临的问题。
(一)重复征税
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与国际主流存在的差距,最为突出的就是存在较多的重复征税,违反了税收公平、效率、中性的原则,产品价格部分含税,不利于产品的公平竞争。
由于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企业抵扣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金,这造成了纳税人负担的加重,因此纳税人只得把这一部分税金摊人产品成本中,从而造成了产品价格的抬高。
生产型增值税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已征税款不允许抵扣,从而使这部分税款资本化,分期进入产品成本中,成为其价格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导致了重复征税,使企业税负加重。
(二)不利于投资
税负的加重对企业扩大投资、设备更新、提高科技含量非常不利,企业投资越大,设备更新越快,科技含量越高,税负就越重。
相比而言,设备投资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税负上就小,不利于企业规模经营,影响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由于消费型增值税购入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在税负上比我国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要低。
虽然我国采取了“征多少,退多少,彻底退税”的原则,但不允许抵扣,使我国企业不能更好地投资发展。
在出口环节,我国自1994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以来,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现今,只有除机电等少数产品能享受全额退税外,企业均不能得到完全退税。
这就使得出口产品不能以完全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在进口环节,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而众多发达国家均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造成国内产品的税负高于进口产品,从而使国内企业失去竞争力。
(三)税率偏高
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增值税,税额处于10%-20%之间,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税率是17%,如果按国外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进行转换,其基本税率已经达到了23%,税率偏高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我国目前汽车购买阶段的税率还没有和世界接轨,据业内人士透露,以市场售价25.98万元的新款雅阁为例,此价格所含税费有17%的增值税、8%的消费税、约合出厂价5%的进口配件关税(国产雅阁部分配件还依赖进口,年平均配件关税20%)。
这些税费已经打进车价内,由厂家代缴了,实际上不含税的车价应低于20万元(当然这个价格还包含有厂家和经销商的利润)。
此外,购车还需缴纳10%的购置附加税2万元左右,综合计算下来,加在汽车完税价格上的税率高于30%。
(四)不利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的产品将广泛走人国际市场。
出口产品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为鼓励产品出口,我国还采取“征多少、退多少,彻底退税”的原则。
但由于是执行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已征税款进入成本后,不仅导致出口产品的价格提升,而且出口退税也不彻底。
另外,由于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范围,对那些知识产权含量高的产品,其产品中所含的营业税不在出口退税范围之内,这样也加大了出口产品的成本,不利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
(五)其他问题
1.增加发票扣税的难度导致扣税链条中断
我国增值税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购进货物已纳税金办法,由于外购资产已纳税金不得抵扣,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款征收时,必须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发票进行审核,以剔除购买固定资产的专用发票,给规范化的征管带来困难,同时也给纳税人避税提供了便利。
2.制约着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实施西部大开发,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全国各地区共同富裕,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我国西部地区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大,其所纳税金不能抵扣,加重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西部企业的税收负担。
3.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生产型增值税虽然从短期看增加了税收收入,保住了财政盘子。
但从长远看却动摇和侵蚀了税收乃至经济增长的基础,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4.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大小,直接表现为增值额的真实程度。
征税范围大,增值额体现得越真实,那么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就越趋向一致。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仍属非全面型增值税,其征税范围较窄,仅对工业、商业及部分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属于生产过程或延伸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和金融保险业等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
三、增值税转型的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从组织收入的角度看.增值税转型改革会影响到增值税、企业利润以及企业所得税。
以甘肃为例。
根据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调查结果统计.2005年,甘肃省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121户.2005年共实现增值税89.58亿元。
同期新增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价值200.02亿元。
依此数据.分析如下:
1.对增值税收人的影响
按全额抵扣原则.可抵扣进项税29.06亿元,按增量抵扣原则,可抵扣进项税9.97亿元
2.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基,因此,转型后增值税收人的减少也会带来两者的减收。
按全额抵扣可减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l亿元
3.转型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是由于转型后固定资产价格由原来的含税价变为不含税价,使得原值减小,计提折旧额下降,从而使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缩小,带来企业所得税的增长。
二是由于转型造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收,进而减小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带来企业所得税增收。
假定所有固定资产的折1日年限为lO年。
企业所得税按33%计算.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数额是:
全额抵扣为1.92亿元、增量抵扣为O.66亿元。
4.对税收收入的总体影响
综合各税种的变化,2005年如果进行增值税转型对甘肃省税收的影响数额分别为:
按全额抵扣减少税收收入3O.O5亿元.其中中央需负担2O.84亿元,甘肃需负担9.21亿元;按增量抵扣减少税收收入lO.3l亿元.其中中央需负担7.15亿元.甘肃需负担3.16亿元。
如果按照2006年全省增值税收入比2005年实际增长22.84%的比例计算,假定2007年增值税增长率仍为22.84%,2007年在甘肃省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按全额抵扣减少税收收入45.3l亿元.其中中央需负担31.43亿元。
甘肃需负担13.88亿元,按增量抵扣减少税收收入l5.55亿元,其中中央需负担l0.78亿元,甘肃需负担4.77亿元。
因此,从短期来看,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会对甘肃省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一定压力,但是从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提高竞争力的角度看,.增值税转型改革最终会促进企业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相关税费的增加,这对财政无疑是有好处的。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允许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从理论上讲,可以对刺激一个区域的投资尤其是固定资产的投资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该区域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
1.对投资的影响
一个区域在一定时期的收入、投资既定的情况下,由于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对投资的影响可能不一样。
消费型增值税投资越多,实际税收负担率越低.投资越少实际税收负担率越高,投资增加对增值税税收负担影响的程度最高。
生产型增值税投资越多,实际税收负担率越高,投资越少实际税收负担率越低,投资增加对增值税税收负担影响的程度最低。
可见,当投资增加或减少时,税收负担率不同,从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在投资增加相同的时候,生产型增值税的投资税收弹性要小于消费型,说明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程度高。
投资税收弹性受投资结构的影响,当流动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增大时,生产型增值税的刺激作用也逐渐增大。
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作用摹本不受投资结构的影响。
随着投资的增加,经济在迅速增长,税收收入也在增加。
但是,增加的幅度低于国民收入的增加幅度。
消费型增值税推进投资增长的作用最大。
而且特别有利于促进固定资产的投资,增值税转型形成对投资需求的拉动效应,其现实意义是增值税尽快转型能较好依据甘肃省的投资结构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刺激投资,同时也对财政收入产生很大的冲击。
2.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产业结构反映着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状况和总体水平,增值税的转型对产业结构有着较大的影响。
增值税在理论上可以全部转嫁给诮费者,但在供求都有一定弹性的情况下,增值税不能全部转嫁,生产者也要负担一部分,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负担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影响到投资收益率,最终影响到一个区域的产业结构。
四、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客观条件
(一)多年试点经验为转型改革铺路
一方面,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为全面转型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以东北地区为例,试点转型政策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效果明显,起到了鼓励机器设备投资、加快技术更新改造的作用,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
同时,带动了东北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使投资与发展良性循环的态势初步显露。
另外,通过试点转型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了准确的把握,为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另一方面,试点地区存在的问题迫使全面转型改革呼之欲出。
这些问题表现为:
东北等地采用“增量抵扣”的办法(即规定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造成实际抵退税额与各部门预期差距较大,实际抵退户数、税额均显不足;增值税退税过程流程烦琐,增加了纳税遵从成本和征管成本;试点转型政策表现为地区税收优惠政策,违背中性原则,形成“投资洼地效应”,干扰市场资金流动;对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不统一,转型政策不规范,配套法规不完善,操作性差,偷漏税现象严重等。
增值税是中性税种,具有产业链条长、环节多、关联度大的特点,不宜较长时期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
采用试点转型的办法固然稳健,但却扭曲了增值税中性,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整体经济的良性发展,有悖于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要求,因此促使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财政收入稳增与宏观经济降温提供改革时机
事实上,我国对增值税全面转型的研究已趋于成熟,但是一方面由于担心消费型增值税在我国全面推广会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致使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出台;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经济过热趋势明显,尽管考虑到增值税转型的各种优势,但仍担心一旦全面推行,势必进一步刺激非理性投资,造成通货膨胀,影响宏观经济的有序运行。
因此,本着统筹规划、全面协调的精神,增值税转型改革频频扩大试点而不全面推行,目的就是为了等待时机。
从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由于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促使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快速增长。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财政收入仍保持“旱涝保收”的良好态势。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0月底,全国财政收入54275.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远超年初制定的预算收入全年增长14%的目标。
财政收入的稳固攀升,打消了国家有关部门对财政减收的顾虑,成为增值税全面转型的有力保障。
而且,当前适逢美国金融危机肆虐全球之际,我国由于对外依存度较高,实体经济尤其是外贸出口产业受损严重,此时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铺开,可谓打开了税收改革的“机会之窗”,即是正当其时,又是迫在眉睫。
(三)减税效应保护企业渡过“寒冬”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长期以来在财政收入中占据较高比重。
数据显示,2007年,国内增值税收入(扣除出口货物退增值税)为15470.11亿元,占当年我国税收总额(不含关税、船舶吨税)的33.9%。
而当前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将增值税从现行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意味着税前抵扣范围扩大或计税基数缩小,消除了我国生产型增值税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
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
经测算,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目前,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我国部分企业尤其是外贸依存度较高的企业,面临严重的资金困难甚至濒临破产危机。
如此大规模减税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此类企业减轻了纳税负担,有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帮助受金融危机较为严重的企业渡过短期困难。
(四)有效增强本土产品国际竞争力
由于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故在出口环节实行彻底退税后,商品是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我国,在我国进口环节即使补征了一道增值税,但是对比我国存在重复征税的同类商品生产企业,还是占了税收上的优势。
另外,生产型增值税本身抑制投资的效用阻碍了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换代升级。
我国为数众多的出口企业为跨国公司充当加工组装车间,靠跨国公司的知名品牌和销售渠道维持生存。
出口产品单一,附加值低,没有自己的品牌和核心技术等原因,致使我国产品竞争力弱,在金融危机中受损严重。
而此次改革在全面推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同时还相应取消了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不仅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也使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增值税减免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为中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
长期来看,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势必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核心能力提升以及产品走向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挥重要作用。
五、增值税转型的措施
增值税转型是一项具有深远社会经济意义的改革,旨在优化税制,尽量避免经济运行受到税制扭曲的影响,同时增值税转型改革也有利于解决经济结构不合理、技术落后、设备老化、粗放型增长方式等经济问题。
所以,不应把转型改革当作调整经济运行的相机抉择的财税政策,而是要以长期发展的眼光尽快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
面对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该坚持渐进改革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的开展增值税的转型工作,将增值税转型的成本降至最低。
我们要认识到:
(一)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为了避免转型给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我国增值税的转型应逐步实行。
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政策,先在一些行业中试行,如在高科技行业中试行,这既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导向,又可以缓解财政的压力且征管困难较小。
(二)加强现代化征管手段建设和稽核检查制度建设
计算机征管可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要创造条件,加快计算机联网建设,从而加强计算机稽核。
税务部门应继续重视和加强计算机的征管和稽核,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早日实现税务信息化管理。
(三)慎重对待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
第一,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如果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势必会侵蚀营业税的税基,也就是把增值税的增加建立在营业税减少或取消营业税的基础上,这会造成中央和地方税收利益重新分配的矛盾,而分享体制的大调整可能导致的财政风险将会更大,目前时机并不成熟。
当前只宜将增值税运行中矛盾较突出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其他行业待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再结合中央与地方分税体制的调整,进行改革。
这样在改革前期降低财政对增值税的依赖,使财政有消化适应的过程,才能将财政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从世界范围看,凡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其增值税收人占全部财政收入一般都控制在25%以内。
因为增值税虽然是价外税,但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增值税始终是构成消费价格的组成部分,增值税收入过高,对促进消费、拉动国内消费需求不利。
第三,从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一些项目和行业看,暂时也不宜改征增值税。
如无形资产开发所耗用的外购设备和材料较少,如果按增值税基本税率征收,税负太重,会挫伤企业开发无形资产的积极性,阻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再如金融保险业、邮政电讯业、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同样按17%的基本税率征收,税负不堪承受,不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与优化产业结构背道而驰,如果另设税率,档次太多,又违背增值税的中性原则。
第四,从这几年地方税收收入来源看,相当多的市县对重点企业增值税收入的依赖程度很高,甚至一部分市县的税收70%来源于一个大型企业的增值税。
如果重点税源企业发生大规模的投资行动,在一段时期内实际缴纳税款为零,地方财政必然发生危机,无法周转。
而且这种可能性是长期存着的,如果再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则更加大了财政风险。
所以从预防财政风险的角度出发,也不能在增值税转型时急于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第五,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可以对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消费行为提高税率,增加高消费人群对全国财政的贡献,对某些已经不属于高消费的产品和行为减低税率或停止开征消费税,既有利于增大消费税的调节力度,又有利于增加高素质劳动的供给和储蓄的增加。
例如将高尔夫球、保龄球、桑拿按摩、高级美容、娱乐性射击等高消费服务项目以及高档音箱、高档摄像器材、高级滋补品、一次性筷子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取消对普通化妆品、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散装啤酒等项目的征税;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积极推行配套改革
1.相应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由于增值税转型后逐步扩大了进项税金的抵扣范围,因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将有所下降。
但是这一税负减轻不会惠及按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没有调高增值税法定税率的情况下,只有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税负才能公平。
考虑到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普遍高于一般纳税人实际税负,以及不同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后实际税负变化不一样的情况,建议可将小规模工业企业的征收率降为4%,商业企业降为3%。
从长远来看,应废除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使大量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被排斥在增值税链条之外,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2.完善分税制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地方税权
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利益,以保证增值税转型的顺利推行增值税转型的变化带来了各种税收收入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地方与中央财力分配关系的调整。
特别是一些经济大省,对中央财政的贡献率一直比较高,而地方财力尤其是地方可用财力相对不足,借增值税转型之机,可以考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重新确定一个更为合理的财力分配办法,适当提高地方对增值税的分成比例。
同时,也可考虑通过税权的调整,让地方因地制宜地开征遗产税、财产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为增值税转型提供财力支持。
)先进的“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
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就会杜绝像厦门远华那样的走私偷税大案。
3.同步出台一些积极的改革配套措施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补贴制度和增值税分成比例的调整,弥补由于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推动增值税转型工作的积极开展。
与此同时,还要实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采取多管齐下的税收优惠措施,促进技术进步。
对西部实行普惠制,促进外资、内资向西部的转移。
六、结语
总之,增值税转型是我国税制改革过程中一项重大举措,改革的成效会直接影响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可支配财力,它既是一个制度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国家税收调控技术成熟的过程。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稳妥地推开这项改革将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增添闪光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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