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自验报告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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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自验报告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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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自验报告剖析
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
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
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
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
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参与公开竞拍,取得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开矿权。
2014年6月,委托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4年11月17日经长兴县水利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矿山水土保持工作,在长兴县水利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按照《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规范建设矿山水土保持设施,有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于2016年9月20日完成基建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
11月16日,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组织对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验收,现将自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矿区位于长兴县西南方向231°,直距约20km的林城镇石英村。
行政隶属于长兴县林城镇管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
东经119°44′02″、北纬30°52′07″。
矿区北侧距离318国道约3km,南侧为安吉县县域,西侧距离杭长高速4km。
矿区对外交通有简易道路与县乡道沥青路相连;水路经李王支港、泗安塘与长湖申航道相连;水陆交通比较便利。
1.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矿山是个开采多年的老矿山,2014年4月25日经公开挂牌出让重新设置采矿权。
新设置采矿权对原矿界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组成,划定矿区面积为0.3636km2,开采深度为+203m~+50m,核准生产规模为55万吨/年(21.4万立方米/年),年采剥总量96.97万吨/年(39.38万立方米/年),开采矿种为玻璃用石英岩,采矿权出让年限为9年2个月(含基建期)。
1.1.3项目组成及布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矿山开采区、运输系统、破碎加工区、生活区和附属工程。
(1)矿山开采区。
矿山开采区占地面积36.36hm2,为山坡露天开采,矿界范围内矿体南北长约690m,东西宽约824m。
开采底标高+50米,划分为13个开采水平(台阶),台阶高12m。
基建期形成+182米分层倒堆至+170米集中铲装运输初采工作面;采用汽车运输公路开拓方式,矿区运输道路总长1784米。
(2)运输系统。
头破机组至二、三破加工区以及破碎筛分场地至深加工码头区,已建成三条石料输送长廊。
矿区经破碎加工场地至深加工码头区,有长1350m、宽约8.0m的水泥硬化道路。
(3)堆土场。
堆土场主要包括表土堆场和宕渣中转场。
表土堆场位于矿山西北侧在J1附近的约+70m平台,占地面积0.9hm2;宕渣中转场位于矿山外西北侧J1处,为上次开采废石中转堆场位置,占地面积0.46hm2。
(4)破碎加工区。
占地面积2.46hm2,主要包括初级加工场地、维修、清水池等。
用于矿区日常管理,停放机械设备和汽车出入清洗等。
(5)生活办公区。
办公生活区地位于矿区东部约800m处,占地面积0.1hm2,主要作为矿区生产期间人员生活场地,对外办公用地。
(6)附属工程
a.供电系统。
矿区供电主要为满足加工用电、办公室照明及机械设备维修等需要,矿山有1台1000KVA变压器,能满足生产及生活电力需求。
b.供、排水。
矿区生产用水可利用矿区西北侧水池,经由15kW水泵供水。
雨水大部分以地表径流的方式汇入道路边沟经沉砂池。
流出矿区。
c.通信。
矿区办公室装有固定电话,采场工作点配有移动电话及对讲机,因此通信设施有保障。
d.辅助设施。
主要包括材料库、维修站及办公用房等,设于矿山加工区。
矿山所需炸药和其它爆破器材,由当地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部门按需即时配送。
e.动力设备。
主要指凿岩机所需空压动力,可配备PDS460柴油移动式空压机,放置于采场平面,随凿岩机而移动。
1.1.4施工组织及工期
(1)施工布置及时序
根据矿区现状并结合目前有关安全技术政策,以及矿体层状赋存实际情况,在具备深孔爆破地段,优先选用深孔多排孔延时爆破,在不具备深孔爆破地段,选用浅孔排炮分段延时爆破。
矿山开采时序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爆破开采,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的采矿方法。
(2)施工工艺及方法
a.剥离工作。
是指对矿体上覆残坡积层、覆盖层进行清理,为矿体开采创造条件。
b.矿山基建。
开拓修建采场运输道路+62米至+170米,长约1784米;形成+182米分层倒堆至+170米集中铲装运输初采工作面;修筑+62m头破卸矿平台和破碎机组及输送带的安装调试。
c.矿山开采。
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浅孔排炮分段延时爆破,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的采矿工艺。
d.破碎加工。
原矿由颚式破碎机粗破后,经胶带输送至矿区东北侧矿石破碎筛分场地中间料仓,再经胶带输送至圆锥破碎机进行中破、细碎;矿产品经运往水运码头深加工处理。
(3)工期
本矿山服务年限为9年2个月,因此工期为:
9年2个月,含基建期。
1.1.5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8万元。
工程资金由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1.1.6工程占地
工程占地总面积45.79hm2,包括矿界红线以内临时占地36.36hm2,开采区以外场外道路、堆土场、破碎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及深加工码头区临时占地9.43hm2。
1.1.7土石方情况
矿山开采共开挖土石方341.91万m3,其中,表土6.41万m3,风化岩石159.04万m3,矿石(石英岩)176.46万m3;填方总量12.4万m3,其中,绿化覆土9.3万m3,矿坑回填3.1万m3;借方2.89万m3,主要为利用以往矿山保留的表土。
产生余方总量332.4万m3,多余的风化岩石和矿石作为矿产品(宕渣和玻璃原料)外售。
1.1.8拆迁与移民安置
工程本次开采范围内无居民点,不涉及拆迁与移民安置问题。
1.2项目区概况
1.2.1自然条件
矿区位于低山丘陵区边缘,山脊走向近东西向,南高北低,区内最高峰为龙山山顶,海拔标高在+208.8m,最低点为矿区东北角沟谷,海拔标高约为+15m,相对高差达193.7m。
全年季风型气候显著,年平均气温为16.8℃,年平均降水量1347.7mm,年平均雨日149天,全年以5~9月降水量最为集中,无霜期220-270d。
矿山码头区北侧为李王港,全长4085m,起点石英村,终点为泥桥港。
李王港为县级水域常水位1.16m,水面面积0.035km2,容积3.59万m3。
泥桥港为市级水域,全长15455m,起点泗安塘,终点为西苕溪。
泥桥港正常水位1.16m,水面面积0.246km2,容积25.81万m3主要功能为行洪,排涝。
矿区土壤以主要以黄壤土为主。
伴有石英、长石、云母以及绿泥石等矿物,含一定量的有机质,粒度在0.005mm左右,属黏土级。
矿区自然植被以青冈、木荷、马尾松为主,人工植被有杉木、火炬松、湿地松、马尾松、泡桐等。
1.2.2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1)水土流失现状。
按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的划分,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侵蚀区,水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
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主要表现形式是坡面面蚀。
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400t/km2•a,为微度侵蚀。
(2)水土保持现状。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现“三同时”制度。
采取山坡截洪、边坡防护、场地平整绿化、弃渣场和取料场防护以及矿山开采期间的临时排水、沉沙、土石方堆置临时防护等措施,起到较好的水土保持效果。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主体工程设计
2013年3月14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调整长兴县采矿权设置方案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13】291号)同意调整设置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2014年4月25日,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并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
2014年5月28日,委托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编写了《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2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后续设计
2014年10月,委托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2014年11月17日,报经长兴县水利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由于工程建设活动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危害的直接影响区。
(1)项目建设区。
工程总征占地42.4hm2,包括矿山开采区36.36hm2;运输系统区1.08hm2;堆土场1.36hm2;破碎加工区2.46hm2;办公生活区0.1hm2;保留现状区1.04hm2。
(2)直接影响区。
工程直接影响区主要包括矿区红线外按上边坡5m,下边坡10m范围;堆土场周边按上边坡5m,下边坡10m范围;运输系统区场外道路两侧各3m;破碎加工区和办公生活区按场地外扩2m范围计列。
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共计49.06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5.79hm2,直接影响区3.27hm2。
2.4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基本目标是:
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要求。
2.5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量
2.5.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1)开采区防治区。
防治区面积35.09hm2,包括矿山开采区、矿区红线外延上边坡10m,下边坡50m范围直接影响区。
(2)运输系统防治区。
防治区面积1.89hm2,包括运输系统占地及道路两侧各3m范围直接影响区。
(3)堆土场防治区。
防治区面积1.53hm2,包括表土堆场、宕渣中转场及上边坡5m,下边坡10m范围。
(4)破碎加工防治区。
防治区面积2.56hm2,包括破碎筛分加工区及周边外扩2m直接影响区。
(5)办公生活防治区。
防治区面积0.1hm2,。
(6)深加工码头防治区。
防治区面积5.75hm2,。
(7)保留现状防治区。
防治区面积1.04hm2,。
2.5.2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按照分区防治、生态优先的要求,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重点突出生态效益。
充分利用工程措施的控制性和速效性,发挥植物措施的后效性和长效性,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全面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建立系统、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
时段
防治分区
防治措施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基建期
开采区防治区
剥离表土、截水沟、排水沟、排水涵管
植柏树
排水沟、简易排水沟、沉砂池
运输系统防治区
排水沟
车辆冲洗设施
堆土场防治区
挡土墙
排水沟、沉砂池、撒播草籽、彩条布
破碎加工防治区
三级沉淀池
排水沟
深加工码头防治区
挡土墙、排水沟、沉砂池
植香樟
开采期
开采区防治区
剥离表土、清坡、绿化覆土、截水沟、浆砌石挡墙、场地平整、排水沟、排水涵管
边坡喷播复绿、抚植乔灌木、植生袋、撒播草籽
排水沟、沉砂池
运输系统防治区
植香樟
堆土场防治区
场地平整
撒播草籽
注:
表中带下划线的措施为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
2.6水土保持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829.98万元(其中新增水土保持投资834.34万元)。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1297.1万元,植物措施1030.2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62.49万元,独立费用261.75万元,基本预备费132.58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5.79万元。
2.7水土保持变更
2014年11月,长兴康华石英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矿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014年10月,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方案报批后,长兴康华石英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方案采取防治措施,无重大水土保持变更。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矿山现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大部分,总计42.21hm2。
基建期与开采期的实际防治责任范围一致。
(1)项目建设区。
项目建设区39.36hm2,包括矿山开采区33.32hm2;运输系统区1.08hm2;堆土场1.36hm2;破碎加工区2.46hm2;办公生活区0.1hm2;保留现状区1.04hm2。
(2)直接影响区。
直接影响区2.85hm2,包括矿区红线外按上边坡5m,下边坡10m范围;堆土场周边按上边坡5m,下边坡10m范围;运输系统区场外道路两侧各3m;破碎加工区和办公生活区按场地外扩2m范围。
3.2取(弃)土场
本矿山是个老矿山,新设采矿权后矿区范围调整变化不大,基建期剥离表土量不大,方案中位于矿山西北侧在J1附近的约+70m平台的表土堆场尚未堆土。
宕渣中转场位于矿山外西北侧J1处,占地面积0.46hm2,基建期已堆放约1.5万m3。
3.3基建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做到“点、线、面”结合,形成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根据不同施工区的特点,建立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在堆土场、破碎加工区等“点”状位置,以拦挡、排水、沉砂、堆土表面临时防护等措施为主;在运输道路沿线等“线”状位置,以路面排水工程措施为主;在整个矿山开采区“面”上,开发利用和防护措施相结合,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3.4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
(1)开采区防治区。
基建期在矿区东南侧+170米、+182米、+194米进行表土剥离,形成初始铲装平台和初采工作面,剥离量约0.21万m3,表土临时堆放在矿区东南侧红线外,开采期随开采用作绿化覆土。
为收集、排除开采区内道路路面雨水,保证运输安全,基建期沿矿内西线主干运输道路新建了道路排水系统,将汇水向北排出矿区。
东线主干运输道路在开采设计中已变更。
(2)运输系统防治区。
本矿山为老矿新开,原有运输系统已建有排水沟,其中从开采区内东、西线相交处至破碎筛分场地即破碎加工区运输系统两侧建有矩形浆砌石排水沟,底宽1.0m,深0.6m。
(3)堆土场防治区。
宕渣中转场位于矿山外西北侧J1处宕渣中转场位于,为上次开采废石中转堆场位置,占地面积0.46hm2。
在宕渣中转场四周修建了排水沟,在排水沟下游出口出修建有沉砂池。
沉砂池旁边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
该沉砂池又用作机组喷淋用水蓄水池,容积约4000立方米。
(4)破碎加工防治区。
根据现状情况,在破碎加工区建有清水池和两级沉淀池,主要收集矿区上游雨水和加工场地的径流污水、机组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可回收排入清水池供破碎加工区生产用水。
在加工区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
(5)办公生活及保留现状区。
办公生活区位于矿区东北侧,现状基本硬化,无新增水土流失;保留原状区目前现状为林地,植被保持较好,无明显水土流失。
3.5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根据基建期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本工程水土保持实际投资额为162.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投资55.6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额为106.9.万元。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6.36万元已足额缴纳。
水土保持投入资金与主体工程的其它部分来源相同。
根据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基建期应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76.47万元,现阶段实际投资162.5万元,相比减少213.97万元,现阶段实际投资虽未达到基建期投资目标,但措施布局合理,投入运行良好,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4.1各防治区工程质量评价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有《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和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工程试运行期的试验及观测分析结果。
4.2总体质量评价
在已完成的工程中,各项措施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经综合评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总体质量合格。
对工程少量遗留问题完善解决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可交付使用,提请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5工程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
5.1运行情况
项目基建期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后,运行情况良好,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安全稳定,暴雨后水土保持设施完好,未见损坏,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基本上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预期的效果。
5.2水土保持效果
5.2.1水土流失治理
(1)扰动土地整治率。
据统计,至基建期结束项目建设区内现状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37.32hm2,目前各防治区均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或复垦,均已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根据以上分析,工程扰动土地整治面积37.32hm2,扰动土地整治率为100%。
(2)水土流失治理度。
方案设计水平年,矿区全部恢复治理,不会产生水土流失。
但矿山复绿植物生长尚未完全郁闭,存在一定的裸露面,受暴雨和径流冲刷影响,会产生水土流失。
项目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也满足大于92%的方案设计目标值。
(3)土壤流失控制比。
项目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
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防治责任范围内的裸露面得到治理,提高了土壤入渗能力,减少了地表径流产流量,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根据现场调查,现状土壤侵蚀模数约250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65,达到防治目标要求。
(4)拦渣率。
基建期主体工程产生土石方28.5万m3,其中表土0.63万m3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其余土石方直经初碎后用皮带输送长廊运至矿区北侧的长兴长杭石英有限公司生产高端玻璃用石英砂。
工程拦渣率达到防治目标值98%。
5.2.2生态环境和土地生产力恢复
(1)林草植被恢复率。
本矿山开采对地表进行扰动,使原地表植被遭到破坏。
矿山开采终了时将对矿区全部进行复绿,面积35.32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100%,大于方案设计目标值99%。
(2)林草覆盖率。
本矿山总占地44.65hm2,方案设计水平年,实际实施植物措施面积为9.72hm2,林草覆盖率为21%,小于方案设计目标值27%。
主要由于宕底36.78hm2进行复垦交还土地所属人进行耕种导致林草覆盖率不达标。
5.2.3公众满意度调查。
公众调查主要是采用发放调查表和现场张贴公示的形式,调查项目周围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也在项目所在的林城镇和石英村公示栏分别进行了环保公示。
由调查内容及调查结果可知,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多数个人和单位的支持,只要做好“三废”治理措施及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做好水土流失防范工作,使“三废”达标排放,特别是控制好噪声及开采过程中的扬尘、飞石及振动等影响外,该项目就会得到公众的普遍支持。
6水土保持管理
6.1组织领导
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作为工程的建设单位,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坚持“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了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的水土保持工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将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及要求纳入主体工程建设计划中,配备了水土保持兼职人员,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并积极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接受其监督指导。
建设期间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建设单位未单独委托,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承担。
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委托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设计。
6.2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6.36万元已足额缴纳。
6.3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
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后,水土保持工程由施工单位养护。
对于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工程,各施工单位已在合同中明确,确保植物成活率100%(如发现死株,采取同品种和规格进行补种)。
对于各种原因导致的防护不及时、不到位,仍在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将继续加强养护工作,及时增补各种防护措施,确保能够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为了保证工程运行安全,防止水土流失,除了加强养护工作,水土保持设施要求定期巡查和养护。
在工程运行期间,要加强植物措施的抚育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补植、灌溉和施肥,以保证林草的自然生长,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最大程度地恢复和改善工程区的自然景观。
7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安排
7.1自验结论
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
表土剥离、绿化覆土、排水、沉沙、植被恢复、绿化等措施。
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确保工程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的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水土保持作用,能有效减少了工程水土流失危害,具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工程建设所带来的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扰动土地整治率为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100%,总的拦渣率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2.0。
本工程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53.3万元,根据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至基建期结束水土保持投资额为272.37万元,已完成预期投资的56%,各项水保措施完成良好,起到了很好的水土保持作用。
自查初验结果表明,矿山基建期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及要求,已建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合格,运行正常,水土保持效果明显,运行期管护责任得到落实。
总体上已符合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基本达到了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7.2下阶段工作安排
因为本矿山开采期9.2年,目前刚刚完成基建工作,大部分水保投资尚未投入使用,我公司将根据批复方案将水保措施落到实处,对尚未完成的措施将按照开采进度及时抓好落实。
从现场看,矿区还在开采,部分区域植被被破坏,植被覆盖程度不理想、局部植株死亡等情况,需进一步补充绿化植物,并加强后续管理和养护工作。
妥善落实有关防治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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