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油库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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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油库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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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油库谈判文件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济南军区72346部队洞库10个5000m3、2个2000m3油罐换底大修及附件安装工程,采取无标底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1.招标范围:
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
2.谈判文件公布:
2010年6月23日,标书购买费为2000元。
3.现场勘查及答疑:
6月25日前完成,投标人依照建设单位电话通知邀请,自行前往现场勘查和答疑。
4.谈判文件公布地点:
汝州()。
5.谈判文件递交地点:
()。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刻:
2010年7月15日9:
00时(具体时刻以电话通知为准)
7.谈判时刻:
2010年7月15日9:
00时,地点:
72346部队办公二楼会议室。
第二部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72346部队洞库10个5000m3、2个2000m3油罐换底大修及附件安装工程。
2.1项目讲明
依照《军队油库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技术规定》、《立式钢质油罐换底大修改造技术规程》等规范要求,对洞库10个5000m3、2个2000m3油罐换底大修、附件安装及内壁防腐。
依照大罐实际腾空情况,12个罐分时期进行,其中4个5000m3油罐换底大修工程7月底开工,10月底完工,其余罐视情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再展开施工。
2.2技术要求
1.换罐底施工执行《立式圆筒形钢质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05)、《现场设备、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及国家、军队有关作业规程。
2.新罐底钢板采纳Q-235B碳素钢平板(武钢或宝钢),5000m3罐底边缘板厚度规格为12mm,中幅板厚度规格为8mm;2000m3罐底边缘板和中幅板厚度规格均为8mm,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14977—2008《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的规定;钢板的外形及尺寸应符合GB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同意偏差》的规定,厚度负偏差应不得超过0.35mm(即A类偏差)。
罐底排版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依照各罐实际自行进行设计,详见附件。
3.投标人应按复合罐底法和顶升换底法两种油罐换底方法分不提供8份投标文件。
4.施工前,应对罐壁高度、罐壁垂直度、罐底凹凸度进行复测并记录。
若罐壁的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应在施工中一并进行调整。
5.油罐进出油管、排污管、人孔(国标加厚不小于600mm)的改造,罐前闸阀、金属软管的安装,罐底沥青砂垫层的铺设与修补,内壁防腐达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军需物资油料部标准规范要求,闸阀及金属软管、安装双开密闭门由投标人自购。
6.依照招标人需要在罐顶适当位置安装制作400mm的自动测量仪表孔。
7.罐壁修复。
对因进料在罐壁的开口及原人孔位置进行修补恢复。
8.投标人按规范要求完成以下检验:
①是焊缝的外观检验、罐壁垂直度检查、油罐充水试验,应按国家标准GB50128-2005中6.1、6.3和6.4的规定实施。
②是油罐充水试验时,应同时检测罐顶和罐壁的严密性,漏点应补焊。
③是罐底的所有焊缝应采纳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得低于53kPa,无渗漏为合格。
④是罐底三层板重叠部分的搭接接头焊缝和对接底板的T字焊缝的根部焊道焊完后,在沿三个方向各200㎜范围内,应进行渗透检测,全部焊完后,应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
⑤是开孔的补强板焊完后,由信号孔通入100kPa~200kPa压缩空气,检查焊缝严密性,无渗漏为合格。
⑥是罐壁进料口封闭后的新焊缝,及其200㎜以内的旧焊缝,应做100%的射线检测。
⑦是油罐进出油管、排水(污)管等安装完后,应按阀门的标定压力进行严密性水压试验,稳压10min,不渗不漏为合格。
新管与旧管的连接焊缝,应做100%的射线检测。
⒐内壁防腐:
新罐底钢板的上下表面防腐。
边缘板及中幅板正、反面周边留有40㎜不喷涂,上表面也确实是底板的正面,应在组装前采纳环氧铁红防锈底漆两遍,环氧白瓷面漆三遍;下表面也确实是底板反面宜采纳环氧富锌底漆两遍,沥青底漆三遍。
防腐前的除锈等级不得低于Sa2.5级,内防腐油漆使用灯塔牌油漆。
罐内壁及罐顶除锈等级达Sa2.5级,油漆采纳辊涂。
油漆要求同罐底板正面相同。
罐底组装和严密性检验合格后,应对原有罐体防腐层和施工损伤部位进行全面检查,连同新罐底(含附件和管道)视情采取全面防腐或局部防腐。
其中油罐外防腐高度定为换底油罐第一体圈高度,除锈等级达Sa2.5级,环氧铁红防锈底漆两遍,船底沥青面漆三遍防腐。
管线附件局部防腐可采纳手工除锈方法,除锈等级不应低于St3级。
各部位的防腐应保证有两道防锈底漆和三道面漆,干膜厚度不应低于150μ。
⒑其他未尽事宜按总部《立式钢制油罐换底大修改造技术规程(试行)》执行。
2.3工程概况
1.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
2.招标方式:
采取无标底竞争性谈判。
3.工程名称:
洞库10个5000m3、2个2000m3油罐换底大修及附件安装工程。
4.工程限价:
单个2000m3油罐换底大修及附件安装工程最高限价30万元,单个5000m3油罐换底大修及附件安装工程最高限价50万元。
5.工程地点:
()。
6.工程概况:
油罐换底大修面积:
4414㎡、油罐内防腐面积:
20148㎡。
结构形式:
边缘板对接、中幅板搭接。
7.图纸设计:
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单位提出的差不多技术要求,本着技术先进,工艺合理,自行设计新罐底排版图及符合罐底大修改造技术的施工图纸。
8.质量等级:
优良工程。
9.工程期限:
今年进行的4个5000m3油罐换底大修及附件安装,2010年7月20日开工,2010年10月20日竣工,日历工期90天。
10.奖罚措施:
该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军队验收合格标准,否则罚扣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0%;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总造价的0.3%罚款。
1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施工单位不论购买何种材料,其质量和价格须经甲方审查、签证,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需要做检测的材料和半成品材料必须经军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材料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12.工程造价:
按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取费程序编制。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结算价以上级审计为准;施工预算及竣工结算均要同意上级工程造价治理办公室审核。
13.工程拨款:
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14.其他事项:
严守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规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泄露招标单位的任何军事秘密。
油罐换底大修工程所有图片及影像资料不得作为业绩对外宣传。
遵守《军队油库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治理规定》,做好人员政审、岗前培训及安全保密教育等。
2.4招标有关事项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本次招标采取无标底招标,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防腐保温工程专业、管道工程专业、储油罐制作安装工程三级以上等级资质,且2006年度以来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以上的优良奖。
(二)工程招标内容:
油罐换底、油罐内防腐、更换2个人孔、罐顶预留1个自动测量仪表孔、安装2个罐头阀、2根金属软管、操作间管线闸阀组附件安装、操作间增设双开密闭门、罐室第一道密闭门挡墙外移、罐室与操作间地坪等高、安装罐室排水阀及朝天三通等土建工程。
(三)发标会议事项:
被邀请参加的投标企业于2010年7月15日9时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安全证书、取费许可证、承建上述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全部为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发标会议,同时缴纳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20天,期满后无息退还)。
投标过程中的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未中标者给予全额退还)。
(四)施工现场考察与答疑:
发标会后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勘查现场并进行技术答疑。
第三部分投标方须知
3.1讲明
3.1.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工程招标和相应的服务。
3.1.2定义
1.招标机构系指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组织者,军区联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联勤第33分部油料处。
2.投标方系指对本竞争性谈判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的公司。
3.招标人系指本竞争性谈判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单位,即济南军区72346部队。
4.服务系指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安装、调试、检验、维修及其他服务。
3.1.3合格投标方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防腐保温工程专业、管道工程专业、储油罐制作安装工程三级以上等级资质,且2006年度以来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以上的优良奖。
2.同意谈判文件,交纳谈判保证金,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参加投标会议的投标方。
本次竞争性谈判招标的项目,不同意转包和联合体竞标。
3.投标方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履行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款项的义务,无违法、违纪、违约等不良行为。
3.1.4报价讲明
1.本次项目采取无标底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中标人,最低报价不是唯一中标条件,然而重要中标依据。
2.投标人依照图纸自行确定工程量,在工程量界定中存有疑义的能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负责澄清。
凡是图纸中明确的工程量但投标人未计入报价的,视作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让利。
3.本次投标人依照自身实际确定采取何种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以及最终优惠幅度,自主报价,招标人不做统一。
3.2谈判文件
3.2.1谈判文件内容
1.谈判邀请函
2.工程项目
3.投标方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附件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2.2谈判文件的解释及澄清
1.谈判文件的解释及澄清权在招标机构。
2.投标方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2010年7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报等,下同)告知招标人。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答复的,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相同工程竞标者,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对谈判文件必要的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刻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相关猎取者,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刻和谈判时刻,具体时刻以正式通知为准。
3.3投标文件
3.3.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要求
1.投标文件所用语言为中文。
2.投标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投标方提供单独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5.投标方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所有资料招标机构概不退还,招标机构不同意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
3.3.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1)投标书、投标书附录。
(2)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声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托付书。
2.综合讲明
(1)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
(2)对业主的合理化建议。
(3)降低工程造价的要紧措施。
(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
(5)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的讲明。
(6)企业概况(包括企业概况表、财务状况、近三年承建工程一览表等,要紧列出石化工程情况)、有关荣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7)其他承诺、讲明与优惠条件。
(8)施工现场防自然灾难措施。
3.综合投标
(1)投标编制讲明。
(2)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3)三大主材和其他要紧设备材料(钢材按图纸【详见2.3.6图纸设计讲明】实际用量计算)。
(4)投标预算书、让利额或让利系数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其他优惠条件一律折价成金额,作为让利的组成部分)。
4.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概况。
(2)要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
(3)技术组织措施(含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降低成本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措施等)。
(4)施工进度打算(含施工顺序、总体进度安排及形象进度网络图等)。
(5)施工预备工作打算(要紧劳动力、材料数量及安排等)。
(6)临时设施项目数量及总平面布置。
(7)水电用量打算。
5.项目部人员配备及施工力量
(1)要紧施工治理人员表。
(2)项目经理简历(附资历证明,参见表2)。
(3)组织治理机构及施工力量部署。
(4)施工机构框图。
(5)拟参加要紧人员一览表。
(6)要紧人员资历表。
(7)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3.3.4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方必须按投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加盖投标方公章。
3.3.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和四分副本。
每份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用信封分不密封,在信封和投标文件封皮明显处注明项目及包号、投标方名称、地址和电话,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
3.投标方未按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造成投标文件提早启封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3.3.6投标文件的递交
1.全部投标文件须派专人按谈判邀请函中注明的地址送至谈判地点,不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下列情况下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3.7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投标方在谈判会议前,能够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其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3.3.8投标要求
1.投标应包括税金、材料、安装费用、调试检测费用及所有其它费用,对甲方供应的主材价格,乙方编制预算时,材料价格以市场现时价格为准并单列明细。
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投标方要详细列出每个工程分项目投标。
4.投标一览表不同意涂抹、修改。
3.3.9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10000元,谈判保证金以现金交纳,必须在谈判前按要求数额递交招标机构。
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2.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落选方的谈判保证金在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伪造生产经营许可证件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3)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止其投标行为的;
(4)评审期间,投标方干扰评审活动造成严峻阻碍和后果的;
(5)成交方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成交方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3.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谈判之日起,有效期为30日,少于规定期限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在专门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方能够拒绝延期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4谈判及评审
3.4.1谈判
1.招标机构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刻、地点进行谈判及评审会,由招标机构主持,投标方、招标方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作废。
3.出现投标文件未密封、资格审查不及格、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等情况,招标机构宣布该投标文件无效。
4.由评标委员会与投标方分不进行谈判,内容包含技术、商务、信誉等相关内容。
谈判采纳“两报一谈”的方式,即投标方以投标文件首次投标,评标委员会在初审后,可视情况与投标方进行谈判,最后限定时刻进行最终投标。
专门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有权与投标方进行多轮谈判。
5.谈判以投标方递交投标文件登记时刻的先后顺序进行。
6.在谈判过程中,投标方的任何承诺,都必须以文字方式出现,有谈判代表签字的承诺,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投标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4.2评标委员会
招标机构组建军地有关专家在内的评标委员会,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
3.4.3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收齐后,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保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而无重大偏离。
投标文件的要紧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函;
2.投标资金;
3.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安全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等(原件);
5.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取消谈判资格,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内容投标。
3.4.4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即为无效:
(1)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2)提供的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3)没有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托付证明的;
(4)投标文件不全、字迹模糊不清,并拒绝进行澄清、讲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方资质条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失去下一时期谈判评审资格:
(1)在谈判以及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阻碍的;
(2)投标采取其他行为,阻碍评标委员会正常工作的。
3.4.5独立谈判
评标委员会与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单独谈判,具体谈判过程:
先由投标人对单位情况、工程组织设计、重要承诺等做不超过10分钟的陈述,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事项向投标人咨询,形成差不多一致后,就以下内容展开谈判:
1.工程报价和施工组织方案;
2.项目建设质量和要紧技术要求;
3.付款方式;
4.施工完成时刻;
5.成交后的服务情况(包括技术服务承诺、维修费用、赔偿金、保密要求等);
6.其他优惠条件;
7.合同一般条款中的其它内容;
8.投标人提出的其他谈判内容。
3.4.6二次报价
投标人依照谈判情况,做出最终报价和施工承诺,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密封交至谈判工作人员处。
3.4.7比较评价
二次报价结束后,谈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二次报价书,对以下内容汇总:
⑴投标工程项目的技术相应程度;
⑵工程最终报价;
⑶投标方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⑷项目建成交付使用时刻、付款方式;
⑸技术服务承诺。
评标委员会依照总汇结果进行比较与评价,填写评审意见表,独立推举中标人,推举原则:
1.工程投标及安装符合或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2.投标方同意谈判文件的付款结算等商务与实质性要求;
3.投标合理,但最低价格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4.具备良好的信誉与实力,具有较强地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技术服务。
3.4.8质疑和投诉
投标方如对本次竞争性谈判在公平、公正性方面存有质疑,可向投标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收到质疑后7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3.5授予合同
3.5.1成交通知
1.成交方确定后,招标人向成交方发出书面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的投标方。
2.成交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当日内提交成交通知书回执。
3.5.2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方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能够银行保函、汇票、支票、电汇等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成交方未能全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招标人有权视情扣除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成交方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3.5.3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和成交方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和书面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2.合同文件组成:
(1)合同书;
(2)谈判文件、投标文件;
(3)投标方的书面承诺;
(4)施工方案;
(5)成交通知书。
第四部分合同的一般条款
4.1合同的通用条款
本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纳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合同通用条款”。
4.2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本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采纳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合同专用条款”。
4.3定义
1.甲方指本竞争性谈判工程项目招标人。
2.乙方指本竞争性谈判工程项目中标人。
3.知识产权系指本合同涉及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成果专有的权利和权益。
4.4工程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程安装服务应符合国家和军队现行最新标准。
2.乙方所提供的必须是全新的、技术完全成熟的设备和安装服务,完全符合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3.最终质量认证,必须通过甲方上级机关依照《立式钢制油罐换底大修改造技术规程》和其它国家、军队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组织的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4.5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供项目竣工图纸、设备安装的相关资料、产品合格证、专用工具及零配件等,甲方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或有国家和军队相关机构出具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30个工作日,甲方尚未出具验收结果的,视为验收合格。
4.6费用负担
1.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材料以外的一切材料检验、检测费用。
2.质保期内因质量缘故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负担。
4.7施工工期
按投标文件及谈判现场书面承诺执行。
4.8质保服务
按投标文件及谈判现场书面承诺执行。
4.9结算方式
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相关条款执行。
4.10转让
本工程不同意施工转包分包。
4.11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完成工程施工,安装时刻超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0.3%计算。
延期达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由于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额的,乙方给予足额赔偿。
2.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质保服务承诺给予整改,未按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按损失金额给予经济赔偿。
3.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每迟付一天按违约金额的0.1%偿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4.12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招标机构执一份。
4.13仲裁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约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达不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费及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格外,合同其它部分应接着履行。
4.14法院起诉
合约双方仲裁不成的,可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起诉期间除争议部格外,合同其它部分应接着履行。
4.15其它约定
1.任何一方有不可抗拒力阻碍合同履行时,要在情形发生36小时内通知另一方;
2.甲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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