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药品用法及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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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药品用法及注意事项
1、尼可刹米(克拉明,0.375g/1.5ml)
【药理作用】
直接兴奋延脑呼吸中枢,间接刺激颈动脉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
【适应症】
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阿片类药物中毒等)。
【用法用量】
可皮下、肌肉、静脉注射。
成人常用量0.25-0.5g/次,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1.25g/次。
【注意事项】
1.本品常见面部刺激症、烦躁不安、抽搐、恶心呕吐等。
大剂量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出汗、面
部潮红、呕吐、震颤、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昏迷;
2.抽搐及惊厥患者禁用本品。
2、洛贝林(山梗菜碱,3mg/1ml)
【药理作用】
选择性刺激颈动脉体和主动脉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
【适应症】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
临床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中毒、阿片中毒等。
【用法用量】
1.静注,每次3mg,极量每次6mg,每日20mg;
2.皮下或肌注每次3-10mg,极量每次20mg,每日50mg.
【注意事项】
本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较大剂量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甚至惊厥。
3、盐酸肾上腺素(1mg/1ml)
【药理作用】·
α及β受体激动剂,增加体循环阻力和动脉血压,增加心脏的自律性和心肌收缩力,使心率加快,心肌
需氧量增加;松弛支气管、胃肠道平滑肌。
在CPR中可增加心肌和脑的血流,增加灌注压。
可以通过气管导管途径给药,有1:
10000和1:
1000两种浓度。
【适应症】
1.心脏骤停:
室颤、无脉性室速、心室停顿、无脉性电活动;
2.有症状性心动过缓:
作为阿托品之后的药物选择,可与多巴胺两者选其一;
3.严重的低血压:
用于起搏器和阿托品无效、低血压伴心动过缓或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合用时;
4.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过敏反应:
应与大量输液、激素和抗组胺类药物联合使用;
5.与局麻药合用,可以延长局麻药物的作用时间,减少局部出血。
【用法用量】
1.心脏骤停的静推剂量:
复苏时,首先给予1mg,必要时可每3-5min给予1mg,每次给药后需再推入
20ml液体,以加快药物进入中心循环。
或用生理盐水稀释后0.05-0.5μg/kg/min微泵静脉推注(2008急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推荐);
2.较高剂量法:
最大可至0.2mg/kg,可用于特殊情况(如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过量);
3.气管内用药:
2-2.5mg稀释于10ml生理盐水;
4.严重心动过缓或低血压:
2-10μg/min静脉滴注,根据患者反应调节给药速度;
5.过敏性休克:
皮下注射0.5-1mg或0.1-0.5mg以生理盐水稀释到10ml缓慢静推;
6.与局麻药合用,加少量(约1:
500000-200000)于局麻药(普鲁卡因)内,总量不超过0.3mg。
【注意事项】
1.本品可引起心悸、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心律失常(严重时可出现室颤);
2.血压升高和心率加快可导致心肌缺血、心绞痛和心肌耗氧量的增加;
3.用量过大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溢血;使用高剂量并不能改善生产率和神经系统的预后,
且会导致复苏后的心肌功能不良;
4.外漏时易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5.需微泵静脉持续给药时,在微泵出现“注射完毕”报警之前须准备好药物;
6.高血压、甲亢、冠状动脉疾病、洋地黄中毒患者禁用;
7.避免与碳酸氢钠或其他碱性可溶性药物同时静脉输注(或合用),因其在碱性环境中易失活。
4、重油石酸去甲肾上腺素(2mg/1ml,含去甲肾上腺素1mg/1ml)
【药理作用】
1.兴奋α受体—血管极度收缩,血压升高,冠状动脉血流增加;
2.兴奋β1受体—心肌收缩力加强,心排出量增加。
【适应症】
1.感染性休克;
2.急性心梗、体外循环、椎管内阻滞时引起的低血压及CPR后血压维持;
3.消化道出血时局部止血用。
【用法用量】
1.感染性休克,常用剂量为0.03-1.5μg/kg/min,以5%GS或GS盐水稀释后微泵静脉推注(2006
感染性休克指南推荐);
2.低血压:
常用剂量为2-20μg/min;
3.消化道止血:
8mg去甲肾上腺素加入100ml生理盐水口服或胃管内注入。
【注意事项】
1.本品酸性,PH3.0-4.5,不可与碳酸氢钠、氨茶碱等碱性药物同一路静脉进行输注;
2.药物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如果发生外溢,用酚妥拉明5-10mg溶于10-15ml生理盐水中,局
部湿敷;
3.本品可引起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减少,组织供血不足导致缺氧、酸中毒;
4.本品停药后,药效维持时间为1-2分钟;需微泵静脉持续给药时,在微泵出现“注射完毕”报警之前须准备好药物;
5.过量可出现严重头痛、高血压、心律失常;
6.用药过程中必须使用心电监护,监测血压、心率、心律、中心静脉压、尿量;
7.遇光和空气易变质,应避光保存,发现药液呈棕色,不可使用。
5.多巴胺(20mg/2ml)
【药理作用】
可以激动交感神经系统的肾上腺素能受体和位于肾、肠系膜、冠状动脉和脑动脉的多巴胺受体而发挥
作用,其临床效应与剂量相关;
1.小剂量(<5μg/kg/min)多巴胺主要作用于多巴胺受体(DA),具有轻度的血管扩张作用;
2.中等剂量(5-10μg/kg/min)以β1受体兴奋为主,可以增加心肌收缩力及心率,从而增加心肌的做
功与痒耗;
3.大剂量多巴胺(10-20μg/kg/min)则以α1受体兴奋为主,出现显著的血管收缩。
注:
既往认为小剂量(<5μg/kg/min)多巴胺还可以通过兴奋多巴胺受体而扩张肾和其它内脏血管,增加肾小球率过滤,起到肾脏保护效应。
但近年来国际合作研究提示,小剂量多巴胺并未显示出肾脏保护作用。
【适应症】
1.用于低血压(收缩压≤70-100mmHg)伴有休克症状和体征时;
2.作为症状性心动过缓的二线用药(首选阿托品);
3.作为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的二线用药(首选多巴酚丁胺)。
【用法用量】
以5%GS稀释后,根据血压逐步调整剂量,最大速度不超过500μg/min.
【注意事项】
1.使用多巴胺前,需对低血容量患者进行充分的容量复苏;
2.根据患者反应逐步调整剂量,减量过程要缓慢;
3.对于心源性休克伴充血性心衰者,使用时要非常小心;
4.引起胸痛、呼吸困难、大剂量时出现心悸、心律失常。
用药过程中必须监测心率、心律、血压、
尿量,如出现心率增快、心律失常、尿量减少,应停药或减量;
5.长期大剂量应用,可致外周血管过度的收缩,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6.PH依赖性,不可与碳酸氢钠同一路静脉进行输注;
7.静脉给药5分钟起效,维持5-10分钟,半衰期为2分钟左右,需微泵静脉持续给药时,在微泵出
现“注射完毕”报警之前须准备好药物;嗜铬细胞瘤、血管闭塞性疾病、频繁室性心律患者慎用。
8.嗜铬细胞瘤、血管闭塞性疾病、频繁室性心律患者慎用。
6、间羟胺(10mg/1ml)
【药理作用】
本品主要作用于a受体,收缩血管,持续地升高收缩压和舒张压,也可增强心肌收缩力,正常人心输出量变化不大。
【适应症】
1.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
2.由于出血、药物过敏、手术并发症及脑外伤或脑肿瘤合并休克而发生的低血压;
3.也可用于心源性休克或败血症所致的低血压。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或微泵维持,将间羟胺20-100mg以5%GS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根据血压调整给药速度。
【注意事项】
1.本品升压反应过快过猛可致急性肺水肿、心律失常、心跳停顿,过量的表现为抽搐、严重高血压、
严重心律失常;
2.静脉给药时药液外溢,可引起局部血管严重收缩,导致组织坏死糜烂或红肿硬结形成脓肿,应选粗
大静脉给药;
3.不宜与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肝素钠、氨茶碱等共同滴注,因可引起本品分解;
4.需微泵静脉持续给药时,在微泵出现“注射完毕”报警之前须准备好药物。
7、阿托品(0.5mg/1ml,5mg/1ml)
【药理作用】
M受体阻断剂:
1.抑制腺体分泌,缓解平滑肌痉挛;
2.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可增加窦房结的自律性,改善房室传导,有利于停搏的心脏复跳。
3.散瞳;
4.兴奋中枢神经。
【适应症】
1.是症状性窦性心动过缓病人的首选药物;
2.对房室结阻滞或室性停搏的病人可能有效,但对结下阻滞无效(如二度Ⅱ型);
3.对停搏、频率慢的无脉性电活动,可在肾上腺素或加压素后考虑使用;
4.麻醉前给药;
5.缓解内脏绞痛;
6.有机磷农药中毒;
7.抗感染性休克。
【用法用量】
1.停搏或无脉性电活动
1mgIV/IO推注。
如果停搏持续存在,可每3-5min重复1次,直至总剂量3mg.
2.心动过缓每3-5min重复用0.5mg,总量不超过0.04mg/kg(3mg).某些特殊的临床情况,可缩短
用药间隔(每3min次)和使用较高剂量。
3.急性冠脉综合症美国心脏协会对STEMI(ST段抬高的心梗)的指南中推荐,对于ACS病人可每5min重复用0.6-1mgIV(总量0.04mg/kg)。
4.气管内给药2-3mg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稀释。
5.有机磷农药中毒可能需要非常大的用量(2-4mg或更高剂量)。
【注意事项】
1.有心肌的缺血、缺氧时应慎用,因其可增加心肌的需氧量;
2.避免用于低温的心动过缓者;
3.对于结下阻滞(莫氏Ⅱ型)和新出现的三度传导阻滞伴有宽QRS波者无效。
此类病人可导致反向
的心率减慢。
应准备起搏或使用儿茶酚胺类药物;
4.使用<0.5mg的剂量可能会导致反向的心率减慢;
5.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为口干、视力模糊、心悸、皮肤干燥、潮红、中枢兴奋症状、排尿困难、眼
压升高;
6.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本品;
7.与甲氧氯普胺并用时,阿托品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8.非有机磷农药中毒用量超过5mg时,即产生中毒。
急救口服阿托品中毒者可洗胃、导泻,以清除
未吸收的阿托品。
兴奋过于强烈时可用短效巴比妥类或水合氯醛。
呼吸抑制时用尼可刹米。
另外可皮下注射新斯的明0.5-1mg,每15分钟1次,直至瞳孔缩小、症状缓解为止。
8、西地兰(0.4mg/2ml)
【药理作用】
1.正性肌力作用,加强心肌收缩力;
2.负性频率作用,减慢心率。
【适应症】
1.心力衰竭;
2.快室率房颤、房扑;
3.室上性心动过速。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
0.2-0.4mg,以5%GS稀释到20ml缓慢静推,2-4小时后可重复使用,24小时总量1-1.6mg.
【注意事项】
1.洋地黄中毒时,可发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黄视、绿视,以及心律失常如室早、房室传导阻
滞、窦缓等;
2.治疗与中毒范围窄,尤其是低钾时更加明显,因此用药期间密切观察钾离子浓度;
3.洋地黄中毒、室速、室颤、心动过缓,Ⅲ°房室传导阻滞、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若伴收缩功能
不全或心房颤动仍可考虑)、预激综合症伴房颤或房扑患者禁用;
4.因可诱发心律失常,心梗患者24-48h内禁用西地兰(2008急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
5.钙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与西地兰合用时,有发生心动过缓的风险,使用时密切关注心率的变化。
9、钙剂(葡酸钙1g/10ml,氯化钙0.5g/10ml)
【药理作用】
1.维持神经肌肉的正常兴奋性,促进神经末梢分泌乙酰胆碱,血清钙降低时可出现神经肌肉兴奋性
升高,发生抽搐,血钙过分高则兴奋性降低,出现软弱无力等;
2.增加毛细血管壁的致密性,使渗出减少,起抗过敏作用;
3.促进骨骼与牙齿的钙化形成;
4.高浓度钙与镁离子竞争性拮抗,用于镁中毒;
5.钙离子可与氟化物生成不溶性氟化钙,用于氟中毒。
【适应症】
1.已知或怀疑有高钾血症(如肾功能不全);
2.低钙血症(如大量输血后);
3.作为药物毒性作用的解毒剂,如钙通道阻滞剂或β受体阻滞剂过量而导致的低血压和心律失常,
镁与氟中毒的解救;
4.过敏性疾患;
5.CPR时应用。
【用法用量】
将本品0.5-1g以生理盐水或10%GS稀释后,缓慢微泵维持或静脉滴注。
【注意事项】
1.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静注过快可产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使用本品时应缓
慢注射(2-20min);
2.本品有强烈的刺激性,不宜皮下或肌肉注射;
3.静脉注射时如漏出血管外,可引起剧烈和组织坏死;
4.应用强心苷期间禁止静注本品;
5.不能与碳酸氢钠混合使用。
10、胺碘酮(可达龙,150mg/3ml)
【药理作用】
1.扩张冠脉、抗心肌缺血;
2.扩血管降压作用;
3.抗心律失常药物,延长各部心肌组织的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同时阻滞K+、Na+、Ca2+三种离
子通道,减慢传导速度,减低窦房结自律性,并兼有β受体组织作用;
4.静脉注射具有一定的负性肌力作用。
【适应症】
1.起源于折返机制的心动过速,应用腺苷、刺激迷走神经方法后节律未得到控制着,以及房室结阻滞者;
2.血液动力学稳定的室性心动过速,Q-T间期正常的多源性室性心动过速及来源不明确的宽QRS心
动过速;
3.控制预激房性心律失常中,由于旁路传导引起的快速心律失常。
【用法用量】
2005CPR指南中推荐用法为:
负荷量按体重3mg/kg,以5%GS稀释后缓慢推注10min,然后以1-1.5mg/min维持,6小时后减至0.5-1mg/min,一日总量1200mg。
以后逐渐减量,静脉滴注胺碘酮最好不超过3-4天。
【注意事项】
1.本品只可以5%GS稀释;5%GS500ml溶液中稀释胺碘酮不宜少于300mg;
2.本品通过外周静脉给药时,可出现浅表静脉炎,注射部位反应如疼痛、红斑、水肿等;本品浓度
超过2mg/ml时需通过中心静脉导管给药;
3.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心动过缓、低血压,用药观察患者的心率和血压;
4.临床试验中发现,每天累积量超过2.2g的病人可出现严重的低血压;
5.Q-T间期延长综合症者慎用,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使用时注意观察患者心
电图的变化;不能和其他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如普鲁卡因酰胺);
6.药物的最终清除时间非常长(半衰期可达40天);
7.给予胺碘酮负荷剂量的病人必须留院观察,药物必须由富有致命性心律失常治疗经验的医生开具,
且对其风险和效用非常熟悉,如有条件对其疗效和副作用进行试验室水平的监测则更为理想;
8.本品长期使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过敏性肺炎、纤维化性肺泡炎,必要时应定期作甲状
腺功能及肺功能检查;
9.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未安置起搏器的病窦综合症及严重传导阻滞,甲状腺功能障碍,严重
低血压和循环衰竭,对碘过敏者禁用本品。
11、氨茶碱(0.25g/2ml)
【药理作用】
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
【适应症】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静脉注射,一次0.125-0.25g,一日0.5-1g,每次0.125-0.25g用50%GS或0.9%NS稀释至20-40ml,注射时间不得短于10分钟。
静脉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5-1g,以5%-10%GS或0.9%NS稀释后缓慢滴注。
注射给药,极量:
一次0.5g,一日1g。
【注意事项】
1.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
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引起呼吸、心跳骤停致死;
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定期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本品使用2天后达稳定浓度,可第3天清晨给药前抽取血样,测定谷浓度;
4.因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加重;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
5.地尔硫卓、维拉帕米、大环内酯类的红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副喹诺酮类的依诺沙星、环
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可干扰茶碱在肝内的代谢,与本品合用,增加本品血药浓度和毒性。
12、呋塞米(速尿,20mg/2ml)
【药理作用】
主要是抑制髓袢升支粗段对钠、氯离子的重吸收,导致水、Na+、CL-排泄增多。
【适应症】
1.用于收缩压大于90mmHg(没有休克的临床表现和体征)的急性肺水肿的辅助治疗;
2.高血压急症;
3.颅内压增高;
4.心、肝、肾病等各种水肿;
5.预防急性肾衰和治疗急性肾衰少尿期;
6.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7.药物中毒时,促进毒物的排泄。
【用法用量】
1.一般起始剂量为0.5-1mg/kg,缓慢静脉注射;
2.治疗水肿性疾病。
静脉,开始20-40m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剂量;
3.治疗急性左心衰竭,起始40mg静注,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
4.治疗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用200-400mg加于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内静滴。
滴注速度每分钟
不超过4mg,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g;
5.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时,一般每日剂量40-120mg;
6.治疗高血压危象,起始40-80mg静注,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时,酌情增加剂量;
7.治疗高钙血症时,静注,每次20-80mg.
【注意事项】
1.可引起脱水、低血容量、低血压、低血钾或其他电解质紊乱;
2.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
3.常规剂量静脉注射时间应超过1-2分钟,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
4.本药为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GS注射液稀释。
13、异丙肾上腺素(1mg/2ml)
【药理作用】
1.作用于β2受体—扩张外周血管及支气管;
2.作用于β1受体—加快心率,增加心肌收缩力,增加心脏传导速度。
【适应症】
1.症状性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
2.对硫酸镁无效的顽固性尖端扭转型室速;
3.β-受体阻滞剂中毒。
【用法用量】
0.5-1mg用5%GS稀释后,以1-10μg/min微泵静脉推注,根据心率调节剂量。
【注意事项】
1.不用于心脏骤停的治疗及中毒或药物过量所致休克的病人(β受体阻滞剂除外);
2.可引起心律失常、心动过速,用药过程中必须心电监护,监测心率、心律;
3.可增加心肌对氧的需求,从而可加重心肌的缺血,心绞痛、心梗、甲亢、及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
4.本品静注后,半衰期为1至数分钟,需微泵静脉持续给药时,在微泵出现“注射完毕”报警之前
须准备好药物;
5.不良反应有:
口咽发干、心悸不安、头晕目眩、面色潮红、恶心。
14、利多卡因(100mg/5ml)
【药理作用】
本药为中效酰胺类局麻药和Ⅰβ类抗心律失常药:
1.降低心室肌及心肌传导纤维的自律性及兴奋性;
2.局部麻醉。
【适应症】
1.治疗室性心律失常,对室上速无效,可作为胺碘酮的替代药物,用于VF/VT导致的心脏骤停病人
的治疗。
可用于基础Q-T延长的可能是尖端扭转性室速(TDP)的多形性VT;(2005CPR指南)
2.局部麻醉用。
【用法用量】
抗心律失常,可重复使用,但1小时内总量不超过300mg,一般情况下24小时不超过1000mg.
1.VT/VF导致的心脏骤停
(1)初始剂量:
1-1.5mg/kgIV/IO。
(2)顽固性VF时可追加0.5-0.75mg/kg,5-10min后可重复,总量用至3mg/kg。
(3)气管内给药:
2-4mg/kg。
2.有灌注的心律失常
用于稳定的室速、类型不明的宽波心动过速和频发的室性异位节律:
剂量可从0.5-0.75mg/kg开始,最大可用至1-1.5mg/kg。
每5-10min可重复0.5-0.75mg/kg,直至最大量3mg/kg。
3.维持量
1-4mg/min(30-50μg/kg/min)溶于5%或10%GS或生理盐水之中。
【注意事项】
1.本品可诱发感觉异常、肌肉震颤、惊厥昏迷、低血压、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不良反应,静
推时应维持2-3分钟;
2.本品禁用于阿-斯综合症、预激综合症、严重心传导阻滞患者;
3.禁忌症:
不作急性心梗(AMI)时室性心律失常的预防性用药;
4.肝功能异常和左室功能不全时需降低维持剂量;
5.中毒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停止输注。
15、多巴酚丁胺(20mg/2ml)
【药理作用】
主要作用于β1受体,加强心肌收缩力,增加搏出量,使CO(心排量)增加。
对心率的影响较小,较少引起心动过速。
【适应症】
治疗各种不同原因引起的心肌收缩力减弱的心衰。
【用法用量】
常用剂量为2-20μg/kg/min,以5%GS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微泵静脉推注(2008急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
调节速度,使心率维持在不超过基础心率的10%。
【注意事项】
1.可出现恶心、心疼,胸痛、收缩压升高,心率增快,用药过程中必须监测心率、血压,如出现收
缩压增加、心率增快,应减量或暂停用药;
2.单纯机械梗阻型心脏病患者禁用;
3.心房颤动患者慎用,如须用本品,应先给予洋地黄类药物;
4.静注后1-2分钟起效,10分钟达高峰,半衰期为2分钟。
需微泵静脉持续给药时,在微泵出现“注
射完毕”报警之前须准备好药物。
16、异搏定(5mg/2ml)
【药理作用】
为钙离子通道阻滞剂,能抑制心脏及房室传导,减慢心率。
【适应症】
1.快室率房颤、房扑的暂时控制(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除外);
2.在血压稳定和左心室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可用于终止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用法用量】
1.初始剂量:
用2min静脉推注2.5-5mg(老年病人应使用3min);
2.第二次剂量:
5-10mg,如需要,可每15-30min用1次,直至总量达30mg。
静脉给药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注意事项】
1.本品可诱发低血压、心衰、窦缓、房室传导阻滞、眩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2.仅用于窄波的PSVT,或已知为室上性的心律失常;
3.不要用于类型不明的宽QRS波心动过速,避免在W-P-W综合症和房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或没有
安装起搏器的Ⅱ°或Ⅲ°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中使用;
4.可使心肌收缩力下降,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和低血压,必要时可静脉推注钙剂以恢复血压;
5.同时经静脉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会导致严重的低血压。
在口服β-阻滞剂的病人中使用时,必须非常小心;
6.本品静脉注射后2分钟发挥抗心律失常作用,2-5分钟达最大作用,作用持续约2小时;
7.本品具有强烈的抗心律失常作用,应在心电监护下使用本品,密切注意心电图的变化。
17、硝普钠(50mg)
【药理作用】
为强力的外周血管扩张剂,对动脉和静脉平滑肌均有作用。
【适应症】
1.高血压危象;
2.用于降低心衰和急性肺水肿时的后负荷;
3.降低急性二尖瓣或主动脉瓣返流时的后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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