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手册社区矫正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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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手册社区矫正工作手册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郭福先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
万永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玉林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晓东县发改局副局长
秦学元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学军县财政局副局长
童永莲县人社局副局长
孙志强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仁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正明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完玛吉县民政局综治干事
赵春梅县发改局综治干事
王世奎县教育局综治干事
罗立军县人社局综治干事
蒋国全县卫生局综治干事
王振林县司法局基层干事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郭福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名单
姓名性别单位办公室电话
仁青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8552390
张正明男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8553361
完玛吉女县民政局综治干事8553241
赵春梅女县发改局综治干事8553251
王世奎男县教育局综治干事8553281
罗立军男县人社局综治干事8553218
蒋国全男县卫生局综治干事8553184
王振林男县司法局基层干事8553256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全县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青办发[2011]57号、青综治委[2011]18号和南办发[2011]123号文件精神及县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是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的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戒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的协调指导机构。
第三条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关于特殊人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全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协调解决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检查全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就工作中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组织并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特珠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重要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司法局为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组长单位。
监管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由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副组长若干人;成员分别由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主管领导担任。
司法局设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成员单位紧密围绕专项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对各种类型特殊群体的具体管理服务措施,形成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
各成员单位从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中确定联络员,与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保持经常联系,协助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传递、材料报送等工作。
第七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全体会议制度。
通过召开全体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听取工作汇报,统一思想、研究决策、部署工作。
第八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随时向专项组汇报,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及时向县综治委报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由联络员负责每半年进行报送,办公室形成材料,按期向监管工作小组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报告及工作事宜应及时上报县综治委。
第九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工作督查制度。
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督促,检查。
制定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年终进行目标考核。
第十条监管工作小组建里档案管理制度。
办公室确定专人对专项组全年开展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照片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管。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监管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提高工作效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建立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
第二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由监管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从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中确定,并报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专项组联络员的,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并重新拟定人员报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变更。
第三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职责是按照专项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按时出席特殊人群专项组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和监管工作小组活动,与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协调完成监管工作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本单位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基层和群众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为监管工作小组决策提供支持;组织做好本单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信息、简报的报送工作。
第四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实行例会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为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联络员会议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络员按要求做好会议准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需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委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第五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联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推进监管工作小组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第六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考评机制。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进行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联络员提出批评并建议成员单位撤换,考评结果作为成员单位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监管工作小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监管工作小组档案是指专项组在履行职能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工作的真实记录。
第三条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组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做好文件的接收、保管、利一用和销毁工作。
第四条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立档案柜,监管工作小组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及时分卷、定期归档。
第五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条成员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在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履行档案查阅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要查阅、摘抄、复印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身份证)并经监管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查阅档案人员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等相关内容。
第八条借阔人员应对所借阅档案材料的完整、保密负责,不得拆装、调换、污损、勾划、转借和私自摘录、复制。
第九条档案的借阅一般不超过3日,到期不能归还时,
应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续借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负责催还。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科学的管理和保护档案。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监管工作小组与上级机关及监管工作小组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监管工作小组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涉及特殊人群的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的有关信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监管工作小组全体会议作出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工作决策、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工作信息等事项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整理并报上级领导部门。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确定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部署等工作事项应及时报监管工作小组。
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
第四条成员单位要对本小组、本单位具体承办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重要工作经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通过请示、报告、专报、简报等方式及时向监管工作小组报告。
需要上级机关协调解决的,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以监管工作小组名义进一步呈报。
第五条发生涉及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的,成员单位在报告上级领导机关的同时,应向监管工作小组进行报告。
第六条相关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涉及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的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更不得虚报、谎报。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指示精神和县综治委、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制度,是以督察、检查、指导等方式促工作落实的重要工作制度。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牵头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工作,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活动。
第三条监管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在遇有重要部署、重要活动或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第四条监管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工作力量定期对本单位、本系统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五条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时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达标、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严格追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督导检查结果要及时整理、上报。
第六条督导检查的结果作为被督导检查单位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考评依据,纳入年终考评。
在全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海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豆本加
(2012年4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刚才,拉夫旦同志就加强全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做了很好的讲话,关却同志介绍了海南州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成员单位职责,我完全同意。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安居乐业。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在探索和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和阶段化的工作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还存在的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投入相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专业性队伍力量不足,原有的一些工作机制和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
这是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制约性因素,也是我们今后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精殊人群管理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分析、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基础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创新,化解消极因素,促其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和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
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性质特殊、情况复杂”的特点,目前,已纳入安置帮教期的刑释解教人员有432人,在社区服刑的人员有142人,再加上其他几类特殊人群总数达到近千人。
特殊人群之所以被视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危人群,主要是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满释解教、涉毒、社会闲散人员占有较高的比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增强,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趋向多元化,特殊人群在更为开放的环境中生活,管理服务难度增大,如果对他们的管理服务跟不上,势必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甚至导致重新违法犯罪,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威胁。
二是充分认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上。
特殊人群既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危人群,又是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对象。
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与时代、与工作不相适应的管理观念和方式,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管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乡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使管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在管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从而努力实现化解消极因素、顺利融入社会的目标。
三是充分认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是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
预防犯罪是对社会的责任。
减少和预防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对特殊人群给予特殊关爱,使他们各得其所,是教育转化、减少危害的前提条件。
一方面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另一方面对他们要在人格上尊重、感情上亲近、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障、心理上疏导,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使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总之,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提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力求实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创新今后一个时期,全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为动力,以强化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衔接管理、就业服务、教育帮扶、权益保障为重点,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理念、机制、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很宽、政策性很强、难度很大,必须下大气力来做。
按照省委和州委的要求,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管理服务政笨。
要以项目为支撑,抓好项目论证和实施,推动加强相关设施和力量建设,坚持服务为先,完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积极帮助解决他们在就业、就学、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特殊人群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要严格落实“首要标准”。
切实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综合利用各种教育改造手段,完善“无缝衔接”机制,研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出所必送必接和安置帮教政策,防止漏管失控;要建立健全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及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教育矫正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要着力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管理防治工作。
研究建立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工作,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自愿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全力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四要着力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的帮教工作。
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的帮教工作,努力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与社会和谐相处的人。
三、加强领导,锐意改革,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任务,是一项在各级政府组织、管理、指导和投入下,众多组织、众多群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合力工程”。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体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改进方法,扎实有效地提高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把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成员部门的主体责任,与时俱进,主动工作。
要把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地方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体系,与其他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推进,一并落实。
州综治委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要很好地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把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摆上日程,全力推进,尤其是备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责任。
要组织各县建立起相应的领导机构,在明确职责目标的基础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开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改革创新,激发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生机活力。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创新,除理论创新、理念创新之外,主要是领导方法方式的创新。
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与时俱进,以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全面上水平。
要科学谋划,把握工作节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展开;对基础较好的地区,要提档次、上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要重点围绕目标,在完善帮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挖掘社会资源、强化管理服务功能等方面理思路、定措施、求突破,特别要在把握重点、攻克难点上多下功夫,不断塑造新亮点、创出新特色。
三是多元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随着社会转型和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日趋繁重复杂,单靠司法行政或其他任何一个部门很难做好。
比如破解硬件建设滞后、人员力量不足、管理水平较低的难题,提升专业教育矫治能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建等方面,都需要发改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维稳、公安、教育、卫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多元参与、联动推进。
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工作小组的参谋部,要担当重任,发挥牵头作用。
各成员单位要搞好配合,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协助、服务、指导和监督,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领导更有力,配合更密切,群众参与更踊跃。
这项工作的分量不轻,要把它做好并不容易。
大家一定要扑下身子,多深入基层,多了解实情,多帮助基层解决难题,带头把这项工作落实好。
四是完善规章,确保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箴予了时代内容,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7重点研究,通过了实施方案和2012年工作计划,我们要以此会议为契机,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今后,在工作计划、内容安排、力量投放、组织实施上都要在规定和制度的约束之下运行和操作。
下一步,我们还要联系实际,研究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即动态管理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步入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在州综治委的坚强领导下,弃心协力,真抓实干,努力提高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为金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2012年特殊人群监管工作,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在州、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监管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下,按照监管工作小组印发的“贵德县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力推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维护社会稳定。
现制订如下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l、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提高衔接率。
看守所、司法所要根据中央和省安帮办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和信息反馈工作,达到基本信息录入率100%、信息核查反馈率100%,核实率95%。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2、看守所健全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在基层司法所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实现对重点对象的管控。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3、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落实对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管控措施,提高衔接率。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4、加强政府指导,依托社会力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妥善安置“三无”人员。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优惠政策,建立社会帮扶机制。
加强与民政、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1—2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举办一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培训班。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二、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1、根据省司法厅研发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和社区矫正人员GPS手机定位技术监控系统软件,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
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衔接率达到85%以上,管控率达到100%,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电子档案的录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2、通过教育矫正、心理矫正、社会公益劳动矫正等形式多样的矫正方法提高在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3、建立完善衔接、奖惩制度;完善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台账。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4、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5、举办一期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
(责任单位:
(县词法局)。
三、大力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和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防治工作
l、组织开展对具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调查摸底,掌握重点。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
2、组织开展精神病病情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开展重点救治、落实管理服务措施。
(责任单位:
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强信息建设,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并录入全国卫生系统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
(责任单位:
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4、进一步扩大对艾滋病监测检测力度,落实抗病毒治疗措施。
(责任单位:
县卫生局、县财政局)。
5、进一步开展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高危行为干预,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
县卫生局)。
四、大力加强吸毒(戒毒)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l、建立健全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及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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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人群 管理 服务 工作手册 社区 矫正