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东城双语学校办学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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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东城双语学校办学章程
临朐东城双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依法自主办学进程,创建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区域影响的品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临朐东城双语学校,位于临朐县东城街道东镇路16号。
第三条学校是2008年由东城街道办事处投资兴建,2009年投入使用的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是由吴家庙、郝家庄、曾家洼小学撤并成立。
初中部由营子、上庄、张庄初中合并成立。
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设小学部和初中部,共95个教学班,其中小学部50个,初中部36个。
第四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为核心价值目标,秉持“制度引领,文化凝聚”的管理方略,依据“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的发展愿景,确定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名师强校、文化润校”的办学思想和“全员参与、注重个性,优化过程、培养特长、全面发展”的办学方向。
发展目标:
创特色品牌,建幸福家园。
培养目标:
教师培养目标——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高雅包容;学生培养目标——有文化,有修养、高素质、高品位。
办学特色:
突出艺术教育、德育创新,强化名师团队建设,完善“纵横两线”管理机制。
学校精神:
即双语精神“团结一心,干事创业”。
校训:
格致卓雅
校风:
求实践真
学风:
知行竞优
教风:
品正学高
校歌:
《七彩的梦》。
第五条校徽整体造型呈圆形,由内外圆组成,简洁大方,与学校设计理念“天圆地方,天人合一”相吻合,象征团结和谐、圆圆满满。
1.校徽外圆为学校中英文名称,文字运用华文楷体,庄重典雅。
内圆图案有学校象征性建筑海岳楼和钟鼓楼外观组成,巍峨大气,具有很强的识别性。
突出学校的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现代化和前瞻性的办学目标,具有较强的识别性。
2008是双语学校的创建年号。
2.造型说明:
圆形是圆满、完美的意思,办最好的学校,育最好的学生,培养卓尔不群、温文尔雅的人;圆形能包容一切,饱满、永恒,代表双语人宽广的胸怀和海纳百川的气度。
3.色彩说明:
绿色象征着生命、活力和希望。
预示学校尊重生命,充满生机,蓬勃向上,莘莘学子孜孜以求,像春天的绿苗吮吸知识的甘露,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楼体图案运用红色,红色象征着激情、斗志和力量,彰示本校教育事业红红火火,如日中天,蓬勃发展。
4.图案说明:
学校图案以巍巍沂山作背景,寓意本校稳健如山,钟灵毓秀的文化底蕴;海岳楼的恢弘大气、视野开阔,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寓意学校取得的辉煌业绩及双语教育绚烂美好的明天。
第六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临朐县教育局,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办学责任。
校长是法人代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请临朐县教育局批准后聘任。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
第九条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监督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坚持教代会讨论审定学校重大方针政策的民主决策机制。
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行动纲要、发展规划、人事聘任方案、工资分配制度、职称评聘方案、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投票结果必须当场公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改变教代会通过的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
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会议由校长主持,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第十二条校务委员会:
主要由校长、副校级干部和各科室级部主任组成。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主要任务是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与要求,检查和总结任务的完成情况,审议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
设班级、级部和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由相关方面推选的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事项。
对一定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诸如行为规范等事项提出建议。
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听取,随时协商,并做出回应。
学校家校管理中心负责和学校家长委员会对接,安排家长进校园,开展驻校办公、提供义工服务等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机构设综合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文化发展中心、家校管理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安全管理中心、生活管理中心以及工会、团委、少先队、女工委等职能部门。
行政管理中心:
做好学校各职能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大型会议承办、来人接待等日常工作,做好学校文书档案和人事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学校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学校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教职工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撰写年度工作要点总结等文字工作。
文化发展中心:
牵头抓好学校文化建设。
负责学校文化氛围的设计、布置,利用学校电视台以及校外媒体开展学校文化宣传、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力。
负责学校走课选班活动的策划、组织、评价。
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负责外来参观、考察团的线路设计、解说、录像等工作,负责学校大事记、校史整理、校刊编辑、宣传画册设计,学校各类荣誉及牌匾的收集整理工作。
综合管理中心:
抓好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学校特色课程开发工作。
负责课堂教学管理、堂教学改革、理化生实验室、图书室建设。
抓好科技创新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组织教师各类业务培训和校本研训、教科研工作,负责名优师、特色教师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抓好教育共同体建设。
牵头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
抓好全员育人建设,建立学校、级部、班级三级育人体系,做好校园内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处理工作。
抓好活动育人课程建设和社团建设,搞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负责班主任的培训与管理工作,抓好班级管理工作。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抓好校园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处室、级部的量化管理和考核。
家校管理中心:
负责家庭教育工作,抓好家委会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网络。
协调家委会,开展家长驻校办公,义工进校园等各项活动。
安全管理中心:
牵头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校园外在校学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事件协调处理工作、杜绝校园安全事件发生。
成立会客厅,实行每日带班领导、值班干部会客厅值班制度,严格门卫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校园,杜绝学生无证、无请假手续进出校园,严查管制刀具、垃圾食品进校。
牵头做好日常及周末、节假日值班安排和督查,牵头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后勤保障中心:
抓好学校用品和教学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学校基建、资产管理与维修工作。
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学生保险工作。
负责学校美化绿化工作,抓好校园花草树木的管理养护工作。
负责校园网络管理维护工作。
工会:
发挥职能作用,激发教育干部和广大教师的内省动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服务教育教学。
团委、少先队:
以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做好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等重点工作。
女工委:
提升妇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妇女队伍建设,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为加快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部署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九条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
公开途径:
电子显示屏、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站内公告、教职工飞信群等。
第二十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
确立学校、级部、班级、学生分层自主管理制度,自上而下,落实全员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校级领导包级制度,定期量化考核,评比打分,每周一公示,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汇总,计入级部、班级和个人考核。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根据需要召开各类代表参加的“校长对话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学校成立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成员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及时调解处理教师申诉和意见建议等。
第四章 课程与课堂教学
第二十三条按照课程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开展教学活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坚持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四原则”,即:
开放性原则:
能够做到同一资源多用途使用和不同资源的配合使用,以学生亲身实践、探究为主线,讲究个体活动的自主性和开放性,尊重个性发展和选择,激发兴趣。
经济性原则:
在现有条件(现成资源)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利用做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在课程开发成本和使用效果之间,用最少投入达到最理想的教育教学效果为标准,以实现学校与资源的“双赢”。
适度性原则:
把握好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再开发的基础条件。
重视质量,深度开发。
教师从不同角度审视熟悉的资源,挖掘资源的内涵和潜在的教育价值。
简洁性原则:
开发思路和程序要简洁有效,整体局部兼顾,主题内容突出,形式生动鲜活。
结合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四原则”,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类资源,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进行合理开发和有效整合,坚持国家课程校本化,实现减负增效;坚持校本课程多元化,实现个性发展;坚持特色课程品牌化,实现自主创新;坚持德育课程系列化,实现以德育人,努力构建富有自身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生本教育”课程体系。
第二十五条 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效益。
学校追求“学校有特色,教师有专长,学生有特长”的办学境界,紧紧围绕课堂教学特色化发展的主题,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求真”教学模式,打造特色鲜明的个性化课堂,坚持理论学习导航,骨干、榜样开路,同伴互动助力,评价激励加油,着力创建学校教学特色,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引导学生在解决问题中实现知识与能力提升。
第二十六条 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实施艺术教育选课走班和文化课分层教学,促进学生主动、个性、和谐发展。
第二十七条 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建立多元“绿色”评价机制,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二十八条 积极推进分层递进式小组合作学习,优化整合学生学习方法,提倡互助合作小组学习方式,学生主体地位得以肯定与提高,学生成为学习主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九条 落实并不断完善《临朐东城双语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规范》,学校成立教学常规检查督导小组,检查、督促、指导任课教师认真执行教学常规;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单元测试质量分析、培优转差辅导、学科实践活动、教研培训等;认真填写教学检查登记册,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学校,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切实教学规范落到实处,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第三十条 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建立健全科学多元的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把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内容。
不断改进评价方式方法,注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第五章学生发展与评价
第三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第三十二条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网络化德育管理体系,倡导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为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合格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十三条 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育德为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育关爱他人之德、关爱国家之德、关爱生态之德、关爱自己之德。
创新德育方法,完善德育载体,打造德育特色,增强德育实效,提升德育队伍,拓宽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渠道,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民主法制、礼仪习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心理健康等教育,引领学生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
笫三十四条 加强班级管理,努力实施马玉志班级事务“两线”管理,积极倡导学生的自我教育、自主管理。
对班级各种事务、活动以及每个学生充分授权,让其产生责任感,充分注重人性要素,充分注重学生潜能的发挥,注重学生的个人目标与班级、学校目标的内在统一,在实现整体目标的同时实现学生的个人追求。
第三十五条学校坚持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倡导客观、公正、激励、民主地学生评价原则,对取得优异成绩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惩戒。
第三十六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结对帮扶、组织手拉手、献爱心等活动提供资助。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统一注册学籍。
第六章教师成长与培养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学校教师要以“师德高尚、与时俱进、严谨笃学,脚踏实地、自律奉献”为努力方向。
扬师德、强师能、铸师魂。
以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教书育人的实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教育不断发展。
第四十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双向层级聘任制。
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总量、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总量,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聘、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制定校内岗位竞聘工作方案,组织双向选择、层层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
第四十一条 学校遵循教学科研“科学性、兴趣性、创造性”的原则,加强教科研校本化和学科化研究,增强教师教科研意识和能力,明确的科研主题,强化集体研讨,通过教学示范、骨干交流、课件展示、课题评价等形式,实现教学科研一体化目标。
积极引导教师开展远程研修、微课制作、网上教研,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的教育考察、学习培训、学术性会议等业务活动。
第四十二条 加强名优师建设,成立以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卓越教师为主持人的名师工作室,实施“四维”推动战略,引领青年教师成长,推进学科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市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型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第四十三条 持之以恒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思想修养和师德素质。
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持开展“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等活动,激励教师严谨笃学,关爱学生,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四十四条学校根据《临朐县双语学校教职工师德及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制度来说话,业绩说了算。
每年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并以此作为教职工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体现考核的公正性、公平性、合理性。
第七章后勤保障与安全
第四十五条各职能处室必须“效率优先”原则和“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理念,明确地位,划分职责,实行服务承诺制。
各安其位,各司其职。
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统筹兼顾,全面调控,协调发展。
第四十六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完善工作流程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资金全过程管控 。
加强经费开支民主管理,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笫四十七条 加强校舍、资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第四十八条依据学校实际,立足于高起点、现代化、前瞻性,以“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系统、核心的学校文化理念,以“创新•发展”为主题,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学校文化品牌建设;以求真教育为引领,以选课走班为载体,形成高品质的环境和社团文化。
营造特色鲜明、高雅、愉悦的育人环境。
艺术教育、德育特色课程已成为学校文化发展的两面旗帜。
第四十九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建立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和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第五十条 完善以校园安全教育管理为主题的校园安全文化,规范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落实,提升师生安全文化素养,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临朐县教育局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临朐县东城双语学校校长办公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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