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doc.docx
- 文档编号:5795011
- 上传时间:2023-01-01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57.05KB
《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doc.docx
《《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doc.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doc
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对厂址的安全要求
5对厂区布置的安全要求
6对厂房的安全要求
7对供配电的安全要求
8对车间布置的安全要求
9对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
10对打火机生产工艺的安全要求
11对设备、模具的安全要求
12对贮存、包装、运输的安全要求
13安全操作规程
14安全管理、检查和教育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正格、于俊祥、惠明、石玉田、梅国威。
引言
为加强打火机行业安全管理,促进打火机行业技术进步,改善打火机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特制定本标准。
打火机是一种小型取火工具,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在生产、科研、服务领域也普遍使用。
因此,打火机生产安全的基本概念,不仅应包括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而且应包括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由于金属外壳可充气打火机(以下简称金属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与一次性打火机(包括可充气塑料外壳打火机)的结构、注气量、生产工艺不同,且生产规模远小于一次性打火机。
因此,在厂址、厂区布置、厂房和车间布置等方面对金属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生产企业与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分别提出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打火机生产企业厂址、厂区布置、厂房、车间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和模具、打火机贮存和运输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与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打火机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
GB/T4064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8176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10434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2266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
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3379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GB/T13442人体全身振动暴露的舒适性降低界限和评价准则
GB/T13547工作空间人体尺寸
GB13887冷冲压安全规程
GB15322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5760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16808可燃气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37工业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BJ18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JB/Z308工作岗位一般人机工程要求
JB/T5062信息显示装置一般人机工程要求
JB/T6056冲击车间环境保护导则
JB/T7267塑料注射成型机
JB7741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
QB1140电子(压电)打火机
QB1141气体打火机
QB1532塑料制品加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QB1960汽油打火机
SN0324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TT系统TTsystem
电源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地与电源系统的接地电气上无关的系统。
3.2
TN系统TNsystem
电源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负载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通过保护导体连接到此接地点的系统。
3.3
TN-S系统TN-Ssystem
在整个系统中有分开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
3.4
打火机专用燃气specialliquefiedpetroleumgasforlighter
符合QB1140、QB1141要求的燃气。
3.5
打火机专用汽油、200#溶剂汽油specialgaslineforlighter,solventgasline200#
符合QB1960要求的汽油和溶剂汽油。
3.6
出气阀outletvalve
燃气的释放装置.
3.7
注气阀fillingvalve
燃气的注入装置。
3.8
上盖部件tankcoverunit
由上盖,出气阀、泡棉垫、泡棉垫托、PE芯、芯套管组成。
3.9
时效处理ageingprocess
将注入冷冻液化燃气的气箱部件的室温条件下存放一段时间的方法。
3.10
一次调火1stadjustingflame
对时效处理后的气箱部件点火并调节火焰高度的工序。
3.11
二次调火2ndadjustingflame
在安装风罩之前进行火焰高度调节的工序。
3.12
敞开式注气焊接工艺openfillingandweldingprocess
将冷冻液化燃气注入气箱,再将上盖部件焊接在气箱上的方法。
3.13
密闭式注气工艺closedfillingprocess
通过注气阀向气箱部件内注入燃气的方法。
4对厂址的安全要求
4.1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金属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生产企业的厂址均应符合城镇或地区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
4.2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不宜设在城镇内,与其他工厂和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的规定。
4.3金属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生产企业可以设在城镇内,厂址与居民区和公共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在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对厂区布置的安全要求
5.1行政技术办公区和生活服务区应与生产区隔离。
不允许在生产厂房内设行政技术办公区与生活服务区。
5.2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的燃料灌注车间和时效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与其他车间采取隔离措施。
5.3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的燃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应与生产区隔离,并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烟囱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的厂区边缘地区。
5.4金属打火机生产企业的充气车间、燃气库和成品库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与其他车间采取隔离措施。
5.5汽油打火机生产企业的组装车间、燃油库和棉花库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与其他车间采用隔离措施。
5.6厂区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的规定。
5.7厂区建筑物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疏散和运输的要求。
5.8厂区应有完善的消防给水系统,保障充足的消防给水量。
厂区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应符合消防法规的要求。
6对厂房的安全要求
6.1建筑物属性
厂区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防爆、厂房的安全疏散均应符全GBJ16的规定。
厂区主要建筑物属性如表1所列。
表1主要建筑物属性
表1(续)
6.2一次性打火机燃料灌注车间与时效间
6.2.1一次性打火机的注气间、供气间和时效间均为防爆厂房,应符合GBJ16的规定。
6.2.2一次性打火机的注气间、供气间和时效间应设置排风系统。
车间容积不大于1000m3或2000m3时,排风流量应不小于2000m3/h或3500m3/h。
6.2.3排风系统一般应由车间地面下的排风地沟、车间外面的防爆型风机和排风筒组成。
排风地沟尺寸宜为0.4m×0.4m(宽度×深度)。
排风地沟的平面布置宜为放射形,如山字形,总排风地沟应与防爆型通风机的吸气管连接。
排风地沟上面应铺设有网格形排风孔和导电橡胶保护层的铁盖板。
6.2.4防爆型通风机的排气管与排风筒连接。
排风筒高度应根据工艺要求、地形、气象条件、应控制的燃气大落地浓度等因素计算确定;排风筒的防雷措施应符合GB50057的要求。
6.2.5车间地面应铺设2mm~4mm厚的导电橡胶板。
6.2.6一次性打火机的注气间、供气间和时效间的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6.2.7一次性打火机的注气间、供气间和时效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探测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GB15322、GB16808、GB50116的要求。
探测器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规定。
当房间内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5%时应自动报警并联动关闭燃料灌注设备。
6.3一次性打火机组装车间
6.3.1组装车间应根据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两个自然通风口、机械排风口。
6.3.2组装出气阀、注气阀和上盖部件的车间应清洁防尘。
6.3.3调火车间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使车间温度控制在23℃±2℃范围内。
调火车间与相邻车间应用防火墙隔开。
调火车间应至少设置两个排风口。
6.3.4灌注燃料以后的组装工序车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探测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GB15322、GB16808、GB50116的要求。
6.4金属打火机和汽油打火机组装车间
6.4.1金属打火机组装车间应清洁防尘,并应根据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两个自然通风口。
6.4.2金属打火机充气车间和调火车间应配置符合GB15322、GB16808要求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并应根据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两个机械排风口。
充气车间的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6.4.3汽油打火机组装车间应配置符合GB50116要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根据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两个自然通风口。
6.5一次性打火机废次品回收车间
一次性打火机废次品回收车间应配置符合GB15322、GB16808要求的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探测报警器,并应根据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两个机械排风口。
6.6仓库
6.6.1一次性打火机燃料仓库应是独立设置的单层建筑,可以采用金属框架结构、轻质隔热非燃烧体屋顶和金属护栏围墙;也可以采用砖混结构、轻质隔热非燃烧体屋顶,并在围墙下部设置百叶窗或花格墙等常开孔口,以利自然通风;轻质隔热非燃烧体屋顶每平方米质量不宜超过120kg。
6.6.2一次性打火机成品库应设置符合GB15322、GB16808、GB50116要求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其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并应根据建筑面积设置机械排风口。
6.6.3金属打火机的燃气库和成品库应配置符合GB15322、GB16808要求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其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并应根据建筑面积设置机械排风口。
7对供配电的安全要求
7.1对于TT系统低压配电网,应采用带有保护接地干线的三相五线制。
7.2对于TN系统低压配电网,应采用TN-S系统。
8对车间布置的安全要求
8.1一次性打火机燃料灌注车间
8.1.1敞开式注气焊接车间
8.1.1.1超声波注气焊接机、控制柜(包括高频电流发生器)、燃气制冷机、燃气供应系统应分别布置在注气间、控制室、制冷间、供气间内。
8.1.1.2超声波注气焊接机应纵向排列安装在排风地沟上面,排列间距应不小于2m,与墙壁间距应不小于1.5m。
超声波注气焊接机工作场地应宽敞,便于操作和存放零部件。
检漏水槽可布置在超声波注气焊接机出料口的下面,也可布在检验台上。
注气间通道应畅通,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m。
8.1.1.3控制柜应纵向排列布置,排列间距应不小于1m,与墙壁间距应不小于0.8m。
控制室应干燥通风。
8.1.1.4燃气制冷机应纵向排列安装,排列间距应不小于2m,与墙壁间距应不小于1.5m。
制冷机工作场地应宽敞、便于操作,通风良好。
制冷间通道应畅通,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m。
8.1.1.5燃气供应系统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a)瓶组供气系统:
瓶组(常用50kg瓶)应均匀地排列在供气间的排风地沟上面。
瓶组数量应保证24h连续生产的用气量。
每个气瓶通过高压胶管与供气干管连接,供气干管经分水过滤器后与制冷机输入管连接。
b)小型贮罐供气系统
容量在2m3以下的贮罐应安装在供气间的排风地沟上面。
由气瓶向贮罐泵入液化燃气。
贮罐供气管经分水过滤器后与制冷机输入管连接。
c)大型贮罐供气系统
容量在10m3以上的贮罐应布置在靠近燃料灌注车间的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烟囱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的边缘地区。
大型贮罐的结构、管路、附属设施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8.1.2密闭式注气车间
8.1.2.1密闭式注气机与燃气供应系统应分别布置在注气间与供气间内。
8.1.2.2密闭式注气机应纵向排列安装在排风地沟上面,排列间距应不小于1.2m,与墙壁间距应不小于1m。
注气机工作场地应宽敞,便于操作和存放零部件。
检漏水槽布置在检验台上。
注气间通道应畅通,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m。
8.2金属打火机充气车间
采用小型丁烷气瓶(如380mL气瓶)直接给金属打火机充气的工作台宜分散布置,工作场地应宽敞,通道应畅通,不留U型走道,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m。
8.3组装车间
8.3.1一次性打火机组装车间
8.3.1.1调火工序应与其他组装工序隔离,单独布置在调火车间内。
8.3.1.2出气阀;注气阀和上盖部件的组装流水线应单独布置在清洁、防尘的厂房内。
8.3.1.3不宜在多层生产厂房的上层布置调火工序和灌注燃料后部工序的组装流水线。
8.3.1.4组装车间通道应畅通、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m,工段之间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m,流水线之间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m,工艺设备之间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5m。
8.3.2金属打火机组装车间
8.3.2.1组装工作台宜分散布置,工作场地应宽敞,通道应畅通、不留U型走道,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m。
8.3.2.2调火工序应与其他组装工序隔离。
调火工序布置的安全要求与8.3.2.1相同。
8.3.3汽油打火机组装车间
汽油打火机组装车间布置的安全要求与8.3.2.1相同。
8.4零件加工车间
8.4.1塑料注射成型车间
塑料注射成型车间的布置应符合QB1532的规定。
8.4.2有色金属压铸车间
8.4.2.1压铸机、辅机和其他工艺设备,最大工作范围的边缘距建筑物的墙壁和支柱至少为1m,这个工作范围不包括工位器具,模具,箱柜、挂物架和类似可移动的物体。
8.4.2.2压铸机组应纵向排列安装,排列间距应不小于2m,车间通道应畅通,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m。
8.4.2.3布置压铸机组时应留有充足的加料和取件空间,设备工作场地应宽敞和便于存放材料,成品和废料。
8.4.3冲压车间
冲压车间的布置应符合GB/T8176的规定。
8.4.4机械加工车间
8.4.4.1机械加工车间的布置应符合JBJ18的要求。
8.4.4.2布置机床时应设置防护挡板,并应防止操作工人受日光直射而产生目眩。
8.4.4.3机床工作场地应宽敞,便于搬运毛坯、半成品、成品及清理金属切屑。
8.4.4.4车间应设置安全通道,使人员及车辆行驶畅通无阻。
8.5消防设施
所有车间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并应根据GBJ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9对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
9.1一般要求
打火机的生产过程应符合GB12801的要求。
企业应为劳动者创造和提供在生理和心理上的良好作业环境,即车间的温度,通风、照度、振动和噪声等应符合劳动卫生要求。
9.2温度
车间内作业地点空气温度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夏季不应超过32℃,冬季不应低于15℃。
调火车间的温度应控制在23℃±2℃范围内。
9.3通风
室内作业地点应有良好的空气循环,应根据各车间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
自然通风、局部送风、局部排风、全面换气。
9.4照度
车间工作空间应有良好的照度,照度值应符合GB/T13379的规定。
组装流水线的工作地、超声波注气焊接机的旋转工作台、专用工艺设备的工作台、塑料注射成型机的模具分型面、压铸机的模具分型面、定量浇注机的工作面、取件机械手的工作空间、压力机的冲模工作面、金属切削机床的工作面,其照度值均不应低于500lx;所有设备控制按钮的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一般工作面不应低于150lx。
9.5振动与噪声
车间噪声级应符合GBJ87的要求,振动级应符合GB10434、GB/T13442和JB/T6056的要求。
设备运转时的噪声值不应超过80dB。
噪声级超过85dB的工作场所应采取措施加以改造。
9.6人机工程
流水线的作业和设备的操作都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和生理学的要求。
操作者的工作空间应符合GB/T13547和JB/Z308的要求。
操作者应舒适地坐或立或坐立交替地操作设备或进行组装作业。
设备或流水线上的信息显示装置及其安装位置应符合JB/T5062的规定。
9.7工作地面
车间的工作地面和通道应平整、坚固、耐磨、防滑,并应符合GBJ37的要求。
工作地面和通道应保持整洁,不允许有油液和水存在。
经常有液体的地面,不应渗水,并坡向排泄系统。
10对打火机生产工艺的安全要求
10.1一次性打火机燃料灌注工艺
10.1.1敞开式注气焊接工艺
10.1.1.1燃气制冷温度应控制在-55℃~-60℃范围内。
防止塑料气箱冷脆化,不宜低于-60℃。
10.1.1.2注气量应控制在气箱部件有效容积的80%~85%范围内。
10.1.1.3气箱在注气焊接之前,应进行预冷却处理,以降低气箱与液态燃气的温差,减少液态燃气的蒸发量。
10.1.2密闭式注气工艺
10.1.2.1液化燃气经分水过滤后应采用气动输送泵输送到密闭式注气机。
10.1.2.2应通过注气阀或专门注气结构向气箱部件注气。
不宜用出气阀注气,以防损伤泡棉垫和注气时漏气。
10.1.2.3注气量应控制在气箱部件有效容积的80%~85%范围内。
10.2组装工艺
10.2.1所有铜零件均应倒纯、清洗后再组装。
10.2.2按工艺流程布置组装流水线时,应符合安全生产和作业环境良好的要求,并应尽量采用机械化装置,以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
10.2.3一次性打火机一次调火不应使用长燃明火作为点火源,应采用脉冲点火器。
10.2.4使用电磁振动装料器时,应考虑减振、防噪措施。
10.2.5使用油压机、气压机压装零件时,应加装保护装置。
10.3零件加工工艺
10.3.1塑料注射成型工艺
10.3.1.1制定塑料注射成型工艺时,应包括:
工艺流程、操作程序、工艺条件、安全保护措施。
没有安全保护措施内容的注射工艺不允许使用。
10.3.1.2不允许使用高温低压注射成型工艺,以防塑料降解影响零件质量。
10.3.1.3下脚料、再生料应按工艺配方的规定使用。
10.3.1.4模具与注射机不匹配时,不允许配套使用。
10.3.1.5不允许使用有故障的注射机和报废的模具。
10.3.2有色金属压铸成型工艺
10.3.2.1不允许使用没有安全保护措施内容的有色金属压铸工艺。
10.3.2.2压铸模的冷却介质应在预热前及时通入,防止因激冷造成压铸模产生裂纹甚至破裂。
10.3.2.3不允许用高温金属液预热压室和压射冲头。
10.3.2.4采用喷涂工艺时应控制涂料浓度,并应注意清理压铸模排气道。
10.3.2.5高温时析出或分解出有害气体的涂料不允许使用。
10.3.2.6压铸机、压铸模和辅机不匹配时,不允许配套使用。
10.3.3冷冲压工艺
冷冲压工艺应符合GB/T8176和GB13887规定安全要求。
10.3.4机械加工工艺
机械加工工艺符合JB7741的要求。
10.3.5压铸件清理和后处理工艺
压铸件的清理工艺和后处理工艺应使用专用设备和工具,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1对设备、模具的安全要求
11.1一般要求
11.1.1企业采用的生产设备、模具和机械化装置应互相匹配,协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有机地融为一体,不得构成危险或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
11.1.2选择生产设备、模具、机械化装置、工具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并应符合GB/T4064、GB5083和GB12266的要求。
11.2设备
11.2.1专用设备
11.2.1.1专用设备本身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允许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和未经安全卫生检验的材料。
11.2.1.2专用设备的外形应平整光滑、避免有尖锐的棱角。
11.2.1.3专用设备机械传动的外露部分应安装防护装置,旋压式的工作部分应安装安全装置。
11.2.1.4专用设备的控制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有防止意外启动而造成危险的保护装置;
b)控制线路应保证线路损坏后也不发生危险;
c)自动或半自动控制系统,应在功能顺序上保证排除意外造成危险的可能性或设有可靠的保护装置;
d)当偶然断电时,制动、夹紧动作不应中断;供电恢复后,设备不得自动启动;
e)对危险性较大的专用设备应配置监控装置。
11.2.2燃气制冷机
11.2.2.1为满足敞开式注气焊接工艺的要求,将燃气冷却到-55℃~-60℃,燃气制冷机应采用两级压缩制冷系统。
可以将蒸发器置于冷却箱中,通过制冷剂蒸发直接冷却燃气,也可以在冷却箱中注入载冷剂(甲醇或乙醇),通过载冷剂冷却燃气。
11.2.2.2企业采用的燃气制冷机应是专业厂家制造的合格产品。
11.2.2.3燃气制冷机应设置高,低压压力表。
当压力表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使用。
a)指示失灵;
b)逾期未校验;
c)无铅封印;
d)截断压力后,指针不能回到零点;
e)泄压后指针复位处对零点的偏差,超过压力表允许误差的一半;
f)刻度不清;
g)表面玻璃破碎。
11.2.2.4燃气制冷机应设置高,低压压力继电器(又称高、低压压力保护开关)。
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调整压力继电器。
11.2.2.5燃气制冷机冷凝器和贮液器上应设置熔塞,以防止因火灾而出现爆炸事故。
11.2.2.6热力膨胀阀应正立式安装,不允许倒置;感温包应安装在蒸发器的出气管上,紧贴包缠在水平无积液的管段上,外加隔热材料缠包,或插入吸气管上的感温套管内,以确保感温包正确感温。
11.2.3超声波注气焊接机
11.2.3.1超声波注气焊接机应符合11.2.1的全部要求。
11.2.3.2超声波振荡器应设置空气过滤器、电流继电器、温度继电器、保险管等安全保护设备。
11.2.3.3超声波振荡器的控制面板上应设置电流表、频率调整钮、试验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 打火机 生产 安全 规程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