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8128456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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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81284567
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江河安澜
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一、概述
水利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也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历来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工作方针,我国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以来,我省水利系统自1986年起陆续在全省各市(地)及河道管理机构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水利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
依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中心站、站三级设置。
就省内来讲,分为省中心站、市站两级;考虑到涉河工程对河道防汛的影响,增设省长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省淮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目前全省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十八个(市级站仅铜陵、亳州两市未设置),监督员130余人。
2、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职责
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主要职能为:
负责制定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检测站网;直接监督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参与被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对省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争端进行仲裁;负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的评优创优工作。
3、省长江、淮河水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
负责辖区内外系统在长江、淮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的涉及河道和堤防安全部位的建设项目和省厅下达的水毁、岁修以及两河上跨地区的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参与被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对受监督工程的质量争端进行仲裁;参与辖区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评优创优工作;完成省质监中心站安排的工作。
4、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
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参与被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对辖区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争端进行仲裁;负责辖区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评优创优工作;完成省质监中心站安排的工作。
5、监督方式和工作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
重点检查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检查施工单位“三检制”落实情况,有关规范、规程以及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施工计量器具检定情况,主要原材料的检验情况和各种质量检验、质量评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等。
主要工作内容为:
审批项目划分、制定监督计划、明确各个阶段质量监督到位点;参与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主要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外观质量评定;进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审查堤防工程竣工检测方案;参与竣工验收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
二、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历程
回顾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起步发展阶段、逐步完善阶段和规范管理阶段。
1、起步发展阶段(1986年~1992年)
1986年,我省第一个地(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经六安地区编委(86)37号文批准在六安成立,并率先开展了对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1987年宿州、宣城两地也相继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1988年经省编委皖编字(88)第119号文批准成立了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
1989年,经省水利厅皖水政字(89)264号文批准,成立了省长江水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省淮河水工程质量监督站。
这一阶段,水利部相继出台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规定》和《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各质监站结合工程项目的监督开展了质量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的评定工作。
1992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整顿水利建设秩序,加强水利行业管理报告的通知》(政办[1992]30号)明确规定:
“凡不按规定认真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不接受质量监督站监督,质量监督部门未签署意见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
”进一步加大了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
重点组织对凤凰颈排灌站、城西湖闸、城东湖闸加固工程、怀洪新河河道堤防等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至1992年,全省除铜陵市外,有十五个地(市)先后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初步形成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网,对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
2、逐步完善阶段(1993年~1998年)
1993年国家颁布了《产品质量法》、1997年颁布《建筑法》,1996年国务院制定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明确了工程质量的阶段性目标。
为了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水利部发布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7号部长令)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对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部还制定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办法》(水建[1995]339号)、《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实施细则》(建地[1996]20号)。
这一阶段,怀洪新河枢纽建筑物工程陆续开始建设,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抓住契机,逐步完善监督方式,并对原《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暂行)》及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补充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皖水质[1998]141号),对全省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职责、监督程序和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并利用大型水利工程的影响,带动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不断提高。
(1)设立项目站,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
1995年,怀洪新河枢纽建筑物工程开始建设之初,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便成立了怀洪新河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对胡洼闸、何巷枢纽等跨河建筑物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要求建设单位完善质量检查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质保体系,实行“三检制”,施工中严格按规范进行检验和评定;参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主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提出质量评定意见。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怀洪新河枢纽建筑物工程的质量较以往有了明显的提高,标志着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
这一阶段省中心站多次组织开展了质量大检查活动,大检查采取分片互查的方法,将全省分成淮北、江淮之间和江南三片,由省中心站牵头,各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员组成分片检查组,对片内各市在建工程进行互查,然后进行总结,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这一举措有力地推动了省、部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在全省范围内完善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和内容,也交流了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促进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3)培训工程质量监督员
随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为此,省中心站于1996年和1998年举办了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培训班,除了进行理论学习外,还组织学员赴怀洪新河枢纽建筑物等工程现场参观学习,以提高质监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对监督人员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促进了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水平。
(4)开展水利水电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1995年省水利厅对原《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皖水质字[1995]第255号),规定评优活动每年进行一次,鼓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争创优质工程。
评优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水利职工的创优意识,涌现出了一大批水利水电优质工程和优秀施工奖获奖项目。
3、规范管理阶段(1999年~2004年)
1998年大水以后,国家加大了对长江防洪保安工程的建设投资,我省掀起了大规模水利建设高潮,长江堤防工程建设成为我省水利基本建设的中心工作。
同时,国家也加大了对工程建设的宏观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明确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对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成为省中心站的工作重点。
(1)抓好长江堤防工程建设质量和重点工程的建设质量
长江堤防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总体负责,安庆、芜湖、铜陵、池州、马鞍山、巢湖等沿江六市以及省长江水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
各机构充实了业务人员,加强了管理,按照国家和水利部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为便于对各江堤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省质监中心站组织开展了1998年以来长江干堤一、二级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和质量情况调查,根据调查所掌握的情况,提出了我省江堤建设工程的项目划分实施意见。
在长江堤防建设过程中,省质监中心站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快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的通知》,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堤防加固穿堤建筑物回填前结构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徽省2002年度长江干堤加固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长江堤防穿堤建筑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泵站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尤其针对堤防建设的特点,拟定了长江堤防工程穿堤建筑物的质量控制措施,明确了穿堤建筑物回填前验收检查的内容和外观评定标准,在混凝土结构回填前采用抽样检测的手段,科学掌握在建工程实体质量,确保泵站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可靠地投入运行。
多次召开了全省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质量工作会议,切实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和质量月报制,还开展了自查、互查等多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基本建立了质监网,利用电子邮件及时、准确地传递质监信息,掌握工程建设质量动态,每季度公布一次,有效地推动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对长江堤防工程建设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在抓好长江堤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省中心站也周密布署面上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这一阶段的代表性工程为宣城港口湾水库,省中心站自开工前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进行了系统、规范的监督,对每个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审查认可并提出相应的质量监督计划和要求,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体系、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港口湾水库工程得到了水利部长江委主持的验收委员会的高度评价,并荣获200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2)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规范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和质量监督工作,1999年编印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与标准汇编》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用表》、2000年编印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文件选编》,2001年我站组织编写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践与指南》,对质量监督人员和广大水利质量工作人员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促进和提高了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工作。
2001年度我站结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颁发,及时编印了缩影本,积极进行宣贯,要求各单位有关人员和各质监机构的监督人员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并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严格执行。
2002编制了《安徽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经修改后于2003年9月30日作为安徽省地方标准颁布,标准号为DB34/371—2003。
(3)开展群众性QC活动,提高质量意识
1999年以来,在全省水利系统大力推进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为了培养质量管理活动骨干,先后3次组织有关单位15人次参加中质协主办的质量管理培训班,多次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培训,共培训QC小组活动骨干120余人。
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近年来先后获安徽省优秀QC小组15项,获水利部优秀QC小组30项,建设部优秀QC小组1项,全国优秀QC小组3项,水利部质量信得过班组1个,全国水利系统优秀质量管理单位2个,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先进单位1个,全国水利系统QC活动优秀推进者2人,全国水利系统质量管理卓越领导者2人
(4)加强质量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随着水利建设高潮的掀起,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质量工作人员,为此省中心站及时开展了培训工作。
1999年举办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培训班。
2000年10月,沿江泵站工程建设期间,专门举办了全省泵站工程质量监督研讨班,对泵站工程的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等进行了培训学习,并组织学员赴上海市苏州河治理泵站工程学习考察,开阔了视野,切实提高了广大质监人员的业务素质。
2001年12月举办了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培训班,培训工程质量监督员146人,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监督员证书。
2003年9月和11月举办了两期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试验员培训班,培训专职质检人员220余人。
目前,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检测员等一律持证上岗,规范管理。
(5)开展创优评优活动
2000年,我省水利工程首次参评省优“黄山杯”奖,怀洪新河新胡洼节制闸和包浍河治理工程固镇闸两项获奖。
2001年2月,召开了厅直企事业单位创优工作会议,动员各单位开展创优活动,要求落实质量负责人,树立创优意识、制定创优计划,把创优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同年对我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
三年来,每年开展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先后评选出水利系统优秀施工奖15项,推荐省“黄山杯”奖5项、国家“鲁班奖”1项,全部获奖。
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开展,极大地鼓舞了参建单位的创优热情,推动了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普遍提高。
(6)开展质量月活动
每年的九月份是我国的质量月,每年都有不同的质量月活动主题。
省中心站抓住契机,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2001年质量月的活动主题为“新世纪、新质量、新生活”,组织了对芜湖防洪墙、芜湖长江大桥的考察活动,转变观念,开阔眼界,将水利工程建设成亮丽的风景线。
2002年质量月的活动主题为“讲诚信,保质量”,在全省开展了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评选出水利水电优秀施工奖6项。
2003年质量月的活动主题为“坚持以质取胜,提高竞争实力”,开展了对已完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调查活动。
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厅直所属典型工程各抽查4~6个项目,请运行管理单位对工程的满意度、主要存在问题、建议和要求等反馈意见,进一步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各参建单位精品意识的不断提高。
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1年省水利厅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对检测机构的管理。
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方可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1、检测机构的设置和发展
我省水利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两级设置:
省级检测站和市级检测站。
1986年成立了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同年成立了六安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站,1987年成立了阜阳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站。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1990年成立了大型泵站机电检测站(后更名为安徽水利工程机电检测站),1993年成立了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岩土工程质量监测所。
1998年以后,沿江各市陆续成立了一批市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站,2002年成立了安徽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所,2003年成立了安徽省泵站检测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省水利系统共有省级检测站5家、市级检测站9家,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有220余人,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2、检测机构的管理
安徽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归口管理工作,常设办事机构为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站在同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测工作。
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两类:
综合检测站和专项检测站,综合类又根据检测能力分为综合Ⅰ级检测站和综合Ⅱ级检测站。
省级检测站以综合Ⅰ级检测站和专项检测站为主,市级检测站一般为综合Ⅱ级检测站。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各级各类资质证书均由省水利厅组织审查、批准和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查一次。
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作用和展望
回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近二十年的历程,既反映了广大质量监督工作者的开拓奋进,也见证了我省水利建设的辉煌成就。
目前,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受监率为100%,质量管理体制已基本建立,全系统的质量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已蔚然成风。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提高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新一轮的治淮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省的水利建设将处于超常的建设高峰阶段,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
展望未来,我们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着力从机制和制度方面深化改革,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抓好质监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开创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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